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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个基督徒都已意识到,在现今时代中伦理道德面临着危机。这不光是在世上那些非信徒人群中间,也出现在基督的教会里。非信徒会毫无定向的试图去分辨是非;即便是个真心追求的基督徒,事到临头面对伦理道德的人生,也常常晕头转向失去方向。我曾遇到过一些基督徒,他们似乎就没有什么道德确信;我也见过另一类基督徒,他们对每一种伦理问题都有未经思索简单的答案。
随着年龄变大,我发现我越来越确信我们现今最大的需要之一,就是要明白如何将圣经应用到我们的人生中——我们要怎样思想、如何行事和怎样感受;一种依据圣经作抉择的方式。
这个”依据圣经作抉择”的系列课程,是基督教伦理学所要探讨的第一部分。这一系列着重的是在人生的各种情况中,我们如何按着圣经所教导的,做出合乎其原则的决定。这一系列的第一课是”圣经伦理学”。首先,我们要根据圣经来设立基督徒伦理学的定义;接着,我们要探讨圣经定义善行的三重标准;最后,我们会大致介绍如何依照圣经,透过三个步骤作合乎道德伦理的决定。让我们现在先来定义基督教伦理学的概念。
世界各地的人几乎都有他们各自的伦理体系。不同的宗教、文化、社会、个体对于哪些行为和观念合乎伦理,因此可以被赞同;哪些行为和看法不合乎道德,因此该被指责,有着他们截然不同的结论。”伦理学”所研究探讨的,就是这些不同的体系和它们的结论。
一般而言,伦理学是“研究道德上的正确与错误,良善与邪恶”;这个定义已足以说明伦理学的基本定位。不过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无意对伦理学作广义的探讨,而只是着重于基督徒或圣经对伦理的看法,因此我们所导出的定义就比“探究道德的正确与错误”还更要狭义一些。我们对于基督教伦理学的定义是:“伦理学是作为一种鉴别方式的神学,用于判别哪样的人格,行为和态度可以蒙神祝福,哪样的则不蒙神悦纳。”
为了充分了解我们是怎么看待基督教伦理学,我们要从三方面来看这个定义。.第一,我们要看基督教伦理学注意的焦点是神和祂的祝福;第二,我们要探讨基督徒伦理学所包含的范围;第三,我们会注意到基督徒伦理学所涉及的不单只是行为而已。我们先来看基督教伦理学的焦点是神和祂的祝福。
上帝和他的祝福
不像其他的伦理学系统,我们的定义所着重的是神和祂的祝福,而不是那些笼统的词语,例如“良善”“邪恶”“正确”“错误”等等;当然所谓的正确与良善,就是那些蒙神所祝福的事;而那些得不到祂祝福的事就是错误与邪恶的。然而以此来看神与祂的祝福,到底隐含意义是什么呢﹖
专注于神和祂的祝福,包含两个要点:首先, 神自己本身就是道德的标准;其次,神的行动示范了道德的标准。让我们详细解释这两个要点。
上帝的属性
首先,我们要肯定神自己本身就是对与错,善与恶的至终标准。基于此,我们否定有来自神以外而存在的终极道德标准,也就是说神不需要符合其他别的标准,才能被认为是”良善”的。我们所强调是,神无须对祂自身以外的标准负责;每一件合于神属性的事就是良善和正确的,不然的话, 就是邪恶和错误的。让我们透过约翰一书一章5到7节中来明白这个观点:
神就是光, 在他毫无黑暗……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 却仍在黑暗里 行, 就是说谎话, 不行真理了。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 如同神在光明中, 就彼此相交,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章5-7节)
将神隐喻为光,主要就是一个道德的写照。黑暗等同于罪恶与谎言;光明代表真理与纯洁。这段话语描绘了神的属性是绝对的完美,没有任何罪恶;它也描述罪就是违背神的本性。
就这段经文和其他类似的经文看来,我们可以说神的属性就是良善与公义的标准和楷模;而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就不得不裁定那些与神的属性相悖逆的事都是罪恶和不义的。
上帝的作为
我们着重于在神和祂的祝福的第二个要点,就在于神自己的行动彰显出道德标准。神表达赞同何谓正确和良善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给予祂祝福;同样的,祂借着收回祝福,降下咒诅,表明祂对邪恶不当之事的憎恶。圣经里多次的提到这个原则的运作。
例如利未记26章3节,讲到神与以色列人立约,若是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律例,谨守神的诫命,” 神应许将要赐给他们极大的祝福,但是,在同一章的14节中也提到,神警诫他们,如果他们不遵行神的律例,谨守神的诫命,一切可怕的咒诅将会临到他们的身上。让我们来听听利未记26章14到16节中提到的咒诅:
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的诫命,厌弃我的律例, 厌恶我的典章, 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 背弃我的约,我待你们就要这样: 我必命定惊惶, 叫眼目干瘪、精神消耗的痨病、热病辖制你们……(利未记26章14-16节)
在这一章里有多处的经文提到不同的咒诅,一次比一次更可怕。然而神预告这些咒诅,为的是要警诫那些拒绝遵行神的诫命和藐视与祂有立约关系的人。在这段经文中,虽然神没有宣告说不顺服神就是邪恶,败坏,或不义;然而,按着神对那些背逆祂的人所施予的可怕审判,那确实是我们从这信息中可得到的唯一结论。
我们若查考圣经,看神是怎么启示良善与邪恶的标准时,会发现对于正确合宜或错误不当的事情,圣经往往是记述神对那些行为的反应,而不是清楚标明何为良善,何为邪恶。因此我们若注意神的祝福与咒诅,就会更清楚的认识许多经文里包含的伦理观。
除了着重神和祂的祝福,基督教伦理学的定义也看重伦理所包含的幅度。我们认为伦理学不单只是神学的分支,它乃是神学和基督徒人生的基础。
问题的广度
在过去,基督教伦理学通常只是神学训练里众多课程的一门,它被视为神学的一部分,主要是处理一些实际的道德议题。按着这个旧有的模式,讲授神学,可以不太需要涉及伦理学;结果伦理学的老师讲授的也只是涉及神学和人生的极小部份而已。
但是我们的定义则强调基督教伦理学是涉及基督徒人生的每一层面。首先,伦理学是
探究何为良善何为邪恶的神学
也就是说,每一门神学课程都会谈到神对良善的祝福,和对邪恶的咒诅。每一类神学都会使我们有义务去相信某些事实,驱使我们作某些事情,以及引发某些情绪。正是因为那些事是对的,就应该要相信,有行动,和来感受;而不去的话,则是错了。所有的神学课程都是在探究何为对错是非,也就是所有的神学都涉及到伦理学。
除此以外,基督教伦理会涉及到人生的每一个层面。神学本身牵扯的就不只局限于人生的一小部份而已。在我写的“认识神的教义”那本书的第三章中,我对神学的定义是“学习将神的话应用于人生的每一个层面”。换句话说,神学不只是思想神和祂的话语而已,而是要从思想贯彻到应用。没有任何事能自身于神的道德标准之外。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章16到17节所讲的,就是这样运作的: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训练]人学义都是有益处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教训”“督责”“使人归正”“训练”等词语扼要的讲到如何把圣经应用于人生中。我们可以把这段经文改写为“整本圣经在神学上皆有用处,好预备属神的人在人生中行合乎道德的事。”简而言之,基督教伦理学是触及人生的每个层面。
问题的深度
除了看重伦理主题所包含的幅度外,与许多只专注行为的伦理系统不同,我们对伦理学的定义不单只是注重外在行为,同时还关注到个人的心态和本质,我们基督教伦理的定义强调个人的行为和心态是否会得到神的祝福。神的道德标准要求我们对我们的行为、我们内心的思想和倾向、以及我们自身的本质要负完全的责任。
当然圣经肯定是强调我们应该要有好的行为。对多数人而言,行为也很容易可以被分类为对错、好坏。因此我们不大算在此花时间,来解释为何在我们的定义中要包含行为。但是,我们必须也要记得,圣经也以对错是非来衡量人的心态。
可悲的是,许多真诚的信徒却认为我们的心态和情感是与道德无关的,也就是说它们与好坏、善恶无关。然而,经文一再显示我们的心思情感要么与道德正义的一致相合,要么就与道德邪恶的同流合污。因为圣经教导基督徒要在他们生活和生命的每个层面里都要依从神的道德标准,所以,基督徒伦理必须不仅着眼于外在行为,还要强调包括感情、取向、倾向、偏爱、嗜好、心思、想象、信念和我们内在本质在内的人生每一个部份。
例如马太福音5章22节,耶稣就这么教导:
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5章22节)
马太福音5章28节,耶稣又加上这样的教导: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章28节)
上述那两节经文显示耶稣谴责的是有罪的心态感受,不管那心思意念有没有导致行动。总之,耶稣的教导表明这些心态实际上已触犯了为禁止罪行而订的诫命。
马可福音7章21到23节,耶稣这么描述人心: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马可福音7章21-23节)
邪恶的心态本质上不只是错误的,它们也是恶行的根源。
按着圣经,我们也会谈到道德良善或邪恶的人。就如恶行来自恶心,恶心来自恶性或罪性,因此我们若要讨神喜悦,单单有良善合宜的行为和心态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在本质上是个良善的人,也就是得具有良好的性情。
罗马书8章5到9节就谈到这点,保罗这么写道: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罗马书8章5-9节)
简而言之,所有的非信徒都是“随从肉体的人” ,他们的天性是邪恶的,所以他们的行为心态也是邪恶的。保罗在这里强调,与神为仇的心思乃是源自堕落的天性,而且这样的性情也是无法顺服神的法则。
不同于那些不信的人,信徒是有圣灵内住的。而他讲到随从圣灵而行的人,指的就是信徒因着圣灵居住在他们心里而有的新性情。因此他们可以不必受制于堕落的天性,乃是具有能力,可以顺服神的伦理法则。
因此我们讲基督徒伦理学乃是“作为一种鉴别方式的神学,用于判别哪样的人格,行为和态度可以蒙神祝福,哪样的则不蒙神悦纳。” 而这至少关联到三件事。首先,神自己本身是伦理的标准。唯独祂是善恶是非依循的准则;第二,全部的神学,甚至人生整体,都有它的伦理领域;第三,神的道德标准使得我们要为自身的行为、思想、态度,和内在本质负责。
我们已经定义了基督教伦理学,现在要来看圣经对于伦理的良善所设定的三重准则。
有个很有用的方式可帮助我们了解圣经对此的教导,那就是看韦斯敏斯德信条如何定义非信徒的善行。韦斯敏斯德信条16章第7段特别对非信徒的善行有重要的论述: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即根据神的话所行的,没有荣耀神的正当目的;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神领受恩典的资格……。
从这叙述看来,韦斯敏斯德信条正确的认定非信徒的某些行事是合乎神的命令,而且,信条还承认这些非信徒所行的对人对己都产生美好有益的结果;换句话说,非信徒可以行事为人近乎我们伦理人生的标准,也就是作出能引致神祝福的事情。圣经也同意这点。例如马太福音7章9到11节,主就说过这样的话语:
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么。(马太福音7章9-11节)
一般人通常会行一些看起来合宜的好事,例如爱自己的孩子,供应他们的需要。事实上,我们还很难找到有那个人从没作过一件神所认可的好事,或是未曾存着一丝能引发神祝福的心态;因此从表面看来,甚至非信徒都有可能行神所命定的事,也因此得到好处。
然而韦斯敏斯德信条并没就论到此为止。它接着清楚指出,非信徒所行的善事并非如同表面所显示的那样。注意信条讲到这些行为是“罪恶的”,它们无法“讨神的喜悦” ,或使人有资格“领受神的恩典” 。
即使我们赞扬非信徒那些合于神准则的外在行为,我们也得记住他们的本质并非真正的良善。他们无法好得足以讨神的欢喜,也无法以此赚取救恩。怎么会这样呢﹖为何那些合于神准则的外在行为还是被认为是罪恶的呢﹖
如同先前所说的,顺服神的诫命必须源于合宜的动机,也就是要出于被信仰洁净的心思。第二,它是遵循合宜的标准,就是按照圣经所记的准则。第三,这个行为必须有合宜的目的,就是为荣耀神而行。简而言之,除非这个行为是出自正确的动机,依循正确的准则,也达成正确的目的,它就算不得是神给予祝福的善行。让我们先来仔细探讨正确的动机。
合宜的动机
除非这个所作行为出于正确的动机,它就不是神会给予祝福的行为。首先,好行为必须来自于一个借着信心得以洁净的心灵。其次,善行必须是基督徒爱心的外在流露。
信心
按着韦斯敏斯德信条所列的,善行若“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 这个标准与我们对基督徒伦理学的定义极为相合,都是着重于具有良善性情的好“人”。而如同先前所说的,只有圣灵内住其中的信徒才能行出神所祝福的善行。
理由之一就是唯有信徒具有“被信仰洁净的”心思。信条在此讲的是神所给予,存在信徒生命里并继续成长的得救信心。借着这信心的洁净,信徒领受更新而良善的性情,也以此激发信徒能够行善。雅各书2章14到20节这么写着:
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雅各书2章14-20节)
洁净心思的信仰,是让人得救,也激发善行的信仰。这是信徒所具有,也唯独信徒才有的信仰。
希伯来书11章6节指出这一点: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章6节)
想要得神祝福的祈求必须根源于信心,否则我们无法得神的喜悦,也因此无法得到祂的祝福。换句话说,行事的动机若没有信,我们就无法行善。
整本圣经里,保罗将这个教义讲的最简单明确,罗马书14章23节,他这么说道: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章23节)
能得到神悦纳的善行,必须来源于得救的信仰。
圣经看重基督徒的爱心,除了要有得救的信心,也强调正当动机的重要。
爱心
哥林多前书13章保罗教导若不是出于爱心,我们的行为是无益的;13章1到3节,他这么写着: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13章1-3节)
产生美好结果的行为或是属灵的恩赐,若不是以爱心为出发点,仍然得不到奖赏。就如先前所讲过的,在神的眼中,得不到奖赏的行为就不是”美善” 的。
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耶稣总结神的启示时,也讲到这个要点: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拒绝神的律法,就是拒绝与那位将自己赐给我们建立盟约关系的神。而不顺服祂的律法就是犯罪。在马太福音的这段经文里,耶稣所教导我们说,律法本身和旧约其他部份所要求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爱神和爱邻舍。
神要我们遵循的每个法则里都包含爱心,如果我们所作的不是出于爱,我们的行为就不符合祂的标准;而我们必须既要爱神又要爱邻舍,就使我们更难达到神的标准。非信徒不爱神,他们是与神敌对的,所以他们所行的决非出于爱神。换句话说,他们绝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为此缘故,从终极意义上看,他们也绝不可能行神认为美好的事。
合宜的标准
除了指出良善的行为必须出自正当的动机,韦斯敏斯德信条也讲到善行必须符合正确的标准。我们再来听听16章第7段所说的: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但并非……按照正当的方法,即根据神的话所行的,……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
这里信条强调所谓美善的行为,必须是依据神话语的标准而行,就是照神的启示,特别是圣经所说的去作。
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介绍我们对正确标准的认识。首先,圣经的戒命;第二,全本的圣经;最后,普遍的启示,创造界本身。
命令
第一个方面,所有的圣经命令都是为引导我们而设的。约翰壹书3章4节总结了这个概念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3章4节)
注意使徒约翰所说的,他不只教导凡违背律法的就是犯罪,仿佛违背律法只是众多罪的一种;他乃是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因为所有的罪都导致不遵循律法,就是触犯神的法则。
约翰在此明确的断言合宜准则的重要性。然而今天甚至有许多基督徒还认为人是有可能违反神的某些律法而不算是犯罪,或我们可以忽略神的某些诫命。然而,使徒雅各在雅各书2章9到10节却谈到这一点: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2章9-10节)
显然触犯某些律法就是犯罪,好比雅各所提到的,以貌取人。然而雅各接着讲到若只触犯了律法的一条,就是触犯全律法;因为律法整体上是反映神的性情和特质,所以违反了任何一点,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触犯了每一点,也就是得罪了神;因此若违背律法的某一点是犯罪,所有对律法的违逆都是罪。
关于这一点我们在接下去几课会有更深入的探讨,不过在此我们对于神的律法和对神律法的应用必须先有明确的区别。按圣经的观点,每一条律法对基督的跟随者仍然有其约束力,但是应用的过程却是相当复杂,在某个情况下的顺服可能与另一个情况下的顺服会大不相同。
这里我们得要强调一下,我们不是在鼓吹相对主义,说什么对不同的人,圣经可以有不同的意思,不同的解释都是同样的合理。这种讲法是决然不对的。正好相反,圣经记载的就是神要说的意思,是其原本作者们想所要讲的意思。神的话语是我们依循的规范准则,我们不能偏离它的教导。因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所有的善行都必须要符合圣经的律法标准。
一切都基于圣经
其次,合宜的标准要求我们得顺服全本的圣经。韦斯敏斯德信条不只说神的律法是一切善行的标准,也提到神的话语是善行的依据;也就是说善行必须要依着启示,特别是圣经所教导的,甚至要依循律法没有正式记载的部份。也就是要考量律法诉诸圣经其他部份为其根据的记载。
好比在十诫里,守安息日是以神的创造天地作为该诫命的依据。出埃及记20章9到11节,我们读到: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埃及记20章9-11节)
在此十诫是以神的创造为依据,而确立它们在道德规范上的权柄。
还有当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守安息日的规条,祂也以大卫作过的事来为祂的门徒辩护。马太福音12章1到4节,祂如此回答法利赛人的质问:
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马太福音12章1-4节)
耶稣认可大卫的行径,即使这个事例不是律法规条的一部分,祂还是以此导出合宜的应用。因此我们看到在圣经里,不只律法被视为善行的规范,其它的记载也具有这样的权柄。事实上就好比诫命律法是依从神的创造而定的,因此有时圣经其它关乎道德伦理的教训对我们行为的约束力更远胜于律法,不过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之前我们已读过提摩太后书3章16到17节保罗所写的: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保罗认为圣经的道德规范不只限于诫命和律法规条;他乃是认为整本圣经对我们的行为归正都有益处,都具有督导作用,因此我们的行事为人必须符合全本圣经的标准才称得上是良善的。
普遍启示
然而我们也略略提到神的话语远比圣经更宽广,好比神显于天地万物的启示,通常被称为是普遍启示或一般启示,那是祂话语的一部分,也是善行要依从的准则之一。罗马书1章20节把这个概念讲的非常清楚。保罗这么写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章20节)
保罗接着讲虽然借着普遍启示,人知道神的道德标准,可是他们仍然宁可犯罪。
这里的要点是:人的行为受谴责,乃是因他们触犯了普遍启示所显露的标准。
换句话说,普遍启示既然是神话语的一部分,那么它也是善行依据的标准之一。
总而言之,圣经教导我们善行必须依从神的话语,而祂的话语则是显于律法、整本圣经,和创造界中。
合宜的目标(目的)
除了出自正确的动机,依据神话语的准则,所有的善行也得有正确合宜的目的。善行可能有一些当前的目标,例如父母赚钱支付日常开销,这个眼前的目标就是供应自己和家人的需要,这是个良好值得嘉许的目的。不过在伦理学里,我们还更关注人们行善的至终目的。
如果我们所作所为是要让神喜悦,一些当前的目标,例如照顾家人、顺服父母、守安息日等等就是这个大范围的一部分。我们作这些事,乃是衷心想要荣耀神,因此愿意过着让祂喜悦的人生方式。
圣经借着一些特别的事例和一般性的原则,教导我们在许多方面,神的荣耀必须是我们人生的中心与目标。保罗教导如何处理市面上所卖的肉,就是一个例子。他认为只要人以神的荣耀为念,吃或不吃都是合宜的。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他这么写着:
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
保罗了解为了某些眼前的目的,吃那肉是好的;而为另一个不同的目的,不吃却反而是好的。他所着重的是还有一个原则凌驾在这些眼前的目标之上,那就是关心神的荣耀;除非看到这个至终的目的,吃或不吃都不能被视为是合宜的。
在教导他的读者们如何使用属灵的恩赐时,彼得也有类似的论点。彼得前书4章11节,彼得这么说:
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得前书4章11节)
彼得认为教会里所有的恩赐和服事必须以荣耀神为至终目的。彼得提出的应用原则就是基督徒的所行所为都是为尊荣神,归荣耀与祂。
圣经中其他的经文将这个基本原则阐明的更清楚。罗马书11章36节,保罗也清楚讲到: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马书11章36节)
在这里保罗因着万有都“归于祂”而非常喜乐;他的意思就是我们作每一件事都是为了神的缘故,以祂的荣耀为行事的至终目标。保罗接着以“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来强调这点。
事实上这句经文点出神至终在万事万有里都得到荣耀,祂创造、扶持、掌管、赐予能力、悦纳尊荣祂的服事等等;理所当然的,祂认可那些为荣耀祂而作的事,而谴责那些悖逆祂荣耀的行为。神认可赏赐那些至终为荣耀祂,而所行所感所思的事情。
我们已确立基督教伦理学的定义和圣经对善行的标准,那么基督徒在作伦理抉择时,就应当以三个步骤应用这些理念。
在伦理学的课程里,我们会探讨每次作伦理抉择时,应该采取那些实际的步骤。目前我们只是对这个研讨勾勒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在接下去几课我们会有详细的解说。
我们的研讨涉及三个层面,首先是基督徒群体的三个倾向,其次是伦理抉择的三个观点,第三是这些观点之间的互相关联。我们先来看不同的基督徒在作伦理抉择时会有的倾向。
倾向
信徒们依从不同的方式作伦理的抉择,我们可以把这些方式分为三类:有些人强调基督徒的良知和圣灵的引导,认为顺从这些内在引导的行为都是好的;另一些人强调圣经,认为好的行为必然符合圣经的教导,坏的行为则不然;还有一些人强调行为的后果,认为产生好结果的就是好行为,产生坏结果的就是坏行为。
我们已讨论过,圣经定义的好行为是出自正确的动机,依从正确的标准,且有正确的目标,而这三重标准正好配合我们刚才讲到的那三点。
首先,那些强调良知和圣灵引导的人看重的是正确的动机。我们可以说他们首先在意的是唯有好人才会有好行为。在作伦理判断时,他们会问:我的心态是什么﹖我是否成熟到可以作出正确的抉择﹖我是否具有属灵的能力将神的话语应用在这个情况里﹖
其次,那些专注圣经教导的人所看重的是标准,面临伦理抉择时,他们首先问的是:对于这情况,神的话语是什么﹖
最后,那些看重后果的人主要在意的是正确的目标。他们专注的是情况本身,会提出这样的询问:问题是什么﹖牵连到那些因素﹖问题的解决方式会带来什么结果﹖
明白基督徒会有的这三个倾向,我们不难看到它们实际是代表伦理抉择的三个基本观点。
角度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认为:
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
这个定义把我们先前叙述的许多事都串连在一起。我们谈到“神的话” ,因为神的启示是作判断的准则。“情形”则提醒我们注意问题,目标,和解决的后果。谈到“个人”则强调采取正确的行径时,人的性情、动机、和良知的重要性。事实上我们认为唯有这三个方面都考虑到,我们才会作出合宜的道德决定。
将这三方面要素作相对等量的强调,对许多信徒而言似乎难以理喻。的确,在大多数保守的基督徒圈子里,圣经一直是我们信仰和实践所依循的唯一准则,我们看重圣经的教导胜于其它的考量;但是当我们遵循圣经,以它为唯一的准则时,我们也发现圣经教导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不单要思考神的话语,也要考虑涉及的情况和人事。
我们必须从三方面或三个角度,就是从神的话语、情况、和个人的层面来探讨伦理,这三方面的看法都很重要和宝贵;因此探讨伦理最好的方式,就是从这三个层面去思考,并且容许各个观点所领受的见识彼此互补和相互影响。
我们会从这三个观点来作伦理判断:就是从情况处境,规范准则,和存在动机的角度作探讨。在后面的课程里我们会一再提到这几个观点,目前我们只需要先了解这些立场的基本概念。
情况处境
我们的伦理探索若是转到问题本身,行为的结果,或是目的,那就是从情况处境去探讨,我们可称这个为“目的论”的方式,因为它着重的是行动的结果或目的,从这个角度探讨伦理,涉及在神的范畴里,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我们会问这样的问题:什么是达成神旨意最好的方式﹖它也会诉诸以神、耶稣或其它好的圣经人物为典范的道德行为。
圣经常采用这个观点,也鼓励我们如此作。在教导伦理法则时,圣经会诉诸神的全能,祂掌管所有的受造物;尤其在涉及救赎,或指出神、耶稣、其他人物为我们行为的典范时更是明显。例如在罗马书第6章2到4节,保罗的论点是,我们向罪死,且与基督同埋,乃是为了达成一个特别的目的,就是脱离罪,活出有道德的人生。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我们……和他(耶稣)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马书第6章2-4节)
保罗这样的谈论,并没着重神的诫命或圣灵在我们生命良知上的影响,而是强调情况处境,包括救赎的经过和我们得救的目的。
保罗也是以伦理情况处境的角度结束罗马书第6章。罗马书6章20到22节,保罗这么写着:
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马书6章20-22节)
保罗鼓励他的读者们要活出圣洁有道德的人生,弃绝他们昔日所犯的那些罪。保罗强调借着圣洁的人生,他们可以得到永生。这里他当然是基于结果来劝勉,不过此处,他着重点在于敬虔生命所得到的奖赏。
彼得也是以情况处境的论点谈到道德行为。彼得前书2章21到22节,他这么说道:
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得前书2章21-22节)
在这里彼得鼓励信徒们愿意为义的缘故受苦,他没有引用经文或提到圣灵的引导,而是诉诸救赎过程的一些事实,特别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
规范准则
对基督徒而言最直觉的模式就是从规范准则的观点来探索伦理。所谓的规范准则就是认定神的话语是我们伦理的准则,我们读圣经,要明白它所教导的行为法则。
例如为了要让以色列民恢复对神的敬拜,约西亚王教导他的百姓要守逾越节。列王记下23章21节他这么命令他们:
当照这约书上所写的,向耶和华你们的神守逾越节。(列王记下23章21节)
他的论点并非根据救赎的历史事迹或他们当时的情况使他们必须如此行,或是神感动他们要守逾越节。他乃是强调圣经教导他们要庆祝这个节日。他诉诸的是律法书上所写的,神借着摩西拯救祂的百姓的那段记载。
使徒约翰以神的诫命为信仰行为的依据时,用的也是这个模式。约翰壹书
3章23节,他这么写道: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翰一书3章23节)
神的话语再次成为人行为的根据。神命令人该有一定的信仰和行为,而祂的权柄也足以使人必须依从祂的道德标准。
我们已经讨论了情况处境与规范准则的层面,现要从个人的层面来探讨伦理。我们称这为存在动机的观点。
存在动机
我们所问的问题若是特别关乎到人时,那就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探讨伦理学。所谓的“存在动机”,我们无意将这个论点与哲学的存在主义相提并论。我们着重的乃是从个人实际经历的角度来探究伦理学。这个角度探讨的是个人与神的对峙和互动。从这个角度探讨伦理学,我们并没有降低神的权柄,或是提升我们的感受作为对错是非的至终标准。我们问的问题会是:要成为圣洁,我该作何改变﹖我们也会注意圣灵内在的引导或是净化的个人良知。
因此我们看到圣经肯定借着我们良知和圣灵的引导,可以帮助我们决定谁是谁非。除了考虑情况处境和规范准则,存在动机的观点也能帮助我们做出合宜的伦理抉择。
圣经记载了许多运用这模式探讨伦理学的例子,例如约翰壹书3章21节,那里使徒约翰这么说道: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约翰一书3章21节)
他指出,身为得救的人,我们的心思应当与神的性情一致;如果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我们就能够直觉的分别对错是非。除了诉诸圣经或问题本身,神也在祂的子民心中运作,使他们知觉是非。当我们持定这样的观点,那就是以个人实存的角度来探讨伦理学。
保罗的著作里也有同样的看法。例如加拉太书第5章,保罗将“肉体” 与罪性相提并论,又列了许多肉体激发我们去犯的不良行为。他也解释圣灵在我们里面运作,以产生美好良善的结果,例如仁爱、喜乐、和平。在这段经文里,他详细说明信徒借着顺服圣灵的内在引导,就能够行出美善的事情。
加拉太书5章16节保罗写道: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拉太书5章16节)
让信徒作伦理判断的一个合宜方式,就是注意圣灵内里的感动。我们若这么作,就是采用存在动机的观点来判定是非。
罗马书14章5、14、23节,保罗更是强调存在动机的观点,他坚决认为即使我们良知未必完全,但是违逆良心就是罪。
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罗马书14章5、14、23节)
保罗在这里谈的是祭偶像的食物,他解释说基督徒可以吃那些食物,只要他们心里不认为是在参与异教敬拜;但如果他们的良心不允许他们吃,他们若吃了,那就是犯罪。
很有意思的是,在这章经文里,保罗谈到如果这个事件是从规范准则或情况处境的立场来看,多数的信徒是倾向于吃那些食物;可是保罗强调信徒也会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作抉择,除非三个观点的结论一致,否则他们宁可不吃。
我们已经探讨了这三个角度,现要来看这三个角度之间的彼此互动和相互依赖。这三个不同的立场其实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而是代表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个伦理事件。
我知道这讲法初初听起来会令人有些困惑,因为我们前面所引用的例子,每个似乎只是采用一个角度而已。不过实际上,我们所引用的例子都涉及三个角度,只是其中某一个立场比较凸显,让我们用来举证而已。整个过程的要点是没有那个立场可以自身于其它两个之外而独立运作。
互相关联
我们先想想看情况处境的立场涉及到那些﹖它关乎伦理事件的相关事实,包括涉及的人,和神的话语,我们视它为规范行为的准则。如果不涉及人,就无人作伦理的探索了。如果不涉及神的启示,我们根本就无法知道何为真实。换句话说,即使我们从情况处境的角度去探索伦理问题,我们的探寻还是都要考虑到个人和规范准则。我们可以这么说,除非我们透过神的话语来看情况处境,并且认清情况与当事人的关系,我们根本无法正确了解整个情况。
同样的讲到规范准则的角度,如果我们不能将圣经的话语应用在我们的情况或个人身上,那我们根本就没有了解圣经。如果有人说:‘我晓得“你不可偷盗”是什么意思,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把这诫命应用在我身上,或我盗用公款的情况里。’这个人其实不明白“你不可偷盗”讲的是什么。他宣称自己知道规范准则的要求,却不知道可以将它应用在什么情况里,那么他实际上是不晓得圣经的要求。
讲到存在动机的立场也是如此。除非透过所涉及的情况和以神的话语正确解读人的心思,我们无法真实了解一个人。如果我们想要有正确的知觉,我们的良知必须依循圣经的教导。此外在良知通告我们应该作什么之前,我们也必须了解具体情况的真相。
因此每一个角度都牵引到另外两个,如果我们正确合宜的从任何一个角度透视,我们所见的应该都是一样的。问题是我们并非完全人,也没有完全的透视力。因此我们若专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来探索,我们通常无法清楚情况处境所牵涉的或个人经历的感受。同样的,我们若只采用情况处境的观点,也常常无法明白规范准则或个人经历所涉及的。当然,如果我们只从存在动机的观点探索伦理事由,我们也不太能正确导出另外两个观点的看见。
如果我们能够完备地思想伦理,这三个立场不管由那个出发,应该都会导出同样的结论和看见。然而我们并不完全,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三个角度的优势都要使用,以得到有关伦理更完整的信息。透过使用所有的角度,我们能够检查和衡量其中任何一个角度的眼光和见识正确程度。
在这一课里,我们介绍了基督教伦理学,定义它是从伦理的层面来探讨的神学。我们也根据圣经,定义什么是“良善”和“正确”,解释了圣经对善行所定的三重标准。最后,我们提出一个圣经的模式,帮助我们作伦理抉择;它的好处是对情况处境、规范准则、和存在动机的观点都作考量,衡量其间的看法。
在当今世界里,依据圣经作抉择是极富有挑战性的。我们会不断地感到我们自己被各样影响牵动着,其中许多的影响即不承认上帝的权柄,也不理会祂的良善。然而,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认定神的良善,在我们伦理解决择中必定要追随它。一个非常有帮助的方式,就是通过使用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综合角度来处理伦理抉择。当我们将这些基本的角度融入我们的思考方式中,就能够预备我们面临复杂的伦理问题时,仍然可以作出明智的合乎圣经原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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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有时挺有趣的,尤其在他们学着用一些新的词汇和观念的时候。前几天我朋友的一个四岁女儿,在吃晚饭前手里拿了一颗糖果儿,来到他跟前对他说:“爸爸,让我吃这颗糖吧。” 按着家规通常饭前她是不准吃糖的,所以她爸爸就问她:“为什么我要容许你现在就能吃这颗糖呢?” 她挺威风的回答着:“因为我这么说了!”
