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給人一定的地位,不能隨便越過。
烏西雅是個難得的好領袖,他作王五十二年的長久統治,使猶大國泰民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心意堅定專誠。只是他太過任意,表現自己熱心,“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代下二六﹕16-20) 雖然不是他存意錯誤,卻是心高氣傲,干犯神,越過了神的命令,以至神罰他,長大麻瘋,直到死時。他“干犯”耶和華,在原文作ma'al,就是侵越了界限的意思。門檻或稱為門限,是要分別內外,限制人不可任意侵入;如果違背了,則構成違法行動。
在以西結所見的新聖殿中,王雖然有尊貴的地位,卻不是兼有祭司位分。
在復新的聖殿中,恢復了特設的走廊。在安息日和月朔,王可以進入到門口。猶大王亞哈斯,犯罪違背神,國勢衰微,投靠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淪為屬國,接受了亞述的宗主權,也接受了主權國的宗教:“因亞述王的緣故,將耶和華殿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和王從外入殿的廊子”拆除(王下一六:18)表明喪失了王權。以後歷經希西家和約西亞兩次復興,王廊似是並未修復。先知以西結記憶中的聖殿,想是沒有王的廊道。但在復新的異象中,他歡喜見到象徵王權的門廊恢復了。只是在至高神的面前,王的尊榮是有限制的,仍然不能進入聖殿,要由祭司為他預備獻祭。王的權威,到聖殿的門口為止。
聖徒在生活上,應該順服在上掌權的(羅一三:1)。不過,主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說,該撒的權力,不容侵入聖殿的門檻(太二二:21)。
教會常有的問題,是沒有觀念上的更新,把世俗文化帶進來,崇拜世界的權威,學問,財富,地位;如果遇到這些與真理衝突的時候,寧可犧牲真理,得罪看不見的神,而不敢得罪看得見的人。這樣,在當權者臉上的陰雲下,神真理的光,就不能照耀出來。求主施恩,給我們看見:教會的門雖不能比天堂的門更窄,但必須持守門檻,不容隨便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