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很多人抱怨壞天氣﹔少有人為此作點甚麼。”其實,不止對天氣如此,對人事也如此。
“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箴一五﹕30)人不喜歡聽不好的消息。有些人聽不好的信息,反應很快而且強烈。但只有少數人,立即尋求那招致不好信息的原因,而採取救濟行動,而改變成好信息。
以色列人進入了應許之地,是神照祂的話成就所應許的;但在人一方面,卻沒有照神吩咐的話去作,並沒有趕出那地的民,反倒敬拜他們的偶像,接受他們的文化。神的使者說:“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士二:2,3)
以色列人不僅孩子們哭,連大人在內,都同聲哀哭,情形必然非常壯觀。在某些宗教儀式中,有的把哀哭當作懺悔的表現。其實,哀哭並不相同,要看為了甚麼哭,是否出於內心。有許多人不是為犯罪而哀痛,卻為了犯罪被捉住哭;不為犯罪得罪神而哀痛,只為犯罪的結果與責罰哀哭。
當耶穌被捉拿的時候,彼得並沒有照他所說的,與主同苦同死,而是同反對主的人在一起;“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彼得沒有站在主一邊,反而三次不認主。到雞叫的時候,“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二二:61,62)出去,是離開所在的地位,是悔改的意志行動;如果不出去,只痛哭,是沒有用的。
約書亞另有一個心志跟從主,表現於其信心的行動,不僅是口說而已。所以他和他的全家,都忠心事奉耶和華,“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士二:7)有行動表現的信仰,其影響力多麼大!
以色列人的問題,是一時聽到自己犯罪的惡果,就哭了起來。哭了一場,臨風洒淚,也給風吹乾;神的話猶如東風過耳邊,哭過隨即忘記為何而哭,仍然去拜偶像,以背向神,偏行自己的道路。記得:悔改須表現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