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聖潔的神。祂不喜悅混合,所以是“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林後四﹕6),將光暗分開。
祂先“揀選”了教會,從世界分別出來,然後“分派”他們去結果子。(約一五﹕16)這是說,分別在結果子之先﹔不分別,就不能分派使用。
聖殿是向著東方建造,在聖殿的南北兩邊,各有一排祭司的聖屋,他們親近神,代表以色列人事奉神,在那裡吃百姓獻祭的聖物。但他們與屠夫不同,要接近人,教導人,“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瑪二:6,7),使人離開罪孽,歸向神,因此他要出到外面去。
祭司穿著事奉神的聖衣,是極為榮耀華美;但不適合於日常應用。我們可以想像,穿著祭司的衣冠,雖然道貌岸然,會給看見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走在街道上,總難免像是表演,會給人議論,何況行動也不方便。因此,他們出了聖所,要把聖衣脫下來,換上平常人的衣著。
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2)他雖然堅守屬靈的真理,和道德原則,但不肯在生活行動上,故意與眾不同,標新立異。為了不給人看得太高,他把被提到三層天的經歷,隱藏了十四年,不給人知道;就是到他講說的時候,也沒有自誇的意圖(林後一二:1-6)。他說:“我的言語雖然粗俗,知識卻不粗俗”(林後一一:6),這是說,著意要作平常人,不給人看他了不起。這跟某些職業宗教人,有多大的不同!他們不惜用“敬虔的謊言”,標榜自己,衒揚自己,要得人的尊崇,製造良好印象,但保羅親手作工,甘作平常人。他說方言比誰都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一四:19)。這是“作大人”的心志,不像小孩子,容易自滿自誇。也就是祭司的風範,不把聖衣穿到民間,抖給人欣賞,像孔雀展示羽毛,要得人鼓掌稱好。
求主給我們智慧,知道甚麼時候該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