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大利烏王的回諭來到。王並沒有禁止建造聖殿,而是支持建造。
據約瑟法說:大利烏王早年曾發過願,要重建神的聖殿,又與所羅巴伯是舊識(猶太古史,XI:3-5)。收到了河西總督的奏章,尋查典藉庫,在瑪代故都亞馬他城,找到了古列王原來的諭旨;也可能因而得知,神提名召古列王的事,是在聖殿被毀前一百多年,就藉先知以賽亞預言的。無論是誰,都會因此對神的話起敬畏的心。王的諭旨(拉六:3-12)說:
“你們當遠離他們,不要攔阻神殿的工作,任憑猶大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建造神的這殿。我又降旨吩咐你們...從河西的款項中急速撥取貢銀,作他們的經費免得耽誤工作...獻燔祭所需用的...每日供給他們。”
這裡更表現出王敬畏神的心:諭旨特地申明,更改或違背的人,要判處死刑;而且加上說:“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祂名居所的神,將他們滅絕。”這樣嚴重的咒詛,給建殿的事工加強保護。
神的百姓建造神的殿,並沒有向王申請物質的供應,並沒有要求保護,不需要,也不應該那樣作;古列王的原旨中,也只提到供應建造的經費,歸還聖殿被擄的器皿。是仇敵反對的結果,使大利烏王錦上添花,更加上供應獻祭的需用,和祭司的需要。仇敵是要阻擋建造的工作;王反而使建殿的工作,加快了進行的速度,增進了穩固的保守。何等的奇妙,神藉著仇敵的手,作成了這一切的事,對選民的信心,是何等的鼓舞!
建殿的工程恢復以後四年,“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March 12, 515 B.C.),聖殿修理完成(該一:5)。事工的順利,完全是神的恩典(拉六:15,16)。被擄歸回的人,奉獻聖殿歸神,距586 B.C.聖殿被毀,幾乎正七十年。
多少時候,仇敵的勢力囂張,阻擋神的聖工,看來無法突破。但有上面來的非常幫助,會忽然臨到。在想不到的時候,神感動君王的心,成就祂的旨意。更奇妙的是,像諷刺一般,竟然是仇敵促成這幫助的來臨。如果神的子民,在遇到困難的時候妥協退縮了,或設法去尋求人,就失去看神的大能彰顯的機會。我們當仰望神,行在祂的旨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