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能行愚昧錯誤的事,至終卻成就神的旨意。從在母腹中,神就揀選參孫作拿細耳人,但他行事卻完全違反分別為聖的條例。他從未想到拯救以色列人的使命,只為了自己肉體的私慾。雖然如此,“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一四:4)。人雖然有軟弱敗壞,神的計畫卻必然成就。不過,這是事後的觀察,不能作為臨事選擇判斷的原則。
參孫下亭拿去,看見一個非利士的女子,就強要他的父母給他娶來為妻。明顯的,他只憑外面看,不尋求神的旨意。其實,不在本民中找婚姻的對象,而要未受割禮的外邦女子,是錯誤的。但參孫唯一的理由是:“我喜悅她!”人執意行自己的意願,必然將陷入試探罪惡。參孫不知分別,下去與那女子說話,只憑耳朵,而不重心靈,就喜悅她。也許,從人的方面看來,跟文明優越的統治民族結合,是高攀;但在神的子民,卻是自卑自賤的低就。
在下去的路中,看見一隻獅子。參孫有神的靈感動,徒手撕裂獅子。後來死獅的體內有了蜂蜜。他又無視於拿細耳人不可摸死物的規例(民六:1-12),只要吃甘甜的蜂蜜。人肉體的傾向是惟求甜的,而不惜違背神的旨意。(士一四:5-9)
下去的結果,是與外邦人聯婚。接著是聯歡,擺設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士一四:10)。這是說,既然聯婚,就必須照他們的風俗,不能不犧牲真理。這是神子民的嚴重損失。於是參孫違背了從母胎就不可喝酒的吩咐,與外邦人歡飲,放棄了拿細耳人的身分。
在歡宴中,參孫出了個謎語,給那三十個陪伴的非利士少年人來猜:“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天猜不出,就利用參孫的“母牛犢耕地”,藉他的妻子問出謎語的意思。這顯出異族女子,雖同床而異夢,也暴露了參孫的弱點,在於耽迷女色,沒有道德原則。(士一四:11-20)
今天教會必須謹慎,選擇領袖不僅須要有才能,更須要有屬靈品德,敬虔聖潔,有猷,有為,有守,才可以為教會帶來賜福,美好的聲譽,長遠的復興。參孫型的領袖,雖然一時得勝仇敵,他的私欲就是自己的仇敵,終究非神子民之福,另一次的羞辱挫敗,將隨之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