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的哥哥們,在他的面前驚惶。他們有理由如此。今天顯然的他們落在了約瑟手中了。他們預備著面臨約瑟殘酷的報復。但約瑟的看法不同,他知道我們都是在神的手中,是神的手安排一切,是神的手掌管一切。是的,到今天仍然是這樣。
人犯罪作錯,是因為看不見神。約瑟是聖經中少見的,近於完全的人,他的特點,在於他能看見神。這使人的生活有很大的不同。當約瑟與弟兄們相認的時候,明顯的是出於兄弟之愛,在他們面前放聲大哭。他的弟兄卻誤會他要報復。他說: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
約瑟的看法,顯然與眾不同。一般人的看法是,好的他以為是理所當然,壞事他就要挑來懷怨報復,他總記得那是誰跟他過不去,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可。約瑟卻看見神的手。
尼布甲尼撒王狂人囈語:“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但四:30)他只看見自己的手,神就使他與畜同居,直到他醒悟認識神的手。
大衛看見神的手在他身上,所以他說:“耶和華啊,求你救我脫離人”;又說:“祂教導我的手能以爭戰,甚至我的膀臂能開銅弓。”(詩一七:14 一八:34)他把一切的成就,歸功於神的手,不是自己作了甚麼。
約瑟認識神的手引導他,既然是神差他到埃及來,那麼,不論人作甚麼,都在神的計畫之內,必須當作整體來接受。
他知道,神有祂一定的目的,在所有所行的路上,都認定祂:不論順境逆境,萬事互相效力,為要成就祂的旨意。
有了這樣的認識,不但不報復,反倒安慰驚惶無措的弟兄們,叫他們不要自憂自恨,也仰望神的手。
又囑咐他們,“不要在路上相爭”。不知道神的手,自己動手,兄弟彼此相爭,是不好的見證。(創四五:24)
如果約瑟不認識神的手,就算是刑罰了弟兄,佔盡上風,使他們拜他,伏地餂土,也不是好事。所以知道神的手,不但是正確的,也是智慧的事。願神讓我們都有這樣的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