显然这小女孩是从她父母那里学到那句话的,所以她理所当然的期待她爸爸听了那带着魔力的话:“因为我这么说了!”以后,就会答应她的要求。然而,这小女孩不了解人与人沟通时的一个基本事实,命令或指挥之所以具有威信,是在于下达指令的人有权柄。即使小孩子用的是父母的词汇和腔调,她的父母却大可不必听从她所讲的话,然而她却不得不听从她父母带着权柄的话。
我们探讨基督教伦理学时,必须要掌握和理解这个最基本的事实:道德原则的权力来自那位给予此原则的有位格者。为何我们必须将自己顺服在圣经的教导之下呢?为什么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规则对我们具有权威性的约束力?答案很明显,这些指令之所以具有权威性,是因为来自全权全能的神。我们顺从这些原则,乃是“因为祂这么说了。”
这是我们基督教伦理学系列“依据圣经作抉择”的第二课。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着重的是按着圣经所教导的去作伦理抉择。这一课的题目是:规范准则的角度:神和祂的话语。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伦理学里的权柄,或者更确切的说,伦理学里神和祂话语的权柄。
前一课里我们已看到,身为基督徒,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必须考虑到三个方面:合宜的动机、合宜的标准、和合宜的目的。我们也从三个角度,就是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立场来探讨基督教的伦理。若要作出讨神喜悦蒙祂祝福的道德决定,我们必须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来看伦理事件,着重的是一些相关的准则。我们还必须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进行探索,确定我们已经负责任地衡量了相关的事实和情况的结局。 我们也得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思考,确定我们个人有正当的目标和动机。在这一课里,我们首先要看规范准则的角度,就是作伦理抉择时合宜的准则,我们要着重神和祂话语的标准。
我们把这一课分为两个主要部份。首先要讲的是神祂自己是我们绝对的标准。其次,我们要探讨神的话语如何成为我们伦理的准则或标准。让我们先来看第一部份,神祂自己作为我们伦理的准则。
你们应该还记得在这系列的第一课里,我们提到神自己就是我们绝对的伦理准则,那些与神的性情一致的事情就是“良善”和“正当”的,反之,与神的性情不一致的事情,就是邪恶错误的。神自己就是绝对的伦理准则,祂不必对祂自身之外和以上的任何其他标准负责。祂具有绝对的道德权柄。唯有神具有终极的权柄,决定什么为良善,什么为邪恶,并且有权来约束和要求,且根据祂的决定赐下永恒的宣判。
为了更彻底明白这些概念和它们包含的意义,我们必须探讨神是我们道德标准的三个主要方面。首先要看的是神的性情属性是我们绝对的道德法则或标准;其次,我们要探讨神是终极的道德裁决者,有权力约束和审判每一个人;第三,我们要看这些真理在我们作伦理抉择时所包含的意义。我们先来看神的性情是我们绝对的道德准则。
上帝本身
讲到神是我们绝对的道德准则时,有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探讨。在此我们仅提到其中的两点:第一,良善的是神的位格属性;第二,神的良善是所有美善之事的终极标准。
位格属性
首先当我们讲到良善是神的位格属性时,意思就是祂本身是所有道德伦理所依据的标准。虽然我们有时只是抽象性的谈到良善公义等观念,或是将这些词汇用于一些客观的事情和意念上,其实这些观念是来源于一个更基本的事实,那就是神位格的良善。离了神的性情属性,就没有所谓的良善和公义。伦理价值之所以存在乃是对神的一个反映和反射。实质上而言,神不只是良善公义的,祂就是良善公义的本体。
在第一课我们提到,圣经以光的比喻来描述神的性情是绝对的道德标准。约翰壹书1章5到7节,使徒约翰这么教导: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壹书1章5-7节)
将神比喻为光,就是一个道德的写照。黑暗等同于罪恶和谎言,光明代表的是真理与脱离罪的清洁。基本而言,这段经文定义所有与神的性情无关的就是罪,以此表明神是绝对的无罪;换句话说,它认为神就是良善公义的至高准则,因此任何违背神属性的事就是罪。
耶稣也表明同样的看法,马可福音10章18节,耶稣这么说:
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马可福音10章18节)
讲到唯有神符合良善的标准,耶稣明确指出祂讲的是绝对的完全和良善,而不是相对的或衍生出来的良善。毕竟圣经也称呼其他的人是良善的,然而神的良善有别于其它的良善,它在本质与程度上是完全而绝对的,唯独属于三一真神所有。
圣经多处提到神至高的良善,例如诗篇5章4节,大卫如此宣称:
恶人不能与你[神]同居。(诗篇5章4节)
还有但以理书4章37节,外邦的尼布甲尼撒王如此宣告:
他所作的全都诚实,他所行的也都公平。(但以理书4章37节)
将这概念讲的最明确扼要的莫过于马太福音5章48节,那里耶稣说道: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章48节)
在这些经文里,我们能从两方面看到神被视为绝对的道德法则:第一,神是绝对的完全,没有一点缺陷瑕疵;第二,身为圣经的读者,我们深受鼓励要以神的作为和属性为我们良善的依据。
根据这些以及其它的圣经经文,我们确确实实能够的声明:良善和公义应该看成是这个有位格的三一真神:圣父、圣子、圣灵之首要和重要的永恒属性。从而,良善就包含和渗透在永活真神自己心意里所具有的一切态度、价值、动机、愿望、和目标。因此为要发现良善的合宜和正确标准,我们并非要费心的去学习一些抽象的伦理原则,乃是必须要尽力去明白神自己的心意如何。
终极标准
其次,讲到神是绝对的道德准则,我们的意思是不存有比神更高的标准;神的良善就是所有良善的终极标准。
不幸的是,有许多人都有错误的观念,误以为如果神要被视为是”良善公义”的,他自己还得要符合和满足某种良善的标准要求。例如有人认为神如果审判人类,祂就不是个良善的神;其他的人则认为一个良善的神是不会容许邪恶的存在。根据这些臆测,他们错误的推断圣经的神不应该是良善的神。
即使基督徒拒绝认定神是不良善的,还是有一些信徒会错以为有个更高的标准存在,连神都必须服从。
的确,我们承认有的时候圣经的作者自己好像是以神性情以外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神,最常见的是他们以圣经衡量神。例如诗篇119章65和68节,诗人这么写着:
耶和华阿,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篇119章65,68节)
在65节,诗人承认神的话是良善的标准,甚至指出按着这个标准,神的作为被视为良善。在68节,他宣告神是良善的,所行的也善,暗示着因为神按着祂的话语而行,所以是良善的,诗人在68节的结尾表明他想要学习神的律令典章,使他或者能够符合神的良善。简而言之,在这几节经文里,诗人是以神律令的标准衡量神的作为,而认定那些作为是美善的。
不过圣经的作者也知道律令不能自身于神以外而存在,它们乃是神的自我彰显。例如诗篇119章137和142节,诗人这么写道:
耶和华阿,你是公义的,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你的公义永远长存,你的律法尽都真实。(诗篇119章137,142节)
神的律令公义且良善,因为那是出于神,而神是公义且良善的。因着祂是公义的,所以祂的所是所为,包括祂的律令,都是良善的。因此,即使圣经的作者将神与律法的标准相比,他们的目的只是要显明律法如何将神的性情显示出来。
圣经的作者无意教导说神如同人那样,是受制于律法。他们也不认为神会与律法的标准抵触。圣经从头到尾都明示神自己位格的美善是所有道德伦理所依据的绝对标准。
上帝作为审判者
我们看到神除了是绝对的道德标准,也是伦理道德绝对的裁决者;也就是说,神具有终极的权柄,决定那些行为、心态、和思想是符合或违反祂的道德要求,而且祂也有终极的权柄能力照祂的抉择行事。
当然,神真的授予人类一些责任和权柄,从而来作出伦理的审判。例如,圣经里提到合法的人间政府,是被授予了一些有限的惩恶扬善的权力和责任。然而圣经也教导,我们的判断只有反映出神的判决,才是正确而有效的。耶稣也讲的很清楚,在末日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审判每个人,祂的肯定或谴责乃是按每个人所作的。到那时,祂要咒诅那些行恶的,也要祝福那些行善的人。
约翰福音5章27到30节,耶稣论道这方面是这么说的:
因为他是人子,[父神]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翰福音5章27-30节)
在今生我们对伦理无论作了什么总结性的评论,神始终是宇宙的至高审判者,终极唯有祂能裁决我们是否活得合乎道德操守,而祂的审判也是绝对有效。我们无法依据什么去挑战祂的权柄,所有的权柄能力都属乎祂,我们无法推翻祂的裁决。约伯记40章2到14节涉及到这类主题,请听神如何对约伯说的:
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么……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你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么?你有神那样的膀臂么?你能像他发雷声么?你要以荣耀庄严为妆饰,以尊荣威严为衣服……我就认你右手能以救自己。(约伯记40章2-14节)
因为祂有绝对的权柄,神就有权来审判;又因为祂有绝对的能力,人就无法逃避祂的审判。纵使属神的受造物想逃开祂的权柄和能力,他们也无法达成。
归根到底,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顺服祂,以祂为我们的审判者,借着基督得着祂的怜悯和眷顾;要么就是抗拒祂,而承受永远的刑罚。假使我们受到挑唆,怨恨神也不相信祂的审判,我们必须明白祂的判决都是公义正确的。祂不是任性无常的神,乃是恒久照祂不变的性情施行审判,如同以利互在约伯记34章10到12节的申辩:
神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他必按人所做的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神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约伯记34章10-12节)
身为道德的绝对审判者,神始终依照祂性情的道德标准施行每个审判。祂的判断是完全的,显现出祂那无瑕的知识和智慧,确实的公平,和精湛无误的道德。
对于神既是绝对的道德准则又是绝对的道德审判者,有这样的基本认识后,我们接着来看这些事实对我们人生有什么涵义。
含义
我们讲到神是绝对的道德准则,主要是说到祂自有永有的存在;我们讲到神是道德绝对的审判者,所着重的是祂与受造物之间的互动关系。我们目前要来看一个事实:那就是神的能力和祂审判的权柄使得祂的受造物必须依从祂性情的标准而活。
我们记得彼得前书1章15到16节,彼得这么教导他的读者们: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章15-16节)
在这段经文里,彼得认定我们已经知道神的性情是人类行为的终极标准。但是他也申明,就是因着神是人类行为的准则,人类理当顺服并且效法神。
当然我们必须了解,谈到效法神,我们并非要混淆创造者与受造物之间的差异。我们乃是说,我们有责任将祂的性情显现出来。例如,彼得说我们要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他的意思是神的性情显出圣洁是什么,又因着神是照祂的圣洁行事,所以我们行事为人也得遵照祂的圣洁。
登山宝训也有类似的教导。马太福音5章44到48节,耶稣这么说: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章44-48节)
因为神的作为是全然的良善,那也就成为具有约束力的道德准则,所以每个人也必须顺服神,依从祂行为的标准。
对我们多数人而言,这样的应用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既然神有绝对的权柄要我们依从祂的标准,那么我们当然必须顺服祂。不过在实际人生中,许多质疑神至高权柄和祂公义准则的人却不理会神的命令,而自行设定一些人生的法则。
有些人相信,即使神有能力审判他们,祂也没有权柄这么作;他们甚至认为不管后果如何,抵挡神是值得赞扬的,就像人反抗暴君一样。
在我们基督徒的圈子里也看到这种心态。例如在教会里有许多人相信耶稣已经为我们的罪而死,所以神已经不再要求我们顺服祂了。他们是把饶恕和放纵混为一谈,误以为我们的罪已蒙赦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事实上,每一个信徒都应当依从神本性的标准而活。约翰壹书1章7节,约翰这么写道: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壹书1章7节)
在这里约翰至少提出两个重点,是和我们所探讨的有直接关系。首先他教导我们必须“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约翰指出所有的信徒都必须效法神。其次,约翰说我们之所以要顺服神的准则,乃是与在基督里的饶恕有关。当我们效法神时,基督的血才洗净我们的罪。我们不可能以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却不尊从祂为我们的主。
在详细查考了神自己就是绝对的伦理准则这个理念后,就规范准则的角度来学习伦理学而言,我们现在就要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到本课的第二个部分的主题:神的话语作为向我们启示的伦理准则。
我们已从不同的方面查考和了解,认识到圣经显示出神自己就是我们绝对的伦理准则。然而问题的重点在于,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神是谁,乃是因为祂借着祂的话语向我们启示。没有了这样的启示,祂的性情对我们而言必然是神秘而无法测度,从而我们也无法完成我们的义务,跟随祂的榜样而生活。有幸的是,神自己的启示教导了我们许多关乎祂的性情,使得我们能够依据祂的标准来清楚地作出伦理抉择。因此,我们既然认为神是我们终极准则,那么我们也必须以祂的启示或话语为我们实践的准则。
在探讨神的话语为我们伦理的准则时,我们要着重三个要点:第一,我们要探讨三种类别的启示;第二,我们要讨论这三种启示的准则特质;第三,我们要探究这三种启示准则的一致性。
三个类别
为了要进一步了解基督教伦理学,第一步,我们必须掌握一个事实,那就是神以三种方式启示祂自己。
历代的神学家们讲到神的启示,将它分成两大类:特殊启示和一般启示。他们将神直接的话语,例如经文、预言、异梦、或异象归之于特殊启示。一般启示则是包含历史典故、宇宙、天象、草木、动物、和人类。简而言之,一般启示包罗万象、涉及一切,包含了所有不属于特殊启示的事物。
以这样的方式处理神的启示固然有其好处,然而它却使我们忽略了神启示的某些重要层面。因此在这一课里,我们还要谈到实存的启示:就是神在人类身上的启示,它们常被归诸于一般启示,然而却是值得我们特别加以探讨。
我们记住了这三类的启示,现在要来探讨神的这些启示如何显示祂性情的准则,并且在我们作伦理抉择时引导我们。
准则特质
我们首先要探讨神的一般启示里所含的规范准则,然后探讨特殊启示里的规范,接着要看实存启示也是一种启示的准则。我们先来看神的一般启示所含的权柄。
普遍启示
讲到一般启示,我们关注的是自然创造和历史记录告诉我们关乎神的事实和祂对我们的道德要求。当然一般启示无法教导我们每一件事情。比方说,有些事情,诸如透过耶稣基督得蒙救赎,唯有在特殊启示里才有教导。但是,神旨意的其他一些方面则主要是透过实存启示的方式临到我们。而且圣经也强调当亚当和夏娃犯罪堕落以后,受造的世界也跟着堕落,所以自然界也就败坏了;结果创造与历史就变得难以解析,它们再也无法提供我们神性情的完美写照。不过无论如何,圣经强调一般启示仍然可以清楚的教导我们关乎神的事实,显示祂性情的完美标准,因此仍可作为神启示的规范准则。
我们要谈到一般启示应用于基督教伦理学里的两个重要特质:它的复杂和重要性。
复杂性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般启示是很复杂的,基督徒通常把一般启示想得很简单,以为每种一般启示都是类似的;事实上在一般启示这个类别里,还有不同程度的普遍与特别。一般启示里有些部份是众人皆知,有些部份则只局限于一小部分人;有些在意思上非常隐晦,有些则十分清晰;有些是顺着自然法则,很少显示神时时主动的参与,有些则明白显示神超自然的介入。在此不同程度的一端,是一些广为人知的一般启示。
就拿太阳举例来说吧,几乎历世历代的人都见过太阳,也知道它的效能。人们也就从太阳看到神的自我启示,这恐怕是最为人知的一般启示了。然而就因着看到太阳,并且知道它的效能,所有的人也因此有义务必须要来回应这个独特的伦理要求。那就是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44到45节说的: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章44-45节)
太阳照在恶人身上,温暖他们,使他们的农作物生长,显示神即使对那些恨祂的人还是忍耐且有恩慈。因着世人都应该仿效神的性情,所以我们也得爱仇敌,为他们代祷。
然而有些一般的启示却只有少数的人知道,使得它几乎就像是特殊启示了,例如耶稣的出生、死亡、和复活的历史。如同先前我们说过的,历史是一种一般启示,我们从中看到在时间的领域里,神允许那些事件发生,和祂如何掌管整个世界,因而对神有深入认知。此外救赎的历史,特别是耶稣基督的工作,使得我们对神,我们自己,和祂的救恩有更深的认识。
使徒行传17章30到31节,保罗这么述说救赎的历史: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17章30-31节)
保罗强调耶稣基督复活的历史事实就证明了神已经定了要审判全世界的日期。他也劝诫因着有将来的审判大日,使得人人都要悔改。换句话说,复活的历史事实这个一般启示使得世人都必须顺服神。
这类的一般启示是非常地像特殊启示,因为它极不寻常,鲜为人知。耶稣活着和过世的时候,并没有太多人亲眼见到。而且祂的生和死非常的特别,与其他平常世人的生和死都大不一样,说到祂的复活就更显得是无法否认的神迹。可是光是这些事实却构不上是特殊启示,因为它们没有明确的讲述我们应该如何悔改,或者应该如何对神全然顺服委身。
重要性
其次在基督教伦理学里,我们必须肯定一般启示在作伦理抉择时的重要性。神要全人类都认知借着自然创造和历史事实所显示的关乎祂的性情,并且效法这样的性情。
乍看之下,我们这么看重从自然的创造和历史的事实来认知神,很有可能让许多基督徒觉得很奇怪。因为更正教神学的一个显著的标记,就是特别强调圣经的启示高于其他种类的启示。然而要点是,即使我们在现今仍就要正确地高举圣经,作为最高启示的形式,更正教信徒也总是肯定一般启示的有效性和其权柄。例如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一章1节就有这样的话语:
自然之光与创造眷顾之工,虽彰显上帝的善良、智慧和全能,叫人无可推诿;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
神借着祂的所创造的一切和继续与他所造之物之间的互动关系,来显示祂的性情属性。因着神自己就是我们绝对的准则,所以我们也有义务来顺应神透过一般启示所显示出祂的性情。罗马书1章18到20节,保罗就表明了这些概念: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章18-20节)
一般启示乃是信仰的准则,它让人明白全人类都应当顺服神,又因着一般启示是一个具约束力的准则,每个悖逆神所启示的人就都是犯了罪。
罗马书1章32节把这个观念讲的很清楚,有些人抗拒自然界所启示的神,保罗对他们有这样的评论: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马书1章32节)
这里保罗称一般启示为一个“判定”。其它的翻译则把这个字译作“法令” 或“审判”。其基本概念就是,一般启示乃是人人皆知,也是神命定人必须顺服的准则。
保罗认为这是个人人皆知的准则,许多人可能不同意。我们中间有些人无疑会认为我们不是从自然创造学到这些事情,而且这样的讯息太特殊,无法从自然和历史中取得。保罗那时代的情况也是如此,所以使徒就提到为什么有许多人无法从一般启示领受到这些事实。罗马书1章21节,他这么解释: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马书1章21节)
保罗讲到一般启示虽然如此明显,我们却拒绝接受,而偏爱其它的解释。古代的非信徒为自己弄出了一些假神,现代的非信徒则将创造归之于偶然。甚至许多基督徒也习惯于透过现代不信的眼光去思想自然界创造。然而神透过自然的启示依然有其效力,它仍然是神要人遵循的启示性法则。
保罗的评论可能是导自诗篇19章,第1节大卫这么写着: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篇19章第1节)
总体而言,穹苍和受造的世界可能是最为人知的一般启示。绝大多数人在地球上生活过的人,都曾亲眼见过辽阔的天空,这样的认知是极其普遍。如果连最平常的一般启示都具有权柄和效力,那么一般启示里比较特别的部份当然也是具有权柄。
我们已经看过许多形态的一般启示,而且所有的形态都显示了神的法则,现要来看从神而来的特殊启示。
特殊启示
不管我们是否能够相信一般启示是神启示给我们人生准则的一部分,所有的基督徒应该都承认特殊启示是我们人生要依据的准则。如同我们对一般启示的讨论,我们也要来看特殊启示在基督教伦理学里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复杂性
首先我们要知道,特殊启示相当复杂,它以不同的形态临到我们,最常见的是讲述或书写的文字,这一切都是关乎到神以超越通常自然运作的方式与人类进行沟通。我们查考圣经,会发现许多特殊启示的例子。在某些情况下,神以肉眼可见的样式显现,对某个人或一群人说话。在另些情况下,人可以听见却看不到祂。有些时候,祂是透过显现的天使等中介者传述祂的心意,神通常也指示那些接受祂特殊启示的人,将祂所启示的信息书写下来,而这些信息的书写记录就成了圣经,做为特殊启示的一种形式。
尽管特殊启示有这些不同的形式,然而它们之所以特殊,乃在于它们表现了神与人之间不寻常或超乎自然的沟通。它们涉及到神干预事情的自然运作轨道,为的是与祂的子民有更直接的沟通。
即使不同形态的特殊启示有这样的类似性,我们还是可以将它们加以区分,因为有些是比较直接从神而来,有些则透过疏远的中介,比较不那么特殊,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们近乎一般启示。那些比较直接从神而来的是最特殊的。
摩西是与神面对面直接讲话。出埃及记33章11节这么说:
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像人与朋友说话一般。(出埃及记33章11节)
而像异梦则可以是神特殊启示的另一个极端。异梦里含有特殊启示,其意义不在于人作梦,而在于神用这个自然的现象对人传达祂的真理。
例如在创世记41章,法老梦见七只干瘦的牛吃掉七只肥壮的牛。显然法老知道这个梦有超乎自然的意义,这从他找术士解梦可以知道。然而法老如何知道这个梦很不寻常?神并没有在梦里直接对他说话,也没有差遣天使去对他说话,像马太福音里祂差遣天使对约瑟说话一样。法老的梦特别的地方仅在于神是用梦与他沟通。除了神使用梦这一点,这个启示与一般启示里常出现的梦没什么分别。
简而言之,有些特殊启示是很神奇且极为超乎自然,神对摩西显现就是一个例子。而其它的特殊启示则近乎人们寻常生活可见之事。
在现今,特殊启示最普遍的形式,也为大家所公认的现存启示形式,就是圣经。即使圣经也是有些部份非常特别,而其它的部份比较普通。例如,出埃及记31章18节,神直接书写了十诫,那是保留在“神用指头写的石版”上,非常特别的部分。
有些话则原是出自异教徒对一般启示的解说。例如使徒行传17章28节,保罗对听他说话的希腊人这么说道:
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使徒行传17章28节)
这里保罗肯定异教诗人的结论,因此这诗人的话语就成了特殊启示的一部分。
还有一些比较普通的内容,包括有圣经作者们收集的箴言,异教诗人的诗词,和以斯拉记4章所记的波斯王亚达薛西和幼发拉底河西域的臣民来往书信的副本等。
特殊启示极为复杂,以不同的方式临到我们,其中多半是借着口述或书写的文字。不过它们都涉及到神以超越平常自然运作的方式与人类进行沟通。
重要性
其次所有的特殊启示在基督教伦理学里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全都是规范准则;所有的特殊启示都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标准。例如保罗在使徒行传17章28节引用了异教诗人亚拉图和克来西安斯的诗句后,他接着从他们的文句导出对于全人类都有效力的应用。使徒行传17章20到30节:
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传17章20-30节)
尽管“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是异教诗人写的,保罗却是以神所授权的使徒身份,将这句话转成神给人类的特殊启示,使他们必须服从“各处的人都要悔改”这个命令。
如果原出自异教徒的话都带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更特殊的启示对我们当然更有效力。事实上,我们都看到圣经自身也肯定了这个结论。例如耶利米书25章8到9节,在以色列人一再抗拒先知们以后,神对耶路撒冷的居民这么说:
因为你们没有听从我的话,我必召北方的众族和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国民。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以致他们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永久荒凉。(耶利米书25章8-9节)
因为百姓拒绝听从神先知的信息,神于是对他们施予极端的审判,警告他们,如果他们不悔改,祂会使他们遭到“永久荒凉”的地步。神借着祂所授权的代表,例如圣经里的先知和使徒传递祂的真理,这特殊的启示是绝对有效力的。
现今我们不再有活着具权柄的先知或使徒们。然而我们有圣经,它无论何时都对人具有效力。因为圣经是现今对我们最有关联的特殊启示,我们在下两课里要再做更深入讨论。现在我们要来探讨实存启示,就是神透过有位格之人的启示。
实存启示
虽然神学家们通常不用“实存启示”的名词来谈论启示的这个层面,不过更正教神学主流的观念一直认为,神透过人或显于人心的启示来显明祂自己,是属于一般启示的一部份。换句话说,我们在此不是提出一种新的启示,只是把历世历代神学家们所接受的这种一般启示,作了不同的分类组合。
例如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章10节提到:
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作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裁判完全跟随。
信条清楚讲到圣灵是所有宗教争论的至高判决者,而对圣灵判决最明确的引导是圣经。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即使信条认为圣经是其它决议服从的至高准则,它并没说这些其他决议是无用或无效的。事实上,信条认为它所列出的也具有它们的价值。虽然这些论点都必须服从圣经的权柄,神也使用教会会议、古代作者、世人的教训和个人的灵感将祂的旨意启示给人。
我们可以称这些人为的判决是“实存启示”,它们不是历史或自然创造的呈现,不是神直接超自然的沟通。不管是一群人导出的整体公认的神学结论,还是个人自己的判断,或是圣灵对信徒们内在的引导和光照,它们都与神借着人类给予的启示相关。如同一般启示和特殊启示,在基督教伦理学里,这些实存启示也是很复杂而且相当重要。
首先,人类领受的实存启示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种就是所谓的实存启示的外在部份,另一个就是实存启示的内在部份。
外在的
实存启示的外在部份包括:人的存在,人的判断:包含个人的和全体的,以及人的行为。我们可以认为人的存在就是一种启示,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神的影像或反射,人类的形像反映出神的尊贵与荣耀。因为我们反映出祂的性情,所以我们可以借着观察人而学到许多关乎神的事。
其次,个人和全体的判断可以是一种实存启示,这和我们是照着神的形像而造有着密切的关系。创世记1章26节,摩西如此记录人类受造的历史: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1章26节)
虽然我们从人按着神形像所造的这个事实可以导出许多观点,但圣经给我们看到的与其有关的第一个要点,就是神授权给人类作代理,使他们能够管理整个被造的世界。其中的一个涵义就是当人行使权柄时,就是在反映神的性情。
另一处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动态的具体运作,就是在创世记2章19节,我们读到到这些记载: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创世记2章19节)
这是圣经里,我们所看到人开始行使神授予他权柄的第一个例子。不管我们对这个例子有什么看法,至少我们知道亚当在为动物命名时,他是在思想并且作判断。所以我们可以说,当人类以神所授予的权柄思考并作判断抉择时,我们就是在反映出神的性情。
而当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里讲到的“教会会议,古代作者,世人教训和私人灵感”时,其实就是特别指向这类型的活动。
例如使徒行传15章提到教会领袖聚集在耶路撒冷,决议外邦人归信基督信仰以后该遵守的条例。参加且支持这个会议的有使徒彼得和保罗等人,他们送了一封信给当时的各地教会,解释会议所作的决定。使徒行传15章28到29节,路加记录了那封信里包含这样的话语: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使徒行传15章28-29节)
注意耶路撒冷会议的宣告不只是他们的决议,也是圣灵的意思。与会者了解神可以使用他们集体慎重的考量来决定教会当行的道路。这不是说会议的抉择不会有错误,只是指出圣经里有这样的先例,让人相信神可以使用一整群人来启示祂的真理。
教会以小组聚集也是如此。例如马太福音18章16和20节,耶稣这么说: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章16-20节)
耶稣教导若有两、三个基督徒见证人确实定准教会的管教事件,祂是支持他们如此行使授予教会的权柄。因此我们可以放心结论,当基督徒以小组方式聚集施行判断时,他们的决议虽然不是无误的,然而神仍可以用个人和群体的判决来引导祂的百姓进入真理。
除了人的存在和判断,神也使用人的行为当作实存启示的一种外在形式。我们常看到圣经的作者们鼓励他们的读者要仿效别人的行为。例如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6和7节:
你们……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甚至你们作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样。(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6-7节)
保罗赞扬帖撒罗尼迦的信徒们跟随他的榜样,因此也成了其他人效法的榜样。因着保罗和帖撒罗尼迦人的行为反映神的性情,那就是一种启示,所以也成为伦理行为的准则或标准。
内在的
实存启示除了这些外在的模式以外,实存启示还有它的内在的模式。虽然圣灵以许多的方式运作在人的内心,启示神的真理,我们在此只着重两个。
首先,我们要探索的是神学家们通常称呼的”光照”,其次我们要查考那些显于良知的所谓圣灵“内在引导” 。
谈到圣灵的光照,我们指的是神给信徒,甚至非信徒的一种理解认知的恩赐。当圣灵光照一个人的心思时,祂使这人具有以前他所没有的知识或能力。马太福音16章15到17节就是圣灵光照的一个明显例子,那里记载着: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章15-17节)
西门彼得无法凭他自己可以知道耶稣是基督,他也不是听别人说的;乃是神直接将这个真理启示给彼得。
当然彼得本人是见过耶稣,所以他个人对耶稣的认识也导致他理解耶稣是基督。不过有许多人也见过耶稣,却没有这样的体会。差别在于圣灵在彼得心里工作,使他也这样的认识。
保罗把信徒蒙受光照讲的相当清楚。哥林多前书2章11和12节,他这么说: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哥林多前书2章11-12节)
保罗的重点是,信徒和非信徒可以理解同样的事实,但领受的方式却不一样。所有的人因着是有限的受造物,所以对启示的了解就受到拦阻;然而圣灵运作在信徒心里,使我们对福音和神的真理有超自然的理解。最粗浅的一点就是,所有的信徒都因着圣灵光照而信靠耶稣是救主。腓立比书1章29节,保罗这么写着:
你们蒙受恩典……得以信服基督……(腓立比书1章29节)
译成“蒙[受]恩典”的这个希腊字,原意是“白白得到”。保罗指出腓立比人不是蒙受机会去相信,乃是神将信仰耶稣的这个恩赐白白的给予他们。
因此所有的信徒得以相信耶稣,以祂为救主,乃是出自圣灵的光照。
很有意思的是,圣经也讲到神光照非信徒们。我们已经看过神借着一般启示将真理启示给非信徒,可是根据保罗,神也借着光照将真理教导给非信徒。罗马书2章14和15节,保罗这么说: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2章14-15节)
换句话说,包括非信徒在内,神使得每个人心里对祂的律法都有基本的认知。无论面对怎样的一般启示,我们本能地就会知道那些事是对的,那些是错的;我们的良知也是对此同作见证。
除此外,圣灵也常给予所谓的“内在引导” 。光照主要是认知性的,然而内在的引导则是比较感性而直觉的。这也是圣灵运作在人心里,将神性情的真理启示出来,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内在引导可以见诸于我们个人的良知,或经常是一些无法描述的感受,觉得神要我们采取某种特别的行动。腓立比书2章13节,保罗讲到这种微妙的内在引导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3节)
注意保罗在这里讲的不是我们知道或相信的,而是我们立志或渴望想作的事,和我们行动的内在动机和态度。这通常也是一种启示,因为它是将关乎神性情的感动和洞察传递给我们。如同其它形式的实存启示,因着它是启示神的性情,所以也就成为我们要必须顺服和要极力遵守的准则。
我们已探讨了三种神的启示,看到这些不同形式的启示是如何将彰显神性情的准则给了我们。现在我们要来看这三种启示准则的一致性。
一致性
一般而言,特殊启示和实存启示是密切关联的,它们启示同一位神。因此,所启示的准则也是一样的,且都具有权柄和效力。那么在依据圣经作抉择时,这对我们有何意义?你应该记得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的模式乃是“伦理判断涉及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按着这个模式,神的一般启示、特殊启示、和实存启示的一致性显示我们应当将可以得着的启示都用于伦理判断里。当然在基督教伦理学里,圣经是足以教导我们的,就神的性情而言,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不会给我们圣经所没有的新资讯。不过借助把特殊启示与神的这些启示相比较,却会使我们更清楚明白圣经的教导。事实上,如果没有书本或言语的一般启示,我们可能无法触及圣经的特殊启示。当然圣灵的光照,这样的实存启示对我们明白圣经的信息也很重要。因此将圣经应用于人生时,使用所有的启示会让我们有更深的看见。
在这一课里,我们探索了基督教伦理学里规范准则角度的两个部份。我们看到神自己是我们伦理行为的终极标准,祂的性情使得全人类都必须效法祂。我们也看到在祂的话语或启示之外我们无法知道神,因此我们必须接受祂不同形式的启示,以此为已向我们启示和实践的准则。
在我们寻求发展我们基督教伦理学的概念时,必须要时常以神的性情为引导,那是显现于自然和历史、整本圣经,和人的实存里。当我们将这些观念应用于每天的生活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自己得到更加全面地装备,能够作出讨神喜悦,赢得神祝福的伦理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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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M神学教育资源中心创建于1997年,是一个非营利的基督教机构,致力于“圣道教育,面向全球,免费提供”的使命。 为要满足当今全球不断增长的基督徒领袖培训的需要,我们制作和发行了这套纯正的、基于圣经的神学教程,主要面向那些没有可能通过其它渠道接触培训材料的基督徒领袖。通过建立捐赈网络,IIIM已经有了一套低成本培训全球基督教传道人和领袖的方法,采用方便使用的多媒体神学教程,现已有五种语言(英文、西班牙文、俄文、中文和阿拉伯文)。所有的课程都是在本机构写作,设计和制作,其形式和质量上与本机构于2009年美国历史频道(History Channel©)在使用动画和教育 专项上获得杰出视频“泰利奖”的两个作品十分类似。我们的材料采用多种渠道传递,包括DVD,文字印刷,网络视频,卫星电视,电台和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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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每个国家﹐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通常都会涉及一些书写的文件﹐就是证人提出各种各样的字据,用来作为证据,诸如收据、信件、契约、招供和书写的声明等等的书写文件。不过每个人也都知道﹐光是单单把这些文件提出来,交给法庭还不足够。要让这些文件能被有效的使用﹐律师们、法官们、和陪审员们必须要知道这些文件的一些特定特质或者这些文件的主要特征。他们通常得花不少时间去了解和证明这个特殊的文件究竟是谁写的﹐谁是收件人﹐何时写的﹐为什么原因而写, 写了那些事情等等。知道这些因素是相当要紧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使用那些文件。
就基督教伦理学而言﹐我们也有类似的考量。不管面对那种伦理问题﹐至少有个文件是我们会需要用来考量的﹐那就是圣经。不过在作伦理抉择上﹐圣经对我们的影响﹐则是因人而异。有的基督徒几乎完全依赖圣经﹐他们认为回应各种道德问题﹐圣经是无误且具有权柄的法典。另外一些人看重圣经的劝诫﹐但对于它所记载的并不是全盘接受﹔还有一些人根本不在乎圣经﹐认为其中记载﹐与现今的时代毫无关联。人们对圣经在伦理学上的用处﹐虽有不同的观点﹐其中却有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衡量了圣经的特质才产生那些观点。
这是我们基督教伦理学系列“依据圣经作抉择”的第三课。这一课的题目是“圣经的特质” 。在前几课里﹐我们说过伦理抉择往往涉及一个人如何将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里。这个观点就使得我们能够认识到,在作任何伦理决定时﹐我们总是必须要考虑到来自这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神话语的标准﹐情况的特殊性﹐和作抉择的人。我们称这三个考量的角度为﹕伦理学里的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在这一课里﹐我们要再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找出作伦理抉择的合宜标准。
