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賽六O﹕1)
我們不難知道這世界敗壞的嚴重,從報紙上,電視上,都可以知道。不過,世人已經習而慣之,不把那當作一回事﹔甚至還會學而習之。基督徒可能不同﹔知道分別,不贊同黑暗,卻不作一事,接受如人無力改變天氣﹔也許,會偶然祈禱主。
知道分辨是好,祈禱更好﹔但不能認為責任已盡。
基督徒在世上,必須參預屬靈的戰爭,就是光明與黑暗的戰爭,真神與撒但的戰爭。我們必須有自己一定的立場。
聖經描述一幅真實的圖畫:“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耶和華立起旌旗來敵擋它。”(賽五九:19,KJV譯)我們必須與主站在一邊,敬畏主,遠離罪惡,就能夠向神說:“你把旌旗賜給敬畏你的人,可以為真理揚起來。”(詩六O:4)這樣的人不是羞辱主的名,而是為主作見證,為主發光的人。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祂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賽六O:1,2)
主耶穌是世上的光。黑暗遮蓋大地,完全沒有光明,沒有誰比誰好,可以看得清,看得遠;有人因為自己比別人好,那只證明他仍然在黑暗中,看不見自己的敗壞。只有跟隨主的人能夠“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有一個法利賽人掃羅,自以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到“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徒二六:18)之後,才知道“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2)。他接受了基督的光照,成為使徒保羅,才可以為主發光,叫人的眼睛得開,認識主,認識自己,得著救恩。
得著主,作“光明之子”(弗五:8),光明與黑暗是不能夠妥協的。因此,這有新生命的人,自然不再甘心行在黑暗中,而過光明的新生活,不與黑暗相交(林後六:14)。
光不是物質,是沒有聲音的。光的存在,使人能清楚看見周遭的事物。有主光照的人,不在於自己宣揚,是有主的光和榮耀,顯現在身上,表現主的榮美。然後萬國就被吸引,來就近光明,連驕傲的人,也不能不承認;有心尋求真理的人,就被感化,而歸向光明。興起為主發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