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工作的時候,總希望有人來幫忙﹔但要看是甚麼樣的人,他們的存意如何。
在反對神的工作上,人會很容易同心﹔但在神的工作上,就不那麼容易同心了。其實,人的同心固然重要,卻還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照神的旨意,而且同心工作,這就更加難得了。必須是有神生命的人,才能行神的旨意。
當餘民歸回建殿的時候,當地有一些人,看來是很友善,志願參加幫忙。他們的話講得很動聽,但被稱為“猶大和便雅憫的敵人”(拉四:1,2)。那時,從巴比倫歸回的人數不多,要作的工卻很多。他們應該知道,自己所處的環境艱難,多些朋友總比敵人好,接受人家的好意合作,豈不是好?
這樣措辭嚴峻的答覆,是否必要呢?
那時,十九世紀的國家意識型態,還沒有誕生。而且以色列已經不再成國,只是波斯王國大河西省的一部分;所羅巴伯是社區和族群的領袖。那麼,相近的鄰舍,豈不該和睦相處?
那些被稱為“那地的民”,於所羅巴伯等從被擄之地回歸前,已經在那裡多年:北國以色列亡國時(722 B.C.),亞述王即推行遷徙移民政策,以後繼續多年。那些人民被遷移到撒瑪利亞,崇拜偶像和耶和華的混合宗教,所以從居住地和宗教來看,也可以說是自家人。他們把重建聖殿,看作是社區建設,所以要求參加,那是自然的。為甚麼拒人千里之外?
這看來是種族問題,實在是信仰的差別。如果讓那些人參與聖殿的重建,他們就會以為也有分於聖殿,在敬拜,禮儀上面,都要參加意見,甚至會堅持自己的意見;你要遵行神的旨意,他會問:“是哪一位神?”這樣,日後必然有數不盡的煩惱和爭議。所以及早劃分清楚:“與你們無分”,並不是心地狹窄不能容人,更不是製造仇敵的不智行動,而是神的旨意。
今天教會也是如此。如果不問信仰,輕易接受沒有屬靈生命的“同工”,不僅在建造上不能同心,後來必將變成同室相攻。既已從巴比倫出來,就不該再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