在前几课里﹐我们已经提过﹐神的特性是我们至终的标准﹐而祂的话语就是这启示性准则的凭据﹐因为它清晰无误的告诉我们神的性情。在这一课里﹐我们要注重圣经的一些特质﹐好让我们能够更加明了圣经是如何将神的特性启示给我们。我们要把圣经特质的讨论﹐分为两个部份﹕首先﹐我们对于圣经这些特质的探讨﹐主要是依据它的作者是神﹐也就是探讨它所具有的权柄和能力。第二﹐我们要来探索圣经所具有的相关特质﹐主要因为圣经是写给人类读者的﹐这就涉及到圣经的清晰性、圣经的必要性和圣经的充分性。让我们先来看圣经是神的著述这一点。
我们讲到圣经是神圣的著述﹐乃是着重于圣经是“神的话语”这个事实﹐是神对祂的百姓说的话。因此在探究圣经是出于神的启示这个特质时﹐我们是论到两件事﹕圣经的权能和圣经的权柄。多数的福音派基督徒当然都认定圣经乃是神对历世历代的人所宣讲的﹐具有其权柄能力的话语﹔不过我们多半不会想到圣经的这个特质会和这么多的论点有关。如果我们对这些观点有更深入的认识﹐那么就更能有效的将圣经应用于伦理情况里。因此让我们先来看圣经的权能这一点。
圣经的权能
身为基督徒﹐在触及伦理问题时﹐我们不单只是要知道那些事情是良好而美善﹐那些则是错误邪恶的﹐我们也在意要怎么用在道德上让人钦佩嘉许的方式﹐将这些知识应用、表显出来。在行动,思考,和感受的过程中﹐我们能从那里得到力量﹐来实施出正确和良善的抉择呢﹖在这方面,我们就要大大地借助圣经的能力。圣经是神活泼有功效的话语﹐它不只告诉我们应该怎么作﹐它也给了我们力量和能力去相信﹐而且能够活出讨神喜悦﹐蒙神祝福的生活方式。就此观点﹐我们先来看神话语的权能是以那些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例证﹐然后我们再来看这个能力对伦理抉择的影响。
例子
如同前几课我们所谈论过的﹐神用许多的方式对人说话。圣经也明白指出﹐即使不是以经文字句的方式﹐神的话语还是大有能力。在探究这一点时﹐我们首先要看神话语在创造过程中显出的能力﹔接着我们要看祂预言的能力﹐然后是福音传扬的能力﹐最后是探索神成文的话语﹐也就是圣经所具有的大能。让我们先来查看神话语对受造物的权能。
当我们思考神话语的权能时﹐首先想到的就是神的话语在创造中所显出的能力。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创世记第一章所记载的﹐神创造天地万物的过程﹐讲到世界是因神的话语而存在的。整章从头到尾显明神唯一所作的就是说话﹐透过祂的话语﹐祂创造、命定、使受造物充满整个宇宙。如同诗篇33章第6和第9节所说的:
“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 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33章第6,9节)
神的宣告在创造过程中显出极大的权能﹐万事万物乃是因着祂的话语而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话语本身就具有神掌管的能力﹐乃是说神以话语的宣告为管道﹐传递出祂的能力。神使用话语为媒介﹐达到祂行事的目的﹐就像我们人使用锤子来钉东西一样。
其次﹐圣经也清楚表明﹐神透过受感先知们的口﹐所说出的话语也同样带着能力。以赛亚书55章10到11节肯定这一点。在那里﹐先知如此写道﹕
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的事上必然亨通。(以赛亚书55章10-11节)
虽然这段话指的是从以赛亚口中讲出的神的话语﹐但其上下文则明白显示出神是论到先知以赛亚所传讲的。犹大国的百姓不是直接从神那里﹐而是透过以赛亚的口听到主的话语。即使如此﹐这信息在以赛亚传讲并记录时﹐仍然带着能力﹐它具有神的大能﹐能够成就神要达成的目的。
接下来我们要看神话语的大能﹐透过非默示的传讲神的话或福音而显明出来。新约讲到透过传讲福音﹐显明神的作为时﹐常肯定这个观点﹐即使传讲的人未必是全然没有错误。例如罗马书第一章15到16节﹐保罗就明白的讲到福音是带着神的大能﹕
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马书第一章15-16节)
保罗认为的福音﹐不只是关乎耶稣所行的一套真理﹐也不是借着福音的叙述﹐描绘出神的大能﹐福音也不是关乎有大能的这位神﹐或是神以祂的能力所行的一些事情。保罗的重点乃是﹕传讲福音这个行动就具有能力﹐因为神借着这样的传讲﹐使人相信。
哥林多前书1章18节﹐保罗也有类似的讲法。他这么写着﹕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书1章18节)
注意再一次,保罗在这里讲的是信息本身﹐而不单只是与信息有关的历史事实。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不愿意接受福音所宣讲的真理﹐与此同时,他们反倒断定拯救世人的神是愚拙的。人们因为不相信福音的信息是真的﹐所以觉得那是愚拙的道理﹔对他们而言﹐那好像是新奇的神话故事﹐甚至是个谎言。他们认为思想正常的人绝不会去相信这种事。就因为这个缘故﹐十字架的福音对不信的人仿佛就是愚拙的﹐然而,对于相信的人来说﹐福音的传讲和宣讲乃是神的大能﹐因为正是藉着这个管道﹐神引领他们获得得救知识的真理。
了解神的话语在创造过程、预言﹐以及福音传扬中所表显的能力﹐我们接着要明白神成文的话语﹐就是圣经所具有的大能。
路加福音16章﹐耶稣在讲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时﹐就指证出神成文话语的大能。你应该记得财主死了﹐他从阴间抬眼看见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中。财主担心他的家人也会灭亡﹐下到阴间﹐就求亚伯拉罕让拉撒路复活﹐差遣他去向财主的家人传悔改的信息。路加福音16章29到31节﹐我们读到亚伯拉罕的回答﹕
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章29-31节)
这段经文至少有两点和我们的谈论有关。首先﹐亚伯拉罕讲到圣经。他提到了摩西和先知﹐当然不是指他们还活着﹐继续亲口说话﹐而是指这些神话语的记录者﹐透过圣经继续对人说话。当年神感动摩西和先知们所讲的话既然大有能力﹐那些话语以书写的方式流传下来﹐也就仍然带着能力。
其次﹐圣经是先知受神感动﹐将祂的话语书写而成的﹐它所具有的领人悔改的能力﹐等同于人们见到一个死而复活的大神迹。从许多方面来说﹐论到圣经的大能﹐这段经文是最有力的叙述之一。我们知道﹐能见证到有人从死里复活﹐那是一个相当震撼的经历﹐足以让人的生命有所改变。然而在这里﹐耶稣却是明白的指出﹐阅读圣经甚至比看到死人复活更具有能力。
提摩太后书3章15节﹐使徒保罗也肯定这个观点﹐他这么说道
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后书3章15节)
研读经文有如传讲神的话﹐因为神让人透过这个管道﹐得以了解并且产生得救所需的信心。传讲神的话语带有神的大能﹐圣经本身也是如此。
含义
我们已经了解到神的话语,在创造中、在无误的默示预言中、在圣经自身中,甚至是在不完美的讲道中,都带着的大能﹐现在要来思想在伦理抉择的过程中﹐这些对我们会有什么影响。希伯来书4章12到13节这段经文点出了神话语的能力对我们的实际意义。它这么叙述着﹕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希伯来书4章12-13节)
请注意﹐在这里希伯来书的作者讲到神的话语是活泼有功效的﹐它并非是一堆无生气活力的讯息。当我们聆听、阅读神的话语﹐就像在见识一个生气蓬勃的有机体﹐充满能力的要成就神的意愿。那么神的话语在伦理学的领域有什么作用呢﹖就如上述经文所讲的﹐神的话语能够鉴查辨明我们的心思﹐它可以审查我们最深的意念和动机﹐也具有能力﹐可以救我们脱离罪恶﹐使我们能够活出圣洁、有道德的生活。请听我们前面才读到的提摩太后书,保罗接下来是怎样讲述的。在提摩太后书3章15到17节﹐他这么说道﹕
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5-17节)
圣经的能力不只带领我们相信基督﹐作为神的话语﹐那些经文也能够预备我们去“行各样的善事”。圣灵使用经文﹐给予我们信心和智慧﹐塑造我们的品格﹐使得我们在面对道德抉择时﹐可以选择美好良善的﹐而弃绝拙劣不好的。
许多时候﹐基督徒虽然努力要活出有道德操守的生活﹐却常常受到挫折。面临正确和良善的抉择时,他们往往感到心有余力不足﹐因而觉得沮丧气馁。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知道﹐学习圣经、不断用圣经提醒我们自己、默想经文,这些绝不是徒劳无益的举动﹐这个认知会让我们大得鼓舞﹐因为我们这么作﹐并非只是在阅读一些伦理规条而已。神的话语的确能够给我们力量去为神而活。持续学习并默想神的话语﹐使我们得以领受那能够成就神旨意的大能大力。因此﹐圣经的大能对于基督徒在作伦理抉择时的确是相当的重要。
圣经的权威
圣经的第二个特质是它来源于从神的默示所赋予独特的圣经权威。圣经是出于神的默示﹐所以带着神的权柄。从某种角度上讲,我们已经仔细证明圣经乃是神自己的声音,神的话语对于每个时代都是活泼有功效的。神拥有一切的权柄﹐所以无论何时祂说了什么﹐听到的人都必须服从祂的话语。在第一课﹐我们已经讲过这个概念﹐那就是所有的启示都是准则规范﹐因为它们教导我们关乎神的知识﹐而神是道德的最终准则。
因为这个观点很重要﹐我们还是要来看圣经怎么讲到它本身所具有的权柄﹐以及这个权柄的道德意义。我们先来探讨圣经权柄的宣告﹐然后看这个宣告对我们人生的含义。
权威的宣告
圣经至少以两个方式申述它的神圣权柄。第一﹐它提出这个权柄的一些历史的例证﹐第二﹐它明白的作此宣告。我们先来看圣经权柄的一些历史例证。
我们在这一课里已经看到﹐神所说的话和神成文的话之间是有相当紧密的关联。圣经在许多地方向我们显示出例证,神话语的权威是如何应用于圣经本身的。圣经记载在最早的时候﹐神是直接对人说话﹐而且祂的话语是带有权柄。例如在创世记第二和第三章﹐描述人的受造和堕落﹔在那里神命定人要治理伊甸园﹐以及不可吃善恶树的果子。然而夏娃却宁可选择听蛇的话﹐而不听神所讲的﹐也因此拒绝顺服神的权柄。亚当则是听夏娃的话﹐而不听神所说的﹐同样是弃绝了神的权柄。然而神的权柄并没有因此就被废弃掉﹐神借着惩治亚当夏娃和一切的受造物﹐以此验证祂话语所具有的权柄。
稍后在摩西的时代﹐神将祂的话从口述转成书写的文字。他颁订十诫的时候﹐是将这些律法刻在两块石板上﹐而不是口头对摩西叙述而已。祂也对摩西传讲了另外许多律法﹐嘱咐摩西要书写记载下来。这些记载就是组成我们在出埃及记24章读到的约书。它们是神人之间盟约的规定﹐不但带着神的权柄﹐也包含祂的应许﹐就是借着祝福那些遵守顺服的人﹐而咒诅那些违逆的﹐使得些律法具有效力。出埃及记24章4到8节这么记载﹕
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 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章4-8节)
在这段记载里﹐我们发现神成文的话语﹐乃是根据祂口述的话而来﹐而这成文的话语﹐也就是带着神权柄的约书﹐是祂的百姓所必须顺服遵守的。
许多世纪以后﹐神的百姓离弃圣经所写的那些事﹐神就差派外族外民与以色列民争战﹐刑罚他们。以赛亚书42章24节﹐先知以赛亚如此记载﹕
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的呢?岂不是耶和华吗?就是我们所得罪的那位。他们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听从他的训诲。(以赛亚书42章24节)
在以赛亚的时代﹐神毫不犹豫的就让祂的话语生效﹐正如祂在伊甸园时所作的。不过这一次﹐他们所违抗的乃是神的”“律法”﹐就是神与祂的百姓立定的﹐书写成文的约书。正如神口说的话具有权柄性的启示﹐成文的话语也是如此。
新约也借着一些例子肯定圣经的权柄。例如耶稣常常引述经文来解释和强调祂所作所为的合理性。约翰福音17章12节﹐耶稣如此祷告﹕
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章12节)
在此耶稣把对祂忠心的十一个门徒﹐与出卖祂的加略人犹大作了突出的对比。在这个比较里﹐耶稣指出祂之所以保守了那十一个门徒﹐而丧失了犹大﹐都是根据圣经而行。
使徒们也相信圣经的权柄。例如保罗就是诉诸于圣经经文﹐要基督徒不要心存报复的意念﹐罗马书12章19节﹐他这么写着﹕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12章19节)
保罗在此的论点是﹐旧约讲到伸冤在神这样的话语﹐是带有它的权柄。保罗要他的读者们在这事上顺服旧约所说的﹐这也表明他相信圣经是神权能的话语﹐即使新约时代的信徒们也要遵守。
除了举例证明自身的权威﹐圣经也透过其直接了当的叙述﹐表明圣经自己所具有的权威。彼得后书1章19到21节就是一个最为人熟知,表达圣经权威的宣告之一﹐彼得明确地讲述到﹕
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得后书1章19-21节)
这里彼得指出书写下来的旧约先知预言﹐即使在我们这个时代依然带有权柄﹐因为这些预言是神授权、给予的启示﹐它所具有的道德约束标准﹐是人需要留心注意的﹔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相信先知所写的﹐也必须顺服他们所命定的。
雅各也清楚指出旧约仍旧是神对我们有权威的律令。雅各书2章10到11节这么写着﹕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 雅各书2章10-11节)
请注意雅各是用怎样的方式来强调这个要点的。第一﹐他认为书写的律法依旧有其效力。违逆律法就是犯罪。第二﹐雅各认为圣经的权柄是基于授予律法的那一位﹐就是神的权柄。因为圣经是神的话语﹐所以它带有神的权柄。
此外也有一些经文讲到新约的权柄。例如约翰福音13章20节记载着耶稣给予祂的门徒权柄﹕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章20节)
使徒们把这个权柄不只用于言语上﹐也用于书写的文件里﹐那就是我们现在所读的新约。这样的例证见之于新约许多述及命令的地方﹐例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6节﹐保罗如此写着﹕
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就当远离他。(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6节)
保罗在这里给予的命令﹐是带着耶稣基督授予他的权柄。其他的使徒们也是如此﹐他们在给予书写的指示和教导时﹐也常引用这样的权柄。新约乃是使徒们的书信或认可的文件组合起来的﹐所以它带着使徒的权柄﹐也就是基督的权柄。
含义
我们已经探讨了圣经对其权柄的见证﹐现在要来看这个观点所具有的含义。简而言之﹐圣经带着神的权柄﹐因此无论在抉择、行为、思想、感情上我们都得顺服它的指令﹐也就是说我们的伦理行为相等于“遵守主的话”。遵守主的话至少要行之于两方面﹕在广度上﹐我们必须全然顺服圣经所有的诫命﹔并且在深度上,我们必须以委身和坚定的心态顺服这些诫命。
一方面﹐神的百姓必须遵守圣经全部的教训。对于那些命令﹐基督的跟随者不能只遵守他们喜爱的﹐而轻忽所不喜欢的。当然我们也承认有些要求比起另一些是更难接纳﹐但是我们蒙召﹐就是要顺服谨守圣经里的一切诫命。例如出埃及记15章26节﹐神对以色列百姓说这样的话﹕
“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出埃及记15章26节)
以色列的百姓那时正在领受神所颁给他们的书写的诫命。神表示行祂眼中看为正的事﹐等同于遵守祂的律例。基本而言﹐我们若是遵守圣经的教导﹐就是在行正事。
列王记上11章38节﹐对于我们应当如何顺服圣经的权柄讲得更是清楚。在那里神对耶罗波安这么说﹕
“你若听从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就与你同在。”(列王记上11章38节)
你应该记得在这系列的第一课里﹐我们特别定义神所祝福的一些善行。在此﹐神应许如果耶罗波安行祂所看为正的事﹐神就要祝福他﹐而所谓“正”的事﹐就是遵循一切祂所吩咐的。神所认为的良善﹐并非只是遵行部份神的律法而弃绝其它的。
神呼召祂的百姓要全面遵守祂所有的话语﹐不可有任何违逆﹐这对现今我们而言是一个巨大挑战﹐如同昔日对神的子民一样。可悲的是﹐有时信徒面对这样的挑战时﹐却觉得即使他们只遵行神部份的道德诫命﹐神其实是不会在意的。他们误以为神给了他们自由﹐让他们可以轻忽那些他们觉得不舒坦﹐或难以遵行的诫命。
不过,即使我们不是有意要为我们违背圣经的一些道德诫命来作辩解﹐我们仍会不自觉的陷入避重就轻的选择里﹐对此我们必须有所警觉。为此﹐我们必须时常回来研读和查考圣经﹐特别留心那些我们可能会遗忘或忽略的诫命。
其次﹐神的权柄不只在广度上涵盖其所有的教训﹐在深度上﹐也涉及我们顺服的心态。例如﹐无论是新约还是旧约圣经都是把爱神与顺服祂的话语相提并论。道德的良善不是来自不情不愿的顺服﹐也不仅只是热爱良善而已﹐道德的良善与敬爱神是分不开的。我们之所以遵行﹐因为神乃是以祂的慈爱和权柄﹐呼召我们成为乐意服侍祂的人。申命记7章第9和第11节摩西如此说道﹕
耶和华你的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章第9,11节)
因为神乃是呼召我们﹐与祂缔结爱的关系﹐所以我们理当顺服祂的诫命﹐就是圣经所吩咐我们的。
在新约里﹐耶稣也一再重申这个观念。约翰福音第14章15和21节﹐祂是这样教导他的门徒的﹕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翰福音第14章15,21节)
而且耶稣以身作则﹐使我们明白﹐要以爱心来顺服父神。约翰福音14章31节他这么说﹕
“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翰福音14章31节)
圣经一再明示﹐神要我们遵从的道德诫命是基于祂对我们的爱﹐因此我们也要以爱祂的心履行这些要求。
因此根据圣经﹐我们了解到除非有正确的心思﹐否则无法有正确的言行。换个说法就是﹐只有我们从内心深处接纳和相信圣经﹐我们才能全然正确的顺服神话语的权威和权柄。
我们已经查看了圣经所具有权柄和能力。圣经之所以有这些特质﹐因为它主要是出于神的授权和感动写下来的。现在我们要来探讨第二个主题﹐就是圣经与人类更有关联的那些特质。
当神启示感动并授权圣经的作者时﹐祂心里是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把祂的旨意和祂的属性清楚的启示给祂的百姓﹐好让他们因此更能够顺服祂。因此,我们在此要探讨圣经所具有的另一些特质。圣经之所以具有这些特质﹐主要是来自神是在向人发出启示这个事实,人是做为读者的。我们在这方面探讨要涉及到圣经的三个特质﹕圣经的清晰性﹐圣经的必要性和圣经的充分性。我们首先来探究圣经的清晰性。
圣经的清晰性
当我们讲到圣经的内容很“清晰明确”﹐并不是说圣经的每个部份都很容易明白﹐或是它的每个记载都是平白直叙。我们的意思着重于圣经并非含混不清的﹐它不是充满隐晦的意思﹐以致它的记载必须透过某些神秘的方式﹐特殊的属灵恩赐、或教会的某些服事人员才能显明出来。
谈到圣经的清楚明了﹐或它的“简明清晰”﹐我们要注意的有两点﹕首先是圣经清晰性的特质﹐然后是圣经清晰性所具有的意义。让我们先从圣经中来看圣经清晰性的特质这一点。
特征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对于圣经清晰性的特质有一个很好的概论﹐记载在它的第一章第7段﹕
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了﹔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那些事,在圣经的某些部份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
在此公认信条论到圣经清晰性的两方面﹕首先它谈到圣经里“所有的事” ﹐其次它着重于“人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遵守的那些事” ﹐也就是福音。让我们先来看这两个观点﹐首先是福音的清晰性。
我们简单来说﹐圣经清楚的讲到福音﹐使得每个有理性的人都能够明白﹐得救来自悔改和相信基督。这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了解福音。如同公认信条所指出的﹐我们若想掌握圣经的清晰性﹐必须“正当的使用普通方法”﹔也就是要殷勤的研读圣经﹐而且不要心怀它意的扭曲圣经所要教导的。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因素会妨碍我们的研读圣经﹐最明显的就是我们的罪性。如果我们因着罪﹐无法明白或曲解圣经﹐我们就无法领受福音。然而这样的结果是因着我们的失误﹐而不是圣经写得不够清楚。
注意公认信条也不是说一个人可以因着研读圣经的任何部份﹐而发现得救之道。它乃是说“圣经的某些部份” 清楚的讲到福音﹐也就是说﹐圣经就整体而言是清晰的表显出福音的信息。人若没有读全本圣经﹐可能就不会读到他可以轻易了解的关乎福音的经文。不过无论如何﹐就整体而言﹐圣经是将得救之道讲得相当清楚﹐是每个有理性的人经过学习就可以明了的。
虽然圣经对于在基督里得救的福音讲得特别清楚﹐公认信条却是对全本圣经有某些评论﹐它讲到除了基本的福音信息外﹐圣经其它的内容“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了。” 换句话说﹐圣经在某些教导可能不是那么容易明白。事实上﹐圣经里所记载的﹐有许多的事情并非像救赎的启示那么清楚明了。
然而神给我们圣经﹐为的是让我们可以明白圣经里祂启示的那些事﹐并且能够应用于我们的生活中。如同摩西在申命记29章29节对以色列人所说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章29节)
当我们查考﹐并且把圣经的教导应用于伦理抉择时﹐我们必须记得摩西在这里指出的一个重点。摩西将隐秘的事和明显的事加以区分。神的确保留一些秘密﹐没让我们知道。祂没有将所知道的全告诉我们﹐也没有将我们想要知道的全部启示出来。有些事情﹐甚至是一些伦理事件﹐神只保留给祂自己。纵然如此﹐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却不是秘密﹐圣经的记载是属于“明显的事” ﹐如同摩西所说的﹐这些事显明出来﹐为的是让我们能够遵行。
含义
无论如何﹐神已经清晰明了地向我们启示了祂的旨意﹐引导我们作伦理抉择。祂已经给我们圣经﹐因此,如果我们“正当使用普通方法”﹐研读查考﹐就可以明白在生活各方面神的旨意是如何。如同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章16节对提摩太的劝勉﹕
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书3章16节)
如果我们殷勤研读圣经﹐就能够清楚明白要如何的应用它。
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认真查考圣经﹐才能分辨领悟它对于各样伦理事件的教导。再者﹐我们也不是说圣经的每个部份都是清楚易懂的。事实上圣经里有些部份的记载是比其它的部份来的不够清楚。除此以外﹐我们当中有些人又比另外一些人更容易明白圣经的话语﹐就如彼得在彼得后书3章16节说的﹕
保罗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彼得后书3章16节)
并非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能力去了解圣经﹐或者付出同等心力去研读它。然而不管怎么样﹐我们若是愿意认真学习﹐就一定能够明白神的旨意﹐使我们可以遵行祂的道德标准。
我们已经探索了圣经的清晰性﹐由于圣经主要是为人而写的﹐因此我们现在要来看圣经具有的第二个特质﹐就是它的必要性。
圣经的必要性
讲到圣经的必要性﹐我们的意思是人们需要圣经﹐特别在作伦理抉择时。在探讨我们对圣经的需要时﹐我们要谈到三个要点﹕在救赎上圣经的必要性、在信仰生活上圣经的必要性﹐以及我们需要圣经所具有的含义。
救恩
首先﹐圣经的必要性在于它让人找到得救之道。就如我们在前一课学到的﹐一般启示、特殊启示﹐和实存启示彼此之间有多处是重复的﹐然而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提供的知识只能让人明白自己没有达到神的标准﹐唯有圣经让人知道如何得救。罗马书10章13到17节保罗这么说道﹕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马书10章13-17节)
保罗在这里讲得很清楚﹕透过福音的信息这个正常管道﹐神将信心传递给人﹔而且在基督的话语之外﹐人们无法触及福音的信息。除了及其例外的情况以外﹐基督的话语是我们所有人得救的必经之路。通常而言,神学家们认为的例外情况乃是涉及到婴孩或智能不足的人。
然而什么是基督的话语﹖罗马书第十章﹐保罗主要是指福音的传讲﹐不过他也认为圣经的经文是福音信息的根源。例如他所说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实际上就是引自于申命记的第30章。保罗引用经文的这种方式,在全本圣经中是到处可见的。明确的来说﹐在圣经里﹐福音的传讲与书写下来的圣经经文是有密切的关联。例如在旧约里﹐神经常把信息直接传给先知﹐他们再把神的话告诉百姓。不过神也确保那些预言都被记录下来﹐好让那些没有当场听到神话语宣讲的人,也可以知晓。按照旧约的模式﹐使徒们也是先从耶稣那里直接领受福音﹐然后不仅仅是透过福音的传讲﹐还要透过新约的书写将福音传报给其他的人。
这个运作的过程通常是这样的﹐人们多半是经由于自己阅读圣经﹐或是听基于圣经的讲道,来得以知晓福音的道理﹐进而导致相信福音和得到救恩。当然﹐文字书写的圣经和根据圣经的讲道之间是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圣经的每个部份都是神感动人写下来﹐是毫无错误﹐也具有绝对权柄。讲道则不是如此。如果讲道是忠于圣经﹐那么这个信息当然就是真实、也具有能力和权柄。然而因为我们是堕落的人类﹐所以我们的讲道绝对无法全然忠于圣经。圣经和讲道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记载是恒久不变的﹐是我们可以完全确定和值得信靠的标准。毫无疑问,所有的讲道、教会传统、神学教导﹐以及许多其它的资讯对我们都很有帮助﹐然而,它们多少都混合着真理与错误。只有圣经是绝对无误,全然无缪﹐诚实无为,完全可信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圣经——这个书写成文的神的话﹐因为它既记载了福音﹐也成了福音传讲的根据与标准。
忠信生活
其次﹐在伦理生活中我们需要圣经。上一课我们已经讲到一般启示、特殊启示、和实存启示都是真的﹐也各具有权柄。那么我们为何把圣经区别出来﹐当作必要启示的一个特例﹖那是因为尽管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没有错误﹐也具有权柄﹐它们却是比圣经更难以解释。罪已经败坏了自然界和人类﹐我们所见的也不再纯粹反映出神的本意﹔因此我们时常难以知道要如何确切的解释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有时到一种地步,我们实在难以分辨所我们看见的﹐到底是在显明神本来创造的结果﹐还是受造物被罪败坏的后果。
除此外﹐圣经的讲述也比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更加清楚明了﹐我们根据圣经作伦理抉择﹐远比依据其它的启示要来得安全可靠。这就是为何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章10节强调圣经是主要的资讯来源。它是这么说的﹕
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裁判拳拳服膺。
公认信条的重点是﹐其它的讯息固然有其价值﹐然而圣经却是最宝贵的﹐因为圣灵是透过圣经﹐讲得最清楚明白。
含义
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不留心注意圣经的教导﹐我们根本无法成为有道德的人。如同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的﹐无论是自己研读﹐或者听人教导圣经的中心主旨﹐人们得救都得透过学习和相信圣经的基本内容。只有在基督里的人才能具有真正的道德操守。简单的来说﹐没有圣经﹐人们根本不可能得救﹐也就无法成为有道德的人。人若是以为他们忽略圣经的教导还能有道德﹐那是非常错误的想法。从这个意义而言﹐要活出有德行的生活﹐我们需要圣经。
除了人们对神话语的基本需要之外﹐圣经的内容还包含了人们道德伦理生活所需的重要信息﹐这是神没有透过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来彰显的。基督徒在作伦理抉择时﹐会依赖自身的生活经验﹐别人的看法﹐以及他们的道德直觉﹐这种作法是相当平常的。就如我们所见的,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是有它们的重要性﹐也值得我们考量﹔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许多情况下﹐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不够清楚﹐以致无法给我们合宜的指引﹐但是圣经却把神的道讲得很仔细﹐教导我们什么是正确的抉择。
例如使徒行传15章记载了初代教会为了那些归信基督的外邦人引发的一些争论。教会里有些人认为外邦人必须受教﹐该如何遵守摩西的律法﹐正如当时的犹太教徒们所遵行的一样。他们要外邦人行割礼﹐在圣殿献上合适的祭物﹐将律法应用于日常生活中﹐如同当日的犹太人所习惯遵守的那样。然而在另一方面﹐有些人像保罗和巴拿巴等却不赞成这样的作法﹐他们认为神没有要外邦人生活的像第一世纪的犹太人那样。这个争议性的问题使得教会的使徒和长老们必须聚在一起﹐深入探讨研究对策。在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中﹐一些人的看法和意见﹐与圣灵服事的状况起了冲突﹐从情况中得到的线索却不足以提供他们一个解决的方案。但是当雅各诉诸圣经﹐以求解决这个问题时﹐教会对这样的作法却是全体同意。他们需要圣经﹐因为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不足以为这个道德问题提供答案。为了解决这个争议﹐耶稣的兄弟雅各找到阿摩司书的第9章11到12节。使徒行传15章16到17节,雅各如此引用阿摩司书的经文﹕
“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 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 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使徒行传15章16-17节)
从这段经文﹐雅各明白在神重新恢复祂的国度时﹐也包括许多的外邦人在内。更重要的是﹐这些蒙召归于基督的人仍然是继续维持他们外邦人的身份。在旧约里﹐那些归信真神的外邦人就变成犹太人﹐必须遵守传统的犹太仪式和规矩。但是阿摩司指出﹐当神在基督里重新恢复祂的国度时﹐那些蒙召属于神国度的外邦人却不必遵循犹太的习俗。
*这同样可以应用在当代。虽然一般和实存启示总是真实的,它们却无法充分一致地给予我们清楚的道德指导。因此,在基督教伦理中,相对一般和实存启示而言,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依靠特殊启示。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尽一切可能来理解圣经的教训,因为针对道德问题,即便是其他形式的启示无法给出适当的解答,圣经总是能给我们恰当地论述。*
我们理解了圣经清晰性和必要性的教导以后﹐现要来看圣经的充分性。
圣经的充分性
从根本上来讲﹐我们说圣经是“充分的”﹐意思是说圣经的记载足以成就它的写作目的。可是因为基督徒之间很难同意圣经写作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个简单的观点就变得很复杂了。因此在我们探讨圣经的充分性这个议题时﹐我们得先看与圣经的充分性有关的写作目的。然后我们再来看对于圣经的充分性通常会有的误解﹔最后我们要讲到一个很普遍的观点﹐就是圣经对于某些事情是保持沉默﹐但这其实是个错误的见解。
目的
就圣经的充分性和写作目的彼此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再来看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从那里得到帮助。信条的第一章第6项对于这个观点有美好而扼要的叙述﹕
凡上帝关于他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能从圣经中透过正当且必要的途径得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
公认信条确切的结论是﹐圣经的写作有许多的目的。它提到了圣经是写来教导我们要如何荣耀神﹐使人能够得救﹐并且指引信徒关于信仰和生活所需要明白的事项。这些关于圣经为何而写的观点都是来自经文本身。
比方说,圣经里有多处的经文教导人﹐神给我们圣经是就要我们可以借着遵守神的诫命来荣耀神﹐例如在申命记就有段经文就把这个目的讲得很清楚。申命记28章58到59节﹐摩西指出遵行神的律法与荣耀神之间的紧密关系﹕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 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申命记28章58-59节)
圣经是为教导我们荣耀神而写的﹐而它的内容也足以达到这样的目的。圣经里包含我们所需要知道﹐应该如何荣耀神的所有准则。
至于人的得救﹐相信和生活﹐保罗就曾指示提摩太要坚定不移的心志研读圣经﹐才能够得到圣经所要给人的各样好处。基于这样的背景和考量,在提摩太后书3章15到17节﹐保罗清楚明确的讲到圣经的充分性。在15节﹐他这么写着﹕
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后书3章15节)
保罗讲到圣经“能够” 使我们有“得救的智慧”﹐他的意思是﹐借着研读圣经﹐我们可以学习到想要得救所必须知道的一切事项﹐保罗非常清楚﹐圣经不但具有能力﹐如同在这一课里我们早先看到的﹐他也知道圣经是为了让我们得到这些好处而写的。因着圣经能够达成这样的目的﹐因此它的内容在让人得救上是的确充分的。
同样的﹐圣经也足以让人产生“信心”。再看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章15到17节所讲的﹐他说“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在此显示﹐得救的信心是让我们能够领受神的救赎﹐得以称义。
最后﹐圣经也足以引导我们应该有的“人生”﹐就是对我们在基督里得救信心,要进行不断的操练。在提摩太后书3章16到17节这段著名的经文里﹐保罗讲的非常清楚﹐他说道﹕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除了让我们因信基督而得救以外﹐圣经的目的也是预备我们能行各样的善事——不单是某一些善事而已﹐而是每一样的善事。因为圣经是为了预备我们能行各样的善事﹐而且也具有能力得以达成这个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圣经对各样的善事已讲得非常充足。如果我们正确明白全本圣经﹐那么我们就足以知道神的标准﹐加上在各种伦理情况里﹐对涉及的人事有足够了解﹐我们就能够作出合宜的决定。
了解圣经能充分指导我们的人生之后﹐会引起一个重要的问题﹕怎会有一本书﹐即便是像圣经那么包罗万象的巨著﹐能涵盖每一个可能有的道德问题﹐并且装备我们去行每一件善事﹖实际来说,圣经并没有直接地谈到每一个可能出现的道德议题。圣经只是直接地讲到人生中有限的几项事宜﹐比方说,我们信仰所涵盖的基本内容﹐我们对神和对他人应该有的基本责任。但是圣经就是使用这种方式,定出这些基本的准则﹐使得我们可以伸展应用到圣经没有直接提及的一些特别情况里。这也就是为何公认信条将“明明记载在圣经里” 的﹐和我们借着“正当且必要的途径”﹐从圣经里引申出来的事加以区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说圣经已提供足够的知识﹐让我们得以明白神的伦理准则。
最后我们要注意的到﹐公认信条解释圣经之所以有充分性,那是在于圣经自身的全备性。因此我们
不可借着圣灵的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
圣经包含基督徒需要知道的所有准则。我们应当为神的缘故﹐服从人类的传统规矩﹐以及政府、或是教会的权柄架构﹐然而这些绝对不能被看作是绝对或最高的准则。我们必须服从圣经准则的指引﹐以此来决定是否应当遵循人类社会的准则﹐而且这些人为的规则条例如果是与圣经原则相抵触的话﹐我们就必须加以抵制弃绝。
我们在圣经里一再看到这样的例子。比如说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领袖允许兑换银钱的人和作买卖的摊贩们进入圣殿的区域里。然而当耶稣见到这种情况时﹐祂非常恼怒﹐把那些人全赶出圣殿﹐因为犹太领袖们所允许的﹐是触犯了圣经所记关乎圣殿的准则。马太福音21章12到13节这样的记载﹕
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做买卖的人…… 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他成为贼窝了。”(马太福音21章12-13节)
耶稣清楚明白以赛亚书56章7节所讲的﹐那也是祂所引用的﹐就是圣殿应当是作为祷告的殿堂。然而犹太领袖们却允许圣殿的地方被世俗的交易所污染。耶稣斥责他们使得圣殿成为“贼窝” ﹐这是非常严厉的话语。这个词语引自耶利米书7章11节﹐那里提到拜假神偶像的人和行为残暴的罪犯在圣殿向神献虚假的敬拜。耶稣用祂的言语行动表明﹐如果世人的准则是和圣经抵触﹐那么遵行这些人所制定的律法规矩﹐就是得罪神。
就每个情况﹐在道德准则的确立上﹐圣经的内容是充分的。人们所制定的伦理仪式条例只有在回应圣经的准则情况下﹐才能生发效力。然而世人所订的规则若与圣经的准则相抵触﹐基督徒就必须加以拒绝。
对于圣经的充分性有相当的理解以后﹐我们现在要来看对于这个观点﹐人们通常会有的一些误解。
误解
我们要将这些误解大概的分为两大类﹕第一﹐人们过于高估圣经的充分性﹔第二﹐人们过于低估圣经的充分性。让我们先来看人们如何高估圣经的充分性。
通常而言﹐那些高估圣经充分性的人﹐其实都是对圣经存着相当认真而且执着的态度﹔不过他们却常常对于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缺乏合宜的认知态度。结果他们就误以为﹐即使对于涉及的人事状况没有充分的认知﹐也可以把圣经适当的应用在伦理的抉择里。他们相信作伦理决定就像研读圣经和遵守它的教导那么简单。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在我们遵守或是应用圣经之前﹐我们也必须先理解我们应用对象具体的人事情况。毕竟神也给我们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如果我们忽略这些方面的启示﹐我们也就忽略了神所给予我们用来解释和理解圣经的一些工具。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是来自高估圣经的充分性﹐更多的时候﹐是来自于对于圣经充分性的低估。通常这种错误的认知是坚持圣经只足以引导我们应付生活中的一些有限情况﹐只对某些事项给予一些道德指引。例如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就足以教导我们许多道德的准则﹐而圣经则是补充给我们一些资讯﹐让我们知晓那些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所没有涵盖的事项﹐例如人类的得救之道。近年来更有人认为圣经并没有谈到一些颇受人争议的事项﹐例如一夫一妻制、同性恋、堕胎﹐和安乐死等问题。
然而,如同我们讨论过的﹐透过直接或间接的教导﹐圣经提供给我们一个关乎伦理准则的完备体系。依此而言﹐在启示神的旨意﹐以彰显祂的荣耀﹐我们的得救﹐信心和基督徒生活等各方面﹐圣经的充分性是没有局限的。一般启示和实存启示也包含了一些这样的准则﹐然而它们没有包含圣经直接或间接所涵盖的那些准则。
