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的人,會提出疑問﹕為甚麼良善的神,會容許惡人得勢,“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詩七三﹕12)﹖他們計畫又勞碌經營,用不正當的手段得利亨通,神似乎並不過問﹔而義人卻受苦難,遭欺凌。人如果這樣想,是因為只看眼前,沒有看到將來﹕“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傳二﹕26)
罪人所勞碌的,原來是為了成就神的旨意,結果是使義人得好處。不問他如何努力,至終是虛空的,自己得不到甚麼益處。“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耶一七﹕11)。這正是“可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衣裳。”
人工作不是咒詛﹔勞苦,愁煩卻是從罪來的,是受咒詛的結果(創三﹕17 傳二﹕22,23)。
勞苦有意義嗎﹖那要看你是否作有意義的勞苦。
所羅門不是個懶漢。他一生勵精圖治,不停的工作,看起來是為了國家,為了人民;他自己也相信如此。但他說:
這多麼像現代人的生活?努力工作,也努力消閒;勞碌之後,要享受一下,算是給自己肉體的酬勞。難怪他誠實的檢討後說:“我為自己...我又為自己...”(傳二:4,8)。我們不能不疑問:他有多少時間,想到別人,想到造他的主。可惜,如果我們捫心自問,不少人也該坦白說:“我為自己”!世界上的問題這樣多,人與人的關係這樣壞,是 I Love Me 的人太多。
所羅門絕不是苦行主義者。他知道敬畏神,享受神所賜的福分,並不是錯,當存感謝神的心領受:
但不敬畏神的罪人,勞碌經營,是沒有盼望的;只要查看產業的主人換過多少,就知道這話的真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