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神作大事

  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代上一一﹕22)

作大事是許多人的夢想。但那不是容易的,不是平常人所能作,所肯作的事。“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代上一一﹕22-25)。他作的是甚麼事呢﹖

以寡敵眾

“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或譯﹕“摩押兩個最強的人”。不怕敵人比他人多勢強,比拿雅勇敢前往,一人獨對強敵二人,相信有神同在,永遠是多數。結果,摩押人的二名強者,都變成了屍體。

勝過環境

“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裡去,殺了一個獅子。”獅子是獸中的最強者。懶惰人尋找不作事的藉口,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箴二二﹕13)下雪天地凍路滑,夠艱難的了﹔雪天缺食的餓獅,更加凶猛可怕﹔比拿雅不怕麻煩,不畏艱險,竟然找到獅子坑裡去,置身於無可後退的地步,前進搏鬥,把獅子殺死。這多麼像大衛追趕擊打獅子,從獅口救回羊羔﹗(撒上一七﹕34)這樣的人,有信心不顧自己安危,才可以作為民牧。

以劣勝強

“埃及人身高五肘,手裡拿著槍,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刺死。”很多人抱怨物質條件不夠,裝備太差,難以完成艱巨的任務。比拿雅也曾有類似的困難,但他有一個特殊的解決方法。他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與敵方優劣懸殊的情況下,只怨天尤人是無用的﹔他簡單的持手中所有的那棍子,勇往直前﹔轉眼之間,巨槍利器到了他的手裡,他用奪得的槍,將強敵刺死。大衛欣賞他,任用他為護衛長,正是因二人心志相同。大衛會心的微笑說﹕“我就是靠著耶和華的名,用機弦甩石打死歌利亞,用他手中的刀,割下他的頭來。”有優越的物質條件,應該樂意奉獻,為主使用;物質條件不夠,也不可灰心喪膽,畏怯退避;因為神使人得勝,不在於物質條件。(參撒上一七﹕51)

今天,神仍然在尋找這樣的勇士,不畏怯苟安,能夠不看環境,憑信心以少勝多,以劣勝強,榮耀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