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明

  照摩西的吩咐,經祭司...以他瑪的手數點(出三八﹕21)

一般機構的通病,是職責不分明。他們把職責混淆當作互助,結果必然是諉過爭功;把沒有原則當作愛心,必然產生混亂敗壞。

蒙恩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為神的會幕和一切器皿,甘心樂意奉獻,數額非常鉅大。不過,雖然慷慨的自由奉獻,卻不能自由浪費。作成了以後,由祭司以他瑪經收。

  法櫃的帳幕中利未人所用物件的總數,是照摩西的吩咐經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的手數點的。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都是猶大支派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作的;與他同工的,有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他是雕刻匠,又是巧匠...(出三八:21-23)

這不僅是因為工作浩大,必須有體系;更因是為愛神而作的,必須作到盡善盡美,保管使用,必須健全沒有失誤。先是耶和華曉諭摩西;摩西指示戶珥設計規畫;戶珥督導亞何利亞伯率同工人作成;交在以他瑪手中,點收後保管並善為使用。器皿不論有多少,可以閒置不用,但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拿去作為己用,即使暫借都不可以,因為是專為事奉神的聖器皿。當然,那樣的事絕不會發生;耶和華的規定極為嚴格,那些聖器皿,外人連短暫一瞥的機會都沒有,違犯的必被治死。這是聖俗的分別,為要使人有敬畏的心。

我們會感覺奇怪,聖經會詳細記載奉獻的細數,不僅是金和銀,連銅也列在內。這有些像是量米而舂,數米而炊。但從神的觀點來看,卻並非如此。在神面前,不論奉獻的多寡,價格如何,只要是因愛神而作的,都蒙記念。神衡量的標準,不在獻上的多少,而在犧牲的多少。而且神是要人先把自己獻上給神,然後所獻的財物,時間,才有價值。而且從六十歲以外的成丁,每人要出半舍客勒銀子,所值並不算多;這只是證明被救贖的人,在神眼中有同樣的價值。所以人是看才能,看地位,在神的天平上,所衡量的是生命。(出三八:24-31)

聖所的材料,不但收入要核計,作甚麼用途,也要有清楚的交代。可見作神的工作,權責必要分明,神絕不容許含糊不清。作神管家的人,要準備向神交帳,神是輕慢不得的;而且對於人,也該行光明的事。(林後八: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