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的虔誠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雅一﹕27)

農夫把種子種在土裡,雖看不見甚麼樹木穀物的形象,還是種下去,相信能得到收成。因為他相信,所以會辛勤挖地,鬆土,栽培,澆灌,終於結出果實。因為他相信,而後才有行動,而後有收成。信心必然有行動。行動是信心的延長。

真正屬靈的人,不是只有外表的虔誠,或擺出一份“我比你聖潔”的姿態﹔而是要像主耶穌所說的﹕“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行為不能使人得救,必須單靠信心﹔但得救的人,不會單有信心,而必表現於行為。

這樣說來,因信稱義並不在於遵守所有的誡命﹔但稱義的人,必然有道德生活,基本上就是有為,有所不為,就像誡命中的“當”與“不可”一樣。其實,除此以外,任何法律都沒有意義,法律不能缺少這兩個字。聖經給真虔誠的定義是﹕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這裡講到信徒的宗教責任﹕在積極方面,有當作的事﹔在消極方面,有不當作的事。

積極方面,當有愛的行動﹕“看顧孤兒寡婦”是愛的典型表現,卻不是說聖徒只需要作社會救濟。在傳統的社會結構,無依無靠的孤兒寡婦,是自然由家族照顧,是因為有血統上的關係,而有相愛的心,因而產生責任﹔而且孤兒沒有父親,在世界上無所靠,缺少蔭庇﹔寡婦在世界上無所愛。誰照顧這兩種人,不會得到回報,才表現出真實的愛來。基督徒應該推己及人,以這樣愛的原則,對待所有的人。

消極方面,當持守聖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絕不是避世隱居,而是在世上作光作鹽,分別出來,不為世俗價值觀念所同化。人慾橫流,是罪惡滋蕃的結果。因為“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墜胎是極罪惡的事,因為是殺害了一個無辜的生命﹔只有在屬靈方面,在私慾未長成而消滅它,不讓它出生問世,不讓它有機會生長,是最好的事。不過,人靠自己過聖潔生活,是在開始以前就失敗了﹔必須藉聖靈從真道而生,並且持守在心裡,不僅可以分辨是非,也能活出新生的樣式,得勝罪惡。

求聖靈幫助我們,聖潔而虔誠,榮耀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