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先知徒,大約是因為遵行神的旨意,不像別人“為雇價施訓誨,為銀錢行占卜”(彌三﹕11),所以他在世的時候沒有居積發財,死後,也沒有留下沒有保險賠償,沒有退休金可以養妻恤孤。他給寡婦孤兒留下的遺產,只是一大筆債。債主偏沒有愛心,不體恤窮苦,要強取兩個孤兒去作奴僕。
先知門徒的妻負債,卻是個負責的人。既然無處可避債,她就要承擔還債的責任,只是沒有還債的能力。在那個時候,依照律法,“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二二:7),沒有話好說;更因為他貧窮,看來不能夠希望有誰“為欠債的作保”,(箴二二:26)。拖延不是辦法,也不可能。但是,作母親的因為愛她的兩個兒子,哪個她都不捨得去給人為奴。
給人作奴僕有甚麼不好呢?不僅是因為沒有薪資,不僅工作勞苦,更是因為沒有自由意志,一切要聽主人的,不可以違背,並且沒有恢復自由的希望。
母親愛兒子,不願任兒子給人從身邊撕去。她必須設法解決問題。看來沒有辦法;但有愛就有辦法。她想到了以利沙!
神的僕人是有愛心的人。如果身邊有錢,他必然肯作這慈惠的事。顯然他作不到。先知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作甚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甚麼?”要先從自己身上設法。寡婦悲愴的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甚麼。”
神作事常是藉你手中所有的。祂用摩西手中的牧杖,作為行神蹟的權杖,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出四:2,5)。現在,神的僕人告訴那寡婦,儘量多借空器皿來,把油倒滿所有的容器。婦人照著行了,就可以賣油還債,而且有餘。(王下四:1-7)
世人犯罪,是罪的奴僕,不能隨從自己的心願,過聖潔公義的生活。屬神的兒女,在重生得救之後,有聖靈住在心裡,是有了油;現在需要作的,是擴大容量,讓聖靈充滿我們,就可以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羅八:12),而能遵行神的旨意,作祂要我們作的事,過成聖的生活。
使徒保羅又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我們得了主的恩典,同時也欠未信的人的債;先要有聖靈充滿,能遵主的大使命,還福音的“債”(羅一: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