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不是為甚麼人寫的傳記,而是以基督耶穌為中心。但其中保羅的經歷,是很奇妙的突然轉變。
保羅自己,常記得這件不平常的事。他感謝主,“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無疑的,這不是自己誇口,而是勉勵信徒,應該以他為榜樣,愛主服事主。不過,立即想到,不是他的工作可以作信徒的榜樣,而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可給信的人作榜樣。使徒保羅見證說:
原來從罪魁變成忠僕,並不是自己的作為,而是由於主豐盛的恩典。這奇妙的轉變,不是到了最高峰,只是轉捩點。更要緊的,不是自己大澈大悟,覺今是而昨非﹔只在“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裡有信心和愛心。”(提前一﹕14)
保羅說:他是使徒,為了現在是罪魁而慚愧。他回想到自己青年時期,雖然比同年歲的人更前進,只是由於無知,錯了方向。熱心迫害教會(腓三:6);盲目自義,殘害信徒,卻自以為是事奉神(約一六:2)。教會第一個殉道者司提反,被害的時候,保羅(掃羅)也參與,在場看守迫害暴徒的衣裳,而且“喜悅他被害”(徒七:58,60)。所以他是共犯。他當然記得,大衛所定的律例:“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這樣,掃羅少不了負同樣的責任。(參撒上三O:24)他說:更“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也許由於殘暴有功,成了當權派的急先鋒,“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徒二六:9,10)這是說,他投票贊成,完全同意迫害的行動。用聖徒的血,建立自己成功的歷史,帶給保羅無限的悔恨。
當然,這些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作的;當然,沒有疑問的得了主完全赦免。但保羅不能忘記這些往事。主容許我們存有犯罪的記憶,是要我們謙卑。不論作了多大的事工,都不敢自誇;不是我的事奉可以作榜樣,而是神拯救的恩典,顯明在如此罪人身上。感謝主,我們都能見證這樣奇異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