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至聖的神,願意與人同住,是最奇妙不過的事。
從舊約的開始,神就表明祂與人同住的意願。祂在伊甸園中行走,又與人談話。在出埃及後的曠野路上,祂吩咐摩西建造會幕,住在祂的子民中間。祂應許:“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這是“道成了肉身,在我們中間支搭帳棚”,像神在曠野的會幕中,與以色列人同住一樣。到新天新地中,“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一:3)這是何等美好的盼望!
以西結書的結束說:
“耶和華沙瑪”(Jehovah-Shammah), 是以色列復新的盼望,也是基督徒喜樂和榮耀的最高點。
我們記得:神是聖潔忌邪的神。聖經說:“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三三:14)這實在是人想到與神同住自然的反應:有罪的人不能與神同住,因為那是可怕的事。他們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而且神是永活的神,是不止息的永火;違背神犯罪的人,結局是永遠的刑罰。
正是因為這個緣故,神差祂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到世上來,在十字架上為人代死,成就了救贖。聖經說:“你已經升上了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詩六八:18)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充滿萬有的。”(弗四:9,10)這是說,惟有藉主耶穌的受死復活,使信祂的人,過犯得以赦免,並且得以稱義(羅四:25)。又說:復活的主耶穌,“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八:35),所以我們不必懼怕會再被逐出,像猶大亡國被擄一樣。
“從此以後”,正是說一個新的開始:以西結的讀者,是被分散,擄到巴比倫的人;那是因為耶路撒冷淪為罪惡敗壞的城。但復新的耶路撒冷,要稱為:“耶和華的所在”。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才有這永遠的城。感謝讚美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