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基督徒,聽到人稱他為“聖徒”就受寵若驚,而變色,卻步,或連連遜謝,以為自己還夠不上“聖”的標準。其實,這裡所說的“聖”,只是奉獻歸給神的意思﹔既然已歸屬神,就要聖別,脫離世俗,為神生活,有另一種生活方式。
也許,有的人受了羅馬教的影響,以為只有特殊功德的信徒,死後能顯神蹟,才可以被封為“聖徒”。但我們從聖經看見,聖徒是普通平常的活人,是基督徒的另一個名稱,是神的選民,只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而已。就是這麼簡單。
聖別既然是身分不同,就自然影響生活的不同。
聖經中講到神的旨意:一是神隱秘的旨意,如神的揀選人歸於祂自己(弗一:11),在沒有實現以前,人不可能明白;一是神明顯的旨意,是人所能明白的,因此人有去遵行的責任。
常有人說,他如何尋求神的旨意,不隨從自己的意向,只照神的引導行動生活,那自然是好的,要從神的話中去尋求;不過,不要忘記:神最基本的旨意,就是要我們作名副其實的聖徒,成為聖潔,這是人的責任。
在舊約以色列人的會幕中,以後在聖殿裡,有金銀器皿,是在與外邦的戰爭中,得勝擄來的,分別為聖奉獻給神。奉獻的過程,是先把器皿先經過水或火潔凈;然後,用血潔凈;再抹上膏油。(來九:22)聖徒是復活的主從仇敵撒但手中擄來,用祂自己的寶血潔凈,藉著聖靈成為聖潔(彼前一:2), 就當分別為聖,過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在保羅的時代,外邦人道德水準低下,不把縱慾當作一回事,拜偶像和群飲中,跟淫亂連在一起。使徒勸勉信徒,應該與外邦的惡行分別,知道自己的身分,是屬神尊貴的器皿,有聖靈的恩膏在身上,“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帖前四:8)。這是 非常嚴重的警告。
願我們順從聖靈,持守聖潔,凡事與所蒙的恩相稱,在地上見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