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賽五九﹕2)
人對宗教的需要,是與生俱來的。實際上“宗教”這個名詞,是宗從與教導,正和 religion 的意義相近﹔因為是由拉丁文 religare 而來,意思是“重新結合”,“堅固聯結”;說來也有意思,那是筋絡(ligamentum)一字的來源。在聖經中稱為“相交”或團契。在另一方面,有了信仰,自然也就產生“義務”(obligare)。沒有遵行宗教義務,或不感覺有義務的人,並不是真正的信徒。雖然這似乎是自然宗教論的說法,卻仍不無道理。
人與神的相交,最重要的是禱告。不過,這種結合,有時會產生阻隔。這是說,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與所敬拜的神有密切的相交。人向神禱告,地理上的距離,並不會造成阻隔,環境如何,也不是問題。
但以理在巴比倫,為了耶路撒冷和以色列民禱告,蒙神垂聽,指示他將來的事。(但九:1-23)
另一個例子,是耶穌在迦百農的時候,有個百夫長,來求耶穌,醫治他患癱瘓病的僕人。耶穌應允要去他家治好那名僕人。但百夫長的意思,不是勞動耶穌親去,只要祂發出權能的命令,相信僕人就必好了。耶穌嘉許他的信心,對他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太八:5-13) 這個百夫長,是羅馬人;但種族不構成禱告的距離。他的家在別的地方;地理也不造成阻隔。主耶穌聽了他的祈求,應允他,僕人就得痊愈。
耶穌說過一個比喻:法利賽人在聖殿裡禱告。那人外表守宗教禮儀,他自己很滿意他的行為,禱告的地方也對;只是他的禱告連天花板也不能透過,更不必說得神垂聽了。因為自以為義,在神面前自高。(路一八:9-14)先知說:
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因你們的守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你們的嘴脣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賽五九:2,3)
因此,人必須相信耶穌,得主的血潔凈而稱義,得以親近神,認罪悔改,“潔凈你們的手...潔凈你們的心”(雅四:8),照神的旨意祈求,才可以得神的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