* 注意,有必要再次强调这一下,圣经并没有对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都给予直接或详尽地论述。我们大大需要来自一般和实存启示带给我们的信息*
因此我们可以说圣经所言足以应付人生生活的每一层面﹐所以我们对神当存有的心志﹐就是时时刻刻都要应用圣经的准则。
沉默
现在我们要谈到一个相当普遍﹐其实是个误解的观念﹐那就是圣经对于某些事项保持沉默﹐这也可能是善意的基督徒低估圣经的充分性而产生的最普遍误解之一。那就是基督徒常会教导说﹐生活里有某些事情是无关乎道德的﹐因为圣经对此没有提供足够的资讯﹐让我们明白神对这些事情的旨意如何。历世历代以来﹐这些事情就被认为是adiaphora﹐是中性的,与道德原则无关。而通常基督徒对此所持的立场是﹐这些中性的事物本身并非关系到是非对错。
*例如,早期教父们就教导说,吃肉或不吃肉并非关系到对错的问题,另外,在改改教时期,马丁路德也将“中性的”的说法来评估天主教在敬拜上的某些形式,他觉得这些方面是圣经既无命令,又无禁止。* 虽然在教会历史上有许多人是持着这样的看法﹐但是这个观点其实是与圣经的立场相违背。例如﹐神学家虽然认定一些不具人格的事物是“中性”的﹐然而圣经却认为它们是好的。即使在人类已经堕落犯罪﹐保罗还是坚持每一件事物是好的。提摩太前书4章4到5节﹐他这么写着﹕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 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4-5节)
保罗在这段经文里主要是讲到食物﹐可是它所包含的原则是更宽广﹐可以延伸应用于所有的创造物﹐就如神在创造大工完毕时看着一切所造的都是好一样。基于这个原因﹐那些不具人格的事物决非是“中性”的﹐它们都是好的。
当人们若是必须在两个或更多的好事上作出选择时﹐有些神学家也把“中性无关对错”这个词语用于这种情况里。他们的意思是既然所有的抉择都是好的﹐那么圣经并不在意我们选择什么。然而圣经却教导我们﹐神会祝福某些好的选择﹐甚于其它一些好的选择﹔在两个看来同样是美好的抉择里﹐圣经有时也称扬其中某一个﹐甚于另一个。
例如哥林多前书7章38节﹐保罗这么写着﹕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哥林多前书7章38节)
虽然学者们对于保罗在此到底指的是什么情况没有明确一致的看法﹐可是保罗写得很清楚﹐他提到嫁或不嫁都是好的﹐而不嫁是更好的抉择。就此而言﹐即使在两个美好的抉择中选一个﹐圣经也不是真的采取“中性” 的立场。
你应该记得在第一课里﹐我们定义所谓的良善美好﹐就是那些领受神祝福的事﹔而邪恶不当就是那些得不到神祝福的事。基于这个定义﹐人类和他们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应当非好即坏﹐或者得到神的祝福﹐或者没有﹔绝对没有一个人或是一件事是中性的﹐不好也不坏﹐处于中立地带。如果蒙神祝福的﹐就是美好的事﹐反之就是邪恶的。
此外﹐人们还认为有一些话语﹐思想﹐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好的﹐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是不好的。例如﹐性关系在婚姻里是美好的﹐可是在婚姻以外就是有害的。可是这不意味着性关系本身是不好不坏。相反的﹐这关系本身是好的﹐正如神创造人﹐使他们有性关系﹐神看着是好的。但是未婚的男女误用了性关系﹐使得在他们的情况里﹐这样的关系反而是有害的。
最后﹐有些神学家用“中性”这个词语涵盖一些我们无从断定何为好何为坏的抉择事项。然而,因着我们知道圣经直接或是间接的触及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层面﹐我们不能把那些我们不确定的事项就认定是中性﹐无关乎好坏﹐没有差别的。的确我们是常常无从知道那一个抉择﹐那一个思想﹐行为或态度是好的﹐那一个是不好的。不过这些情况的产生﹐不是因着神话语的不充分﹐也不是圣经对此采取中性的立场﹐而是我们不够理解﹐明白﹐要如何把圣经表明的真理应用得当。
人们无法作出合宜的伦理判断可能有几种原因。你应该还记得﹐作出伦理抉择的圣经模式是可以浓缩成下面的这种表述﹕伦理抉择是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里。我们的行动是基于我们对道德标准﹐我们的目标﹐和动机有适当的了解。或者换句话说﹐就是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考量。我们若是无法作出合适的伦理决定﹐可能由于没有从上述的那三种立场作出恰当的评估考量。我们可能是忽略或误解了所要认识和应用的经文﹐我们也可能是疏忽或误解所涉及的道德伦理情形﹐我们还有可能是忽略或错估了相关的人物和事件因素。无论如何﹐我们若无法对某个伦理选择有个明确的决议﹐不能就此下结论说,是神没有把抉择所需要的资讯启示给我们;也不能说这个事情是中性的﹐或说没有正确的路径可追循。[这些都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我们其实应该继续阅读﹐研究﹐祷告﹐审查问题本身﹐以目前暂定的判断力作出最好的选择﹐但是等到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等因素都清楚了,再作最后的判断。
在这一课里﹐我们探讨了圣经的几个重要特质。我们了解到﹐因着圣经是神所启示的﹐所以它具有权柄与权能。我们也明白了﹐因着圣经是为人类而写的﹐所以它的内容清晰明确﹐完全必要,而且充分完备。在我们学习基督教伦理时﹐记住圣经的这几个特质﹐会在许多方面对我们有帮助。
其中一点,就是提醒我们在回答各样的伦理问题时﹐圣经是必不可少的一本书﹔我们必须从圣经里找答案﹐因为它对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层面都具有引导的权柄﹐而且因为有许多问题﹐也只有圣经可以提供解答。另外一点﹐了解到圣经的这些特质也给我们极大的鼓舞激励﹐因为它提醒我们神给我们圣经﹐为的是让我们得益处﹐也是为了要教导我们关乎祂自己和祂的标准。最后一点﹐圣经的特质使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有确信﹐因为我们知道圣经对伦理的教导是清晰明确而且充分完备的。因此在我们继续学习基督教伦理的课程时﹐记住并且全然信赖圣经的这几个特质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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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给他的儿子买了一辆自行车。这辆自行车需要买的人自己动手做些简单组装﹐就是把车轮和踏板等安置好。可是里面却没有任何自行车的组装说明书。多亏我的朋友基本上知道自行车的模样和它运作的方式﹐所以他还是能够把它装配起来。假如他从没见过一辆自行车﹐那么情况会变得怎么样呢﹖他可能就无法把那些部件正确的组装起来。
在某些程度上﹐圣经也像是一箱没有说明书的自行车部件。对于熟悉的东西﹐我们还是可以轻易的把它组合起来﹔同样的﹐我们也很容易就了解一些基本的圣经含意和适当用处﹐也可以此来回应一些伦理问题。但是在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复杂的机械物品﹐如果没有说明书﹐我们就难以把零件正确的组装好。同样的﹐如果不理解经文的细微之处和其作用﹐我们就难以把圣经应用在复杂的伦理问题上。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四课﹐这一课的题目是“规范准则的角度﹕圣经的部分和层面”。在前面几课里我们都提到﹐伦理抉择通常涉及一个人把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形里。因此在作合乎圣经的抉择时﹐我们有三个基本的考量﹕首先是神话语的合宜标准﹐我们把这点和伦理学里规范准则的角度关联在一起﹔其次是合宜目标﹐就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再者就是合宜的动机﹐也就是对应于存在动机的角度。
在这一课里﹐我们是第三次从规范准则的角度﹐进一步探讨圣经里用来辨别伦理标准的过程。我们要着重于圣经如何用各种不同方式把其各个部分和层面传递给我们﹐让我们晓得神的准则。
我们要把对圣经内容部分和细节层面的探讨分成三个主要部分﹕首先﹐我们要看圣经里多样性的题材﹔第二﹐我们要仔细查看组成神律法诫命的一些书卷和经文﹔第三﹐我们要谈到圣经的一致性﹐这个特质把圣经的所有部分都联结成一体。让我们先来看圣经的多样性。
对圣经读得多的人都知道圣经的内容题材不是从头到尾单一不变的﹐它包含有历史记述﹐诗歌颂词﹐智慧箴言﹐预言和书信等各种不同的著述﹐而每一种著述里面又各有它的多样变化。毕竟每一个作者有他自己的写作风格﹐而在著作里又有不同的笔法﹐有时他给予诫命﹐有时是详加解释﹐有时是叙述个人生平经历。这样多样性的内容不是偶然的﹐神是如此命定圣经的每一个部分以它特有的方式写出基督教的伦理标准。因此而言,由于经文以不同的方式传递神的讯息﹐所以我们若是单单知道圣经说了什么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知道圣经是怎么传递讯息的﹐这样使我们在阅读经文的时候﹐才能了解经文的意思。
我们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描述圣经内容的多样性﹐而且没有那一个方式是可以涵盖全面的。为了探讨圣经的这个特质和它对基督教伦理的意义﹐我们要着重于其中的三点﹕第一﹐我们要谈到圣经语言遣词用句的多样性﹔第二﹐我们谈到圣经文体的多样性﹔第三﹐我们要看这样的多样性对现今伦理教导的含义。我们先要从比较小的层面﹐就是圣经的语言这一点开始探讨﹐再移到范围比较复杂宽广的圣经文体上。
语言
首先﹐圣经的措辞展现了人类语言沟通上所有的遣词用句﹐它包含了声明、询问、应许、提议、咒诅、祝福、威吓、判决、引证、审断、命令、劝告、要求、感叹、描述、绝望的呼喊、期望的表达﹐以及钦佩爱慕的抒发﹐等等的多样手法。圣经的语言有的含蓄内敛﹐有的情绪奔放。有的叙述充满想象﹐使用了象征和寓意的笔法;同时,还有一些就显得非常的平铺直叙﹐表达的方式直接了当毫不隐讳。圣经里有讽刺挖苦的语句﹐也有真诚的措辞。它自在的使用明嘲暗讽和暗示引喻的方式﹐以及清楚明晰的讲述。有的语句极度夸张﹐有的只是轻描淡写﹐还有的部份是近乎口语。而更多的时候﹐圣经对一些事情根本就不加明述﹐只是将它视为前提和先设。
这种语言遣词用句的多样性使我们在阅读圣经时平添了一些困难。总之,如果我们不清楚圣经里有这么多种不同的措辞﹐如果我们无法明白每种措辞传达的方式,我们极有可能会误解圣经所要教导的真理。
历世历代以来﹐基督徒推举出许多方法来处理圣经语言多样性带来的难题。然而,保守地来说,我们可以把大部份的解决方式归诸于两大类﹕第一类是有的人认为圣经是用不平常的措辞语法表达﹔第二类的人认为圣经用平常的措辞语法表达。
特殊的
那些相信圣经的遣词用句不平常的人所提供的一些解决方式﹐常忽略了圣经语言的多样性﹔他们经常过于简化圣经的语言﹐好让他们可以把所发展出来的释经系统用之于所有的经文。
例如在中世纪有许多的神学家认为﹐圣经既然是神所启示的﹐它必然是用不同平常的沟通方式﹐超乎人类所能明白的。他们因此相信圣经的每一个句子都含有一些象征的意义﹐有时就连圣经的作者也无法明了。按照这样的解释﹐不管书写经文的人有没有这些意图﹐圣经的每一句话其实都有多个隐含的比喻。
最近以来﹐许多认为圣经措辞不平常的基督徒则是持着一个相反的见解。他们认为圣经之所以用不平常的笔法写出来﹐不是要让人难以解释﹔他们相信圣经笔法不平常的特质为的是要让经文的字句容易解释。有的人坚决的认为圣灵会把经文的真实意思直接启示给读的人﹐所以人们不需要知道它是什么种类的文法﹐或者了解经文通常的用意。还有一些人则是认为读圣经的时候﹐应当尽可能照经文字面的意思来解释﹔只有在字面的意思没什么意义的时候﹐才需要考虑经文可能隐含的比喻。
例如﹐人们在平常讲话和交流的时候﹐显而易见会有极度夸张或夸大其词的现象。然而许多坚信圣经权威的基督徒却不认为圣经有任何夸大的语法用法。相反的,他们认为圣经的每一个叙述都是直接了当﹐完全客观而且精确扼要。
在日常的语言、写作里﹐常常只会扼要的叙述一些事情﹐其余没说的细节留给听众或读者自己加以补充明白。然而有些基督徒却不认为受感的圣经作者会用这样的笔法。相反的,他们相信圣经的记载都是含括一切﹐绝不会只是局部的描述而已。
除此以外﹐我们意识到在日常的谈话或写作里﹐我们也常会用反讽的方式﹐就是故意说相反的话。可是许多信徒却难以接受在圣经里也有反讽的写法。与这种圣经是用不平常的语言书写的看法正好相反的意见是﹐圣经就是用人们平常使用的语言来书写﹐以所有人们惯常使用的方式来沟通的。
普通的
你应该记得在前一课里﹐我们提到圣经的清晰性﹐意思就是说圣经的内容不是隐晦不明的﹐也不是充满暗藏的意义﹐需要借着神秘的方式﹐通过特别的属灵恩赐﹐或是由教会里担任某种职事的人才能加以解释显明出来。换句话说﹐圣经之所以清楚﹐就在于它是用平常的语言﹐以人们惯用的方式来沟通。
为了显明圣经使用平常的人类语言来沟通﹐我们可以举出一些经文﹐指出过于按字面的意思解读会带来的可怕误导。举例来说﹐马太福音6章11节的祈求﹐那是主祷文的一部分﹕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马太福音6章11节)
姑且不论我们平常的表达方式﹐如果这句经文就照字面的意思和语气直译﹐那好像是耶稣在命令神给他食物一样。
事实上﹐主祷文里所有的祈求,都是用命令语气﹐除了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之外﹐还有 救我们脱离凶恶。而且在希腊语法里﹐命令句的确经常用来表达命令。
因着这个理由﹐照字面意思和语法解释圣经的基督徒因此就认为,耶稣的话语是在命令神。而又因着主祷文是我们每天祷告效仿的一个模式﹐他们因此也认为我们有权去命令神。
但是从圣经的其它经文﹐包括耶稣在主祷文所说的其它话语﹐我们知道命令式的动词也常用于表达恳请或祈求。在中英文里的祈使句也是如此。例如我们会说﹕ “请把面包递给我”﹐或是“请帮我一个忙﹗”这些叙述其实都是用命令的语气﹐可是我们在说的时候通常并不是在下达命令。再来看阿摩司书4章4节﹐先知阿摩司这么说道﹕
任你们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过。 (阿摩司书4章4节)
我们如果照字面的意思去直译﹐岂不认为阿摩司真是要他的听众去到伯特利或是吉甲这些偶像崇拜的地方去犯罪﹐得罪神。然而这样的读法并不对劲﹐而且也不符合先知在其它地方所显示的心意。例如,阿摩司书5章5节﹐先知这么说道﹕
不要往伯特利寻求,不要进入吉甲。 (阿摩司书5章5节)
从这句话和阿摩司书的其它经文﹐我们应该晓得当先知要神的百姓到伯特利和吉甲去犯罪时﹐他是用反讽的语气﹐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正好与他的语句相反。他并不要他们去这些地方犯罪﹐而是要他们停止得罪神。
圣经语言表达的方式并不是圣经所独有的。圣经是用它的作者们和他们原先的听众所习惯的语言方式来表达的。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合宜的解释圣经﹐我们必须了解人们那时平常的讲话方式﹐同时,我们也必须了解每个圣经作者书写时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某个作者是用充满隐喻的笔法书写﹐我们就得用寓意的方式去解释﹐在字里行间找出作者原先想表达的。另一方面,若圣经作者是用平铺直叙的手法书写行文﹐我们的责任就是要照他书写的方式,直接了当的去解释那些话语的内容。
文体
正如圣经的语言是多样性的﹐圣经的文学体裁也是如此。它们的范围比语言更宽广复杂﹐也让人更难掌握得宜。但是了解这些文体﹐对我们能负责地解释和应用圣经的内容部分和细节层面是至关重要。
圣经包含许多不同种类的文学形式和体裁﹐其中有散文、诗词、歌词、律法、故事、信件、誓言、使徒书信、预言宣告、箴言、比喻、和戏剧等。在每个宽广的文体里﹐还经常有更细小的分类。例如在预言宣告的文体里﹐我们还看到有审判的宣告﹐祝福的宣告﹐诉讼的宣告等。这些文体按照它们的内容,也按它们的结构、风格、和语言的用法而各有特色。除此以外﹐每一种圣经文体也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其意思。因此﹐我们不只是要了解多样性的圣经语言﹐同时,我们也要明白那些繁杂不同的圣经文体。
我们引用圣经来谈论伦理问题时﹐通常着重的是圣经里包含了律法﹐或是直接教导道德标准与诫命的那些经文。这些经文对我们学习研究伦理学固然是非常的重要﹐可是我们也不要因此就误以为其它文体的经文就没有关乎伦理的教导。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就需要查看圣经里一些谈到伦理守则和规范的叙述故事﹐我们要关注涉及到道德和伦理的诗歌文体﹐我们也要探讨反映出伦理价值体系的箴言和智慧文学。还有一些预言﹐它们显示了神悦纳或恼怒人的行为而有的道德裁决。
事实上我们在前面几课已经看到﹐圣经的每一段经文都显示出神的性情﹐也因此都包含伦理道德的教导﹐不管那些经文是律法准则﹐书信﹐诗歌﹐箴言﹐历史故事﹐或是其它的文体。为了这个缘故﹐当我们探讨伦理学时﹐我们必须研究圣经的所有文体﹐为的是能够从中完备地了解神的道德伦理标准。
为了阐明圣经所有的文体都可以在伦理道德上对我们有所启发与教导﹐我们可以先来看圣经的故事叙述。当然圣经作者们的用意是在记载历史的事实。不过他们也是想借着这些实在发生的事情激发我们的信心﹐并且教导道德伦理的功课。圣经的历史记述至少在五个特定的方面,能够有助于我们对基督教伦理学的研讨与实践。
首先﹐在基本的层面上﹐我们必须认定圣经的历史故事是实事的记载。我们必须相信那些救赎的故事所叙述的是真实的。尤其是福音故事里的那些主要事件﹐例如耶稣的死亡﹐埋葬﹐复活﹐和升天﹐以及在五旬节主耶稣差遣圣灵来到世上等等的记载。此外﹐对于圣经借着其它的历史事实给予我们教导﹐我们也必须认定并且相信那些叙述是真实的﹐因为这些事实是明确的记载在圣经里。
第二﹐圣经的故事对于基督徒道德伦理的重要性﹐在于它具有在道德上改变更新我们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有部份原因是因为知道圣经的历史故事。
在第一课里我们学到只有良善的人才能行出善事﹔而只有那些真心相信福音而得救的才是良善的人。然而要能够相信基督﹐我们必须先知道基督是谁﹐和祂所做成的事情。我们唯有从圣经的历史记述里才得以知道这些事情。所以在相信基督之前﹐我们必须先知道一些圣经的历史故事。我们因此可以合理地说﹐如果要有良好的德行﹐我们必须先要知道一些圣经的历史故事。
第三﹐圣经的故事叙述提供了神设定律法的背景缘由。要想清楚了解神的律法﹐我们必须先知道神赐给人律法的历史背景。例如﹐为了让我们愿意顺服神的律法﹐我们必须先知道那些强调神恩典的圣经故事。即使是十诫也是这样起头的。我们来读出埃及记20章第2节﹐就发现神是这样开始说的﹕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出埃及记20章第2节)
十诫是以这样简短的历史叙述开始的﹐也以此来激发百姓愿意遵守那些诫命。事实上﹐如果不带着这样感恩的心态﹐人们根本无法真心顺服那些诫命。正如我们在前一课学到的﹐所有的善行都得出于良善的动机。
在伦理学上﹐圣经的故事叙述非常重要。因为唯有了解圣经历史﹐我们才能清楚明白神的律法。
第四﹐圣经故事提供了神对于历史事件的评价。因为神的判断总是正确合宜的﹐所以这些记载也给予我们稳固的道德指引。
你应该还记得我们曾经定义“良善”是那些神所祝福的﹐而“邪恶”就是那些神所咒诅或惩罚的。在圣经故事里﹐作者们叙述那些神所祝福或咒诅的行为﹐思想﹐和动机﹔他们借着这些记载为读者们提供了一些该遵守的榜样或该弃绝的实例。
最后﹐圣经故事的作者有时会记下他们自己的道德评论。有些评论非常的隐讳﹐而另一些则是非常明显。例如﹐创世记13章12和13节﹐摩西对于所多玛的居民有这样的评论﹕
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创世记13章12-13节)
摩西对所多玛的道德评估不只是让人对罗得的智慧判断有所存疑﹐也预料到神对那个城市即将施予的审判。
受到神所启示和感动﹐记录圣经历史的作者们也对于故事里许多人物﹐心态﹐事件的良善与否作了评论。他们判断的言论代表了神对这些人和事的立场﹐也因此提供给我们许多道德伦理的考量。
那么﹐以全本的圣经为我们的伦理标准有什么意义﹖正如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圣经故事的重要性也可以应用于其它的圣经文体﹔每一种文体都包含有规范准则﹐教导我们当有的思想、行为﹐ 和感受的方式。因此缘故,我们也必须遵守圣经里每一段经文向我们提出的道德要求。
例如﹐圣经的诗歌常着重于人们当有的情感表达﹐也经常描述神所赞同或不喜悦的事情。预言则是叙述了神对人们行为的欢喜还是恼怒。它也显示许多能博得神喜悦的善事﹐并警告我们不要犯那些招惹神怒气的罪行。智慧书详细的解释神的性情﹐那也是我们至终的伦理准则﹐它教导我们如何把律法的精髓或原则应用于实际的生活中。即使圣经的某段经文没有强调伦理的考量﹐它们仍是常隐含有这样的教导。
我们再来思考提摩太后书3章16和17节保罗所讲的﹕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保罗强调全部的经文﹐不管是用什么文体写出来﹐都是要装备基督徒﹐使他们能够蒙神所喜悦。既然每一段经文都与道德伦理有关﹐那么纵使圣经的作者没有特别强调道德的问题﹐那些经文仍是含有这方面的教导。简单的说﹐如果我们忽略任何经文隐含的伦理教导﹐我们可能就无法全面性的了解神的启示所要给予的伦理准则。
含义
圣经用多种不同的措辞语法和文体教导我们伦理的准则﹐这对我们现今教导伦理学也具有某些有趣含意。首先﹐经文多样性的风格也启发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教导伦理学。
清楚明了的道德指引能帮助我们明白许多事情﹐不过如果我们只是着重这种方式﹐有时直接了当的教导也会失去它们的效应。一些简明的叙述常常不像诗歌或故事那样触动我们的感情﹐正如圣经里一些平铺直叙的伦理教导很少像诗篇或关乎耶稣的故事那样令我们深刻难忘﹐典型的道德训诫里探讨的情形不如故事叙述有那样精巧微妙的影响﹐而平直的述说也很少像箴言那样感动我们深入默想一些道德问题。
因此﹐有时采用圣经所用的不同风格语法也有助于我们的伦理教学。如果我们采用一些和伦理学不常相联的方式﹐例如诗歌的意象﹐故事﹐箴言﹐比喻等来教导伦理抉择﹐有时可能会有更好意想不到的果效。
所以在思考基督徒的伦理问题时﹐我们要记得圣经里所有的措辞和文体都含有规范准则的教导。我们也必须注意每一种文体或语法各以它们不同的方式给予道德的教训。唯有借着这样的方式﹐我们才能合宜的掌握圣经每一个文体措辞所包含的伦理教导。
我们已经讲过了﹐圣经如何以不同的语言措辞和文学体裁引导我们晓得,必须要以全部经文为我们的道德指引﹐现在要来看圣经里的律法书﹐就是圣经里把道德伦理讲的最明确的部份。
对于基督教和犹太传统而言﹐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众所周知地被通称为是律法书。但是当我们在这个课程里讲到神的律法时﹐我们不仅仅只是涉及到摩西五经﹐而是指圣经里以明确的语言讲述神律例典章的经文。这些经文主要是出现于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可是这些书卷也包含了其他并非属于律例典章的记载,例如历史故事﹐诗歌﹐名册等等。除此之外﹐有些律法规则也出现在摩西五经以外的书卷中。
正如我们先前提过的﹐神的律法不仅只是见诸于那些具有道德规范指引的经文﹐全本的圣经都是给予我们的规范准则。但是,律法书包含了许多把神的道德诫命表述的最为清楚明确的部分。因此在作道德伦理探讨时﹐传统上我们通常也是从这里着手起步。
我们对于律法书的探讨可分为两个部份﹐第一﹐我们要解释十诫的重要性﹐因为十诫是神律法诫命的基础。第二﹐我们要来看长久以来神学家所认定的三种不同的律法形式 。让我们先把注意力集中来探讨十诫。
十诫
十诫是记载在出埃及记20章和申命记第5章。不同的神学教义以不同的方式列举这些诫命。不过在这个课程里﹐我们要沿用传统更正教所列举的方式。我们可以将十诫扼要的说明如下﹕
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
第六诫﹕不可杀人。
第七诫﹕不可奸淫。
第八诫﹕不可偷盗。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不可贪婪。
虽然有些神学家只是把十诫看为摩西律法的一部份﹐可是圣经明确指出十诫具有特殊的首要性﹐是超乎圣经里其它的诫命典章。
十诫在历史和神学上有它独特的主导性或首要性。就我们所知﹐它们在历史上的主导性﹐是基于这些律法就是以色列国民首次从神领受的成文法典。加拉太书3章17节﹐保罗就提出这个事实﹐要人注意。他是这么写的﹕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传授的律法废掉。(加拉太书3章17节)
保罗讲到十诫是神所“传授”的律法。表明了这是以色列民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得着神的律法。以色列民是透过摩西领受十诫﹐而摩西则是在西乃山上从神那里直接领受十诫。因着领受十诫﹐以色列就成了第一个拥有神以完备和超然的启示方式颁布神圣诫命的国家。
当然神的子民在摩西之前已经有许多的法则与诫命。在挪亚洪水的日子里,我们很清楚地看到神就给了一些准则,期待人来遵行。当人拒不遵行神的准则后,神就用洪水毁灭全球。更进一步讲,亚伯拉罕不是没有必要来尊行律法和规条。在创世记17章第1节﹐神给亚伯拉罕一个广泛和明确的指令﹕
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世记17章第1节)
而当以色列民在西乃山下扎营的时候﹐他们也不是单单只领受十诫而已。但是十诫可以说是以色列民继续在西乃山下扎营的时,紧接着所领受的许多律令典章的基准和总纲。这些其它的律法﹐我们通称为是约书﹐它们是记载在出埃及记21到23章。而约书和十诫就组成了以色列民族最早的成文法典。后来这部法典又扩充到包含其它许多的规条法则。
除了在时间上具有其独特的主导性﹐十诫在神学或思想体系上也有其独特的主导性。出埃及记24章12节这么记载着﹕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出埃及记24章12节)
差别在于,约书是摩西遵照神的指示书写记录下来的﹐然而十诫却是神亲自书写在石版上的。申命记9章10节也证实十诫是神亲自刻写在石版上的。在那里摩西这么写着﹕
耶和华把那两块石版交给我,是神用指头写的。(申命记9章10节)
神亲自刻写十诫﹐以此表明十诫在律法中的独特性﹐祂要百姓特别注重这些诫命﹐也要他们知道这是祂的诫命中最重要的。
而以色列民是在一个特别的情况下领受这些诫命﹐这也表明十诫在神学上的主导性。律法是在闪电雷鸣、浓烟密云和天上的号角声中颁布的。在这庄严的时刻﹐神不仅容许摩西见到祂的显现﹐也允许约书亚﹐亚伦﹐和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见到这样威严的景观。
申命记4章13节也强调十诫在神学上的主导性。在那里摩西认为十诫是神亲自与祂的百姓所立的盟约﹕
[神]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申命记4章13节)
除此以外﹐出埃及记40章20节也记载﹐刻有十诫的法版是被放在象征神脚凳的约柜里﹐而约柜对以色列百姓而言是最能代表神的同在﹔但是约书和其它的法典却没有得到这样独特的重视。例如在马太福音19章17到19节﹐我们读到下面的一段对话,是有个人来问耶稣他当作什么才能承受永生﹕
耶稣对他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邻舍’如己。”(马太福音19章17-19节)
耶稣所列举的诫命﹐除了爱邻舍那条以外﹐其余都是出自十诫。爱人如己的诫命则是出自利未记19章18节,其恰好就总结了十戒中耶稣列举的那些诫命。简单来说﹐耶稣明白的指出一个人如果能遵守十诫﹐就可以得到永生。当然﹐耶稣也教导说没有一个人可以良善到能全然遵行这些诫命。不过我们讨论的重点是﹐耶稣在这段对话里是以极其明确的口吻强调十诫的主导性。即便是在新约圣经里,十戒仍然在神学上反映出它的首要性。
圣经给于十戒在历史和神学上特有的主导性﹐这点也为历世历代的基督教和犹太人的传统所认同,并且体现出来。例如,犹太人的会堂通常会陈列出十诫的表征;而刻有十诫的两块石版也经常出现在基督教的圣像雕刻里。此外﹐十诫也在基督徒敬拜仪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简而言之﹐许多世纪以来﹐基督教和犹太教的传统都同意﹐神律法的这个部份具有独特的主导性﹐是超乎圣经里其它伦理道德的教训。
我们已经了解了十诫在圣经里有如此重要和优先的主导性﹐现在要来探讨对圣经律法在传统上的三种划分或是三种律法。
三种律法形式
绝大多数更正教的宗派分支通常会把旧约圣经里各种不同的律法典章,大致区分为三大类﹕道德法规﹐礼仪法规﹐和民事法规。道德法规主要是传递神的伦理道德标准﹐通常和十诫相提并论。民事法规提供人们群居生活的治理法则﹐特别是在以色列民族由神掌权治理的时代尤其重要﹔而礼仪法规则是教导人应该怎么敬拜神﹐这部份的法规通常与旧约里的献祭仪式﹐会幕和圣殿的管理有密切的关系。
这样的区分在教会的历史上是有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需要对它们仔细的加以探讨。首先我们要探讨这种传统区分的评定标准﹐其次是肯定这些分类的价值意义﹐第三是讨论如何将这样的分类应用于我们的伦理学习上。让我们先来看对于旧约律法作这三种分类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
虽然传统上把旧约的律法作成这三类的区分是有许多的好处﹐但是也衍生出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首先﹐多数的圣经学者都注意到圣经并没有明确的提到这三类的区分﹔也就是说在圣经里我们找不到那处经文清楚的把律法分为道德、礼仪、和民事等三类﹐更没有教导我们﹐那些律法归属于那一类。虽然这样的分类在许多方面看来是合宜的﹐可是我们也不能就以为它们在每一个层面上都很清楚明确。
其次﹐圣经倒是明白的显示出某些律法不能只归属于某一个类别。例如出埃及记20章8到11节提到要遵守安息日﹐这个诫命是列在十诫里﹐而十诫是被归属于道德法规。可是在出埃及记31章14到16节﹐守安息日也是被纳入以色列敬拜礼仪的规则里。
还有圣经也清楚的将不可杀人的诫命列入道德和民事的法规里﹐这个诫命是记载在出埃及记20章13节﹐是十诫之一﹐而十诫是属乎道德法规。但是旧约也清楚提到政府有权柄惩治杀人犯﹐因此凶杀也属于是民法要处理的事件。
因此我们在看旧约律法时﹐必须注意有许多律法不只属于某一种类别。事实上﹐我们应该这么说﹐旧约里所有的律法都兼有道德、民事、和礼仪不同层面的教导。
我们可以这样的想﹐不管在经文里它最突显的是什么﹐每个律法都是包含道德的准则﹐每个律法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尽管这方面通常是以民事法规来调节管理的﹔还有如果以色列民遵守或没有遵守一切的律法﹐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他们在敬拜礼仪上的参与。基于这样的理由﹐与其是把每一个律法纳入某一个类别里﹐不如比较恰当说律法都是兼有不同层面的特质。
虽然在评定律法的类别上有这些限制﹐可是如果我们想要了解神希望祂的百姓如何应用这些律法时﹐这三种的区分仍有它们实质上的价值。
价值
首先﹐传统上这三种类别的区分﹐使我们更清楚看到﹐律法是神为祂百姓的生活所设定的全面性准则。律法是针对全部的﹐而不是只约束规范局部的生活言行。这一点是很显明的﹐因为我们看到把律法作这三种的区分﹐也是清楚的反应出圣经里所记载的﹐统管以色列民的三个重要职分﹐那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道德法规等同于先知的职分﹐是宣讲神对公义的要求。礼仪法规则符合祭司的职分﹐因为这些法规与祭司的职责有直接关系﹐例如赎罪。而民事法规当然与君王的职分有密切关联﹐君王是治理神百姓的领袖。
其次﹐这样的三重区分帮助我们解析圣经没有充分解说的一些律法。把性质相近的律法归为一类﹐使得神学家们更能够决定许多律法原本的意义和应该如何应用﹐而这些是圣经没有太多讲述的。这么一来﹐如果圣经对某个律法的应用有详细解释﹐而对另一个性质相近的律法没有太多说明时﹐我们就可以用前一个律法给予的见识﹐去了解另一个相关的律法。
我们已经看过传统上把律法加以区分归类的一些限制﹐也谈到这样的区分可以帮助我们明了圣经﹔现在要来探讨第三项﹕如何把律法的三重区分合宜的应用在我们的伦理学习上。
应用
虽然许多神学家都同意﹐把旧约律法作这样的三重区分是妥当的﹐可是要如何把这些类别的律法应用于伦理学上﹐他们却无法有一个共识。有些人认为整个律法的分类并不适用于现今的基督徒。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如果有这些类别的存在﹐以及把每个律法合宜的分门别类﹐这样的作法会给人们制造机会逃避将神的话语应用于生活中。还有一些神学家认为所有的律法至今仍然适用﹐但只限于某些层面的应用。另外有些人则认为这种传统的分类﹐可以帮助我们看到该如何把每个律法的每个层面﹐应用于每个基督徒的生活中。
举例来说﹐让我们来看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9章第3节所讲的﹕
这些礼仪律……在今日新约时代都废止了。
这个声明反应出﹕因着基督受死、被埋、复活、和升天﹐神的百姓因此已无需履行摩西律法里的许多献祭和圣殿敬拜礼仪的规定。我们已不再有圣殿﹐不再将妇女和外邦人分隔在神的圣所之外﹐也不再为了赎我们的罪而献动物为祭。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对于民事法规也有类似的声明﹐不过却容许民事法规中有关的基本公平原则﹐或是涉及到基本道德原则仍然继续适用。信条19章第4节这样的讲到以色列的民事法规﹕
上帝把以色列民当作一个政治体,所以又赐给他们种种的司法律。这些司法律都随着以色列国家的结束而到期,这些司法律除了一般公正的要求以外,现今不再有任何约束。
这里再次讲到民事法规已失去约束效用﹐它们已经“到期” 而无效了
的确现今的信徒已经无需遵守旧约规定的许多法则﹐特别是那些在旧约中关乎到敬拜礼仪和社会民事的律法规条。因为这些规定已经被新约更清楚的启示所取代了。旧约民事和礼仪法规已经“到期”而失去效用﹐在某些方面﹐这使得我们无需回返旧约的生活形态。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就如道德法规那样,我们也必须了解﹐旧约的礼仪和民事法规仍然可以适用于现今的基督徒﹐因为民事和礼仪的法规仍然教导我们神的准则。
现今的基督徒在伦理指引上﹐除了注重道德法规﹐至少有四个理由促使他们仍然要注意旧约的这些民事和礼仪法规。
首先﹐我们从这些法规所给予的启示认识到神的性情。如同前面提过的﹐神的性情是伦理的至终准则。而旧约的律法反应神的性情﹐它显示出神是谁﹐和祂的所作所为。而神的性情是不改变的。这意味着旧约律法对于神性情的所有启示至今仍是真实的。简单而言﹐旧约民事和礼仪的法规仍然显示出我们该有的道德准则。
其次﹐圣经本身教导旧约的每一个律法﹐甚至最微末的﹐都是持续适用至今。例如马太福音5章18和19节﹐耶稣就这么教导我们﹕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章18-19节)
按照耶稣的意思﹐每一个诫命都要继续显示神的性情﹐直到诸事“都要成全”为止。但是目前时候尚未达到﹐因为基督还没有再来。直到祂再来之前﹐律法中连最微小的一条还是应当要被教导和遵守。因着这个缘故﹐即使民事或礼仪法规也仍然继续教导神对我们生活所订的准则。
第三﹐另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圣经从头到尾教导我们[律法是一个整体﹐不管是礼仪、民事、或道德法规﹐它们仍然是彼此相联、集体运作的。例如,按照雅各书的2章10和11节,我们读到这样的话: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雅各书的2章10-11节)
按照雅各的意思﹐律法是无法切割区分的﹐因为它们全都是从同一位神而来。
第四﹐整本圣经都是我们的道德指南﹐不是只有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这也就是说﹐不管是礼仪、民事、或道德法规都还是能够教导我们关乎现代的伦理问题。提摩太后书3章16节﹐保罗这么写着﹕
整本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书3章16节)
注意保罗在此并没有列出任何例外情况。正好相反,他讲的是“整本圣经”。意思就是说在教导我们学义上﹐即使是礼仪和民事法规也仍然是有用的。
现在我们认识到旧约的民事和礼仪法规仍是基督教伦理准则的一部分﹐这个初步理解是很重要的。然而,同样重要的是要怎么样把这几类的律法融入我们的伦理思考里。总的来说,我们已经清楚地知道,我们并非只是简单地继续持守旧约有关律法定规的这些行为而已。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些律法呢﹖在应用上﹐我们应当遵循怎么的步骤﹖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一直强调伦理抉择是一个人把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中。根据这个定义﹐不管某个律法准则是着重于道德、民事﹐或者礼仪的那一个层面﹐如果我们没有考量到涉及的情况、和应用话语的人﹐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并且合宜的使用这个律法的准则。而且若是应用的情况或当事人有所改变﹐很自然相应地神话语的应用也会有所调整。
在这里我们可以举旧约里一个例子来作说明,这个将民事律法应用于当时的一个历史情况﹐能让我们对此观念更清楚。这个历史案例记载在民数记27章﹐讲到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根据神早先给的关于分地的律令﹐是把神的应许之地按照各个家族分配﹐然后这地业再平均分给儿子们。西罗非哈死于旷野﹐他没有遗留儿子﹐只有五个女儿。那么根据神所订的分地的法则﹐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就无法承受她们父亲的产业了﹐因此这些女儿们就去求告摩西。民数记27章3到4节记载着她们的求告﹕
“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民数记27章3到4节)
如果神是定意要人逐字逐句刻板地遵守祂的话语﹐那么这个案件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按着律法规定﹐西罗非哈的女儿根本不能承受应许之地的产业。然而在下一节经文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寻常的结果。民数记27章第5节这么记载﹕
于是,摩西将他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民数记27章第5节)
蛮奇特的举动﹐不是吗﹖摩西把神订定的分地律令传达给百姓﹐他自己也是以色列民的至高审判官。在全国人民中﹐只有他清楚知晓神行事的原则﹐和神律法的细节。如果有谁晓得该如何裁决这个案件﹐那个人绝对是摩西。那么他为何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摩西知道神所给的律法是适用于有儿子的情况下﹐而且他也明白这个律法的目的﹐是要确保各支派的每个家族能够承受、并拥有他们的土地。而在西罗非哈女儿们的案件里﹐摩西面对的是如何把已经启示律法的精髓应用在这个新情况里。他晓得这个新的情况会影响他如何应用神的律法﹐因此他需要神的帮助。而神的回答也非常值得注意。民数记27章7到8节﹐神这么说道﹕
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数记27章7-8节)
这段经文接着列举在其它的情况下﹐一个人的产业可能要分给儿子以外的族人。
但这里的重点是﹕神显示祂同样的属性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应用于在不同的情况里。在许多状况中﹐基督徒面临类似摩西所遇到的难题﹕我们拥有神的律法准则﹐可是我们要知道该怎么把它应用在新的情况里。事实上﹐全部的律法都应该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这个角度来诠释和应用。
