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殿的認識

  我是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嗎﹖(代下二﹕6)

人的心意要高大,在為主作的事工上必須如此。但也要知道自己的力量,甚麼是我能作的,甚麼是我不能作的。

有才能的人,很容易陷入一項危機,就是以為神作的事工而誇耀,把聖工作為自己的事業,是“我”偉大的記功碑;因此,聖殿就成為敬拜的對象,變成了代替神的偶像。

所羅門是智慧人,他知道建殿需要外邦人的技術援助。他知道,推羅王希蘭,曾派人幫助他父親大衛,建造宮殿居住;那是單純人跟人之間的事,不至有甚麼誤意;但建造聖殿是屬靈的事,他們不曉得神學上的分別,可能以為是人情;因此必須先講明白,這不是宗教上的認同,免得他們期望,會進而跟他們混合。聖殿和偶像的廟不同。所羅門說:“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的,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嗎?不過在祂面前燒香而已。”(代下二:5,6)

為甚麼有必要解說這些?如果不先講清楚,等到聖殿建成之後,推羅王會來參加一分:這是咱們同一信仰的證據。所以有必要先有此了解。

當時,以色列人的雕刻技術不甚發達。在曠野建造會幕,織帳幔的工作甚多;進入應許之地以後,為了與列國拜偶像的風俗分別,不鼓勵雕刻藝術。現在為耶和華建造的聖殿,是石頭的永久性建築,加上甚多金和木的刻工,就必須尋求進口的工匠。可見藝術並沒有內涵的聖俗之分,只要用為榮耀神,就為神所喜悅。不過,巧工雖然有助於聖殿的裝飾,只是技術上的,不能別出心裁,如果加上了異邦的色彩,就無益而有害,使信仰變質,影響神的事工。有的古卷記:希蘭差來的巧匠,名字叫作戶蘭Huram-Abi(代下二:13,14)。

推羅王的覆信,接受所羅門所提年供的物資條件,仿佛是契約。這是信徒與外人交往的榜樣,不可貪便宜,而致日後發生不愉快的事(代下二:10,15,16)。

今天教會的事工上,不論是敬拜,是文字,或一般社會關懷工作,都是見證基督的機會,教會不可畫地自限,應該積極參與;不過要謹慎,不可在信仰上混雜,總要持守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