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耶和華爭戰,和“為”耶和華爭戰,同是信徒生命中所必遇見的事,同是應當學習的功課。
以色列人在埃及,身為奴隸,沒有作戰士的資格,所以缺乏爭戰的經驗。初出埃及的時候,還沒有經過訓練,沒有爭戰的經驗,遇戰必敗,所以要看耶和華為他們施行救恩。前臨紅海水深浪大,後有埃及的追兵,既不能戰,又不能守,又不能走,真是無路無望,所以要看耶和華為他們施行救恩。這是看耶和華為他們爭戰。人是在完全無望的地步,我們不能以善行換取得救,只能仰望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救恩。
但經過訓練,在磨難中長成的信徒,神期望他們能使用信心,能為耶和華爭戰。因此“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禁止刀劍不經血的必受咒詛。”(耶四八﹕10)。神不希望祂的兒女成為軟性人,而是要作真理的戰士,“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與...惡魔爭戰”(弗六﹕10-12)。
可是,不僅救恩是必須神作成的,我們完全幫不上忙,一切榮耀都應該歸給神﹔而且我們該知道,人自己的力量實在非常微小,有許多事,都超過我們力所能及,要認識自己,交託給神。
人常犯的毛病,是當神使用他,為神作一點工作的時候,雖然是極微小,在他自己眼裡,卻擴大了許多倍,幻想成巍巍然的大山,成為他的組織,成為他的紀功碑。這樣,不但在神面前不蒙記念,反要被拆毀。因此,我們要把心安正,知道一切是為神作的,也是靠神作的﹔自己只不過是無用的僕人。
主的使徒保羅說過﹕“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這絕不是保羅誇口他甚麼都能作。其實,重點在於“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就是靠神的力量。保羅所說的,正是說他必須時時作連在葡萄樹上的枝子,離了主甚麼都不能作(約一五:5)﹔還不必談甚麼建大功,立大業,而是能忍得苦難,享得富裕,連過正常的生活,都要靠神的力量﹗
求主使我們學習倚靠神。有單純的信心,看主爭戰﹔
有行動的信心,為主爭戰﹔
有交託的信心,靠主爭戰。
祂是永遠得勝的主。願榮耀都歸給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