身为祭司﹐基督成全了律法里礼仪法规的部份。礼仪法规的原则至今仍然有其效用﹐为此我们仍然应该信守这些法规的精髓﹐透过相信基督是我们的赎罪祭﹐并且在圣灵和真理中敬拜神。
身为君王﹐基督成全了律法民事法规的部份。教会是祂在地上的国度﹐因此理当遵守律法这部份的原则﹐就是合法的顺服地上各自的掌权政府﹐他们则是属乎基督更广义的权柄之下﹔此外我们也要直接尊荣基督为我们生命的王﹐并且遵守祂的一切诫命。
最后﹐身为先知﹐基督成全律法道德法规的部份。我们仍是凭借基督完美的德行才得以被神接纳。但是我们也必须更新改变﹐以基督为我们的形象和楷模,尽力寻求活出他曾经在地上和如今在天上的道德伦理生活。
总而言之﹐把律法区分为道德、礼仪、和民事法规﹐在许多方面对我们相当有帮助﹐尤其当我们把这区分看为是每个律法的不同层面﹐而不是硬性的要把某个律法严格的归属于那一类。不过这样的区分﹐绝不是让我们有借口﹐可以疏忽神律法的任何一个层面和部分。如同前面所提过的﹐神所有的律法都是我们道德的准则﹐在现今的时代我们仍然应该遵守神所有的律法﹐每个法规诫命都是成为基督徒道德伦理的基点和准则。
到此为止,对圣经多样性的体裁和圣经里神的律法,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定位﹔现在要来探讨圣经的一致性﹐就是查看律法与神的其它启示彼此之间的关联。
在现今的教会里﹐我们常会听到教导圣经的老师这么说道﹕“基督徒已经无需要遵守律法了﹐我们只要相信福音就够了。”或者是﹕“神现今要我们信守的唯一律法就是爱的诫命。”坦白的说﹐圣经对于这类的事情其实讲的也不是那么透彻清楚。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解析整本圣经﹐会发现圣经从头到尾是如此的一致﹐而律法本身与圣经的其它记载也全然和谐的。
在本课的这个部份﹐我们要从几方面来探讨﹕神的律法与圣经其它教导彼此的交集。首先我们要看律法与爱的诫命的关联﹔第二﹐我们要注意律法与恩典的福音之间的关系﹔第三﹐我们要查看律法与救赎历史和新约的关联﹔第四﹐我们要探索神所有诫命之间的和谐一致。让我们先来看律法与爱的诫命之间的关联。
爱的诫命
当我们说到“爱的诫命”时﹐我们讲的是诫命中最起先也最重要的一条﹕要爱神﹐而从这条诫命延伸出来的就是我们要爱人如己的诫命。虽然这两条诫命都不是列在十诫里﹐但是它们所具有的优先性却必须受到肯定。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耶稣这么说道﹕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在这里﹐耶稣强调爱神是最大的诫命。祂并且指出﹐爱人如己是其次重要的诫命﹐祂也教导我们其它的诫命都是依凭这两条诫命。因此其它的每一个诫命多少都是在描述我们应当如何的爱神和爱我们的邻舍。
罗马书13章9到10节关于这点,保罗更进一步有这样的教导﹕
……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章9-10节)
加拉太书5章14节保罗如此写着﹕
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拉太书5章14节)
我们读保罗在此的教导﹐必须要很谨慎﹐因为有许多神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认为保罗写的这些是教导基督徒﹐除了爱人如己之外﹐不必再遵守其它任何诫命。其实保罗在此要说的是爱人如己与其它的诫命是分不开的﹐因为圣经全部的诫命都是教导我们该如何的爱我们的邻舍。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真心诚意全然的爱我们的邻舍﹐我们就是遵守神给予的每一个律法了。
换句话说﹐耶稣或是保罗都无意要把诫命简化到爱神和爱人﹐以此来取代其它的律法规条。其实他们所要教导的乃是律法的每个层面都包含着爱神和爱人﹐因此一个人若是能够爱的完全﹐他就是遵守了全部的律法了。我们可以思想申命记第6章的经文﹐我们刚才读到的耶稣在马太福音的教导就是从这里引用的。申命记第6章1到6节这么写着﹕
这是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好叫你……一生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第6章1-6节)
我们在这里读到耶稣所引用的经文﹐讲到爱神是和其它神借着摩西所给予以色列人的各样诫命律例紧密连结﹐不可分离的。绝不能用爱神来取代其它的规条律例。
因此在我们学习了解要如何把律法应用于基督教伦理时﹐我们必须记得爱的重要﹐我们应该记住爱神和爱邻舍的诫命是神全部律法的总纲。而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圣经强调爱的诫命﹐并不是就此容许我们无需遵守圣经里其它的法规条文。
我们已经查考了爱的诫命与其它律法之间的关联性﹐现在要来看恩典的福音与神律法的关系。
恩典的福音
基督徒常会有的一个误解﹐就是认为律法与恩典的福音是相对立的。许多信徒认为既然我们是因着恩典而得救﹐不是靠守律法的功德﹐因此我们绝对就没有必要遵守律法。其他的一些信徒则将律法的功用只是用来威胁或吓唬罪人的﹐相反的﹐福音则是在律法定我们有罪之后来救赎我们的。实际的情形是人们对律法和恩典福音的关系有着太多不同的看法﹐我们在此实在无法一一的讲述。为了澄清这一类的错谬观念﹐我们要来看圣经怎么描述律法与福音的关系﹐我们要着重的讨论传统上称为的“律法的三个功用”。
从更正教改教运动以来﹐神学家们经常讲到律法在圣经里的三个不同用途。尽管神学家们都大致同意这些不同的功用本身的合宜性﹐不过神学家们对这些用法的排列顺序却没有一致的说法。所以为了避免混乱起见﹐我们在这系列的课程里将按照以下次序来排列这三个功用。
律法第一个用途是教育上的﹐或者就是说律法的功用如同老师或训蒙师傅一样。用来教导时﹐律法借着暴露人的罪并且提出惩罚的警戒﹐将人引到基督面前。
律法的第二个用途是在民事上。我们为了民事的目的使用律法时﹐是要用它们来制止社会的罪行。在实施的时候﹐通常会和行为的管教一起使用。
律法的第三个功用是在规范准则上。存心敬畏神的基督徒以律法为道德行为的法规指引。
律法在教育上的功用是讲到神的律法把不信的人心里潜藏的罪引发出来﹐显明他们需要基督。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了解到某些言行是不该有的﹐可是这个认知却诱使我们更想去犯错。
罗马书7章第7和第8节﹐保罗就以自身的经历﹐讲到律法在教育上的功用。他是这么写着﹕
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马书7章第7-8节)
律法的这个功用是和圣经一个重要的教导相联的﹐那就是信徒们曾经是在律法之下﹐然而现在我们是在恩典之下。当不信的人面对律法的标准和惩罚时﹐他们会被激发的更想犯罪﹐而他们也意识到因着他们的罪﹐律法所给予的惩罚或咒诅。这样的警戒驱使不信的人来到基督面前﹐于是祂恩慈的把他们从律法的咒诅中拯救出来。保罗在罗马书6章14节所写的就是这个意思﹕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章14节)
就这一点而言﹐律法教育性的功用并不直接启用在信徒身上。一旦一个人已经驱使走向基督﹐律法在此就完成它的功用了。就其教育性的功能﹐我们已不再律法之下了。
律法的民事功用,或者律法的第二种用途,涉及到借着惩罚犯罪的人﹐来约束遏阻社会的罪行。我们不难想到我们之所以在行为上对自己有所约束﹐是因为惧怕来自司法机构的刑罚。律法在这方面的功用对信徒和非信徒都是一样的﹐而且它着重的是神以政府机构作为惩治罪恶的工具。在下面几课我们还会谈到许多的事例是与律法的民事用途有关的﹐所以目前我们只是稍微提一下﹐并且要确认这样的功用与恩典的福音并没有什么冲突。
当我们从福音和基督教伦理学的角度来思考律法时﹐律法的第三种用途,或者在规范准则上的功用,对我们的学习非常有帮助。律法在这方面的用途也是我们这几课一直谈到的﹐那就是律法显明了神对基督徒生活的指引。我们可以把它与家规相比较。我们的父母为了保护我们的安全订了一些规矩﹐而我们也因着敬爱和信赖父母而遵守这些规定。例如约翰壹书3章4节这么写着﹕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壹书3章4节)
约翰是在基督升天后多年才写下这些话﹐然而他依旧强调律法是我们行为的准则。他甚至还以违背律法作为罪的定义。简单的说﹐我们仍然是以律法为审判的准则﹐以此决断基督徒的行为是公义还是邪恶的。许多的经文也指出律法是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律法与福音不是对立的。
在得救之前﹐我们都是罪人﹐无法持守律法。我们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因为我们都触犯了律法。然而现在我们已经得救﹐被看为是在基督里信守律法的人﹐所以我们也承受了律法所应许关乎救赎和生命的祝福。保罗称这样的情况为在恩典之下﹐与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成对比。
简而言之﹐如果以犯罪就遭受律法的咒诅这方面来说﹐我们的确不是在“律法之下”。可是若从我们领受律法应许的祝福来看﹐我们仍是在“ 律法之下” ﹐也因此就必须要遵守律法。雅各书1章25节﹐雅各这么说道﹕
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各书1章25节)
我们已经探讨了神的律法如何成全爱的诫命和恩典的福音﹐现在要来看律法与新约和救赎历史展开的关联性。
新约
当我们谈到救赎历史和新的盟约时﹐我们指的是因着耶稣基督的工作所影响的﹐从旧约到新约时代发生的改变。目前我们最关注的是这些改变是怎么影响基督徒将律法应用到伦理学里。在旧约圣经里﹐对新的盟约这个名称仅仅只提到过一次﹐那是记载在耶利米书31章31节。而在圣经新约里﹐则多次提到这新的盟约。然而,对我们的探讨最有帮助的经文﹐是希伯来书第8章所讲的﹐该书的作者大量引用耶利米书31章的经文﹐将它们应用于教会。希伯来书8章8到10节﹐我们读到这些话﹕
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希伯来书8章8-10节)
注意这段经文﹐神与人立的新约﹐并没有让我们可以不遵守律法。相反,在新约里,律法仍然举有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律法是写进了我们心思意念里的新约准则。
律法是写在我们的心思意念里﹐这样的描述表明我们知道而且爱慕律法。新约没有让我们将律法弃置于背后﹐乃是将这些律例典章融入心思意念里﹐认真的持守着。其实在旧约时代﹐这也正是遵守律法该有的心态。申命记6章6节﹐耶和华这么说道﹕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申命记6章6节)
还有诗篇119篇11节﹐诗人这么说道﹕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篇119篇11节)
神的话语应该常存放于祂百姓的心思意念里﹐这也的确是许多人的写照﹐即使在旧约时代也是如此。律法写在我们的心思里﹐不是一件新事﹐也不是新约才如此。这个要点乃是从旧约延续至今。
我们甚至可以说新约使得我们更有理由要遵守律法。因为旧约的信徒是以回顾离开埃及的为奴之地﹐展望进入迦南应许之地的自由人生,作为他们服从律法的缘由。而现今的基督徒则是回顾在基督里成就的伟大救赎﹐并且展望基督再来要完成的更大工作﹐以此为我们服从律法的根据。
不过很重要的一点是﹐身为基督徒﹐从旧约到新约的转变也影响我们对律法的应用。如同希伯来书的作者在10章1节所讲的﹕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 (希伯来书第10章1节)
新约启示基督就是律法所预表的那一位。因此律法规定旧约的信徒们必须遵行的许多事﹐例如献各样的祭﹐现在已经由这些祭所预表的实体成就了﹐那就是基督的舍命。所以现今我们不再献牛羊为祭﹐而是透过相信耶稣为我们的赎罪祭来遵守献祭的律法。
在下面几课﹐我们会更仔细探讨把律法应用于新约时代所需要作的各样调整。目前我们应该已经清楚原则上律法也适用于新约时代。
我们已经谈过律法与爱的诫命﹐与福音和与新约的关系﹐现在要来探讨最后一个题目﹕神所有诫命之间的和谐一致。
和谐
圣经的法典包含许多的律法规条。这些诫命规则数目之多﹐并且触及许多的事项﹐使得它们看起来有时似乎是彼此抵触。而法规之间的矛盾乃是每个道德义务或者规则导向的伦理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可是就圣经的律法而言﹐它们彼此之间并没有真正的抵触﹔神的律法事实上从没有真正的互相矛盾﹐正如神的性情是一致的,不会自身抵触。同样的,圣经的所有伦理教导也都是彼此完美的和谐一致。
如同我们在雅各书2章10节读到的﹐律法是整合一体的﹕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2章10节)
因为律法是融为一体﹐所以整体上我们需要遵守它所包含的各种诫命﹔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言行举止真的符合律法的某个规条﹐这些行为就符合了整体的律法。
因此我们若是觉得圣经的某些律法彼此之间有所抵触的话﹐那只能说我们对律法还没有正确的了解。而事实上﹐我们也无法对整体的律法有完全彻底了解﹐也因此我们不时会被神所设定的各种似乎不同的律法弄得很困惑。那么在实际运用中,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些令人烦恼的张力呢﹖当然我们对此状况有许多可说的﹐可是目前我们只提两个。
首先﹐神所给予的律法里带着没有明讲的约定﹐就是有时候某些律法比另一些来的重要和优先。例如马太福音5章23到24节﹐耶稣给予这样的教导﹕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章23-24节)
耶稣教导我们神的子民彼此和好﹐在次序上比献祭给神还来得重要﹔以致于一个信徒即使来到祭坛前﹐准备好要献祭了﹐他还是得先去与他的弟兄和好了﹐再回来献他的礼物。
有时我们说某些罪比另一些更恶劣﹐或者说有些规范比另一些更重要﹐我们必须了解的是圣经对于各种诫命赋予不同层次的重要性﹔所以如果某个法规在次序上比另一个更重要﹐这其实是没有什么抵触的﹐反而显示了律法在整体上的和谐一致。
其次﹐圣经的律法也带着没有明讲的约定﹐就是每个法规都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圣经的律法体系里﹐如果碰到紧急或是极不寻常的状况﹐那么平常的法规可能得让步给一些更重要的原则。
例如使徒行传第5章记载的﹐使徒们和犹太公会的人之间的对立。犹太公会命令使徒们不可以再传讲关乎耶稣的事情﹐但是使徒们并不理睬这样的命令。使徒行传5章29节记载使徒们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章29节)
在这个事件里﹐犹太公会是治理犹太人的行政组织﹐他们具有能管辖使徒的法治权柄﹔而通常圣经也是要我们服从地上的掌权者。然而当犹太公会的命令与神的诫命相抵触时﹐这就造成前面所提那个法规的例外情况﹐因此﹐对于使徒们而言﹐他们所应该做的就是顺服神﹐不去理会犹太公会的命令。
然而这个事件并不是说一个法规与另一个相抵触。律法在整体上是一致性的显示出神的性情﹔而神的性情里面没有互相冲突之处。律法乃是预料到某些通则在实行上有时可能会有冲突的情况﹐碰到这样的状况﹐我们应该作的就是仔细查看每个相关的诫命法则﹐衡量涉及的情况和动机﹐然后找出最适合的做法﹔我们采取的行动有可能会与一些法规通常的应用有所不同﹐不过在意义上那必然是顺应整体的律法。
当然﹐把圣经的各种诫命赋予不同的重要性﹐我们这么作时也要很小心。因为我们毕竟是认知有限、堕落的人﹐无疑的我们有时会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有时甚至会作出错误的决定。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要记得圣经是前后一致的﹐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去了解神的律法彼此之间的协调一致。
在这一课里﹐我们探讨了圣经以不同的方式和层面显示出神的话语是基督教伦理的准则。我们也看到圣经是以不同的语言和文体书写的﹐因此在读的时候﹐我们要区别对待﹔然而它们多少都在告诫我们关乎伦理的独到之处。我们也探讨了圣经里神的律法不同的分类和功用。最后我们看到律法在自己本身和与圣经的其它部份都是协调一致的。
在我们继续学习圣经伦理学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圣经包含许多不同的内容部分和细节层面﹐而每个部份又各以不同的方式教导我们伦理的原则。当我们在神面前继续学习和生活时,要在思想中切实记得这些要点﹐我们就能够以更负责的心态来看待圣经的各个部分和层面﹐也使我们的言行举止更合乎神已经向我们显示的伦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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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过父母亲的人都知道﹐即便是一些最简单明了的指示﹐孩子们常常都会误解。例如﹕“麻烦你帮忙煮晚饭”或是“把你房间打扫干净”,不管是怎样的指令﹐听在孩子们的耳朵里的时候﹐都可能让他们对父母的要求﹐会衍生出一些奇怪的解释。有时他们是自己故意歪曲父母意思﹐但有些时候﹐他们是真的不太明白﹐才会产生那些曲解。
有时要明白一个指令且作出合宜的回应是相当困难的﹐其实,这里面是很有原因的:不管我们理解与否﹐即使是要遵循一些简单的要求﹐我们都得对那些要求本身和与其相关的资讯先要有所了解﹐才能采取正确的回应。而年幼的孩子因为缺乏充份的常识﹐我们就尤其容易从他们身上看出这个因素。
然而即使是成年人﹐在遵从指示的时候﹐我们也是得依据我们各方面许多相关的知识。这样的一个认知在我们认识和遵循神对我们的教导指示时﹐尤其重要。因为在不同的场合﹐我们应该怎么行事为人做哪些抉择﹐不单只是要了解主特定的教训﹐同时我们还要具备对其它许多事务的认识和理解。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五课﹐题目是“情况处境的角度﹕神的启示与情形” ﹐我们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讨伦理抉择﹐我们讨论的重点是﹐对情况环境的合宜认知﹐如何帮助我们更能明白神的启示。
在前面几课里﹐我们已经强调过﹐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这个结论凸显了每个伦理抉择所涵盖的三个基本层面﹕那就是神的话语﹐情况处境﹐和作抉择的当事人。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着重其中的两个层面﹐就是要探索我们的伦理处境和神所启示的规范准则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也解说了作伦理抉择时﹐神的话语、情况处境、和当事人三者之间的关联性。首先是规范准则的角度﹐从神的话语来探讨伦理标准。这个角度强调的是神所启示给我们的规范准则。
其次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强调的是对情形的认知﹐如何影响我们的伦理抉择﹐以及我们在这些状况下如何处事为人﹐好让神能得着荣耀。第三是存在动机的角度﹐它是从作抉择的当事人角度来思考伦理准则﹐这个角度强调的是当事人扮演的角色和他们的性情为人﹐以及他们应该作什么改变﹐来讨神的喜悦。
这三个角度都很实在﹐也很重要﹐而且互相关联补充﹐因此最有智慧的方式﹐就是从这三个角度一同作等量的思考﹐运用从每一个层面所得到的讯息﹐帮助我们能够采取最合宜的举动。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索伦理抉择﹐就是探讨我们所处环境里不同的因素如何影响到我们的决定。
这一课有四个主要的部份﹕第一﹐我们要思考与处境有关的启示内容﹐着重于启示对于伦理处境﹐给予我们什么教导。第二﹐我们会谈到与处境有关的启示本质﹐着重于从给予启示的背景缘由去明了神所要教导的。第三﹐我们要探讨常用的一些解释启示的策略﹐就是基督徒如何处理启示的情况。第四﹐我们如何将启示应用于现今的状况里。让我们先来看启示的内容﹐这是认识我们的情况处境里最重要的资讯之一。
我们在前面几课里提过﹐神给予人三种启示﹐就是特殊启示﹐例如圣经﹔还有普遍启示﹐就是神透过一般的创造给予的启示﹔以及实存启示﹐就是神透过人的领悟给予的启示。我们必须记得﹐神是以这三种方式﹐来向我们启示祂的旨意。
虽然这三种启示在某些层面上各有其不同﹐然而它们都讲到某些事实﹐这些事实包含了在我们的环境中﹐神启示的每件事﹐例如牵涉的人﹐事、物﹐一些观念﹐看法﹐责任﹐和行为等等﹐甚至是神自己和祂的启示。
我们可以说﹐神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启示一些事情。除了笼统地谈到一些事实外﹐我们还要谈到这些事情的目的和途径。目的指的是思想﹐言语﹐和行为想要或可能达成的结果﹐也就是我们采取行动所要达成的目标﹐或是我们应当作某些事﹐以达成该有的目的。途径是达成目标的手段﹐这包括我们为了达成目标﹐可能会有的想法﹐说话﹐和行为﹐使用的方法或工具等。
在深入的查看启示的内容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情况处境的几个要素。首先是探讨神的启示到底带给我们那些事实﹔其次是神的启示所表明的﹐希望我们达成的目标﹔第三是探讨启示所教导的﹐我们应该采取那些途径以达成这些目标。让我们先来看启示通常带给我们的事实。
事实
当然限于篇幅﹐我们无法一一列举特殊启示﹐普遍启示﹐或者是实存启示所要表明以及传达的所有事实。但是为了要明白我们作伦理判断抉择时﹐这些事实的重要性﹐我们就单单着重于透过启示﹐我们得以认识神这个最重要的事实。
在前一课﹐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探讨伦理时﹐我们知道神的性情是我们行为至终的规范或准则。同样的﹐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看﹐神也是我们伦理处境里一个最终极﹐最根本的事实。神存在的这个事实掌管影响每一个伦理抉择﹐这个事实也使得我们必须依从祂性情的标准来行事为人。
当然﹐为了让我们知道在人生中﹐有那些规矩是我们应当遵守的﹐神首先得向我们显明祂自己﹐这就产生了启示。透过启示﹐神显示关乎祂﹐以及祂所定规的一些事情。没有启示﹐我们还是要服从神﹐可是我们却无法知道该怎么作。
我们在此就以自己是某个国家的公民这个情况为例来探讨﹐对一个国家而言﹐政府是国家领域的权威代表﹐而政府透过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来掌管所有的国民。当然政府还透过其它的方式执行其权柄﹔它有官员来执行它所制定的法规﹐有地图显明国土的疆界﹐也和其它国家制定条款和协定以保持合适的关系﹐还有发行货币使得经济能正常运作﹐等等。政府就是透过这种种方式来执行它的权柄﹐并且掌管权柄之下的人、事、和物。
换个方式说﹐政府的存在是我们法定情况里的一个事实﹐而它所制定的法律这个事实则是让我们明白﹐对于政府我们有那些该尽的本份和义务。如果我们要服从政府﹐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事实。
同样的﹐神是凌驾一切创造的至高权柄。祂的权柄是绝对的﹐祂的性情则是祂旨意的完美彰显。因此﹐当神启示祂的性情时﹐神就是透过启示来掌管﹐如同地上的政府透过所制定的法律来掌管国民一样‘而地上的居民在政府的权柄之下得顺服国家的法律﹐一切神的受造物在神的权柄下﹐也得顺服神的律法。
除了传达一些事实给我们之外﹐神的启示也教导我们在伦理抉择上特别重要的一些事情﹕就是基督徒在行事为人和作决定时要达成的目标。
目标
当我们讲论到道德伦理的目标时﹐我们指的是我们行事为人所想要产生的结果。从许多方面而言﹐这和我们在生活中设定计划和目标并没什么不同。例如我定的目标可能是:每天我打算在什么时候起床﹐或者我想要送我太太什么生日礼物。我们的目标可大可小、可远可近﹐可以是我们希望马上就要做完的一些事情﹐或是在未来要完成的一些计划。然而﹐个别而论﹐这些目标使得我们的行动有了方向。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目标是相当复杂的。例如一个木匠量锯木头﹐为的是要盖一栋房屋﹐在这么作的时候﹐他眼前的目标是要有精准的丈量和切割﹐另一个较远程的目标是盖好一栋房屋﹔而他来工作的目的可能是赚钱养家﹐如果他认真工作﹐全力以赴﹐他这样作一切的至终的目标则是要荣耀神。
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各给我们一些重要的事实﹐同样的每种启示也提供我们一些目标﹐是我们在基督徒伦理抉择中必须注意要达成的。
首先﹐特殊启示显明了无数的目标﹐是基督徒作伦理抉择时必须考虑到的。在此我们仅谈到其中的一些﹐例如圣经教导我们善待邻舍﹐教养孩子行在基督里﹐保持教会的合一等目标。然而在众多的目标里﹐特殊启示显明了神的荣耀是我们行事为人至终也是最重要的目标。
例如在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保罗这么教导我们﹕
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
即使是像吃喝什么这样寻常的生活小事﹐我们至终的目的都为的是要荣耀神。
普遍启示也显明有许多目标是好的﹐而其它一些是邪恶的。就如特殊启示一样﹐它也教导我们行事的至终目标是荣耀和感谢神。请听保罗在罗马书1章20到21节这么说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马书1章20-21节)
神借着创造显出的荣耀﹐使得我们必须衷心感谢他,必须赞美信服祂﹐也就是在我们在行事为人上都要荣耀祂。简而言之﹐普遍启示教导我们要将以神的荣耀为我们至高的目标。
最后﹐实存的启示﹐透过我们良知﹐会教导我们分别良善和邪恶的目标。对信徒而言﹐圣灵是实存启示的另一个来源﹐祂感动我们内心﹐使我们认真追求正确良善的目标﹐而摒弃邪恶错误的目标。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13节这么写着﹕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3节)
我们在此看到﹐神透过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运作﹐感动引领我们能够按祂的心意和目标行事为人。
因此我们看到神使用启示的所有三种形式: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教导我们﹐好让我们知道祂所悦纳的人生目标。
我们已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探讨了启示内容所包含的事实和目标﹐现在要来看神显示那些途径﹐是我们在伦理的情况中可以使用的。
途径
十六世纪初意大利的政治哲学家马基雅弗利写了君王论这本知名的书。然而在世人的观点里﹐马基雅弗利这个名字等同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这个口号。他会如此的声名狼籍﹐乃是因为他教导在许多情况下﹐政客们必须违反一些道德准则﹐为的是达到有利于国家的目标。
然而神所启示我们的则是正好相反。若要按着圣经原则来回应每个伦理问题﹐我们不单要知道神启示的事实和目标﹐还必须知道祂所启示﹐要达成目标的途径。因为衡量事实状况和设定目标终是会影响我们的行动抉择﹐而我们所采取的行动﹐就是我们达成目的的方法或手段。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圣经对我们如何行事为人有许多教导﹐因此知道神要我们以怎样的方式行动﹐在我们作抉择时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来看雅各在雅各书2章15到16节所教导的﹕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各书2章15-16节)
我们要认清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生活周遭存在着需要衣服食物的穷人﹐而要紧的是必须帮助他们能够吃饱穿暖﹐但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也很重要﹐就是我们必须供给他们食物和衣服。
在这段经文里﹐雅各呼吁他的读者们﹐从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来寻求答案﹐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我们可以用什么方式帮助穷人﹖”不过我们也要记得﹐特殊启示也有多处教导我们可以达成美好目的的一些途径。
圣经教导我们要有道德行为﹐所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是讲述一些例证榜样引起我们的思考。一方面,圣经让我们看到一些负面的例证榜样,那些不照道德准则行事为人的;另一方面,圣经则是给出一些正面的例证榜样,呈现出这样的人,他们乐意正确地理解神的法则﹐也能合宜的估量他们的具体情形﹐然后,能够以正当美好的行动来达成美好良善的目标。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章8到11节的描述﹐让我们看到一些负面的例子﹐他这么写着﹕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书10章8-11节)
保罗从早先以色列人在旷野绕行四十年的经历里引出这些负面的例子。神在那时多次向以色列显现﹐启示他们当行的﹐和他们旅程的目的地。可是在他们行进时﹐以色列人屡次得罪神﹐背离神所设定﹐引领他们达成目标的途径——例如敬虔的生活方式﹐清心的敬拜﹐祈祷求告神的名等等。相反的﹐以色列人却偏好淫乱﹐拜偶像﹐口发怨言等。他们不当的行为让我们看到那些是神所憎恶﹐严厉谴责的生活样式。
在另一方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1节所说的﹐则让我们看到正面的例子﹐他如此写着﹕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哥林多前书11章1节)
保罗在此举出他自己和耶稣是伦理德行的模范。在那里﹐保罗清楚讲到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们﹐无论是借着特殊启示﹐普遍启示﹐或是实存启示﹐都充份领受了关乎耶稣和他的为人行事。保罗明白指出﹐借着耶稣完美的生活典范﹐和他自己虽不完全却勉力而为的生活方式﹐哥林多信徒们不只学到讨神喜悦的生活事实和目标﹐也应当了解何为敬虔生活当有的途径。
总之﹐我们已看到情况处境的启示内容包含了事实、目的、和途径﹐这些是帮助我们作合宜的伦理抉择的基本要素。如果我们要在每天的生活中做出合于圣经原则的决定﹐我们就得了解神在我们的情形中所启示的这些层面。
我们已经讲过﹐为了知道我们的职责本份﹐我们需要明白神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有怎样的启示。现在我们要来探讨第二个主题﹐就是从情况处境的角度看[启示的本质]﹐因为是在其个别的情况下﹐神的启示临到我们﹐为此缘故﹐我们得思考以下这些问题﹕神是为什么﹐且是在什么情况下向人显现﹖认识这些情况如何帮助我们做出合宜的伦理抉择﹖
为了知道我们自己当尽的本份和责任﹐我们必须认清神的启示里向我们阐明的事实﹐目标﹐和途径。然而同等重要是,我们也要进一步认清情况处境本身是如何影响着神对我们的启示。如果我们忽略和误解了情况处境如何影响神向我们启示他自己的方式﹐我们可能就会要承担误解祂所启示事情带来的后果。
在前几课里我们已经讲过﹐自从神造天地以来﹐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常常会与特殊启示同时出现。在现今﹐我们已拥有圣经的特殊启示﹐以此为我们的指引﹐透过这个指引﹐我们可以去解释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也就是说﹐圣经所启示的总是占于首位﹐它所教导的﹐绝对高于我们在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里所发现的事情。
普遍启示可以肯定圣经所说的﹐但它所显示的伦理准则﹐也必然在圣经里有所记载。因此﹐普遍启示所显示的关乎我们当行当尽的职责﹐只是澄清圣经已经教导我们的。
实存启示也是如此﹐它同样肯定圣经的教导﹐它绝不会教导我们一些伦理准则﹐是圣经直接或间接所没有教导我们的。
神的所有启示都很重要﹐有其价值。然而因着圣经是了解神话语的关键﹐我们对启示情况本质的探讨就特别着重于圣经本身。不过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有关乎圣经的评论﹐也可完全适用于神所给予的其它启示。
就启示的情况处境本质﹐我们的讨论可分为两个部份﹔首先﹐我们会谈到圣经的默示﹐我们要探讨关乎圣经写作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其次﹐因为了解与圣经的默示有关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非常的重要﹐所以我们会以一个例子来举证这个重要性。让我们先来看圣经的默示这个部份﹐也就是神的灵如何感动圣经的作者们书写记录圣经。
默示
圣经是神感动人写成的作品。圣灵感动和督导人类作者书写记录神所呼出的话语﹐以确保他们所有的记录都是真实的。圣灵如此行﹐为的是确保那些作者不会书写错误﹐同时也保留每个作者独特的性情和书写的风格。这样运作的结果﹐所谓圣经的原本信息﹐也就是神和人协力传达的信息。这不是说圣经的内容是把人和神各自的作为混合起来的产物﹐仿佛神要讲的是一个意思﹐而人所要写的又是另一个。圣经乃是圣灵和人同心一意写成的信息。
不幸的是﹐许多心存善意的基督徒却常认为,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经与历史环境无关。他们把圣经的形成看作是与时间无关的﹐它的写成仿佛是无需人的参与。可是我们若看每个圣经作者各自所写的书卷﹐就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圣经的信息是在不同的历史情况下传达给我们的。
圣经多处提到默示这个教义﹐但我们在此只看两处经文﹐讲到圣灵和人类作者协力完成圣经的书写。首先我们来看圣灵是圣经的作者。彼得后书1章20到21节﹐彼得这么解释默示这个观念﹕
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得后书1章20-21节)
彼得在此提到﹐圣经不单是人写的作品﹐而是[人被圣灵感动]所写成的著作。彼得要我们确实明白﹐圣经里所记载的每件事都带着神的权柄﹐也是全然可信的。
然而在不同的时代﹐都有一些基督徒教师对彼得在这里所说的﹐以及圣经其它的经文有所误解﹐他们因此下结论说圣灵是圣经唯一的作者﹐这些教师们误以为那些被圣灵感动的作者们并没作什么贡献。
因此我们现在来看另一处的经文﹐它提到圣经这些人类作者对他们所书写的信息也有极大的贡献。马太福音22章41到45节﹐记载耶稣和反对祂的法利赛人之间的一段对话﹕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马太福音22章41-45节)
耶稣在这里引申的是诗篇110篇第1节﹐祂的重点是﹐为了要明白圣灵在这句话里所表达的意思﹐读的人首先必须知道这句经文是大卫写的﹐其次是了解大卫所要传达的原意是什么。
要明白每句经文的原意﹐我们得先认识许多关乎那些作者们的生平事迹﹐例如他们所处的具体情形﹐他们的遭遇经历﹐教育背景﹐神学理念﹐以及他们书写的优先次序。而通常圣经以外的一些资讯﹐也会帮助我们更加了解我们想要明白的,例如历史事实,文化记载﹐或语言结构的资讯 。
除此以外﹐我们也要知道圣经作者书写的目的﹐他们的动机何在﹖他们希望那些读者会读他们写下来的信息﹖他们希望从读者那里引发什么回应﹖
再者﹐我们也得注意圣经作者们采用的书写方式﹐例如他们书写时用什么语言﹐采用什么样的文体表达﹐运用什么修辞技巧﹐以及他们思路和论证采取什么样的结构。
要合宜的将圣经应用于基督教伦理学﹐我们必须评估这一切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为的是明了圣经作者们为何写那些信息﹐他们书写的原意是什么﹐他们原先的读者如何明白他们所写的。
例子
我们已经讲过了圣经默示的情况处境本质﹐现在要来看圣经里的一个例子﹐以此确证启示的这些情况处境的特质是何等的重要。
坦白的说﹐我们无法确切证明与圣经每段经文有关的所有事实﹐目的和途径﹐更不用提要明了它们原先的意思如何。幸好圣经里有许多实在的例子可以引导我们﹐我们看到一些作者和圣经人物时常会引用、解释以前作者所写的经文﹐这些实例提供了许多机会﹐让我们明白圣经内容的情况处境是多么重要性。
为了要详尽解说这些特质﹐我们现在来看哥林多前书10章5到11节﹐保罗引申旧约这段以色列人在旷野流离的记载﹐他着重的是这段记录情况处境的特质。在那里他这么写着﹕
我们的先祖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这些事……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书10章5-11节)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引申了四处旧约的记载。
· 出埃及记第32章﹐那里讲到以色列人耽溺于偶像祭拜和狂欢﹐因此有三千男丁被杀﹐以示惩罚。
· 民数记第25章﹐他们犯奸淫﹐有两万三千人死亡。
· 民数记第21章﹐他们试探神﹐有许多人被蛇咬死。
· 民数记第16章﹐他们向摩西发怨言﹐许多人因此被灭命的天使击杀。
但是请注意﹐保罗在此不是仅仅只是提到这些历史记载﹔他解释道摩西把这些事故记载下来﹐为的是让后世的读者引为鉴戒。哥林多前书10章11节﹐保罗这么写着﹕
这些事……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哥林多前书10章11节)
保罗相信摩西在圣灵的感动下写摩西五经﹐为的是要警戒后世的人﹐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过犯。又因着他了解这些经文的背景情况﹐所以保罗着重于这些经文所提到的一些事情。
首先他强调古代以色列人的所作所为﹐让神不喜悦的这个事实。保罗引用的经文里﹐摩西对于这点有很清楚的叙述。其次﹐保罗又强调﹐神击杀了许多以色列人﹐就是因着他们所犯的这些罪。经上记着﹕他们在旷野倒毙﹐保罗强调这点﹐因为这表示神极其不喜悦他们道德上的败坏。最后﹐保罗也注意到不讨神喜欢的一些行为﹐就是拜偶像﹐行奸淫﹐试探神﹐和发怨言。
除了这些他明显提到的事实﹐保罗同时还认定其它的事实﹐例如圣经是真实可信的﹐它具有无上的权柄﹐可以适用于所有基督徒等﹔基于这许多的事实﹐保罗因此总结﹐摩西写作的目的﹐就是用记载这些事故的经文来警戒后世的人﹐使他们从以色列人的过犯里学到教训。
我们没有时间在这里深入探究保罗所有的用意﹐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到﹐在他解释这些旧约的经文时﹐他至少着重经文的两个情况因素。
· 首先是圣经记载的事故细节——保罗认定旧约的记载属实而且可信﹐也知道就其意义而言﹐那些故事的细节很重要。
· 第二﹐作者的目的—— 保罗明白摩西记载这些﹐不单只是告诉我们远古发生的这些事情﹐而是要他的读者们读了以后有所回应。
当然我们所列举的这些并非详尽﹐但是在我们解说圣经﹐必须考虑经文的情形因素时﹐这个例子极其合适﹐也具有说服力。我们读圣经﹐必须注意经文明确叙述的事情﹐例如故事的细节﹐同时也要留意经文所隐含的﹐例如作者的意愿或写作目的。因为我们若明白圣经所具有的情况处境本质﹐那么对于正确的解读圣经也会比较有把握。
我们已经讨论了启示的内容如何涉及情况处境的事实﹐目的﹐和途径等﹐也探讨了启示的历史情况本质﹐我们现要来看一些处理启示的情况因素时﹐经常使用的策略。
