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進步,使人學習的機會增多了,也容易多了。儘管如此,人真正學得的似乎並不多。
在第一世紀,使徒們傳揚福音,當時的環境,交通既不方便,旅行也不容易,但他們還是把福音急速而有效的傳開了。
不過,那時真是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既沒有專職事奉的工人,傳道者難以久居一地,教導造就教會。聖經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平生駐一地傳道最長的地方,是在以弗所,約有“三年之久”(徒二O﹕31)﹔其次,是在哥林多,“在那裡住了一年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徒一八﹕11)﹔至於在帖撒羅尼迦,是“一連三個安息日”(徒一七﹕2),不難計算總不超過一個月。雖然如此,那些教會在信仰上,都有相當的根基,保羅可以向他們講成聖,基督耶穌的復活與再來,我們看為艱深的屬天奧秘。他們對真理的認識,是哪裡來的﹖
因為保羅不是藉傳道討生活,而是有神的選召和差遣,為愛人的靈魂而工作。他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說﹕“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裡卻不離別。”(帖前二﹕17)但是,身在異地,怎麼辦呢﹖只有藉筆墨而寫心﹕
書信是信息的延長。人的聲音,所能達到的範圍有限,所傳的信息過時也就止息。但把思想寫成文字,傳播界域就延長了。教會先賢確然可以“因這信仍舊說話”(來一一﹕4)。使徒更因聖靈啟導,想起主所說的話,寫成聖經(約一四﹕26)。
口傳筆傳同樣重要。話語的媒介,文字或印刷的媒介,以至電子傳媒,同是傳播思想的﹔形式雖然有不同,目的則是一樣,重要的是其信息內容。為基督口傳的見證,隨著最後一位使徒離世就停止了;使徒所寫聖經文字信息,傳播神的道,接受的人,應該同樣重視。人的通病是看“面子”,當著面前難以說“不”,背不見面就違逆,或置之不理。聖徒不應如此。
對教訓有遵守責任。教訓不是為娛樂而寫的文藝,雖然文藝作品,可以宣達聖經的教訓。讀聖經的教訓,如同說明書,是靈程指南,雖然有時候似乎沒有興趣,卻引導人進入天國﹔不但要聽,更必須聽從,才可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