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何心耶

  我的聖所被褻瀆...你便因這些事說...(結二五﹕3)

以色列和猶大犯罪,神使他們先後遭到毀滅,連祂立名的聖所也毀棄不顧。這在神是最傷心的事,為了祂的公義,不能不這樣作。但亞捫人不體會神的心,他們雖為鄰國,又是先代親屬,卻心中歡喜。

神的子民犯罪,神管教他們,卻不是要滅絕,而是要他們悔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為耶路撒冷,為錫安,心裡極其火熱。我甚惱怒那安逸的列國;因我從前稍微惱怒我民,他們就加害過分。”(亞一:15)這是說,神的子民犯罪,神藉外邦管教他們;他們卻“加害過分”。神對祂子民“稍微惱怒”;對外邦則“甚惱怒”。這不是神有所偏愛,而是祂不喜悅人懷有恨心。神對施行管教的杖如此,對猶大四圍鄰國也如此。

沒有同情心,看見仇敵遭難而歡喜,是神所不喜悅的。聖經說:“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出二三:4,5)神這樣吩咐,是要人有同情的心,見到仇敵和恨你之人的牲畜遭遇困難,尚且如此,何況親鄰遭難,豈不更應該救助?亞捫和摩押,是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的後裔,以東更是以色列同胞雙生哥哥以掃的後裔,都有血緣關係;非利士則是多年在地中海沿岸的居民,雖然在歷史上,他們與以色列都有過分爭,但在猶大遭難的時候,不該記念舊恨,而幸災樂禍。

他們這樣作的原因,是出於嫉妒。嫉妒是最卑鄙的罪。不願意看見別人比自己好,更不願看見鄰近的人比自己好。

這也可能是出於淺見。有好的鄰居,可以有蔭庇,互相支助,免得脣亡齒寒,是顯然的道理;可惜儘多人見不及此。

但是,還在不久之前,可能是西底家登基的時候,鄰國都曾派使臣來,共商建立抵禦巴比倫的聯防(耶二七:2-8)。曾幾何時,都看風轉舵,背棄猶大國,忘記當前的共同敵人,看到猶大國遭擄掠,而要乘機算舊帳,是多麼不仁不義不智的事!

以色列遭難的時候,“聖所被褻瀆”;人不愛看得見的鄰舍,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這是他們共同的基本問題。

願主賜我們智慧,使我們有愛神,愛弟兄的心,也有愛眾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