当我们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认识基督教伦理时,我们常常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的挑战,就是我们要处理两个情形,一个是圣经的情况处境,还有一个是我们现代所处的情形。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找到一些方式,把圣经情形同我们当今的世界联系起来。这个过程往往相当的琐碎复杂,因此不幸的是,就有不少的基督徒想采取捷径的方式﹐过分地简化处理所涉及到的问题。为此﹐在我们着手处理伦理的现代应用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在联系圣经和现代情形时,基督徒常常采用的一些错误策略。
我们要谈到这三种策略﹐因为人们常会用它们来处理圣经启示的情况本质。首先是松懈散漫的策略﹐其次是严正刻板的策略﹐第三是偏好人为权柄的策略。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在此谈到只是圣经启示﹔不过我们得知道﹐在处理其它种类的启示时﹐人们也常会使用这些心态和策略。
我们试着以一个图像来说明﹐要把圣经应用于现今的时代是何等的困难。让我们想象有一栋房子盖在一大片的土地上﹐而与这片土地的边缘接壤的是危险野地。那房子代表圣经里清楚明示的一些诫命和规则﹐那野地象征圣经清楚禁止的事﹐环绕房子的地土代表在某种程度上﹐对人而言﹐圣经里一些不甚明晰的记载﹐我们不知道如何把那些事情的教训应用于当今的情况里。因为那些记载在我们现今读来﹐并不是那么清楚明了﹐因此常使得基督徒就采取简易的办法﹐来定义基督徒伦理道德的界限﹐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三种办法﹕松懈散漫﹐严正刻板﹐和人为权柄。让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流行策略﹐但在处理圣经启示的处境与现今的时代联系方面却是错误的。
松弛散漫
我们对松懈散漫解读方式的讨论可分为三部份﹐第一﹐我们要对这个解读策略和她的缘由有个简单的描述。接着我们要看一些例子﹐显明这种松散的解读方式带来的结果﹔最后我们要提出一些更正的建议﹐好让我们避免以这种方式解读圣经。我们先来谈第一部份。
描述
松散的读经很容易导致行为随便。用这种心态读经的人逐渐会对当今社会的罪不甚敏感而不会挺身谴责。结果他们常会容让人去做圣经所禁止的事﹐并且忽略圣经所警戒的。
基督徒会选择采取这样的解读圣经方式至少有两个原因。有时他们误以为圣经记载的情况与现今的生活情况十分不同﹐因此无法把圣经的教训应用于今日的生活中。另些时候﹐基督徒会用这种散漫的心态读经﹐因为他们觉得圣经记载的那些情况太隐晦不明﹐难以应用于现今的生活里。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圣经里那些事实﹐目的和途径太含糊不清﹐甚至难以明了。
让我们再来回顾刚刚提到的那幅图像﹐房子周围的地土逐渐要变为危险野地。你应该还记得﹐房子代表圣经明确允许的事﹐野地代表圣经明示禁止的事﹐而房子周围那片地则是代表对读者而言﹐ 不甚清楚的圣经教训。
假设现在我们要筑个围墙﹐圈住圣经所允许我们行的那些事﹐以此来设定基督徒伦理道德的界限。松懈散漫的解读法就会在靠近野地的地方筑围墙﹐为的是把那些隐晦不明的事都包容进来。
但这种方式会产生一个问题﹐并非每件隐晦不明的事都是神允许让我们行的。所以我们如果在野地的边缘筑围墙﹐我们就很有可能把圣经明文禁止的事也包容进来。
因此﹐不论是认为圣经所叙述的情况与现今的情况太不相同﹐以致无法应用﹔或是认为那些记载太模糊含混﹐以致无法让人放心应用﹐对圣经松散的理解有可能引致对基督徒的行为设下太少的规范。
我们已经大概谈了什么是松散的解读方式﹐现在来看一些例子﹐是用这种方式处理启示所会带来的后果。
结果
松散的心态带来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松散的解读方式助长基督徒将许多的罪合理化。我们可以就此提出四个可能的发生。第一﹐这种心态使得基督徒容易选择弊端较少的行为﹐而不以为有何不妥﹐他们会认为就两个错误的行为权衡利弊﹐其中一个看起来似乎比另一个还来得正当。
例如一对夫妇越来越仇视对方。即使我们知道圣经谴责缺乏适当理由的离婚﹐也力求夫妻要彼此相爱。可是采用松散解读方式的基督徒可能会说﹕圣经对这种特殊的事例没有明确的教导﹐而且在衡量了状况以后﹐他们可能会劝导那对夫妇离婚﹐胜过持续着那种仇视恼恨的关系。
如果我们仔细查考圣经罗列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就会发现﹐其实圣经对这种现代社会的问题讲得相当清楚﹔最妥善的解决之道﹐在于丈夫和妻子都得顺服圣经对道德行为的教导﹐要认罪悔改﹐而且要在婚姻的盟约里学习彼此相爱。
第二﹐松散的心态使得基督徒容许圣经的诫命有不适当的例外。这种例外会发生﹐常是因为基督徒没有看清﹐圣经的诫命除了应用于圣经所特别提及的那些情况﹐还可以应用于其它许多状况。
例如在耶稣的时代﹐有些人认为如果他们没有在肉体上犯奸淫﹐他们就没有违反十诫里“不可奸淫”这条诫命。这种松懈的心态﹐使他们没有看清这条诫命适用的情况不单只是肉体的行为而已。但是马太福音5章28节﹐耶稣就如此纠正他们﹕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章28节)
若没认清与“不可奸淫”这条诫命有相关联的事实﹐目的与途径﹐我们很难会去承认犯奸淫和动淫念都是违反神的旨意。
第三﹐松散的心态助长基督徒为圣经的诫命添增错误的保留。他们会想象一些圣经没有指明的事实﹐目的或途径﹐然后以这些想象的保留作为不守诫命的理由。
例如在申命记25章4节﹐律法明申“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对圣经持松散心态的人可能就以为这节经文只适用于用牛踹谷的人。我们会这么想﹕我又没有牛﹐因此这句经文对我不适用。可是在哥林多前书9章9节以及在提摩太前书5章18节﹐保罗引用这条律法﹐明证基督徒的传道人要因他们的辛劳而得到酬报。在类似这样的情况里﹐松散解读方式可能使得基督徒没有将圣经诫命的原则应用于圣经没有提及的情况里。
第四﹐松散的解读方式会让我们认为有时恶行可因好动机而得谅解。通常我们认为圣经所谈到的事实﹐目的与途径太模糊﹐或与现今情况太不相同时﹐我们就很容易以现今的动机为基准来衡量行为。
例如许多人可能会宽谅一个因饥饿而偷窃食物的人。当然坦白的说﹐因饥饿而偷窃食物﹐可能与一个想不劳而获去偷窃的人﹐在动机上有所不同﹔不过圣经仍是谴责这两者的行为。我们来读箴言6章30到31﹕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箴言6章30-31)
总而言之﹐松散的读经方式会让人变得太过随便﹐容许人去作神所禁止的事﹐而看不见我们当尽的职责。它助长我们会按自己的意思游走于神的律法中﹐而且总是会想办法避开我们当遵循的规范。
我们已经探讨了何为松散的解读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对于这种错误的心态与读经策略﹐我们现在要提出一些更正方式。
更正
如同我们说过的﹐松散策略通常是因为认为圣经与现今非常不同﹐以致无法应用﹔或是认为它太隐晦不明﹐所以不适用于今日。因此要避免这些错误,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要认清圣经与现今的相似性﹐和它的清晰性。
圣经一方面确保经文叙述的情况常是与我们所处的环境相似﹐可以让我们将那些规范应用于现今的时代﹔就是说圣经里的每段经文多少都能教导我们关乎现今时代的伦理准则。提摩太后书3章16到17节﹐保罗这么写着﹕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每当我们因着情形不同﹐而认为圣经的原则不适用于现今的时代时﹐我们就需要仔细查考与圣经有关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以及目前生活中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当我们这么作时﹐必然会发现两者之间有某些关联﹐以此来帮助我们使用圣经的教导。然而就算我们发现圣经的背景情况与现今的社会有所不同﹐也不能立刻下定论说圣经不适用于今日﹔我们反而应该承认自己所知有限﹐立下心志要继续学习﹐并且从牧者或师长等人那里寻求更深的看见。
另一方面﹐就圣经隐晦不明的地方﹐圣经也教导我们经文的叙述其实是足够的清楚。如同摩西在申命记29章29节所写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章29节)
神给予我们圣经﹐为的是让我们知道自己当尽的职责。祂的心意不是只针对当时的听众而已﹐也是为着后来的时代﹐如同在这句经文所说的﹕我们子孙的。
圣经并非每个段落都清楚而容易明白﹐也没有人可以了解所有的经文﹔但圣经的叙述总是清楚到足以让我们引出当遵循的伦理准则﹐而应用在生活中。因此,每当我们企图认为圣经里讲的不够清楚时﹐我们就得时常记住﹐出差错的是我们﹐而不是圣经经文。因此为了要纠正这样的错误﹐我们就必须再次思考查看与圣经关联的事实﹐目的与途径﹐找出它们原初的意思。有时这会帮助我们了解到圣经的教训足以让我们应用于现今生活中。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承认自己的理解有限﹐而要立志继续在这方面查考学习﹐并且乐意向一些比我们更有智慧和知识的人请教。
看过了松懈散漫的解读方式带来的错误之后﹐我们现在要来看在理解和应用圣经上﹐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引发的错误。
严正刻板
我们讨论严正刻板方式的步骤也会像上面讨论松懈散漫的方式那样﹐先对严正刻板的解读方式有概要的描述﹐其次是提出一些例子﹐说明这种方式引发的结果﹔第三﹐我们提出一些更正的办法让我们避免用这种不良的读经方式。让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刻板的解读方式。
描述
使用这种方式处理神启示的基督徒﹐他们最关切的是要严谨防范﹐以免犯罪﹐特别是经文明确禁止的规条。这么一来﹐他们所犯的错误就是对行为设限太多﹐而不是随意宽容。
如同松懈散漫读经方式一样﹐严正刻板的读经心态也是来自对圣经与现今处境的相似性和圣经的清楚明确性,有错误的认识。
拿圣经的背景状况与现今时代相比﹐以刻板方式读经的人通常认为圣经的背景情况与我们现今的非常相似﹐因此可以将圣经直接应用于现在的生活中﹐他们不去思考圣经里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与现今的是有所差异。使用这种方式的基督徒常极力认为正确的应用圣经教训﹐就是要全然照圣经时代所要求的那样去作。
就圣经的清楚性而言﹐采用严正刻板方式的基督徒往往误以为﹐当圣经叙述的事实﹐目的﹐和途径隐晦不明时﹐合宜的回应方式就是严格照字句所讲的去行。
还记得我们用的房屋和围墙的比喻。房屋代表圣经明确允许的行为﹐野地代表圣经明确禁止的事情﹐而其间围绕房子的空地代表那些对我们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不清楚的事情﹐就是我们不确知如何把圣经所谈到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与现今的关联起来。
假设我们要在房子周围筑一道围墙﹐圈住圣经所允许的那些事﹐以此来界定基督徒的伦理界限。松懈散漫的人筑的墙是靠近野地的边缘﹐把那些圣经没有明确谴责的行为也包含进去。而相反的﹐严正刻板的人所筑的围墙就非常靠近房子﹐为的是禁戒人去作那些没有清楚禁止的行为﹐免得陷入不当的罪里。
但是这种刻板的方式会产生一个问题。许多围墙外的事其实是圣经允许甚至是命定可行的。如果我们以这种刻板的方式看待圣经的教训﹐至终我们会禁止一些神所允许﹐以及一些神所命定要行的事。
所以﹐无论是认为圣经的背景状况与现今的极为相似﹐以致我们可以直接应用圣经﹔或是对圣经隐晦不明的地方以不适当设限的方式回应﹐这样刻板的解释圣经﹐是会给基督徒的行为带来太多的限制。
记住这些描述以后﹐我们可以来探讨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带来的后果。
结果
这种方式会带来许多不良的结果﹐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只提出其中的两个。第一﹐它会妨碍基督徒的自由﹐因为它禁止人行一些在某种情况下是错误﹐但在另些情况下又是好的事情。
圣经教导基督徒在某些情况中可按着良知﹐自由的作抉择﹐也就是说有些行为对某些人而言是可行的﹐对另一些人则是不妥而有害的。﹑例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和10章讨论到祭拜偶像的食物﹐另外在罗马书14章对于吃肉和守某些节期﹐也有类似的讨论。在这些章节里﹐保罗指出祭拜过偶像的食物﹐对某些良知成熟﹐能分辨是非的人是可吃的﹐而对一些良知软弱的人则是不适宜食用。有鉴于此﹐保罗提出的模式是﹐在那些情况下﹐那些人可以吃这类的食物﹐不过至终的抉择在于个人按自己的良知而行。
因为关乎良知的事常是含混不清的﹐刻板的解经法往往会禁止人去吃这样的食物﹐以确保没有人违反良知﹔但这么一来﹐也就限制那些良知清楚的基督徒也不能放心领受神的祝福。保罗认为这样以偏概全的禁止是错误不当的。提摩太前书4章4和5节﹐他这么写着﹕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4-5节)
其次﹐严正刻板的方式也会让信徒生发沮丧﹐因为这会把神的话语变为沉重的负担。神把话语赐给人﹐为的是祝福他们﹔而不是逼迫他们。圣经有多处强调这样的观念。例如耶稣在马可福音2章27节这样说道﹕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2章27节)
耶稣在此教导神给人安息日﹐为的是祝福祂的百姓。
罗马书9章4到5节﹐保罗也讲到律法是神给以色列人诸多的祝福里的一项。他这么写着﹕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罗马书9章4-5节)
大家对所列的这些项目﹐除了律法以外﹐都无异议的会认为是神的祝福﹔所以保罗为何把律法的领受也包含在内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律法的确是神给祂的百姓美好的祝福之一。
可悲的是﹐人倾向于把圣经没有明文允许的事全看为不妥的﹐因此就把神的话语转成一长列的禁令﹐这就使得基督徒变得太专注于法规的遵守﹐而且把神看为像个严厉的监工﹐而不是慈爱的父亲。许多人甚至觉得﹐如果他们没能够守住那些加于己身的严正准则﹐神一定很不喜悦他们。
总而言之﹐刻板的方式否定了基督徒的自由﹐使人生发沮丧之心。这么一来﹐它其实妨碍我们去学习并且认清自己当尽的职责﹐也影响我们以欢然的心态去亲近拯救我们的神。
我们已经谈过了什么是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现在来看一些更正方式﹐帮助我们免于犯这样的错误。
更正
因此更正之道﹐就是应当了解现今的时代与圣经时代是有相当的差异﹐因此我们不能一成不变的把圣经所讲的﹐直接应用于现今的生活中﹐而是要先注意到我们情形与圣经情形的不同之处。
例如出埃及记20章13节﹕
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章13节)
这条诫命可以直接应用于现今生活的某些层面﹐例如我们不难看到这个诫命禁止人为了盗取财务而杀人。
但是论到自我防卫或战争情况﹐我们就比较难以把这条诫命直接的应用了。刻板读经的人可能倾向于全然禁止杀任何人﹐相信这条诫命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是这样的结论就与圣经里面﹐以色列的勇士杀了神的敌人而受祝福的记载互相矛盾了。例如希伯来书11章32到33节这么说﹕
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希伯来书11章32到33节)
这些人被称赞的第一件事﹐是因为他们制服了敌国﹐他们都是军事领袖和士师﹐在争战中﹐打败了神的仇敌﹐而赢得胜利。
按着这些记载的事实﹐我们要应用不可杀人的这条诫命时﹐就必须考察更多的经文。我们也得了解﹐不可杀人所指的情况﹐绝对与战争或自我防卫的情况不同﹔因此我们必须探讨其它谈到这些情况的经文﹐寻求与圣经整体原则一致的结论。而且这种探索所得的答案也可能因人而异﹐因状况而不同。
除了要合宜的看待圣经背景与现今情况的差异外﹐要避免刻板的读经方式﹐我们还要记得﹐就基督徒伦理而言﹐圣经通常是足够清楚的传达神的旨意。我们在谈到松散解读方式的时候也提到这点。我们再来听一次摩西在申命记29章29节所说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章29节)
神赐下圣经﹐好让古代的以色列人﹐和未来的时代可以知道人当尽的职责。这暗示着圣经所记载的事实﹐目的﹐和途径都足以清楚到让我们可以辨识自身的责任﹐因此我们无需诉诸像刻板解经这类急快的策略。
我们已经谈过了松散和刻板的读经方式﹐现在要来看考虑情况时﹐许多人常用的第三个错误策略﹐就是看重人为权柄。
人为权柄
再一次﹐我们先来看这种策略的描述﹐然后看它带来的后果﹐最后是更正方式。我们先来看什么是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
描述
当人倾向于用人为权柄见识来解释圣经时﹐他们就很容易顺服其他人的判断﹐这个人为的权柄可能是教会某个具影响力的领袖﹐某个知名的教师﹐甚至是父母或朋友﹔也可能是代代相传﹐对圣经伦理教导的传统看法。
当然我们得记住﹐解释圣经时﹐这些人为的见识也有其正面的影响﹐教会有其传承的神学体系﹐许多的圣经学者也找出许多关乎圣经事实﹐目的﹐和途径的资讯﹐甚至世俗的团体也提供许多关于圣经背景的宝贵知识﹐因此在探索圣经关乎伦理的教导时﹐我们是可以斟酌这些专家学者的看法与发现﹔但是这些人为的传统和发现总是难免有错误﹐因此信徒不可盲目的接受这些专家学者的意见看法。
我们再一次用房屋和院子的比喻﹐野地代表明确禁止的事﹐房屋代表明确可行的事﹐而围绕房屋的院子则是代表圣经没有清楚界定的事情。
我们也看到﹐松散解经法会把院子的围墙筑在野地的边缘﹐把那些圣经没有明确界定的事情也包含在内﹔而刻板解经法则是把围墙筑的非常靠近房屋﹐把那些不明确的事情全摒挡在外。那么跟从人为权柄解经法的基督徒就不会自己决定该把围墙筑在那里﹐而是会按着专家的指示去行。
当然有许多因素促成人们过度依赖专家的看法﹐有些人是因为教会的领袖宣称唯有他们对圣经的看法才是正确的﹐或只有他们有权柄解释圣经﹔另一些人则是认为他们自己的知识不足﹐在查考圣经时没有什么可依据的﹔还有一些人只是懒得自己思考。无论那种情况﹐基督徒若不肯亲自查考圣经﹐而全然信赖人为的看法﹐这些基督徒就是采用人为权柄来解释圣经。
了解了什么是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以后﹐我们来看这种策略会给信徒的生命带来什么后果。
结果
过度依赖人为权柄会衍生出许多问题﹐我们在此只探讨其中的两个﹐首先就是会拒绝圣经的绝对权威。实际上﹐当人们全然信赖专家权威的看法时﹐他们往往会拒绝以圣经为其至终的准则。
我们可以看新约的一个例子。在福音书里﹐耶稣就碰到许多乐于接受传统理论,而拒绝以圣经为至高权柄的法利赛人。马太福音15章4到6节﹐耶稣这么说道﹕
神说:“当孝敬父母”……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马太福音15章4-6节)
法利赛人没有拒绝圣经﹐他们是相当尊重圣经﹐但相比之下﹐他们更看重传统理论。他们应当把这些言论与圣经相比对﹐而看出其中的缺乏﹔可是法利赛人却宁可接受与圣经事实﹐目的﹐途径不相符的人为看法﹐耶稣就是为此谴责他们。
高举人为的决定过于圣经﹐所产生的一个相关问题﹐就是会赞同错谬的见解。人都会犯错﹐因此如果我们盲目的认同别人的抉择﹐我们无可避免的就会认同一些错误。如果教会赞同这些错谬的见解﹐那就更成问题了﹔有时教会甚至强制要信徒接受这些错谬的解说。
例如主后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上﹐教会严厉且正式的驳斥异端亚里乌主义﹐因为它否认三位一体的教义。但是在主后357年举行的斯缪穆第二次大公会议﹐教会又改变其立场﹐而认定亚里乌主义﹐接下来的几年﹐一些地方性的会议也肯定这个决定。在那其间﹐亚历山大的主教阿他那修还因着反对亚里乌主义而数次被放逐﹐他并且被认为是异端分子﹐就因为他持定现今教会认为是正统的三位一体说。
总而言之﹐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法会造成危险的后果﹐其中之一是让人拒绝圣经所具独一无二的权柄﹐以及去认同错谬的教义﹔如此一来﹐就会把神启示的真理变得模糊不清﹐使得我们无法明白自己的本份职责。
我们已经谈过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现在要来探讨如何才能避免陷入这样的错误里。
更正
更正之道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必须时时刻刻都持守圣经的至高权柄﹐以它为我们至终的规范准则。教会和人为传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圣经﹐但他们的权威有限﹐无法像圣经那样督导我们的良知。就如耶稣指责法利赛人时所强调的﹐我们必须按着圣经的原意﹐去信守神的话语。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章10节﹐对这个观念有一个很好的结论。它是这么说的﹕
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作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裁判拳拳服膺。
圣经是神所说的话﹐没有任何的人为传统或解释可以与神的至高无上权柄抗衡。所以,我们就必须相信圣经借着事实﹐目标﹐和途径所作的启示。
实际而言﹐这就是说我们应该按着圣经来审查人的判断﹐而不是满足于接受会有错误的人为看法﹐这包括教会的评论决议。我们要查考圣经﹐看这些人为的见解是否正确。路加就是因此而称赞庇哩亚的基督徒。使徒行传17章11节﹐路加这么写着﹕
这地方庇哩亚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使徒行传17章11节)
如同庇哩亚的人一样﹐我们必须以圣经为标准﹐测试人为的见解和教义。没有什么人﹐包括使徒保罗在内﹐是如此具有权威﹐不犯错误﹐以致我们可以依赖他们的见解﹐超过圣经所启示的。
松懈散漫﹐严正刻板﹐或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对困难的问题﹐可以提供给我们一些简单容易,但却是靠不住的解答。乍看之下﹐似乎宁可错在过于谨慎﹐或是宁可错在宽松﹐或错在信守人为传统。但是实际上﹐不管错在事情的什么方面﹐错误仍就是错误,无法推卸。
如果我们太看重松懈散漫﹐严正刻板﹐或人为权柄,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我们实际上都是忽略了圣经阐明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其结果,就使得我们无法明确的知道我们自己当尽的本份﹐也无法以神的性情为楷模而努力去效法。正因为如此的缘故﹐我们总是要试图去努力发现、并且信守圣经的原本含意。
看过了启示的背景状况﹐启示的本质﹐以及对启示状况所常用的解经方式﹐我们要来探讨应用启示于现今的生活中的要思考一些事项。我们在现今生活中碰到的事实﹐如何帮助我们认识自己对神当尽的职责﹖我们的情形如何影响我们的职份﹖
你应该记得所谓依据圣经作抉择﹐就是伦理抉择乃是涉及一个人把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里。这使得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必须从三个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从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思考神的话语。在这一课里﹐我们着重的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因为要正确的使用神的话语﹐我们不只需要了解神话语的内容和性质﹐也必须知道我们现今的状况﹐就是要把神的话语应用在其中的处境情况。
神的话语如此丰足﹐如果我们对神的话语有透彻了解﹐明白每个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都反映出祂的性情﹐我们必然会知道应该如何作抉择。因为不管从那个角度来思考伦理抉择﹐都会包含到其它两个﹔如果我们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探索伦理问题﹐所得的结论﹐必然和从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角度探求的结果一样。
然而事实上﹐我们对神规范准则的认知并不透彻。而且神的话语对祂性情的描述也不是无限的。然而这样的启示已经足以让我们可以做出好的伦理抉择﹐不是因为神明确的告诉我们在每个情况下应该怎么作﹐而在于它提供足够的信息﹐让我们知道神的性情﹐由此可以推敲出在每个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作﹔而这个思想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对我们要应用神话语的情况有所了解。
事实
在这个部份我们要谈到的重点是﹐事实若有改变﹐神话语的应用也要作改变。为此﹐我们要看圣经是怎么运用这个原则。我们要探讨三个不同的时代﹕首先是摩西带领的出埃及时代﹐而后是以色列人定居在应许之地的时代﹐以及基督升天以后的新约教会时代。
在谈到这三个时代的一些事实时﹐有一个很重要的看见。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有相同处﹐也有差异的地方。就神的性情而言﹐在这三个时代里﹐都是一样的﹐因为神不会改变。而且﹐在这三个时代里﹐神存在和神的属性的事实也是一样的。此外﹐在这三个时代里﹐人类都是堕落而有罪﹐在道德行为上﹐极需要神的指引。就饮食而言﹐在每个时代里﹐人为神的荣耀而吃喝﹐这个情形至今仍是如此。
然而在另一方面﹐圣经也清楚记载这三个时代是有所不同﹐因此在某个时代看为有罪的行为﹐在另一个时代却看为是无罪的。
我们来看与饮食有关的事实﹐如何随时代变迁而有所不同。出埃及的时候﹐以色列人在饮食上受严格的律法所管束﹐只能按某些特别的方式﹐吃洁净的动物。例如利未记17章3到4节﹐讲到在前往应许之地时﹐除非以色列人将某些洁净的牲口在会幕那里先献给神﹐否则他们若擅自宰杀而食用是有罪的。
但是在以色列人散布且定居于应许之地以后﹐圣经明示他们是受比较宽松的律法所管辖﹐而且摩西本人也预先看到这样的情况。在申命记12章15节提到﹐以色列人定居那地以后﹐可以在各人所居的城镇宰杀洁净的动物而食用﹐无需先到圣所去献于神。
而到耶稣受死升天以后﹐教会在饮食上是受许可的律法所管辖。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记载﹐借着彼得所见的异象﹐神清楚指示所有的动物都是洁净的﹐因此要使徒们不要把信主的外邦人排除于教会之外。
实际上﹐这些事实的相同或差异都会影响伦理判断。如果事实维持不变﹐依据事实作的判断也是不变。例如神是良善的,人都是有罪的,并且人为神的荣耀而吃喝﹐这些和其他的伦理判断相对来讲,没有随这些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就是因为这些判断所基于事实仍都维持不变。
但是随时代变迁而改变的事实﹐其影响的抉择也有所改变。出埃及的时候﹐百姓只能吃已献祭给神的洁净动物。到了应许之地﹐他们只能吃洁净的动物﹔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则是可以吃任何的动物。在每个时代﹐神的性情都没有改变﹐但因着祂的性情而定的行为准则却随着环境不同而有改变。
但是就已经变迁的事实﹐我们如何裁定饮食的规矩是否合宜﹖我们现今的状况与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代、和定居应许之地时是有许多的不同。在出埃及时﹐是采用严格的律法﹐因此使得他们只能吃献与神的洁净动物。在应许之地﹐是采用宽松的律法﹐因此他们可以吃洁净的动物。现今的基督徒还是应当知悉这些律法﹐可是它们在现今的时代已不像过去那样生发效力﹐因此在应用上也就有所不同了。
就这一点来说﹐我们的状况与初代教会是类似﹐饮食的规矩也按着许可的律法而行。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哥林多前书8到10章﹐罗马书14章都教导我们﹐就教会的规矩﹐我们可以食用任何的动物。为了证明这点﹐我们来看一段经文﹐帮助我们明白这样的教导。提摩太前书4章2到5节﹐保罗这么说道﹕
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2-5节)
无论如何﹐作每一个伦理抉择﹐我们都需要分辨现今的状况与圣经时代有什么差异和相同之处﹐然后按着那些变迁而作调整。不过,就饮食而言﹐现今的时代与新约教会的状况是相似的﹐因此我们也就应当照新约教会立下的规范去行。
我们已经谈过了现今环境与圣经时代在事实上的相似与差异﹐现在要来看现今基督徒生活的目的。
目标
让我们来考量这三个时代的饮食规矩,就是出埃及时代﹐以色列人定居在应许之地的时代﹐以及新约教会时代。一方面﹐我们绝不可忘记这些时代﹐在饮食上相同的目的。就每个时代而言﹐饮食规矩的制定至少有两个目的﹕荣耀神﹐以及使人在服事时得以洁净。
摩西时代﹐饮食的规矩﹐其目标包括尊荣神的圣洁﹐和确保祂的百姓在服事时是洁净的。因此饮食的目的是人的圣洁﹐以此反映神的圣洁。例如利未记11章44和45节﹐神告诉祂的百姓﹕
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未记11章44-45节)
即使饮食的规矩随着时代变迁而改变﹐饮食的基本目的从出埃及时代﹐应许之地时代﹐初代教会时代﹐以至到今天仍是维持不变。
例如以赛亚书62章12节﹐先知激励应许之地的百姓要力求圣洁﹐使得他们得以被称为
圣民,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章12节)
彼得前书1章15和16节﹐使徒写给教会这些话语﹕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章15-16节)
事实上﹐当彼得劝勉基督徒要圣洁时﹐他引用的经文﹐就是我们刚才读到的利未记11章44和45节﹐关于饮食的规矩。
尽管有这些类似之处﹐但每个时代对于持守圣洁的目的仍与其它的时代会有所不同。在出埃及时代﹐其目的是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分别﹐在应许之地也是如此。
但是到了新约教会时期﹐外在的情况有了改变﹐许多的外邦人信了主﹐因此这个时候的目的就不再是分别犹太人与外邦人﹐而是在教会里﹐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合一。
当然﹐在这些时代﹐神的荣耀和我们的圣洁所要达成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因此衍生的伦理抉择上也是相同的。历时历代以来﹐人的圣洁其目的都是要反映神的圣洁﹐因此我们的伦理抉择﹐也是同样的肯定神是圣洁的,而且人要努力的持守圣洁。
然而在此同时﹐每个时代有些伦理抉择也可能与另一个时代的不同。出埃及的时候﹐把犹太人与外邦人分别开来的目的﹐使得犹太人不能吃外邦人的食物。在应许之地时﹐也是如此。然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却是合宜的举动﹐那也是使徒行传第10章﹐神命定彼得去作的事情。不管在什么时代﹐神的性情都维持不变﹐但与祂的性情有关联的目的﹐却可能因着情况改变而有所不同。
我们已经看过这些相似与差异之处﹐也知道它们对现今的基督徒仍具有教育性。就相似之处﹐我们仍然看重神的荣耀和人的圣洁要达成的目标﹐这也使得我们确定神是圣洁的﹐而且人要努力持守圣洁。就这些方面﹐在现今时代﹐保守圣洁的目的和我们的抉择﹐也仍是与古代没有两样。
不过我们还是必须考量现今的目标和抉择﹐与圣经时代的不同之处。在出埃及的时候﹐让犹太人从外邦人中分别的目标﹐使得神的百姓不可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在应许之地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到了新约教会时代﹐目标变成了在基督里犹太人和外邦人要合而为一﹐这使得他们可以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
现今的教会仍然包含犹太和外邦信徒﹐因而我们的目标就会与出埃及和定居应许之地时有所不同﹐也因此我们的抉择也会与这两个时代不同﹐但却与新约教会时代所作的相同﹐也就是我们可以受邀食用外邦人的食物。
所以我们作每个伦理抉择时﹐都得考量到现今的目标和圣经时代的目的﹐并且注意其间的相同与差异。如果差异相当明显﹐我们就不能采取相同的判断与抉择﹔然而如果彼此的目标极其相似﹐我们就应当接受同样的伦理抉择。
例如在饮食上﹐我们的裁决就与旧约时代的不同﹐但却与新约教会时代的类似。然而在其它的伦理问题上﹐我们也可能发现新约教会的一些裁决并不适用于现今的时代。
知道了事实﹐目的一致的重要性以后﹐我们现在要来看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圣经许可的途径与现今可行的彼此之间的对应。
途径
我们再来看一下不同时代的饮食规矩,就是出埃及﹐定居应许之地﹐和新约教会时期﹐以此来表明要在途径上﹐衡量它们之间的差异与相似之处﹐是何等的重要。
不管在出埃及时﹐或是定居在应许之地﹐或是新约教会时代﹐在途径上的相似点是非常根本的﹐简单而言﹐在这三个时代﹐人们都是借着饮食成为圣洁。
它们的差异就比较广泛。例如在出埃及时﹐透过饮食成为圣洁﹐在途径上是食用之前﹐需要先将牲畜在会幕那里献祭。
以色列人在旷野绕行的时候﹐这样的途径是合适的﹐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全部的人口都住在会幕周围的地区。而且出埃及记16章35节明白指出他们那时的食物﹐主要是吗哪﹐而不是所蓄养的动物。
但是进了迦南地以后﹐许多人住得离会幕﹐或是后来所罗门王在耶路撒冷所建的圣殿很远﹔而且神那时也不再降吗哪为他们的食物﹐所以百姓是吃牧养的动物。因此在申命记12章15节﹐神也因应人们生活情况的改变而改变祂的要求。明确的说﹐神允许祂的百姓在所住的城镇自己宰杀动物。祂仍然要他们圣洁﹐只是祂设立新的途径让百姓们符合这个要求。
我们也看到这些要求在新约教会时代也作了改变。神的国度扩大﹐包括的土地﹐人种﹐和文化﹐都不仅仅只是以色列这个民族而已﹐大量的外邦人涌入教会﹐因此保守圣洁的途径﹐就不再是犹太人代代相传的﹐要与外邦人相隔的规矩﹔而是如同彼得在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领受到的﹐圣洁乃是要信徒们在饮食上合一﹐使得所有的基督徒都可以彼此相交。因这情况﹐神改变途径﹐在饮食上不设限﹐使得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教会里可以合而为一。
如同在事实和目的的部份我们谈过的﹐不同时代的途径﹐也影响人们在伦理上的判断抉择。在途径相同上导出的一个明确结果﹐那就是﹕食物是用来尊荣神的圣洁以及让人在服事上成为圣洁。
然而若是途径有所改变﹐那么在判断与抉择上﹐也必须衡量饮食的其它因素而作出改变。在出埃及的时候﹐神百姓的途径是在会幕那里献祭动物﹐这引出的结论是食用之前﹐动物必须先在会幕那里献祭。在应许之地﹐他们的途径是在所住城镇宰杀动物﹐由这途径导出的结论是﹐要宰杀洁净的动物。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饮食不设限的途径﹐使得人们知道吃外邦人的食物乃是合宜可行的事。
现代的基督徒可以从这些差异和相似之处有所学习。就现今环境与过去在出埃及时﹐定居在应许之地时﹐或是新约教会时期之间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采用他们的抉择﹐借着饮食成为圣洁﹐这样的途径也引导我们明确知道﹐即使身处现今的时代﹐食物仍是用来尊荣神的圣洁并且使祂的百姓成为圣洁。
而从途径的改变上我们也可以有所学习。我们身处的环境﹐不像出埃及时﹐犹太人生活在会幕周围那样﹐那时他们的途径是必须在会幕那里献祭动物﹐所导出的结果是动物必须在会幕那里献祭﹔我们也不像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他们的住所是与外邦人完全分别开来﹐在那个时代他们的途径是在各城镇宰杀动物﹐导出的结论就是要宰杀洁净的动物。所以我们不应采用神的百姓在这两个时代所作的﹐以及按这些途径而产生的判断抉择。
然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他们采用在饮食上不设限的途径﹐所衍生的结论是吃外邦人的食物﹐以促成教会内部的合一。我们的状况基本上也与他们的相似﹐因此我们可以采用相似的途径和结论。
就如事实与目的一样﹐新约教会所作的﹐有些也与我们现今的情况有差异﹐所以我们也不是全盘采纳新约教会的途径和结论。
对于任何神启示的规范准则﹐我们在应用时﹐都必须持着智慧和谨慎的态度﹐而不仅只是一味的模仿圣经所记载的行为。*合宜的伦理抉择总是要考量到上帝认可的途径。而透过检视圣经对情形的描述与我们目前人生的情形之间对应关系,我们就可以确定在当代世界中合宜的途径。*
在这一课里﹐为了明白我们对神当尽的职责﹐我们查考了四个主题﹐来帮助我们了解启示和情况处境的关系。我们探索了与情况有关联的启示内容﹐启示本质﹐解释启示所常用的一些策略﹐以及应用启示于现今的情况里。我们必须衡量思考每一个情况处境的因素对我们职责本份的影响﹐才能按着圣经的教导﹐作出合宜的决定。
基督徒要按着圣经作伦理抉择时﹐对我们而言相当重要的是,需要先了解我们所处的情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按着事实﹐目的﹐和途径来衡量我们身处的环境,有着许多的好处。借着关注这些层面的要素﹐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白神的启示和旨意。当我们这么作的时候﹐就更好的预备我们有足够的知识装备﹐引导我们按着合乎圣经决断方式,做出合神心意的伦理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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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教会有一个年轻的足球运动员,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刊载在当地的报纸上。在那篇文章里﹐他描述这项风靡全球足球比赛,是需要长时间持续的奔跑追逐﹐可是进球得分的机会却很少。他如此大费篇幅的叙述﹐为的是强调﹐一场势均力敌的足球赛通常是以一比零的比数终结。
就某个层面而言﹐基督徒的伦理生活也有些类似一场精彩的足球赛。就最终的结局而言,我们致力追求的唯一至高的宏伟目标﹐那就是上帝国度最后完全的得胜。然而这目标却不是短时期就能达成的。事实上﹐神的百姓好几千年来都在为达成这个目标而尽心竭力﹐可是仍然尚未成就。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一切的心思意念、口中言谈、和举止行为都必须有助于荣耀上帝的这个目的﹐使祂的国度得以彰显而得胜。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六课﹐题目是“情况处境的角度﹕贯彻我们的目标”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着重于神摆在我们面前的宏伟目标﹐那就是祂的国度铺天盖地的圆满成就与得胜。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已多次强调﹐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这个结论凸显了每个伦理议题必须考虑到的三个基本层面﹐那就是神的话语﹐情况处境﹐和作抉择的当事人。
这三个考量也符合我们思考伦理事件的三个角度﹐那就是规范准则的角度﹐着重于神启示的准则规范﹔情况处境的角度﹐着重于环境情况的重要性﹔还有存在动机的角度﹐就是将我们的注意力导向涉及抉择的人自己。
在前一课里﹐我们谈到情况处境的角度时﹐强调的是在作伦理抉择时﹐了解我们所处环境里的事实﹐是何等的重要。此外我们也注意到﹐有两种事实在伦理抉择上特别的重要﹕那就是我们所致力要达成的目标﹐以及我们用来达成这些目标的途径。在这一课里﹐我们先来看其中的一个﹐那也就是基督徒伦理要达成的目标。我们认定基督徒伦理抉择所要达成的至终目的﹐乃是神的国度。
