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生活,是不可分開的。有的信徒把敬拜生活和社交生活分開,甚至互相矛盾,是不健全的現象。
神的子民蒙揀選,因信而得到救恩,這存在的關係是永久的;但還要在生活上學習敬畏神。簡單說,就是神所吩咐不要作的,要禁絕不作;所當作的,要盡力去作。
現代的人都承認,摩西是偉大的立法者,但沒有人以為他是科學家。不過,看他所吩咐以色列人,可吃與不可吃之物的條例,綱列目張,條理分明,比亞理斯多德卻早了約一千年,顯明神創造是“各從其類”。照我們今天的理解,是為了衛生的理由,是為了叫神的子民分別為聖;但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誡命就是為要知道,接受,遵行。 (申一四:1-21利一一:)這是敬畏必須有的表現,不容許少於這些。接下去又說:
這是聖經中記載獻十分之一的吩咐。其特別的意義是說:這不僅是神的命令,字句後面的原因,是為了叫人在這上面學習功課,知道如何敬畏神。神並不看重物質,而是看重人敬畏祂的心。在舊約時代,是要獻祭的;但神看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當收取了各樣的土產,帶到耶和華面前獻上,同時獻上的是自己的心:“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申八:18),所以要將從主而得的獻給主,而且要獻最好的,最先奉獻。
這敬畏神的心,比所獻的財物更要緊。人可以沒有敬畏的心而奉獻;但奉獻可以使人學習敬畏神,這才是神所要的。
可惜,當以色列人遠離神的時候,他們把有殘疾的,不好的給神,再下去就不肯奉獻了;以至利未人的生活,無人供應他們。民眾不顧神的殿,利未人只好離開事奉的崗位,各顧自己的生活了,聖殿因此不能不荒涼!
今天,教會的情形也是如此。信徒應該藉順從神的命令,學習敬畏神,教會才可以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