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長尊賢

  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五﹕17)

對人“敬”的態度,像是從現代社會消失了。不論是一種品德,或作為生活藝術,都是一項損失。現代人好像完全忘記了,如果你能夠看得遠,是因為站在前代巨人的肩膀上。他們以為自己是最美麗的花,最傑出的人。是近代的心理學發展,造成了這種不幸的自我幻象,甚至以為必須無情的踐踏別人,自己才可以爬上成功的頂峰﹗

主耶穌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遠在亞伯拉罕以前就存在。但祂在滿十二歲,到聖殿去的時候,還“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二﹕46)。雖然,發問也是教導的方法之一,但祂肯聽的態度,表現給當時的宗教教師應有的尊敬。

尊敬人,不是以對方和我的比較如何,也不是基於對其評價如何,而在於其在機體結構的地位與功能,決定其應受的尊敬。失去了這定規與次序,那機體就不能正常運作。在政治體系上,“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一三﹕1),所以應該受到尊敬。對教會來說,尊敬教會的領袖,是尊敬那位設立教會的神,因是“神隨自己的意思, 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林前一二﹕18)。我們必須承認神的智慧,順服神的權柄和安排。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 參帖前五﹕12,13)

長老是教會的監督,會眾應當對他們有尊敬的觀念﹔長老中兼負教牧職責的,在現今教會通稱“牧師”,因為他們是專任教導,為照顧羊群,為他們的靈命辛勞,不僅應受會眾平均收入以上的供應,更應當被尊敬﹔絕不可以為他們會信心仰望神,而不顧念主工人的需要。神既挂念牛的食物,自然不願見到祂的工人有所缺乏﹔“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林前八﹕7-11),是極小的事。

在另一方面,尊敬教牧,也該保護他們的榮譽,不可輕易讓人控告攻訐﹔對長老教牧的職任,也不可隨便授予人,也是尊敬之道(提前五﹕19-22)。

教牧的職任,不只是個人的事,是對神敬愛的實踐。願我們體會神的心,作在神旨意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