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相信,神是不能有情感的,只仿佛是支配自然界的超然力量。因此,人不能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
但從聖經我們認識神。聖經所教導我們的,神是顧念人的神。從在伊甸園裡,神與人團契﹔及至人犯罪墮落,是神預備救恩,以恢復與人的團契,都顯明神對人的愛。
當米所波大米陷在偶像文化的黑暗中,神選召亞伯拉罕出來,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四百年之後,從埃及拯救他們出來,與他們立約,作神的子民,並領他們經過曠野,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在這一切事上,都顯明神的信實和慈愛。但以色列人如同悖逆的兒女,不貞的妻子,背叛神,隨從迦南地的文化,去崇拜巴力和鄰邦的各式各樣偶像,惹動神的忿怒﹔以色列人以為在宗教上跟鄰邦認同,就可以作盟友,得到幫助﹔哪知是神把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使他們受欺凌,以至於甚覺窘迫。這是神給他們機會,叫他們知道,離棄神去事奉偶像,“不存敬畏神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當遭遇患難的時候,尋求偶像的幫助是枉然的,他們才轉而歸向神,求神“起來拯救我們”(耶二﹕19,27)。
以色列人誠實認罪悔改,作出兩件事﹕他們向耶和華求告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同時“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這表明他們尋求恢復與神的關係,神就向他們施慈愛﹕“耶和華因以色列人所受的苦難就心中耽憂。”(士一O﹕11-16)
慈愛的神並不甘心使祂的兒女受苦。祂允許苦難臨到,是要提醒祂的兒女,他們走錯了路,是悔改尋求神的時候了。
神的百姓“在一切的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賽六三﹕9)當他們回轉的時候,神的慈愛就迎著他們。主耶穌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路一八﹕7,8)
神受苦的兒女,“應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三﹕40),祂在為你耽憂,願你回到祂的慈愛中。
不論人墮落有多深,離神有多遠,神仍然不忘記祂悖逆的兒女,為了他們耽憂。在苦難中歸向神,還有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