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的證據

  看見堆壘就稱頌耶和華(代三一﹕6)

事奉神的祭司利未人,不僅要離家在聖殿輪值,而且要求付出很大的體力辛勞,要宰牛,要勞作﹔在此之外,還要負擔教導的責任,為了百姓屬靈的景況挂心,工作可謂既重且要。如果還要他們常常跟飢餓搏鬥,那是多殘忍的事﹗

以色列國民的當經濟情況,雖然無法跟現代工商業社會相比,依當時的水平來看,有時還算過得很好。不過,他們對於照顧事奉神的人,不是看經濟情況,而是看屬靈情況來衡量:如果屬靈情況好的時候,雖然經濟不好,人民仍然樂意奉獻,祭司利未人豐富無缺;如果屬靈情況低落,雖然物質條件極豐富,如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摩六:4-6),也不會管到別人。

猶大王希西家登位時,背道離神的北國以色列,就被亞述滅了(722 B.C.);殘破的猶大,自然感受威脅。這時的人心,最容易傾向“今朝有酒今朝醉”,先知以賽亞所看到的,就是這種享樂主義,物質主義的形象;人意識到末日將臨,卻有無可奈何的感覺(賽五:11-14)。就在這時候,希西家發起了宗教的復興。屬靈是看不見的;但屬靈的復興不是膚淺的口號,不是虛假的報告,而是有實在的表現的。

按序事奉(代下三一:2)

神的靈不是叫人混亂,而是有次序,有規律的。微小如祂所造的生物,大如天空的星體運行,都有一定的規律,顯明他們的創造者,是一位有規律的神。因此,復興的事奉,絕沒有紊亂現象,而是各照班次,“各按各職”。

熱心奉獻(代下三一:3-10)

奉獻的動機可能不同,但蒙恩復興的人,必然有豐盛的奉獻。王自己率先奉獻,耶路撒冷的人奉獻,各城的人也將十分取一之物奉了來,以至“積成堆壘”,利未人不必餓肚子。

愛心團契(代下三一:11-19)

奉獻給耶和華的物,沒有進入誰的私囊,而是存入倉庫,然後“分給”各人,肢體相顧分享,正是“團契”的意義。

自潔成聖(代下三一:18)

復興的另一見證,是有許多青年人奉獻自己,以事奉神為優先的“要職”,各人“自潔成聖”。忠心誠實的事奉,必須注重聖潔,而分別歸主。求主賜我們實在的復興。誠心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