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不愛光倒愛黑暗,所以在神的面光中,會感覺顯然的不舒服,但願神看不到他。但人不知道,神的同在,對於人是多麼重要。
神不能容忍罪惡,但祂愛世人﹔可惜世人沒有別的品種,都是純粹罪人一族。到罪惡滿盈而不悔改,神的刑罰就臨到。主吩咐滅命的天使,從基路伯的輪中,取火炭撒在城上,表明忌邪的神施行審判刑罰(結一O:1-7):在猶大王西底家第十一年(586 B.C.),耶路撒冷城被攻破,巴比倫的軍隊放火一炬,聖殿和王宮並全城,都成焦土(耶五二:5-13)。這是因為神的忿怒:“耶和華發怒成就祂所定的,倒出祂的烈怒;在錫安使火著起,燒毀錫安的根基。”(哀四:11)。
許多人把錯誤的幻想,當作是信心,以為神捨棄祂揀選的聖殿和耶路撒冷,是不可想像的事,迷信的稱耶路撒冷為“聖城”:“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哀四:11)
神聖潔公義的性情,要求祂對罪惡施行審判;神的慈愛,要祂寬容忍耐。對背道的子民,神一再停止祂刑罰的杖,給他們悔改的機會:“以法蓮啊,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我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何一一:8)
但他們執意“守定詭詐,不肯回頭...各人轉奔己路,如馬直闖戰場”(耶八:5,6);人“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常時抗拒聖靈”(徒七:51),神的靈厭煩這不息的爭持,最後,神的榮耀不得不離開。
神的榮耀離開,不是為了芝麻小事,“一言不合,拂袖而去”,而是依依不捨的。先是“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從那裡升到殿的門檻”(結九:3),繼而“停在門檻以上...耶和華的榮耀從門檻那裡出去,停在基路伯以上”;“在我眼前離地上升...停在耶和華殿的東門口。在他們以上,有以色列神的榮耀”(結一O:18,19);作最後迴顧,終於“耶和華的榮耀從城中上升,停在城東的那座山上。”(結一一:22,23)
耶路撒冷羞辱神的名,神捨棄不顧,任憑他們去作,是最可悲的事。跟著來的是毀滅,荒涼。教會豈不該引為鑑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