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工作者,常有他所得意的作品,喜愛的東西。不論是建築師,雕塑家,畫家,各有自己滿意的傑作。當在工作的時候,他們會心神專屬,忘記身外的一切,全意全力的去作﹔作成了之後,他們會帶著微笑去徘徊,佇觀,欣賞。
作神的工作,也不外如此。你的心在哪裡,是為誰而作﹖為甚麼作﹖會決定工作的品質。當然,這也可以毫無疑問的,決定那工作者,是不是神所驗中的人。
神“驗中”的意思,不僅是說神欣賞他的工作,喜悅他的工作,而是說,神先喜悅了那個人。(帖前一﹕4)
神是全知全能的。人不能預先知道,誰是神所揀選的,那要等到在基督台前才可以顯明﹔但藉著人作工的態度,工作的品質,就能作為相當準確的證據。
神看作工的人,比所作的工更重要。祂要的是服事的人有正確的心志。在帖撒羅尼迦書第二章4,10節,保羅這樣說﹕
神所驗中的人,他的心志是討神喜悅。神是看不見的,服事神又不能得現實的利益,有時反要受迫害。
神的工人不以工作多,聲勢大而自誇,以為產生了可觀的成績;更重要的,在作工者之心,產生品質高的事工。保羅把事奉主比為運動場上的競賽,要得到勝利得成果,必須注意兩件事:一是“諸事都有節制”(林前九:25),是說作工的人,要像競賽的選手一樣,注意自己的生活,沒有可指摘的行為,另外是要注意:“在場上比武[競技],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提後二:5), 是必須遵守賽場的規律,不可隨從己意,越線逾矩。這樣,競賽成績才可算數。為了教會的緣故,福音的使者,更當謹慎行為,不僅是賣弄口舌,販賣知識,而是作榜樣,證實神的道,使人得建立。
在運動競賽所得的,是橄欖枝編織的冠冕,得到的人,不過感覺一時的光榮,不久就衰殘了。只有照主的旨意工作,結出永存的果子,引人歸從基督,與主的生命相連,在真理上長進持久,得主的喜悅,才是永遠的榮耀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