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為人情而犧牲真理,他反以為這就是愛的實踐。
有些人唯一的倫理標準是:跟我相同的就是對的,屬我的都是好的;與我不同的,就是不對的。這種不正常的,近於獸性族群意識,和圖騰崇拜相似,是狹窄的錯誤愛心,可以導致極危險的地步。為了保衛這種族群利益,他們認為值得一戰,值得任何犧牲;許多的戰爭,就是這樣打的。在戰爭中,普遍的鼓動這種心理,而壓制理性,禁止對真理的討論,把獸性的恨,發揮到最高點,惟有引向災難。
以色列人聚結在一起,要征伐便雅憫。他們派人去質問:“你們中間怎麼作了這樣的惡事呢?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士二O:13)
便雅憫人聽不得“你們中間”這句話。他們護短的士氣立刻高漲起來。
其實,基比亞事件雖然醜惡,但那是少數人的行動結果。便雅憫支派的人,聞過則怒;他們不去對付整肅內部,卻向弟兄發怒,發揮其“撕掠的狼”性向(創四九:27),不惜為了維護罪惡而戰。這是最不名譽的戰爭,除了大英帝國發動的鴉片戰爭,歷史上很少有這樣可恥的記錄。
社群有罪惡的存在,是由於人性是有罪的。這就像是任何土地,不用誰去勞動下種,就會有野草生長出來;野草保留不肯除去,就妨礙農作物生長。因此,不止罪惡是壞事,更在於對罪惡的態度;如果社群不以罪惡為可恥,而容忍罪惡,保護罪惡,則必然形成一種反常的文化,唯一的自然發展方向,是把良善擠出去,這是何等可怕的事!便雅憫支派就是如此。
便雅憫支派狂傲,堅持以力為勝,以為可以抵擋以色列人的干涉。卻不知罪是可恥的,終必帶來刑罰;基比亞的毀滅,幾乎和所多瑪一樣(士二O:40-48)。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一四: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