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魚脫水

  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結二九﹕3)

人不論活得多麼長久,總不會老過他所寄居的地。江山依舊,人事興亡更迭,不知有多少次。

埃及被稱為拉哈伯(詩八九﹕10賽三O﹕7) 是與神為敵的巨大怪物,名Leviathan,或拉哈伯(Rahab),亦用為埃及的別名,中文有時譯作“大魚”。因為它能夠興風作浪,鄰近諸國都依附它,仰望它,以它為倚靠。

  主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王法老啊,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向以色列家成了蘆葦的杖...他們用手持住你,你就斷折,傷了他們的肩;他們倚靠你,你就斷折,閃了他們的腰。”(結二九:3,6,7)

埃及的錯誤

法老像歷史上別的失敗領袖一樣,滿心的地盤主義思想,竟然敢說:“這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結二九:3)。他全然不想,“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四:1)凡存心如此狂妄的,神絕不能容他。人不過在地上寄居而已,地並不屬人,倒是人屬地;地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神造的。法老憑甚麼說,尼羅河是他為了自己造的?這樣的誇口,自己比神,是一切罪惡的起源。

靠埃及的愚昧

只看地上的人,不仰望神,只往下看,為埃及那個龐然巨怪所震動;就甘心作它的附庸,成為貼住他鱗甲的小魚,處處聽埃及的,靠攏得越近越好,完全沒有自己主張,埃及的尾巴往那裡擺,他們只有跟隨的分兒。到神刑罰埃及的時候,他們也同受審判。不幸,以色列也在其中。他們本來該仰望神,卻依附埃及,甘心作尾巴,自卑自賤,受苦是應該的。

倚靠埃及的人,以為有了可靠的杖,大有能力;卻不知它是蘆葦的杖。仗葦杖,不如無杖:當人行路疲倦,或上坡需要著力的時候,葦杖支持不了他的體重,就折斷了,使他受傷。猶大面對強敵,就跟埃及結盟,受它的鼓動,對抗巴比倫。但當巴比倫兵臨城下,需要聯盟運作的時候,埃及派兵應援,卻不堪一擊,自保不暇,對猶大求援不管不顧(耶三七:5-10)。耶路撒冷受困至亡國,南望埃及救援,卻無一兵一卒來相助。

不靠神,靠人,結果何等可憐(結二九: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