这一课有三个主要部份﹕首先我们要探讨神国度的情形﹐思考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神的国度﹐它如何在人类历史里呈现出来﹖其次我们要思考国度的人生﹐着重于神国度里我们的个人经历﹐并且按着神给我们的共有目标来衡量这些经历﹔第三﹐我们要了解国度的计划﹐也就是要探讨神所制定﹐要达成其宏观目标的一些特别方法。让我们先来看神国度的情形。
我们要讨论神国度的三个层面。首先﹐我们要明白神国度的重要性﹐并且要了解﹐为什么神的国度是基督徒伦理抉择的至终目标。其次﹐我们要认清国度的组成﹐就是神所掌管治理的领域范畴﹔第三﹐我们要探讨国度的进展﹐就是它在历史里的演变发展。让我们先来看神国度的重要性。
国度的重要
如同我们在前面几课里提过的﹐一个人在作伦理判断时﹐脑海里通常都存有一个合宜的目标。我们也屡次提到﹐伦理的至高目标就是神的荣耀。然而我们也必须了解﹐神的荣耀是彰显于祂的王权和国度。
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讲到神是所有受造物的主宰﹐也教导我们历史的至终目标就是借着基督的掌权﹐来表显神的权能。依此来看﹐贯彻于整本圣经的根本主题﹐就是神的国度。
圣经也教导我们﹐借着基督国度的形成和得胜﹐神因此得到至高的荣耀。也就是说﹐当所有的受造物都认定神是一切的创造者﹐是全地的主宰时﹐祂就得到至高的尊荣。保罗写提摩太前书1章17节时﹐脑海里必定有想到了历史的终结﹐在那里﹐他写下了这个颂赞的祷告﹕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摩太前书1章17节)
因此当我们讲到神的荣耀是伦理的至高目标时﹐其实也是在说神的国度是伦理行为要达成的至终目标。圣经多处提到神的国度乃是基督徒伦理生活的目标。不过我们在谈到这个题目时﹐首先要注意的是马太福音5到7章登山宝训里﹐主耶稣基督对于神国度的一些谈论。
在登山宝训里﹐耶稣有三次特别提到神的国度是伦理生活的目的。首先﹐在登山宝训的起头﹐论到八福时﹐祂提到神的国度﹔其次﹐是在主祷文里﹔还有在教导世上的需要时﹐耶稣也提到神的国度。在这些教导里﹐耶稣都明白的指出﹐神的国度必须在我们的生活中占首位。让我们先来看马太福音5章3到12节所讲到的八福。
八福
八福乃是叙述各样的祝福。马太福音5章3到12节﹐耶稣的讲论被称为是八福宝训 ﹐因为祂的每句话里都含着有福了这样的词语﹐那些福训里列出神所祝福的许多事情。
耶稣关乎各样祝福的教导﹐在我们的伦理学习里﹐占有其重要地位。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们对于基督徒伦理的定义是这样的﹕
作为一种鉴别方式的神学,用于判别哪样的人格,行为和态度可以蒙神祝福,哪样的则不蒙神悦纳。
按这此定义,只要是神所祝福的,就是道德上良善和正确的。因此在登山宝训的八福里﹐耶稣鼓励人们要有合乎伦理的生活﹐而祂是以神国度的观点来讲论福气和伦理。我们可以来看以下这几个明显的例子﹕
· 马太福音5章3节﹐提到的福分是天国是他们的﹐同样的福分也在第10节出现。虽然马太在这里用的词语是“天国” ﹐许多的学者也注意到这个词语是马太福音所独有﹐但是它的意思﹐与神的国度是一样的。
· 第5节提到﹐ 他们必承受地土﹐这也是国度的祝福﹐因为它指的是在神的国度圆满成就时﹐神所创造的新地。
· 还有在第9节提到的祝福是﹐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即使是这个福分﹐指的也是神的国度和祂的王权。在圣经时代﹐一国的君王经常被称为是“百姓的父” 。这称呼也在圣经里出现﹐神常被称为是我们的父﹐因为祂的确是我们尊荣的天父。因此在这句经文里﹐耶稣教导我们﹐神是祂蒙福儿女的君尊之父﹐是统管他们的慈爱君王。
综合来看,耶稣所列举的这些祝福﹐每一个都和神的国度有极密切的关系。耶稣提出这些神国的祝福作为奖赏和目标﹐为的是激励祂的听众愿意过着合乎伦理道德的生活。祂明白指出﹐神的国度乃是基督徒伦理生活的主要焦点和目的。
主祷文
除了八福﹐马太福音6章9到13节的主祷文﹐也同样提到伦理生活的目标﹐乃是神的国度。马太福音6章9到10节这么说道﹕
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章9-10节)
以上的四句话里﹐每一句的重心都是神的国度。
这个祷告一起头就提到我们在天上的父﹐神是被认定为我们的父亲﹐而更特别的是﹐祂被尊为我们天上的父。圣经每次讲到天的时候﹐指的都是神掌权的领域。因此当耶稣教导祂的门徒如此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祂所想的就是他们应当认定神是他们君尊的父﹐是天上掌权的圣父﹐是祂国度里伟大的父神。
在祂第一个祈求里﹐愿人尊你的名为圣﹐耶稣乃是教导祂的门徒要尊荣神的名。圣经常常认为神的名字等同于祂的性情和权柄。在主祷文里﹐这个求告显明﹐因着神那无上君尊的权柄﹐所有的受造物都应当俯伏敬拜祂。
接下来的求告﹕愿你的国降临﹐耶稣乃是教导祂的门徒要祈求神的国度在地上圆满成就。这祈求也符合祂一向所教导的﹐就是神要将祂属天的国度扩展到地上。
第三个求告是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耶稣在此明白指出﹐在天上﹐所有的受造物都已经服从神的旨意。因此祂教导我们要祈求﹐让地上的所有受造物也能够如此的服从圣父神的旨意。我们由这个祷告文可以看到﹐耶稣乃是将神的国度视为基督徒伦理生活的首要目的。
世上的需要
我们已经探讨了八福和主祷文﹐现在要来讲马太福音6章25到34节﹐耶稣对于我们地上需要的一些教导 。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他的基本需要﹐例如吃饭、穿衣﹐然而耶稣教导我们不应当为这些事情焦虑愁烦﹐而是要把我们的注意导向神的国度。马太福音6章31到33节﹐耶稣这么说道﹕
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章31-33节)
合宜的注意饮食、衣着这类地上的需要并没有错﹐然而耶稣在此讲得很清楚﹐对于我们这些耶稣的跟随者而言﹐寻求神的国并非只是许多目标里的其中一个。就生活中的诸多目标﹐我们首要的关注﹐乃是借着神的国度在地上的得胜﹐使神得到荣耀。
因此我们看到在登山宝训里﹐耶稣有好几次明白的指出﹐在基督徒的生活里﹐我们必须持续努力以达成的最大﹐也是至终目标﹐就是尊荣神﹐让祂的国度在地上得胜。
我们明白了基督徒伦理生活的目标是神的国度这个重点以后﹐现在要来查看国度的组成﹐就是深入了解组成国度的基本要素。
国度的构成
我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描述神的国度﹐不过在此我们只要谈到国度的三个主要部份。第一﹐是君王的角色﹐第二﹐是人民﹐就是国度的百姓﹐第三﹐是维系君王与百姓彼此关系的盟约。让我们先来看国度里君王的角色。
君王
讲到神是祂国度的治理者﹐现代的人很难明白它的意义﹐因为我们多数人没有经历过君王的统治。然而在圣经时代﹐人们对于君王和他们统管的国度是相当的熟悉。古时候﹐在位的君王有责任照管他的百姓﹐他们需要保护和供应百姓的生活需要﹐并且以仁慈对待他们。君王也有权力克征税收﹐组织军队﹐维护生活法规。好的君王是以智慧统治﹐并且让他的百姓蒙受恩惠。他们会尽力保护自己的百姓﹐使他们免受外来的攻击﹐天然的灾害﹐或是其他的生活问题。
圣经常提到神是所有受造物的宗主王或至高的上帝﹐也讲到地上的君王是神所授权的附庸王﹐是服事上帝的君王﹐向神效力的﹔他们虽然住在地上﹐但却是要向天上的至高统治者交帐负责。例如诗篇103篇19节就有这样的描述﹕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他的国度统管万有。(诗篇103篇19节)
还有诗篇47篇9节也这么宣称﹕
地上的君王都归顺神;他被尊为至高。(诗篇47篇9节)
神是天地的至高统管者﹐这个主题贯彻于整本的圣经。神是一切的创造者﹐因此是所有的受造物的统管者﹐但是神是以特别的方式在他的子民中作王,在旧约中是以色列百姓的统管者﹐而在新约中他是教会的主治者。事实上﹐当神设立大卫的王权﹐让他治理以色列时﹐大卫的宝座所代表的就是神本身的权柄和能力。历代志上29章23节就如此描述以色列的君王﹕
所罗门坐在耶和华 所赐的位上,接续他父亲大卫作王。(历代志上29章23节)
注意大卫和所罗门都是坐在耶路撒冷耶和华的位上。他们的权位是属于神的﹐因此坐在王位上的以色列人君﹐乃是神所授权的附庸统治者。
马太福音5章34到35节﹐耶稣教导人该用什么心态处理誓言时﹐也强调着这个仍然存在的事实﹕
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马太福音5章34-35节)
神是从祂在天上的宝座来治理以色列﹐而耶路撒冷仍是祂的国度在地上的京城。
我们已经探讨了神是所有受造物的君王主宰﹐也是特别治理以色列国和教会的君王元帅﹐现在我们要来看住在神国度里的子民﹐就是祂国度的百姓。
子民
既然神是一切所有受造物的上帝和主宰﹐那么就某种意义而言﹐每个人都是受制于神至高无上的权柄。不过我们注意到,当圣经里讲论到神国度的子民时﹐它通常称呼这些人是蒙神亲自呼召的﹐称为祂名下的人﹐以此区别于那些在世上跟随世俗邪恶方式的人。在旧约圣经里﹐神的子民通常特指的就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后裔。新约圣经讲到教会时﹐通常就会使用这个名词和说法﹐因为基督徒乃是从各族各国中蒙神拣选﹐在基督里被接纳成为亚伯拉罕後嗣的人们。
当神创立世界的时候﹐祂是设立人类为祂 附庸的君王。神命定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的后代﹐要管理其他所有的受造物。人类是向神效力的君王﹐他们的职责是为着神国度的昌盛﹐要照管自己本身以及所有的动物。诗篇8章5到6节﹐大卫这么说道﹕
你……赐他(人)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诗篇8章5-6节)
大卫讲的是创世记第一章提到的受造之物﹐他明白指出人类是蒙神加冕﹐被派定治理全地﹐和住在其间所有生物的管理者。简单而言﹐神创造人﹐为的是部属他们管理一切的受造物。
在创世记里﹐我们也看到﹐人类的职责里﹐有一部分是把全世界治理的像伊甸园一样。神创立世界的时候﹐祂看每一样都是好的。但是伊甸园乃是神唯一设立﹐适合让人居住的所在地。创世记2章8到9节这么描述﹕
耶和华 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创世记2章8-9节)
伊甸园是神为人预备的﹐让人可以在那里生养众多。作为神所部属的管理者﹐人有责任把这个园子的样式推展到世界各地。创世记1章28节﹐神对祂所造的人类始祖﹐有这样清楚的吩咐﹕
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 (创世记1章28节)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人的职责是生养众多﹐让全地都遍满神国的公民﹐而且将世界各地改造管理成伊甸园的样式。
因此﹐从一开始﹐神的国度就是着重于以 全地为其目标﹐神是透过人类来治理全地﹐祂的目的是使全世界都成为祂的国度﹐这个心意从亚当和夏娃时代﹐一直持续到基督诞生前两千年的亚伯拉罕的时代。创世记17章第6节记载着﹐神给予亚伯拉罕如下的应许﹕
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世记17章第6节)
在亚伯拉罕时代﹐神把祂的焦点凝聚到民族的层面上﹐聚合亚伯拉罕的后裔子孙﹐建立一个属于祂的特别国度﹐附属于祂掌管全地的权能之下。这个国度的观点在耶稣身上达到极致﹐因为耶稣是神所差遣最后一个君王﹐来地上治理祂的百姓。
耶稣多次提到祂的王者身份。马太福音27章11节﹐祂与彼拉多有这样的对话﹕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马太福音27章11节)
在耶稣的王权之下﹐神的国度是以教会的模式出现﹐也就是说﹐教会是国度的中心。透过福音的大能﹐神的拯救超越了以色列国家和民族的界限﹐遍及世上所有相信的人。因此神国度的中心﹐不再只限于一个民族﹐而是普世的众教会﹐神的国度现在包含了每一个族裔的人﹐而且要继续扩展到地极。
例如启示录5章9到10节﹐在天上对耶稣的颂赞诗歌里就含有这些话语﹕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示录5章9-10节)
讲完了神国度的君王和百姓﹐我们现在要来探讨国度的第三个主要元素﹐那就是维系君王与百姓之间的盟约。
圣约
古时候﹐大帝国或是宗主国的君王是透过订定的盟约或是条款﹐来治理他属下的其它附庸君王和国家。这些盟约通常会提到宗主国王要善待他所授权分封的君王﹐也列出对于宗主国﹐这些 附庸的国家该尽的义务﹐并且讲明遵守或违背这些义务会有的 后果。
同样的﹐在整本圣经里﹐神也是借着盟约来治理祂的国度。神的圣约表明神要善待祂的百姓﹐也列举了对于神﹐和百姓当尽的义务﹐和清楚记载了遵守或违逆这些职责会有的后果﹐基本而言就是顺从的﹐会蒙受祝福﹐而违逆的﹐会受到咒诅。
整体而言﹐神和祂的百姓之间有六个主要的盟约或圣约。何西阿书6章第7节提到神和亚当之间的约定﹔创世记第6和第9章提到神和挪亚立的约﹔创世记15和17章﹐讲到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神和摩西立定的盟约主要是记载在出埃及记19章到24﹔撒母耳记下第7章和诗篇89与132篇﹐则是讲到神与大卫的盟约﹔以及路加福音22章20节﹐还有希伯来书12章23到29节﹐讲到在基督里的最后盟约。这些圣约彼此并不冲突﹐而是随着神的国度在增长的过程中﹐按着它的变迁而作调适﹐以这些作为治理神国度的纲领。从一开始﹐神和人就是靠着盟约来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旧约以色列的历史主要就是描述这样的神与人关系﹐而在新约里﹐基督徒的信仰也是借着在基督里的新盟约所表现出来。
了解和认识到神总是借着祂的圣约来治理祂的国度﹐这一点对于基督徒伦理生活非常重要。用我们这个系列课程里的术语来讲﹐就是神的圣约清楚指出情况处境里的一些事实﹕神是我们的君王﹐而我们则是祂国度的臣仆。这些约定的事实谈到神所祝福、期待要我们达成的国度目标。同时,这些约定的事实也指出,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我们可以使用的许多方法和途径。简单而言﹐我们与神的这种圣约关系使我们得以了解到﹐我们生活里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抉择都应该能够让我们的大君王得到荣耀。
我们已经谈论了神国度的重要性乃是基督徒伦理抉择的目标﹐也谈到国度的组成部份﹐现在要简短的探讨国度的进展﹐就是在历史上﹐神的国度在形式上如何发展演变。
国度的发展
传统上一贯把圣经的史实分为三个历史阶段﹐那就是创造﹐堕落﹐和救赎。我们也是循着这个基本纲要﹐不过为了凸显国度的重要性﹐我们要给这三个阶段有不同的名称﹐我们称创造期是神国度处于起初的平安时期﹔而人类的堕落﹐则是人类对至圣君王的人类的叛逆﹔我们称呼救赎的阶段为国度至终的平安﹐它乃是超越起初的平安﹐因为神使祂的国度达到至终荣耀圆满的阶段。
我们要按着历史的顺序来讨论这三个阶段﹐首先是 起初的平安﹐接着是人类的叛逆﹐最后要讲到国度至终的平安。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阶段。
起初的平安
神起初创立世界的时候﹐人与神是和谐共处的。亚当和夏娃是顺服神的仆人﹐因此人和神之间是平安的。
我们已谈过﹐在这个时期﹐神命定人为祂所派遣在地上的附庸君王。刚开始﹐人的确尽到当尽的职责﹐乐意遵循人对神当尽的义务﹐因此亚当和夏娃也蒙神所祝福﹐与神有美好的关系﹐得以安然欢喜的继续住在伊甸园里。
事实上﹐圣经其它的记载常会回顾到伊甸园的时期﹐认为那是一个承平昌盛的时代。例如在以赛亚书51章3节﹐我们就读到这样的话语﹕
耶和华已经安慰锡安和锡安一切的荒场,使旷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囿;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章3节)
在伊甸园的和平时期﹐人们的生活是充满欢喜快乐﹐常有感恩和颂赞。在这最初的阶段﹐世界其它地方尚未开发﹐可是在园内﹐人们欢然居住﹐和平共处。
就如我们在创世记第三章所读到的﹐在那个时候﹐工作和生育都相当容易﹐而且充满喜乐﹔没有威胁要启动战争的敌人 ﹐没有威胁健康的疾病﹐各样动物也是驯良温顺﹐没有威胁作物和房舍安全的各种天灾人祸。神慈爱的照管亚当和夏娃﹐甚至在园子里舒爽的时刻与亚当夏娃会面同行。
简单来说﹐在这个时期里﹐盟约的每个部份都运作合宜﹐让人得益处。神这位大君王表显出无比的恩慈﹐创造人类﹐将他们安置在美好的伊甸园里﹐给他们管理万物的权柄。就人当尽的义务而言﹐神只要他们服事祂﹐顺服祂。他们也的确听命而行﹐因此他们领受的结果﹐就是得到神许多美好的祝福。神起初乃是为了人而创立世界﹐而世界的存在至今仍然是为了这个目的。
可悲的是﹐神国度的历史却是从起初的平安﹐而演变成人对神的叛逆﹕人破坏了与大君王之间的盟约﹐向神背叛。
人类的叛逆
我们都知道人悖逆神的这段历史。创世记第三章记载﹐蛇引诱夏娃去吃善恶树上的禁果﹐而夏娃终于禁不住诱惑的吃了﹐还把果子也给亚当吃﹐他也吃了。他们这样的犯罪﹐就是违背了与神的盟约﹐没有尽到顺服的承诺﹐也因此他们承受了破坏盟约而招致的咒诅。
因着他们的悖逆﹐神将亚当和夏娃驱逐出伊甸园﹐要他们到地土不为他们效力的世界居住﹐而且在那里﹐连生育孩子都是痛苦艰难的事﹐疾病﹐饥饿﹐野兽和战争威胁他们和孩子们的生存。他们仍然受制于与神的盟约关系﹐可是这个时候﹐他们得到的是没有尽到职守而有的痛苦后果。
而且这样的叛逆在历史上一直的延续下来﹐世界上的人不断的悖逆大君王﹐而神也不断的按着盟约要求﹐以咒诅来惩罚人类。祂曾在挪亚的时候以洪水毁灭整个世界。历世历代以来﹐祂也容许人类受到疾病﹐天灾﹐战争等的摧残。然而尽管如此﹐人类还是没有学到教训。非但没有悔改﹐归向神﹐尽我们盟约的义务和职责﹐反而继续悖逆﹐继续承受因违背盟约而来的咒诅。幸而有怜悯的神并未弃绝我们﹐让我们继续悖逆和承受咒诅。祂反而定意要把至终的平安带入祂的国度﹐使祂的百姓可以回到祂的祝福里。
至终的平安
其实在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已经马上采取第一步的行动﹐以挽回祂国度的和平。就如我们在创世记第三章所读到的﹐虽然亚当和夏娃犯罪不遵守命令﹐可是神并没有马上致他们于死。反而还让他们活着﹔而且在他们承受咒诅时﹐还让他们听到最初的福音。注意创世记3章15节﹐神对蛇这么说道﹕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世记3章15节)
神在这里提到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神学家通常称这是“原始的福音”或是“最初的福音” ﹐因为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神提到要差遣一个救赎者﹐来将人类从罪的咒诅里救赎出来。
从这个层面而言﹐自从人类堕落以后﹐神就一直想要让人得到全然的救赎﹐使祂的国度能圆满成就。旧约告诉我们﹐神的福音是如何运作﹐使得某些人的确能与神和好﹐而成就神与蒙受救赎的人之间的和平。但是尽管在整个旧约历史里﹐神一直拥有一群对祂忠心的人﹐祂仍然还没有使祂的国度恢复到昔日平安时期当有的荣耀。
但是当耶稣刚开始出来传道的时候﹐这个平安的修复工作就迅速的跃入要圆满达成的最后时期。耶稣是整本旧约指向的那位救赎者﹐祂来到世上﹐成为神所差遣的君王﹐为的是要在地上重建一个信实的国度﹐也使神的国度普及全世界。祂现今仍继续这个事工。当耶稣在荣耀里再次临到世上时﹐祂就完成整个国度的恢复重整﹐使整个世界与至圣的君王有至终荣耀的平安关系。
我们已经探讨了神国度的情况﹐现在要来讨论第二个主题﹕神国度的人生。在这个部份﹐我们要注意的是在祂的国度里﹐神所托付给我们的双重目标。
在这一课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就提到基督徒伦理生活所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借着神国度的得胜﹐让神得荣耀。因此,现在我们要来思考达成这个目标的一些具体的实际意义﹐尤其是这意义对于我们这些属于神国度的公民﹐在生活上有什么关系。我们要特别针对以下这个问题﹐思考和寻求它的答案﹕当我们寻求神的国度时﹐那样的一些目标是我们应当所努力追求的?
关于我们生活的目标﹐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的第一个问答,给予我们极其重要的指引。对于这个问题﹕
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么﹖
要理的回答是﹕
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神﹐并以祂为乐,直到永远。
你可能注意到要理问答讲的是双重的目标﹐一方面﹐它指出我们的生活为人要荣耀神﹐而另一方面则是永远以神为乐。
我们对神国度双重目标的探讨也将循着这同样的区分﹔首先我们要思考﹐尊神为至圣君王﹐荣耀神﹐到底是什么意思﹖第二﹐我们要探讨在祂的国度里﹐以神为乐到底是什么意思。让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层面,以神为我们的神圣君王来荣耀他。
荣耀上帝
在这个部份里﹐我们要探讨的是﹐神主要是因着祂国度的得胜而得着荣耀﹐对于这个观点﹐我们要再细分为两个小部份。首先﹐我们要定义神的荣耀﹐然后我们要思考什么是神得着荣耀。让我们先来看神的荣耀这个部份。
上帝的荣耀
圣经用荣耀这个词﹐在希伯来文是kavod, 而希腊文是doxa﹐ 来描述关乎神的一些事情﹐神的‘荣耀’﹐最常提到的是祂的显现﹐特别是围绕祂的云彩﹐就如出埃及记24章第7节﹐或以西结书10章第4节讲到的。但是当我们说神的荣耀是我们伦理生活的目标时﹐我们不单单只是想到祂的显现而已﹔我们更在乎的是神的名声和威望﹐特别是因着神大能的作为﹐让祂所得着的声誉。例如出埃及记14章第4节﹐神如此说道﹕
我便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出埃及记14章第4节)
在这段经文里﹐神明白指出﹐当埃及人看到祂以大能击败他们时﹐祂的荣耀﹐也就是祂的名声和威望就会因此加增。虽然埃及人厌恶憎恨神的荣耀﹐但他们还是得承认祂是伟大的神。
这种联系是与神的名声或威望有关的,我们也有意要从神所得着的尊荣和赞美来看神的荣耀。埃及人厌恶神大能的作为﹐但是基督徒却极其看重神的能力﹐借着颂扬和感谢祂的作为﹐来加添祂的名声和威望。例如诗篇29章第1和第2节所说的﹐就是在讲神的荣耀﹕
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诗篇29章第1-2节)
例如启示录第4章9到11节﹐就有这样的记载﹕
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永永远远者的时候, 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远远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 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示录第4章9-11节)
在这段短短的经文里﹐就有三次提到神是坐在祂尊贵的宝座上﹐接受敬拜颂赞。而这样的描述在圣经里到处可见。
我们已经谈过神的荣耀﹐以及这荣耀与祂王权之间的关系﹐现在要来探讨神得着荣耀。在这个部份里﹐我们要问诸如此类的问题﹐例如为什么神的荣耀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应该如何行﹐才能更加增神圣君王的荣耀﹖
上帝得着荣耀
最基本而言﹐人是应该要荣耀神﹐因为祂是我们的君王。身为君王﹐祂理当得到我们的敬拜和赞美。如同韦斯敏斯德小要理的第一个问答所说的﹐人存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增添神的荣耀。而对于这点﹐在圣经最显明可见的地方﹐莫过于神创造天地的记载﹐那里清楚的讲到神是为了什么缘故而创造人类。创世记第一章26到28节这么写着﹕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第一章26-28节)
当神创造人类的时候﹐祂赋予人类一个使命﹐那就是成为属于祂的附庸君王﹐ 管理全地的万物﹐将祂国度的权柄和祝福普及全世界。在基督的权柄之下﹐我们仍然承担着这个使命。我们要改善这世界的状况﹐增添神掌权的领域和扩展祂的祝福。我们也要让祂国度的百姓人数增长﹐教导他们认识﹐尊荣﹐颂扬我们伟大的君王。当我们圆满达成这个使命的时候﹐神的美德﹐名声和威望就会加添﹐如此一来﹐祂的荣耀也跟着增添。
我们看到圣经从头到尾以不同的方式多次强调神的荣耀。例如诗篇教导我们要默想神美好的作为和权能﹐以此增添祂的声名。也教导我们要以诗歌颂词将神的荣耀表明出来﹐这是尊荣赞美祂的一个方式。
历史书也记载了许多神大能﹐慈爱的行为和判断﹐这些描述教导我们要记住神的美善和全能﹐给我们更多的理由来赞美祂。
先知书则是教导我们要仰望神未来的荣耀﹐这盼望也成为我们在今世追求公义的动力。还有神的律法也教导我们遵守神的诫命﹐也就是等同于敬重神的荣耀。申命记28章58节﹐摩西如此总结神的律法﹕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申命记28章58节)
摩西在这里只列出一个诫命﹐但他却以两种方式来描述。简单的说﹐谨守遵行神的律法﹐就等同于敬畏尊荣神大而可畏的名﹔因为当我们敬畏神和祂的荣耀时﹐我们会把这样的敬畏表现在遵守祂的诫命典章上。
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耶稣也有类似的教导。祂这么说道﹕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耶稣在此是引用申命记第6章第5节﹐祂教导人﹐爱神是所有其它诫命的根基﹔当然﹐爱神就包含了知道也肯定祂的美德﹐并且尊重敬畏神。简单而言﹐爱神就是荣耀神的一个重要方式。
当我们看重神的荣耀﹐愿意在生活中荣耀祂﹐这只是达成我们的目的之一。我们还要永远享受神﹐以神为乐。因此让我们来探讨这个部份﹐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很重要的目的。
以神为乐
当我们讲到我们自己以神为乐是圣经伦理生活主要目的一个层面时﹐有些基督徒可能会很惊讶﹐因为我们伦理生活的标准本应该是让我们长成具有神的性情和品格﹐而不是应当着重于我们自己的渴求和愿望。我们如何才能融合这两个看似冲突的对立面呢﹖怎样才把我们自己对快乐的渴望这一面﹐与神期望世人能荣耀祂的名﹐扩展祂的权柄国度的另一方面,彼此协调起来呢?其实,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人类适当合宜的享受其实也是可以归荣耀与神的。
我们要提出两个考量来证明﹐以神为乐其实就是荣耀神。第一﹐我们要来思考在神的国度﹐人的角色。第二﹐我们要来看律法的角色﹐就是神用来治理祂国度的法规。让我们先来看神造人﹐赋予他们使命﹐就是要他们藉此荣耀祂。
人类的角色
当神创造世界的时候﹐祂要人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并且管理祂的国度。然而神并不是只要人服事祂。神是慈爱的君王﹐祂施恩善待我们﹐也希望我们爱祂。祂所认为的理想国度﹐并非是人带着恐惧﹐害怕受到惩罚﹐因而顺服祂。神乃是希望所有的人都爱祂﹐与神与人都有美好的关系﹐和乐共处。
例如罗马书第14章17节﹐保罗就提出这样的观点﹕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第14章17节)
神国的子民应该是充满喜乐和平的。换句话说﹐他们应当是欢喜的享受着神所给予的祝福。
还有在马太福音第13章44节﹐耶稣也是这么教导着﹕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他藏起来,欢欢喜喜的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马太福音第13章44节)
神的国度是喜乐的源头﹐对于神国度的祝福﹐人们合宜的反应﹐应该是存着欢喜的心去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耶稣是在解释将来神对世人的审判时﹐插入上面的那个教导。在神审判的大日﹐对神信实的人将要承受极大的荣耀﹐是超乎今世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大奖赏。也因着这将来会得着的荣耀﹐我们应该为现今能够献身于神的国度而欢喜﹐因为我们乃是积攒财宝在天上。
我们已经谈过﹐因着神国度里人的角色﹐所以合宜的享受神的同在﹐以神为乐﹐就是让神得着荣耀。现在我们来看律法的角色﹐了解神制定国度的法规﹐为的是让我们能够喜乐。
律法的角色
神的律法是祂治理国度的准则﹐也是我们所应该遵守的法规。我们若按着律法的指示行事为人﹐就能得着神所定意﹐要给那些顺从的人的各样福气。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律法的任务之一﹐是引导我们按着神的准则生活为人﹐使我们因此可以蒙福而喜乐。
当然﹐如果我们错用律法﹐就必须承受律法设立的另一个目的﹐但那却不是神的本意。人错用律法﹐就会引致可怕的结果。例如我们若想靠着遵行律法来得着救恩﹐那么律法反而会定我们死罪。这也是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10节所强调的﹐在那里他这么说道﹕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3章10节)
我们如果错用律法﹐比如说我们不想借着基督的救赎﹐却想透过作好事来赚取救恩﹐在这种情况下﹐对我们而言﹐律法就成了咒诅。在圣经有好几个地方都严厉谴责人对律法的错用。
但是圣经更多强调的是合宜的使用神的律法所带给人的美好祝福。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律法其实是显明神对我们的心意﹐教导我们该怎么作﹐才能得祂的喜悦﹐也得着祂要给我们的祝福。事实上﹐圣经讲到神的律法时﹐常用喜爱这样正面的形容词﹐就如诗篇1章2节表述的那样,或是恩赐礼物这样的形容词,出现在诗篇119篇29节﹔它教导我们﹐遵守神的律法﹐就能得着神属于盟约的祝福﹐如同在申命记28章1到14节所讲述的﹐总而言之﹐神设定律法的目的﹐为的是让我们得着祝福﹐生命昌盛而喜乐。诗篇19章第7到8节﹐大卫总结律法的这个目的。他这么写着﹕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诗篇19章第7-8节)
神给我们法则遵行﹐以至我们能有喜乐的生命。那些法则就是祂的律法。我们若是遵守神的律法﹐就是同时享受神、以神为乐﹐也尊荣祂。透过我们的顺服﹐神祝福我们﹐我们也因此享受祂﹔而且我们的确乐意这么作﹐好让我们所爱慕的神欢喜。我们敬虔的喜乐能让神得着荣耀,其实就是在于我们成就神的旨意,承认神的美德﹐表达出对他的感谢。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律法的本意是要我们享受神﹐这乃是神造人一个极其重要的目的。
当然在今世这样的环境﹐我们承受的苦难常会拦阻我们全然尽兴的以神为乐。但是我们要记得﹐在神的计划里﹐我们的苦难其实是会导致我们更深地享受神。罗马书5章3到5节﹐雅各书1章2到4节﹐还有彼得前书4章13节都教导我们﹐神使用苦难﹐就如银匠用火熬炼银器﹐以除去不精纯的杂质。在神的手中﹐苦难乃是一个熬炼我们信心的工具﹐藉此使我们灵命得以完全﹐也使我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让救赎的人类得以再次经历喜乐的生命﹐是神国度的计划里非常重要的一个部份。只要看在神的国度中,祂为人类设计的角色﹐以及祂设立律法的角色﹐我们就明白神至终旨意的一个部分﹐就是让祂所救赎的百姓能够全然的享受祂自己。我们经历喜乐的生命﹐就是把荣耀带给我们的神圣大君王。
我们在这一课里﹐已经探讨了神国度的情形和人生﹐现在要来看最后一个主题﹕神国度的计划。在这个部份﹐我们要探讨的是神在建造祂的国度时﹐分派给祂教会的一些特殊使命。
无论在那个时代﹐神对普世的永恒计划一直都是一样的。祂一贯的心意就是要遍及全地建立祂的国度﹐也就是要透过在全球各地繁衍无数个神公义正直的百姓﹐从而将世界改造成有神荣耀同在的美丽乐园。不过我们也要记住﹐在每个时代﹐神还特别给了那个时代的人特定的目标﹐让他们明白要具体怎么作﹐才能达成合神心意的这个总体目标。
在本课的这个部份﹐我们要深入探讨﹐神在人类历史的重要时代所给予的两个特别指示。第一个是文化御令或使命﹐是神创造世界时﹐给予亚当和夏娃的指令﹔第二个是大使命﹐是耶稣复活以后﹐托付给教会的福音大使命。让我们先来看文化御令。
文化御令(使命)
我们对文化御令的探讨可分为三个部份﹕第一﹐我们必须知道文化御令的定义﹐了解什么是文化御令﹐以及它的要求。第二﹐我们要讨论文化御令与婚姻和工作的创造指令彼此之间的关系﹔第三﹐我们要探讨历史上神国度的演变进展中﹐这个文化御令的不同应用。让我们先来看什么是文化御令。
定义
简单来说﹐文化御令就是神命令人类要借着文化发展而将祂的国度扩展到地极。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神创造世界的时候﹐祂曾命令人要生养众多﹐而且管理全地。创世记第一章28节﹐告诉我们神给予人的这个命令﹕
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 (创世记第一章28节)
在谈到我们有责任将神的国度扩展到地极的时候﹐我们已经讲过这个命令。但是神学家也把这个命令称为文化御令﹐因为遍满地面﹐治理全地﹐涉及到要在没有文化的地方﹐开始人类文化建设。
你们应该还记得﹐当神创造天地的时候﹐只有伊甸园是唯一适合人居住的地方﹐也是唯一让祂能彰显荣耀﹐与人同在的场所。因此人类的职责是要改善世界其它的地方﹐使其适合让人居住﹐以此扩展神百姓的疆界﹐让神荣耀的国度藉此遍及全地。
就此而言﹐文化御令就是人受命要建造公义﹐敬畏神的族群与社会﹐这也包括对世界的改造。文化御令所注重的是让人员稀少的地方能增加人口﹐建立新的社会﹐将旷野﹐未开发之地变成美好﹐充满生机﹐生产众多的园地﹐以此荣耀神。
我们已经了解文化御令的定义﹐现在来探讨第二个题目﹕婚姻和工作的创造指令﹐这是文化御令里最受人关怀的事情。
创造指令
神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将祂的命令传达给我们。举例来说﹐记载在圣经里的许多命令多数是口述的﹐也就是说它们是以语言的方式传达的。神也以自然的方式﹐将祂的命令传达给我们﹐例如借着我们生活的环境﹐这包括自然界和其他的人。然而神也可以透过神的创造奇功﹐将祂的命令传达给我们。 创造指令就是神造天地时﹐借着这第一个创造奇功﹐所启示给我们的命令。
我们已经了解﹐文化御令是一个口述的命令。创世记第一章28节告诉我们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就把文化御令传达给他们﹐命令他们要遍满地面﹐治理这地。
神在文化御令里祂所命定的同样事情,也借着婚姻和工作的创造指令进一步启示出。例如神创造两性﹐有男有女﹐而婚姻这个创造委任﹐就是根基于这个目的。
我们都熟悉亚当和夏娃婚姻里的一些基本过程。首先是亚当被创造﹐接着神从亚当身上取下肋骨﹐造成夏娃﹐最后神把夏娃带到亚当那里﹐使他们成为夫妇。
但是创世记第2章24节﹐摩西为亚当和夏娃的婚姻下这样一个注解﹕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第2章24节)
摩西在此明白指出﹐神设立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为此,神造男又造女。
在创造中神的旨意显示出神的性情﹐也因此﹐这些旨意成为全人类的规范准则。神为了婚姻的目的而创造两性﹐由此看来﹐我们知道人是要结婚﹐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需要结婚。而是人类整体而言,是借着神圣的婚姻结合来衍生下一代。
婚姻这个创造指令﹐是与文化御令里要人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有直接关联。简单而言﹐圣经明白的教导﹐儿女是借着婚姻而生﹐因此人类如果要生养众多﹐其先决条件就是要结婚。
同样的﹐创造指令的另一个命令是我们要工作﹐以此将神的国度拓展到全地。创世记第2章15和18节这么描述﹕
耶和华 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 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第2章15,18节)
最先被造的亚当﹐他的职责是在神的园子里工作﹐而他的妻子夏娃受造的目的是为了在神所托付的工作上帮助他。
由此看来﹐我们是为神而工作﹐这乃是神为人类所设定的旨意。我们由此而得的结论是﹐我们实际上是应当为神而工作。这个工作的创造指令﹐与文化御令里命定我们要治理全地也有直接的关系﹐那就是在世界各地建立人类群居的社会。因为人是借着辛勤工作来照管神的园子﹐而把这样的工作扩展到全地﹐实在需要极大的努力。
我们在这一课里一直重复不断提到人类生存的目的﹐就是要在全地建造神的国度。创造指令也显示了神向我们所命定﹐让我们达成目标所使用的这两个最基本的途径。由此看来﹐教会的职责是必须强调确认和从事于婚姻与工作的重要性。因为透过婚姻和工作﹐我们可以把神的国拓展到全地﹐使得神可以被尊崇而得荣耀。
我们已经谈过文化御令和它与创造指令里的婚姻和工作的关系﹐现在要来看在神国度的不同历史阶段里﹐这个文化御令的不同应用。
应用
我们已经看过﹐神在创造天地人类的时候﹐就给予人文化御令﹐那是在人犯罪堕落之前。那时神与人是和平共处。人的社会里没有罪存在﹐因此文化御令的目标﹐只是借着人的生养众多来扩展神的国度﹐还有就是把自然界管理和塑造成适合人居住的所在地。就此看来﹐文化御令原是一个创造性的使命﹐而不是救赎或复兴的使命﹔人类生存的目的是借着婚姻﹐生养更多的人﹐并且借着认真工作建造有秩序规范的人类社会。
然而在人犯罪堕落以后﹐人类的文化就受到污染而败坏﹐人也因着犯罪而受到神的咒诅。这样的败坏和咒诅也就特别显明在婚姻和工作上。
就婚姻而言﹐创世记第三章16节﹐神让夏娃承受这样的咒诅﹕
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第三章16节)
注意﹐夏娃承受的咒诅是关乎她的生产﹐从此生儿育女是极其痛苦的事﹔还有婚姻也受到影响﹐夫妇彼此之间会有争执和冲突。
创世记第3章17到19节﹐神对亚当这么说道﹕
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世记第3章17-19节)
在这咒诅临到土地之前﹐土地因着人的工作而对人效力。地承受咒诅以后﹐人就必须更辛苦的工作﹐才能尽到治理全地的职责﹐以及将神的国度扩展到世界各地。
人类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一直都在犯罪﹐因此也没有那一个人类所 建造的社会﹐可以充份的 表现出在地上神国度的样式。但是文化御令仍然命定我们要男女结合﹐生养下一代﹔也要我们认真工作﹐将神的国度扩展到地极。因此在一个败坏的世界里﹐我们如何才能了解神所给予的这个文化御令﹖
答案就是这个文化御令在现今有一个延展的应用﹐文化御令的目标是把全世界改造为神在地上的国度﹐好让神可以住在祂的子民当中。人在犯罪堕落之前﹐只要借着建立新的社会文化﹐就可以达成这个使命。
但是犯罪堕落以后﹐这个工程就变得更加艰巨。身为相信神的人﹐我们不但要治理和遍满全地﹐还需要透过清除文化里的各样罪污﹐才能够复兴和救赎堕落的人类社会。
事实上﹐在人类犯罪堕落以后﹐圣经马上清楚的强调这样的复兴和救赎。例如神在伊甸园咒诅蛇的时候﹐同时也给予人类救赎的盼望。创世记第3章15节神这么说道﹕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世记第3章15节)
在人堕落以后承受的各种咒诅中﹐神也给予这“起初的福音” ﹐神在此明白指出祂不会弃绝祂所造的人﹐使他们在罪恶和咒诅里沉沦。
由此看来﹐我们知道婚姻和工作也有救赎的作用。婚姻和生儿育女﹐虽然因着人受咒诅﹐而有痛苦和冲突﹐至终会诞生出世界的救主﹔工作虽然辛苦艰难﹐却可维系人类的生存﹐直到救赎者的来到。这个模式在历史上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整个世界完成恢复重整。
例如﹐创世记第9章﹐挪亚时代的洪水以后﹐神重复祂的命令﹐要人类遍满全地﹐祂也应许要保守地土﹐不再以洪水毁灭全地﹐使人类可以再次治理全地。
