國破家亡,實在是人生傷心的事﹔不僅是物質上的損失,更使心靈的深處受到損傷。還有許多別的事件,從生意遭受挫折,愛情,事業的破裂,使人的心靈,新創壓著舊痕﹔如果可以看得見的話,真是傷痂累累。
在人類歷史上,如果要計算一個國家所受的傷痕,恐怕沒有比以色列的傷痕更多的了。人會問:為甚麼神的選民,偏受那麼多的苦?而那些不敬畏神的,反而無事?
聖經記著說:“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一二:6)
這個世代的人,習慣於以反常為正常。有些事說來可笑,卻是真實發生的事。有人對家畜寵愛以至敬愛,卻殘虐同類的人,不顧父母。對於犯罪害人的,要維護其人權;對於受害的人,則忽視他們也是人,也該有權。弒父母的,可以辯說是受虐待,而致心理失常的反應;父母對孩子施以體罰,則構成犯罪行為。但聖經把父母所施於孩子的體罰,甚至鞭打,都視為正常,而且是該有的愛的表現:“鞭傷除凈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箴二:30)我們接受這個觀念,才可以體會到神對祂百姓愛的管教;而且可以放心,神打孩子,總不會打得死去,祂用愛責打,還要再用加倍的愛醫治:“當耶和華纏裹祂百姓的傷處,醫治祂民鞭傷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樣。”(賽三O:26)
以色列是神的兒子。當然,神不是用木杖來責打管教,而是施以天罰:他們犯罪違背神,神藉著外邦人的手管教他們,使他們被擄,分散到外邦人的地。人看他們是被丟棄的渣滓,但神不永遠懷怒,時候到了,要用施恩的手,帶他們歸回。
在亡國分散的日子,以色列和猶大不能成國,要奉外邦人的王轄管他們。但到末後的日子,基督要作王,祂是猶大出來的獅子,是大衛的後裔;而且藉著祂,信的人才可親近神。
當受管教的時候,不要灰心;要感謝神的愛,悔改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