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赦之罪

  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王下二四﹕3)

猶大國蒙神特別的恩典,在北國以色列滅亡被擄之後,仍然為他們存留燈光,為了祂與大衛所立的約,並為了祂立名的居所,給他們悔改的機會,不滅絕他們。但他們不肯悔改,審判終於臨到,使他們被趕出應許之地。

  耶和華使...毀滅猶大,正如耶和華藉祂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禍臨到猶大,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決不肯赦免。(王下二四:2,3)

耶和華“所命的”的,就是神所說過的,吩咐的,是出於神口中的話。人所能犯最大,最基本的錯誤,是藐視神的話。這是罪的起源,也是患難的成因。

聖經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詩三三:6)全能神的話,有難以想像的權能,人敢於違背神的話,是何等嚴重的事!但猶大的諸王,就公然向神挑戰,慣於行神禁止的事,就是把他們自己放在神的位上。

人對於神的話的態度,決定神對人的態度,也關係人自己的前途。聖經說到:敬畏神的,“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詩一:2,4)

耶和華差遣祂的僕人以賽亞,特地宣告重要的信息:“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百姓誠然是草;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O:6-8)

在人看來,君王有他的榮華,像花一樣的燦爛如錦,可以誇耀一世。但神口中所出的氣,就是祂的話,雖是看不見的,卻是大有能力的,使他們凋謝枯萎,甚麼榮華都不見了。

猶大末後的王,一個一個的登上寶座,又一個一個的黯然就囚,戴上鎖鍊,去埃及或巴比倫。在那裡,他們參加失位群王的行列,在羞辱和悔恨中度其餘年。約哈斯和約雅斤,在位各只有三個月就被擄離國,原來的土地,也不再記得他們。

今天國家的禍亂,個人的失敗,教會的背道,都是因為不遵從神的話,所以神的責罰臨到。求主感動信徒,虛心痛悔,因主的話而戰兢(賽六六:2),蒙神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