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一座孤島。信主的人,也不是孤島﹔連當年沙漠中隱修的聖徒,也跟別人有一定的聯繫。而對於聖徒一家的人,則更必然有生命上的聯繫,因為“宗教”(religion)的字義,就是源於聯繫。這是說,先聯繫於基督屬天的生命,然後與同一生命的人,聯繫在一起。這就是“團契”(koinonia)的意思。
因此,基督徒有同一社群感(homonoia),而後有同一使命感,而發展主的事工(diakonia)。
神的兒女彼此相交,是美好的見證。相反的,如果彼此相咬相吞,是神家的羞辱,是魔鬼的喜悅。
教會是神的家,是主在地上掌權的國度。在這個國度裡,是神的愛在統治,是不容分割的。到主再臨的時候,要審判全地,但在祂愛裡的教會,不受審判,卻是被主迎娶,與羔羊合而為一,是神最高旨意的完成,是喜樂的頂峰。
這個被罪所污染的世界,到處是恨,從該隱以來,恨在地上滋生,懼怕隨之而來。人與神失去了交通,人與人之間,也沒有信任。神的兒子基督耶穌,為了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了落在地裡死了的種子,從祂生出許多子粒,就是因信祂而得著重生的人。這新生命,是愛的生命。神賜下聖靈住在他們中間,賦予這些人的使命,是在地上傳播愛的運動,而首先要在蒙愛的團契,就是教會的中間開始。世人從教會知道甚麼是愛,從教會愛的見證,得以認識神。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這愛不同於世人感情上的愛,而是由聖靈來的愛(羅五:5)。你我凡是屬於主的人,對於主愛的命令有遵行的義務,這是出於意志的行動。所以基督徒的愛人,是意志的行動,是遵行主的命令;愛神也是遵行主的命令,就是遵行主的話,天父也必愛他,並且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一四:23)這是愛的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