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教會是主的聖殿。人卻常容易誤意,以為教堂就是聖殿﹔其實教會是主所救贖之人的整合體,並不是磚瓦木石的建築物。主住在得救的人中間,並不住在教堂裡。
聖經更說到聖徒是神的殿(林前六﹕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聖靈住在人的裡面,是榮耀的事實,但也是莊嚴的責任。聖靈不是一件東西,一種能力﹔而是三一真神的一位,是聖潔的,我們當照祂的引導感動說話行事。如果我們違背祂,行不當行的事,去不當去的地方,祂會在我們裡面責備,為我們擔憂。因此,我們必須順從聖靈。
另一個屬靈的奧秘,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我們的身子,就是基督的肢體。復活的基督,是在天上的頭﹔重生得救的眾聖徒,有基督的靈住在裡面,與基督有生命的聯合,在地上遵行祂的旨意。“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是不能分開的﹔“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六﹕14-17)。這是何等奇妙的榮耀﹗
如果聖殿容納了偶像,另外有所愛,所崇拜的,不論是有形,物質的東西,或是無形的理論,思想,或是自己所愛的聲譽,地位,都是得罪神的事,就像猶大的惡王瑪拿西所作的,把外邦的偶像搬入了聖殿,那極是褻瀆神的﹔至終遭受神的震怒。如果肢體抗拒元首,不聽頭的命令運作,那是不正常的,是有病的表現﹔必須要醫治,才以恢復健康,不能掩飾起來,裝作沒有病,而諱醫忌疾,結果必然漸久愈深。
我們要記得,使殿成聖的,不是物質的建築材料﹔其實那些材料,用來建築甚麼都沒差別,是在於建築的使其為聖。身體的天然條件,並不能使其成為主的肢體,是在於主的揀選和救贖。“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這重價是神兒子的捨命流血,祂不是買一間間的建築,而是買贖一個個信主的人,使我們從該死該滅亡的情形,得救成聖,成為榮耀的教會,分別出來為神使用。因此,教會必須記得:不要沾染罪惡,對內不可相爭,凡事要以榮耀神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