注意﹐当在挪亚时代﹐神再次给予人类文化御令和创造委任时﹐那已是复兴重整和救赎的工程。神把罪恶滔滔的世界整个毁灭﹐而挪亚承受的职责就是把它重建﹐以公义和敬虔的生活形态﹐取代原先那被毁灭的罪恶文化﹔而且要生养敬畏顺从神的人﹐来再次遍满全地。
同样的﹐在创世记第15、17和22章﹐神应许亚伯拉罕﹐他会有无数的后裔﹐他们所要承受的﹐不只是应许之地﹐至终乃是地上万国。
但是在这些应许里也含有救赎的意义。亚伯拉罕必须要攻克应许之地已存在的异教文化﹐然后以神的国度去取代那些败坏的文化体系。而他的后代子孙至终也要把这样的攻克取代的模式散布到全世界。
挪亚和亚伯拉罕所经历的﹐也是圣经历史里不同时代的人所经历的。例如在申命记28章﹐神就对摩西和那些百姓重申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而在诗篇89篇﹐神对大卫和他的子孙再度声明那些应许。
我们在启示录11章15节也读到﹐至终耶稣会统管全地﹐将神的国度延伸到地极。希伯来书10章12到14节当耶稣掌权时﹐祂会毁灭所有的仇敌﹐使全地和全人类都得以完全﹐如此完成救赎信徒与复兴重整的工作。
还有以弗所书5章25到27节教导我们﹐当基督进入祂的国度﹐祂乃是要与教会结合。另外希伯来书2章13节也讲到基督会有许多儿女﹐因为每一个信徒都是祂的孩子。
就以上我们所讨论的﹐我们知道文化御令是神成全祂国度的方式。但是,自从人类犯罪堕落以后﹐这个计划的完成和实施﹐就必须要涉及一个漫长而艰巨的救赎与复兴的过程。然而﹐借着诸如婚姻和工作的基本途径﹐神仍然可以使用全人类去成就和实施他的文化御令。当然直到基督在荣耀里降临之前﹐神的国度都不会全然成就。但是当那个荣耀大日来到﹐全世界都会变成神一心所计划要成就的地上乐园。
我们已经大概了解到什么是文化御令﹐现在要来看大使命在神国度计划里的重要性。
大使命
我们把大使命的探讨分为三个部份。第一﹐我们要知道大使命的定义﹐第二﹐我们要了解大使命隐含的意义﹐第三﹐我们要探讨大使命与文化御令的关系。让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大使命。
定义
大使命乃是基督任命十一个忠心的使徒为祂的代表﹐授权给他们﹐命令他们将神的国度传布到全世界。这个使命通常被称为“大”使命﹐因为这使命的执行者﹐不只是那些使徒们﹐也包括他们所建立的教会。
大使命是记载在马太福音28章18到20节﹐主对那十一个使徒如此说道﹕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章18-20节)
大使命包含三个基本的部份﹐第一﹐耶稣声明祂拥有建造国度的权柄﹐也命令使徒们去成就这个工作。第二﹐耶稣托付给使徒们﹐授权并且指示他们去建立祂的国度。第三﹐使徒们从事这个艰巨的工作时﹐耶稣保证会给他们能力﹐并且保守他们。
虽然大使命只是颁给使徒们﹐但也是命定教会要接续使徒们的工作。因为耶稣吩咐使徒们要去使万民作主的门徒——这巨大的职责显然是不可能只靠几个人就可以完成的。祂也讲到祂会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显然这个工作是要一直持续到祂再来的时候﹐才会完成。我们由此可以知道﹐耶稣乃是要祂的使徒们借着建立教会﹐来完成大使命的托付。
我们已经定义了大使命﹐现在来看它隐含的意义﹐在这个部份﹐我们要思考就大使命而言﹐教会需要承担的职责。
含义
简单的说﹐教会的职责﹐就是继续使徒们已经开始的国度建造。这些职责总结于大使命的第二个部份﹐就是给予使徒们的托付。马太福音28章19到20节记载了这个托付和以下的指示﹕
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章19-20节)
耶稣的吩咐﹐不单单只是要使人成为祂的门徒﹐也要把神的国度扩展到世界各地。换句话说﹐祂所期盼的乃是疆界的扩展﹐以及信主人数的加增。
因此教会的责任﹐就是向世上所有的人传福音﹐将信徒和他们的家人带入教会﹐为他们施洗﹐教导他们信守耶稣的吩咐。如此在每个世代﹐我们都必须殷勤传扬神的福音﹐要把全世界带入神的国度里。
我们已经定义了什么是大使命﹐以及它所赋予教会的职责﹐现在要来看最后一个主题﹐就是大使命与文化御令彼此的关系。
文化御令(使命)
文化御令与大使命之间的关系﹐有三个部份是我们要思考的。那就是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彼此间的差异﹐以及各自的优先次序。首先我们来探讨文化御令与大使命彼此之间的相似。
文化御令和大使命之间的相似部份是很清楚的。例如,它们两者都命定人类要建立神的国度﹐也要以此为我们生活的主要目标。就国度的建造而言﹐它们两者都要使神国的公民遍满全地,无论是借着婚姻而衍生儿女﹐还是因着传福音领人信主的方式。还有它们两者都命定我们要来治理全地,无论是以建造合神心意的社会﹐还是使万民成为门徒的方式。
我们可以这么总结它们的相似性﹐那就是大使命乃是基督对文化御令的执行方式﹐直等到祂的再来。从基督在世上服事开始﹐大使命一直就是成就文化御令的一个重要方式﹐而这也是教会必须传承的事工。
除了这些相似性﹐文化御令和大使命之间还有一些差异﹐是我们要注意的。
大使命和文化御令之间一个重要的差别﹐在于文化御令是给每个时代﹐而大使命则着重于基督再来之前教会所处的特别情况。文化御令是神在创造时就给予的﹐从那时开始人类就承负要将世界改造成为适合神居住其间的美好乐园。
然而﹐大使命是直到耶稣在地上的服事终了时才托付给人的﹐而它特别注重的是在国度历史的最后阶段﹐神的百姓所承担的伦理职责。
因此﹐若是说文化御令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大使命就是在历史的现阶段中﹐ 这个职责的主要执行方式。
另一个明显的差异是﹐相对而言,文化御令是广义的命令﹐而大使命是狭义的命令。文化御令命定人要借着婚姻生养肉身的儿女﹐以此来繁衍人类。同时它也要我们借着传福音﹐生养属灵的儿女﹐就是能反映神荣美形像的子民。然而,大使命强调的只是借着使人作门徒﹐来生养属灵的儿女。
另一个要注意的是工作方面﹐文化御令的目标是在全地建造神的国度﹐而建造的方式﹐其一就是做工使人成为门徒﹐另外就是做工建造合神心意的社会。相对的﹐大使命只要我们努力做工使万民成为门徒﹐它没有特别要求我们去建设社会。
最后﹐除了探讨文化御令和大使命之间的相似与差异以外﹐我们要来看它们的优先次序。
在基督教会多年的历史中﹐基督徒们常常对于这两个使命——文化御令和大使命﹐究竟那个比较重要﹐一直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基督徒应该着重于文化御令所要求的﹐借着婚姻衍生儿女﹐加倍努力的工作﹐营造合一个神心意的社会。另外一些人觉得大使命的要求﹐已超越文化御令所要求的﹐所以基督徒应该借着传福音和教导﹐使万民成为主的门徒。这些不同看法显示出的张力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其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到底应该注重那一个﹖建设合神心意的文化要比传扬福音拯救人类更重要﹖还是传扬福音更具优先的地位﹖
从某个层面而言﹐文化御令是优先于大使命﹐因为它是神首先颁给人的﹐也讲到人类至终的目标﹐就是使神的国度全然得胜﹐扩展到世界各地。
但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大使命又是更加重要﹐因为它是把文化御令应用于现今世代的特殊状况里﹐注重的是在现今世代特别需要完成的工作。也就是在我们等候基督荣耀凯旋再来之前﹐我们最重要的使命是传扬福音﹐好能够拯救世界上的男女老少﹐脱离罪恶权势的捆绑﹐而归向基督。
因此﹐基督徒面对大使命和文化御令的要求时﹐会有抉择不下的困难﹐但面临这种状况时﹐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大使命的急切和重要性。如果在生活中碰到文化御令对婚姻和工作的需求﹐以及大使命对传扬福音和训练门徒的要求﹐让我们不知何为优先的时候﹐我们必须在大使命的前提下﹐来衡量文化御令。我们必须了解﹐大使命的声明﹐其实就是文化御令在现今世代的标准注解和合宜应用。从这个层面来看﹐我们知道﹐在今世的应用上﹐大使命是比较重要而优先的。
哥林多前书9章15到 23节﹐保罗讲到他放弃结婚的权利﹐以及不向教会索取做工的报酬。他这么说道﹕
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哥林多前书9章15-23节)
总结来说﹐文化御令是神给予人关乎祂国度的重要建造计划。祂的至终心意就是将祂的国度遍及全地﹐使祂的国里充满忠心诚信的子民。而祂所命定于人的﹐就是借着婚姻和工作来达成祂的旨意。
然而因着人犯罪堕落﹐以至无法达成这样的目标。于是神开始救赎人类﹐好让我们能够重新复兴这个世界﹐将它改造成为神完美的国度。神用来救赎和重整生命的主要方法﹐就是让人听信福音﹐并且成为主的门徒﹐也就是主耶稣在大使命中所命定托付给我们的。
我们所处的这个世代﹐是神的国度已开始﹐却尚未完成的末后阶段﹐而大使命就是在现今世代﹐对文化御令一个合宜的解释和应用。
在这一课里﹐我们谈论了神的国度是基督徒伦理抉择的至终目标。我们探讨了神国度的情形﹐包括它的重要性﹐组成的部份﹐和进展的情况。我们也谈论了在神国度里的人生经历﹐和需要达成的双重目标。还有我们也明白神国度的计划是借着文化御令和大使命来成就和建造。
神国度的全然得胜﹐是神创造的至始至终的目标﹐因此也就成为我们至始至终的目标。事实上﹐我们的每一个心思意念、口中言谈、和举止行为,都应当以某种方式对神的国度有建造作用为导向。这样的思想、言谈和行为必然会蒙神悦纳而受到祝福﹐也是在道德伦理上可以被称为是美善的。如果我们的思想、言谈和行为偏离了神国度的建造目标﹐必然受到神的谴责﹐那也就可以判定为邪恶的。因此,每当我们准备作道德伦理判断的时候﹐我们都必须考量我们自己的各种抉择﹐对神国度会产生的意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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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熟悉的英文小说里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就是福尔摩斯。这个小说家虚拟的私家侦探﹐聪明绝顶﹐目光敏锐,他时常帮助警方破解一些非常困难的案件。福尔摩斯破案的精明处往往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他的观察非常深入敏锐﹐因此可以找出与某个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实细节﹔另一方面﹐他的逻辑思考非常清晰﹐因此可以看出这些事实与他所要侦破的犯罪案件有怎样的相互关联。就某些方面来说﹐基督徒按着圣经原则作选择的时候﹐也需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我们必须要发现考虑许多的事实细节﹐而且还要找出这些事实情况与我们所面对的伦理问题与抉择有什么样的关联。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七课﹐题目是﹕情况处境的角度——了解事实真相。这一课的目标是当我们在现今世界里遇到一些状况时,找出我们需要面临的伦理处境的重要成分﹐并且了解每一个成分对我们所要作的伦理抉择有什么样的影响。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已经讲过﹐伦理判断就是一个人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里。这个观点提醒我们﹐每个伦理议题必须考虑到的三个重要层面﹐那就是要注意上帝的话语﹐也就是所谓的规范准则的角度﹔还有作抉择的当事人﹐我们称之为存在动机的角度﹔以及作抉择的环境﹐就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在前面几课﹐我们已经从情况处境的角度作了不同的探讨﹐在这一课里﹐我们还要继续从这个角度去探讨基督徒的伦理抉择。
你应该记得在前面几课里﹐我们认识到在伦理处境里﹐含有一些基本的要素﹐我们称之为事实状况﹐这些事实状况包含了每一个存在的事情。除此以外﹐我们注意到在伦理抉择时﹐有两个情况格外重要﹐首先我们谈到的是目标﹐也就是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动想要或者可能导致的结果。第二﹐我们谈到途径﹐就是为了达到目标﹐我们所采取的方式或方法。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比较深入的探讨,伦理环境所牵涉的事实情况的类别。特别是在作伦理抉择时﹐很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考量关乎上帝、我们周遭的环境﹐和相关的人们,这样的一些事实状况。
我们要把这一课分成三个部份。首先,我们要认识关乎上帝的一些事实﹐我们的生死存活都是本于祂。其次,我们要谈到创造的一些事实状况﹐探讨自然界的不同范畴。最后,我们要思考﹐在我们的伦理处境里﹐人类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让我们先来看在伦理处境里最首要的这个事实﹐就是上帝的存在。
我们谈到在所处的环境中﹐上帝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事实﹐因为万事万物都是本于祂﹐他们的存在意义也是因着祂。上帝创造一切﹐也维系一切﹐所以其他的万事万物才能得以存有。同时,上帝在他的创造中以其权柄赋予他们生存的意义,从而他们的存在就有了意义。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基于上帝存在的这个事实和祂的属性﹐来解释其它的每个事实状况。因此在谈到情况处境对伦理抉择的重要性﹐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上帝。
在基督徒的伦理抉择过程中﹐当我们说到上帝是至终的事实﹐所强调的乃是上帝属性里﹐三个我们所熟悉的方面﹕那就是祂的权柄﹐这包括祂有权支配、裁决所有的受造物﹔还有祂的掌管﹐也就是祂有能力掌管所有的受造物﹔以及祂的同在﹐祂存在并显现于被造的万有。我们先来看上帝的权柄﹐就是上帝有权支配、管理所有的受造物。
权柄
圣经从头到尾讲的很清楚﹐上帝的权柄超乎所有的受造物之上的﹐祂有权利统管万有。上帝具有这样的特权﹐因为祂乃是万物的创造者﹐也维系着万有的生存。所有的事与物都是本于上帝﹐源于上帝﹐也倚赖上帝而存在。在基督教的伦理抉择里﹐我们要常注意到﹐身为创造主﹐上帝的权柄至少有三个特质﹕第一﹐祂的权柄是全然绝对﹔其次﹐是独一无二﹐再者﹐上帝的权柄贯穿所有。让我们仔细的探讨上帝权柄的这些特质﹐先来看身为创造主﹐上帝的权柄是全然绝对的。
绝对的
上帝的权柄全然绝对﹐因为上帝是全然超乎、凌驾在所有受造之物之上的 。圣经描述上帝全然绝对的权柄时﹐常将之比喻为窑匠如何捏塑陶土。以赛亚书29章16节﹐以赛亚书45章9节﹐耶利米书18章1到10节﹐还有罗马书9章18到24节都使用这样的比喻来叙述上帝的权柄。我们来看在罗马书9章20到21节﹐保罗如何描述上帝的权柄﹕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马书9章20到21节)
保罗用这样问答的叙述方式﹐教导我们上帝是宇宙万物的创造主﹐祂有自由也有权利创作祂想创作的东西。
上帝对人有全然绝对的权柄﹐这个真理也适用于其它的受造物。上帝可以任凭祂的意思对待祂所创造的一切﹐祂若看为合适﹐或者是祂想要那么作﹐祂就有自由和权利去作﹐祂的所作所为和一切判断全是按着祂所订的准则。
因此当上帝启示祂的道德准则时﹐那些判断都是正确无误﹐不必再受到检查。通常基督徒知道上帝有权命令他们﹐也可以作准确的伦理裁决。可是太多时候﹐我们不愿接受上帝的伦理判断﹐除非上帝的判决也经过其它准则的认同﹐而且我们常会找各样的理由逃避﹐不想顺服上帝明确启示的准则。可是我们必须明白﹐上帝有绝对的权柄设定伦理准则﹐我们必须毫无异议的接受祂的道德裁决﹐还有祂对是非善恶的分辨﹐正是因为祂已经这么说了。
独一的
其次﹐对于所有的受造物﹐上帝除了具有全然绝对的权柄﹐祂的权柄也是独一无二的。
当我们说﹐身为创造主﹐上帝的权柄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乃是说只有上帝具有全然绝对的权柄。全然绝对的权柄唯独属于创造主﹐而上帝是唯一的创造主﹐因此上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柄。世间还要其它的权柄存在﹐例如诸灵、天使、世上的统治者。即便个人也对他们自己的人生拥有一些权柄。但是,所有这些权柄都是上帝分授给他们的﹐因此上帝的权柄永远是超乎其它受造物的权柄﹐创造主所具有的权柄总是凌驾于其它低微的权柄之上。也就是说﹐上帝的道德判断无需受到任何的质询审核。这也是为何圣经一再强调﹐我们要以全然顺服上帝的心志作合宜的伦理抉择。
全面的
第三﹐除了具有全然绝对和独一无二的权柄﹐上帝的权柄也是在全宇宙中贯穿所有。
当我们说上帝的权柄涵盖、贯穿所有的时候﹐我们是指祂的权柄深入的触及祂所造万物的每个细节。这至少包含两个重要意思﹐第一﹐所有的受造活物都服在上帝的权柄之下。换句话说﹐不管人类如何叛逆﹐拒绝遵守上帝的诫命﹐祂的伦理裁决对他们依然有效。不管我们住在那里﹐身份如何﹐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或宗教信仰﹐至终全人类都要向上帝交帐。第二﹐上帝创造所有的受造活物﹐因此没有那个受造物在道德伦理上是处于中立地带。上帝创造万物各有其目的﹐也赋予他们伦理特质。每个受造物或者是顺服上帝﹐按上帝的旨意而运作﹐因此被看为是好的﹐良善的﹔或者是违逆上帝的旨意﹐因此被看为是邪恶的。所有的受造物大大小小都是受制于上帝﹐臣服于上帝之下。因此我们若要服事上帝﹐就必须全然顺服祂的权柄。
我们谈过上帝的权柄以后﹐现在要来看关乎上帝的第二个事实﹐就是祂掌管所有的受造物﹐祂的权柄统管所有存在的万事万物。
掌管
从一开始我们就晓得﹐基督的教会不同的宗派对于上帝用什么方式掌管受造物﹐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在大原则上他们却是有合一的见解﹐因为圣经对于上帝怎么统治掌管有明确的叙述。
就上帝怎么掌管万有﹐我们的讨论只限于两个相关的基本事实﹕第一﹐我们要讲到上帝掌管的全权﹐第二﹐我们要强调上帝掌管的道德特质。让我们先来看上帝掌管万有的全权。
主权
历世历代以来﹐基督徒一致同意上帝全权掌管所有的受造物。当然在细节上﹐不同的神学家或是宗派有不同的见解﹐但总括来说﹐基督徒同意圣经的教导﹐上帝以无限的权柄和能力﹐按着祂看为合宜的方式﹐掌管祂的所有受造之物。再者﹐因为祂是良善信实的﹐所以祂行使权力统治掌管的时候﹐也必然会让祂的国度蒙受好处。
不幸的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各以不同的看法﹐争辩说上帝掌管万有的全权﹐与人类的道德责任是无法并存的。他们误以为这两者无法同时是真的﹐只能是上帝全权治理一切﹐或是我们自己负责﹐而不是两者并存兼容。
近几年来﹐这样的观点形成一个学说﹐就是开放神论。他们的教导是﹐如果上帝认为人类必须为自己的伦理抉择和道德行为负责的话﹐人类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有绝对的管理权。它强调若是上帝全权掌管整个宇宙﹐那么祂就无权要我们为自身的行为负责。
因此为了持守人类要为自己的伦理抉择负责﹐开放神论的教导是上帝自己约束了祂的全权﹐或是祂本身无法掌管所有的受造物。他们的结论是﹐上帝无法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祂对于受造的世界所发生的事﹐只有有限的影响力﹐而祂对于历史的走向也觉得有挫败感。简而言之﹐开放神论为了强调人类的职责﹐否定了上帝具有无上的全权。
然而有史以来﹐正统的基督教神学总是教导﹐上帝的全权掌管与人的履行职责是并行和谐的。事实上﹐基督教神学不认为有上帝的全权掌管﹐就要排除人的履行责任﹔而是按照圣经的指示﹐强调正因为上帝对于所有的受造物有主治之权﹐所以人类必须在道德伦理抉择上﹐向上帝负责。让我们对此继续作些深入的探讨。
一方面,圣经里多处经文提到﹐上帝对于祂所创造的万物有一个周全的计划﹐祂的主治权能也能够使这个计划付诸实施。圣经有时提到祂不变的目标﹐例如希伯来书6章17节﹐或是在创立世界以先就有的计划和抉择﹐例如马太福音13章35节和以弗所书1章4节。而在其它的经文里﹐也提到上帝掌管万有的旨意﹐例如罗马书8章28节﹐圣经也讲到上帝预定一些人或事﹐例如在使徒行传4章28节和罗马书8章29节。
虽然基督徒以不同的解释﹐讲到上帝以不同的方式掌管整个宇宙﹐例如说到上帝的预知﹐上帝主动和被动的旨意﹐上帝积极或消极的命令。但基督教对上帝的全权掌管一致的看法是﹐上帝是创造主﹐祂具有无上的权柄﹐可以和能够实施全权,掌管所有的受造之物。
另一方面﹐基督教认为上帝的全权掌管乃是伦理职责的基础﹐而不是伦理职责的对立面。腓立比书2章12-13节﹐保罗如此叙述上帝的全权掌管和我们道德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
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2-13节)
这段经文讲到腓立比的基督徒愿意敬畏上帝﹐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乃是因为上帝在他们生命中运行﹐使得他们有这样的心志﹐也愿意遵照祂的主治计划而行﹔由此看来﹐上帝的全权掌管成为他们道德操守的根基。保罗明白上帝的全权掌管乃是人职责履行的基础﹐这两者并非是彼此对立﹐无法并行。
我们已经谈完上帝掌管万有的全权特质﹐现在要来讨论上帝掌管治理的道德特质﹐我们要从不同角度来看上帝如何使祂的创造有助于道德伦理的持守。
伦理
基督徒伦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上帝不会驱使人类进入一个没有出路的道德情况里。圣经教导我们﹐无论环境看起来多么复杂棘手﹐好像难以作合宜的伦理抉择﹐然而上帝一定会给予足够的途径和机会﹐让人不至于犯罪。哥林多前书10章13节﹐保罗用这些字句描述这个道理﹕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10章13节)
在原来的段落里﹐这句经文本来是讲到哥林多教会那时所遇到的在淫乱上的试探。但这句话包含的道理也适用于其它状况﹕上帝不会让我们面对一个情况﹐在那里唯有采用罪恶不法的手段才得以脱身。在那样的景况之下﹐祂总是会提供我们一个合宜的出路﹐会给我们一个值得称颂的解决方式﹐来处理我们面临的问题。
当然﹐这样的出路可能不是显而易见的。就我们过去的经验﹐我们晓得类似这样的道德困境是很难处理的。而且﹐为了能有这样的出路﹐我们自己本身可能必须先作重大的改变。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确定的说﹐作这种改变的机会总是有的。
我们说上帝的掌管是合于道德的﹐就是这个意思。祂是按着道德原则创造万有﹐因此在生活中﹐我们没有理由作不合乎道德伦理的抉择。祂是如此的治理整个宇宙﹐因此人在面对罪的引诱时﹐总是给他一条出路脱离那样的陷阱。
谈过了上帝的权柄和掌管是我们生活环境的两个基本事实以后﹐我们要来看上帝性情的第三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祂的同在﹐祂介入我们的世界中。
同在
我们要把上帝的同在分成三个部份来讨论。首先﹐我们要讲到上帝是圣约的君王﹔第二﹐我们讲到上帝是道成肉身的主﹔第三﹐我们讲到祂是服事的圣灵。我们先来看对于所有被造物﹐特别是全人类而言﹐上帝是圣约的君王。
圣约的君王
上帝自从创造亚当和夏娃以来﹐就一直以圣约君王的身份与人同在。在前一课里﹐我们看到人类的始祖是按着上帝的形像而造的﹐是上帝所授命﹐治理全地的领袖﹐要把上帝的国度推展到地球各处。而当人愿意信靠上帝的时候﹐上帝也亲临祝福他们﹔在他们犯罪时﹐咒诅惩罚他们。
人类堕落犯罪以后﹐上帝不再与亚当夏娃在伊甸园里同行。可是上帝并没有因此就离弃祂的受造物﹐祂仍是以圣约君王的身份与人类同在。
虽然人的眼目看不到﹐但上帝是无所不在的﹔而且祂也在许多时候﹐以可见的形式显现﹐例如出埃及记13章提到的云柱或火柱﹔除此以外﹐祂借着神迹显现﹐例如出埃及记14章祂分开红海。上帝也以特别的方式显于一些人﹐例如列王记下第1章﹐以利亚呼求火从天而降。上帝常是用以色列民的圣约君王身份显现﹐保护祝福祂的百姓﹐咒诅消灭他们的仇敌。直到今天﹐上帝还是我们的君王﹐就如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34到35节所教导的。
上帝以圣约君王的身份与我们同在﹐表示祂在这里﹐祂的权柄涵盖全地﹐祂的审判遍及万民。如同希伯来书4章13节这么描述﹕
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书4章13节)
上帝是无所不在﹐所以祂的眼目遍察一切﹐而也是根据祂所见到,实行祂的审判。你可能还记得在前面几课里﹐我们如此定义基督教伦理﹕
是作为一种鉴别方式的神学,用于判别哪样的人格,行为和态度可以蒙上帝祝福,哪样的则不蒙上帝悦纳
我们的伦理抉择总是证明上帝的同在﹐而且祂是我们目前也是未来的审判者﹔也因此﹐在我们作伦理抉择时﹐一定要考虑到上帝的同在﹐以及祂是我们至高上帝圣约的审判者这个重要的事实。我们无法离开上帝而自行生活﹐我们永远活在祂的鉴察和祝福之下。
明白了上帝是我们圣约的君王﹐我们现在要来探讨上帝是以主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方式﹐与我们同在。
道成肉身的主
马利亚在伯利恒生下耶稣时﹐上帝就以新的方式与我们同在﹐也许最明显的不同就是祂以肉身显现﹐行走在世人当中﹐好像我们之中的一份子。虽然我们可以列出,因祂道成肉身所带来的许多伦理上的调整结果﹐不过我们在此只探讨其中的四点。
首先﹐希伯来书2章17节教导我们﹐因着耶稣披戴肉身﹐以人的样式活在世上﹐特别是借着祂在十字架的死﹐使我们的罪得赦免。正因这样的赦免﹐使得我们有可能在我们的好行为上蒙受上帝的祝福。
其次﹐在我们面对各样试探的时候﹐因着祂的在地上的生活﹐耶稣能够亲身体恤我们的情况。希伯来书2章18节这么写着﹕
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希伯来书2章18节)
借着在天父面前的代求﹐耶稣确保我们的行为工作能够蒙上帝恩慈的鉴察审判。祂促使天父更多的施恩予我们﹐加给我们力量能抗拒罪的诱惑﹐而且赦免我们每天的罪过。
第三﹐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为全人类带来至高无上的公义样式。圣经记载许多耶稣基督的言行﹐每一个描述都让我们看到什么是全然合宜的道德行为、思想、感情、和判断。上帝是照基督的样式塑造我们﹐祂不只给我们一个榜样﹐让我们效仿﹔也给我们力量让我们能够像祂那样完全。
第四﹐耶稣的同在﹐确保我们道德的得胜。耶稣在地上的服事﹐开始了上帝国度的重整和全然复兴。借着十字架﹐耶稣击败祂和我们的共同仇敌﹐这就使得我们能够在道德伦理的争战中得胜﹐而且祂也确保我们至终的胜利。
目前我们在地上是无法有基督肉身的同在﹐但祂过往在地上的亲自显现﹐就已足以清楚表明道德行为的重要﹐也使得我们能够活出好的道德行为﹔而祂复活在天上为我们的不断代求﹐更是确保我们在上帝面前持续过有道德操守的生活。
我们已经谈过上帝是我们圣约的君王和道成肉身的主﹐现在要来探讨上帝以服事的圣灵这样的方式﹐与我们同在﹔这也是在目前的世代﹐我们通常经历的﹐上帝最直接的同在。
服侍的圣灵
耶稣升天以后﹐将圣灵浇灌下来﹐充满教会。圣灵用许多的途径帮助我们﹐但在此我们只谈到其中两项重要的服事。第一﹐圣灵内住在 每个信徒里面﹐感动并且帮助我们作合宜的伦理抉择。
罗马书8章9到10节﹐保罗讲到圣灵的内住﹕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马书8章9-10节)
保罗讲到在基督徒伦理抉择上﹐圣灵至少作了两件重要的事情。第一﹐祂赐给我们属灵的生命。第二﹐祂掌管我们。让我们对这两件事有更深入的探讨。
因着人的犯罪堕落﹐所有的人在灵里都是死的﹐这使得我们无法行善﹐没有能力去做上帝看为是美善的事情。但是当圣灵给我们新的生命﹐祂也给我们道德的能力﹐让我们可以作美好的事情﹐这也就是说﹐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倚靠圣灵﹐帮助我们去抵挡罪。
但是圣灵更新我们的心思意念﹐使得我们爱上帝﹐渴望有祂的祝福。简而言之﹐圣灵让我们渴望活出德行与良善﹔同时﹐我们也必须顺服祂的掌管﹐追求敬虔的生活心态﹐取代昔日罪恶的欲望。
圣灵除了住在我们里面﹐祂也给信徒们恩赐﹐使他们有超自然的能力﹐在教会中执行不同的服事。历世历代以来﹐圣灵给信徒们不同的恩赐。虽然在旧约时代﹐圣灵也是住在所有信徒里面﹐但祂只把恩赐赏给特别的一些人﹐例如先知、祭司﹐和君王。但是在旧约时代﹐人们也期盼有一天圣灵要浇灌充满所有上帝的子民。使徒行传2章16到17节﹐彼得在那里这么说道﹕
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上帝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做异梦。(使徒行传2章16-17节)
约珥预言有一天圣灵要浇灌所有的信徒﹐赏赐恩赐给每个祂内住的人。彼得教导说﹐这个应许就在五旬节那天临到。从那天开始﹐教会的每一个信徒都蒙受属灵的恩赐。
从哥林多前书12章﹐罗马书12章﹐和以弗所书4章﹐还有教会的历史﹐我们知道有一些属灵的恩赐非常普遍﹐例如服事、讲道、教导、传福音、劝勉、捐献、和治理等。还有一些特别的恩赐﹐例如见异象、行神迹、说方言等就比较不普遍。但无论我们蒙受什么恩赐﹐很重要的一点是﹕圣灵给我们恩赐﹐为的是造就教会。因此﹐不管我们有什么恩赐﹐我们的伦理责任就是使用它们﹐让上帝的百姓得到造就。哥林多前书12章7和11节﹐保罗这么教导﹕
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一切恩赐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哥林多前书12章7,11节)
在圣灵的同在里﹐我们的生活有一个清楚的伦理责任﹐那就是要认清上帝给我们的恩赐﹐并且好好使用它们。
在每一个道德伦理抉择的情况里﹐我们都必须考虑到与上帝本身有关的一些重要事实﹕祂那全然绝对、独一无二、贯穿所有的权柄﹔祂对一切受造界有全权和道德的掌管﹔上帝以圣约的君王、道成肉身的主、和服事的圣灵,这三种的方式与我们亲自的同在。当我们正真开始清楚明白这位上帝究竟是谁﹐就能够更好的预备作出让祂喜悦的诸般抉择﹐也因此得到祂给予的祝福。
探讨了关乎上帝的一些事实﹐我们现在要来看有关创造的一些事实﹐包括它的物质和属灵的层面。
系统神学一贯认为所有事物主要是存在于以下三个境界中的一个。第一是超然界﹐就是超乎自然之上的领域。虽然我们常用这个词语形容非属自然界的任何东西﹐但在系统神学里它有其学术上的意思﹐特别指的是上帝和祂的作为﹐因为与自然界相比,上帝自己的确更加超越﹐更有能力和更持权柄。
第二﹐是自然界﹐这是指创世记第一章上帝所造的世界﹐也是我们生活和管理的世界﹐无疑的﹐这也是人类比较熟悉的创造领域。
第三﹐是灵界﹐它是在自然界之外﹐但不是像上帝所在的超然界﹐可是也与自然界不同﹐是另一个特别的被造界。在这个领域里住着肉眼看不到的灵体﹐例如天使和鬼魔。
按着这一贯的理解﹐我们对于创造界的讨论可分成两个部份﹕第一﹐我们要探讨被造的灵界﹐这里所居住的天使和鬼魔﹐如何与基督徒的伦理抉择产生关联。第二﹐我们要讨论自然界和它与伦理的关系。让我们先来看这肉眼看不见的灵界。
灵界
非常不幸的是﹐现代的基督徒们﹐特别是生活在西方文化中的﹐对于环绕在我们四周那些肉眼无法看到的天使和鬼魔们﹐以及它们与人们之间的互动并不太注意。这点当然是不足为奇的了,因为我们被造的人类日常的生活经历通常是局限于大自然界中的。我们和周遭的人们发生往来﹐同时也和周围的环境彼此互动。我们也非常习惯地把万物的运行和世界上所发生的种种事情﹐理所当然地解释为自然现象。因此,我们就不会太注意强调灵界的现象。但是,实事上,天使和鬼魔的的确确对我们人生中所发生的事情具有相当的影响。为此缘故,在我们作伦理抉择时﹐灵界也是我们应该考量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我们要把受造的灵界与基督徒伦理有关的部份分成两大项来讨论。第一﹐我们要探讨灵界里的居住者﹐和它们与自然界的关系。第二﹐我们要回到属灵争战这个题目﹐就是环绕我们﹐在我们周遭的那些良善与邪恶势力之间的抗争。让我们先来看灵界的居住者﹐就是天使和鬼魔。
居住者
现代的科学认为人类是宇宙中唯一有理性的受造活物。我们知道其实我们是住在一个极小的星球上﹐这个小行星绕着一个浩瀚银河系里一个相当小的太阳运转﹐而银河系不过是宇宙的一个小部份而已。
但是圣经却教导我们﹐上帝也在宇宙里造了许多的灵体﹐它们被称为是天使和鬼魔。天使和鬼魔也是聪明、有理性的受造活物﹐具有意志抉择能力和个别的性情。
当上帝创造这些灵体时﹐它们都是天使﹐纯洁而良善。它们在天国里服事上帝。但其中有些天使却选择叛逆上帝﹐就从蒙福的景况堕入到受咒诅谴责的境地。圣经通常称呼那些继续忠于上帝而受祝福的为天使﹔称呼那些堕落叛逆的为鬼魔。无论是天使还是鬼魔﹐都对于在自然界发生的许多事情具有影响力。
我们要来看天使和鬼魔对我们的伦理环境有什么样的影响。在谈到鬼魔之前﹐我们先来看天使这个部份。
天使是上帝忠心的信使和代理人。它们将上帝的话语传达给世人﹐也代表上帝和人类交往互动。这些互动有时以极为戏剧性的方式出现﹐例如列王记下19章35节﹐上帝的使者在一夜之间﹐杀了亚述大军十八万五千人﹐为的是阻挡西拿基立的入侵犹大。不过其它时候﹐天使是以比较平常的方式工作﹐例如诗篇91篇11到12节﹐提到天使保守那些跟随上帝的人行路安全﹐让他们的脚不会碰在石头上。
希伯来书1章14节﹐以反问的语气总结天使的重要工作﹕
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吗?(希伯来书1章14节)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天使的服事与我们的伦理抉择有什么关联呢﹖
其中之一﹐上帝的天使是不停的在工作﹐确保我们常能够有合宜的道德操守。它们的服事使得我们更能够信赖上帝的保守和供应。这样的信赖激励我们作合宜的道德抉择﹐即使这样的选择会给我们带来麻烦或困难。
除此以外﹐上帝也透过人类的得救﹐来教导启发天使们。天使不需要救恩﹐而鬼魔则无法承受救恩﹐因此救恩对它们而言是上帝的奥秘。但是看到上帝拯救人类﹐会使得它们更体会上帝的荣耀﹐也更能够赞美上帝。
新约在多处提到这一点﹐包括以弗所书3章10节﹐保罗这么写着﹕
[上帝的旨意是] ﹐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以弗所书3章10节)
当我们为罪悔改﹐而蒙上帝祝福时﹐天使就领悟到主神的心意和作为﹐而给予祂更高的颂扬。因此在我们的伦理抉择上﹐有个很重要的因素要思考﹐那就是我们的选择会引导天使更颂赞上帝﹐更尊荣上帝。
对天使的工作有这样的理解以后﹐我们要来探讨鬼魔这个题目﹐以及它们在我们的环境当中所扮演的角色。
如同天使一样﹐鬼魔也可以与自然界互动﹐但它们的目的是要伤害我们。在新约圣经里﹐最常提到的鬼魔攻击基督徒的方式﹐就是引诱他们去拜偶像。
圣经也提到鬼魔可以用其它的方式伤害我们﹐例如约伯记第1和第2章﹐我们就看到撒旦这个鬼魔的首领﹐被上帝允许去摧毁约伯的财产和健康﹐杀害他的家人。我们从这几章的记载知道﹐上帝允许撒旦去扰乱糟蹋约伯的生活﹐那其实是个很特殊的情况﹔但是这也表明鬼魔的确可以在自然界作恶事情和施展影响。
在下一个部份﹐我们会看到鬼魔的活动对我们的生命有许多的影响和干扰。它们不断的试探我们﹐想引诱我们离弃道德的抉择。为了这个缘故﹐我们必须常记住﹐在我们的环境里﹐鬼魔的存在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
当然灵界居住者的作为﹐可能对我们的道德抉择有很多的影响﹐但为了我们所探讨的﹐我们只着重于彼此之间的属灵争战﹐以及这些争战如何影响我们在自然界的生活。
属灵争战
自从撒旦和它的党羽悖逆上帝以后﹐它们就不断的与上帝的圣善天使交战。因为这是善灵和恶灵﹐也就是天使和鬼魔之间的对抗﹐我们通常称之为属灵争战﹐圣经经常提到这样的争战﹐但我们最熟悉的经文﹐可能是保罗在以弗所书第6章关乎上帝全副军装的教导。以弗所书6章12节﹐保罗这么写着﹕
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以弗所书6章12节)
在这里﹐保罗指出我们的仇敌包含那些灵界的执政、掌权、管辖幽暗世界、和属灵气的恶魔。这个属灵争战是良善势力和邪恶势力之间的对抗﹐而且这样的对抗争战会影响我们的伦理抉择﹐因为天使会帮助我们选择顺服上帝﹐而鬼魔则会引诱我们去犯罪。
幸好耶稣已经摧折魔鬼的能力﹐使它无法再辖制我们。借着祂的死和复活﹐耶稣已经击败了祂所有的仇敌。歌罗西书2章15节﹐保罗写下这些劝勉的话语﹐教导我们这个重要的真理﹕
[耶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2章15节)
尽管基督已经打赢这个战争﹐但是鬼魔还是持续借着一些小战役来攻击我们﹐它们也会继续这么作﹐直到上帝在末日审判它们的时刻。为此﹐我们必须作个警醒的士兵﹐穿戴上帝的全副军装来应战﹐倚靠主的恩典刚强我们﹐保守我们面对鬼魔的侵扰和攻击时﹐可以站立的稳。我们不可忘记﹐这样的属灵争战在我们的伦理环境里﹐是非常的真实而强悍。
对灵界有这样的理解以后﹐我们就可以来探讨我们生活的物质世界﹐就是自然界﹐与伦理的关联和意义。
自然界
自然界可谈的细节实在多的无可限量﹐因此我们只是就整体来讨论。第一﹐我们要谈的是自然界在创造时原有的样式。第二﹐我们要看人类犯罪堕落以后﹐对自然界的影响。第三﹐我们要探讨人类从罪中蒙救赎以后 ﹐对自然界的影响。让我们先来讨论创造这个主题﹐以及自然界在上帝的创造中扮演的角色。
创造
创世记第一章里﹐摩西描述整个自然界的创造时﹐他的笔法着重于人类在地球上的重要性。从他的叙述里﹐我们了解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根据创世记第2章第7节﹐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我们﹐我们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就有责任保护它。
摩西也清楚讲到人类是自然的管理者﹐上帝创造我们﹐不是要我们与植物动物同等﹐而是要照顾治理它们。创世记1章28节这么记载﹕
上帝就赐福给[人类],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章28节)
从一开始﹐上帝就要人类管理这个世界——要妥善治理﹐使生命滋长﹐让全地成为适合上帝居住的国度。
我们已经探讨了在创造时自然界原有的样式﹐现在要来看人类犯罪堕落以后﹐对自然界所产生的特有影响。
堕落
亚当夏娃犯罪以后﹐上帝的回应是人类和地土都受到咒诅﹐而且会败坏﹔这使得全地在许多方面都抗拒人类的掌权﹐例如地变得让人难以耕作以产生作物。创世记第3章17到19节﹐我们读到上帝给亚当这样的咒诅﹕
又对亚当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世记第3章17-19节)
这个咒诅的结果﹐使得自然界因着人的犯罪而在许多方面受到影响。我们可以把这些状况总结如下﹕自然是上帝咒诅的对象﹐也是上帝咒诅的管道﹔也就是说﹐自然界因着罪而导致败坏﹐但也常与我们为敌。这些重要的细节﹐是我们在伦理抉择时要思考的。自然界已经不是如同它起初受造时该有的样式﹐因为它被罪所败坏﹐又常常是上帝用来管教我们的工具﹐这些事实常会使我们的伦理状况变得更加复杂。
同时﹐自然界并没有因着人类的堕落而完全败坏。地球仍然属于上帝的﹐其中的一切也还是属祂﹐因此也还能宣扬祂的良善和荣美。而且上帝也继续用自然界来供应我们许多美好的东西。请读诗篇19章第1节﹕
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篇19章第1节)
还有﹐保罗在提摩太前书4章4到5节这么写着﹕
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4-5节)
自然仍是美好的﹐仍是上帝的创造﹐也是上帝用来帮助、祝福我们的管道。因此我们面临伦理抉择时﹐必须记得﹐自然界的败坏和祝福仍然还是我们处境情况里相当重要的特质。
讲完了自然界与创造、以及人类犯罪堕落之间的关联以后﹐我们现在要来探讨救赎这个题目﹐以及自然界在救赎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救赎
当人类犯罪堕落﹐自然界成为咒诅的管道和咒诅的对象。但是在救赎里﹐这些结果都被更改转换了。自然界成为一个救赎的管道﹐上帝在自然界里运行﹐成就祂对人类的救赎大工。自然界也成为救赎的对象﹐因为上帝借着人类的救赎﹐使自然界脱离败坏恶化。
自然界在许多不同的方面成为救赎的管道和途径。首先﹐在救赎的过程中﹐上帝用自然界里的一些东西为管道和工具﹐以自然界的一些事物来彰显和见证上帝的伟大奇妙﹐这使得我们有机会来认识和信靠上帝而得拯救﹐也带领我们在不同的景况中,有灵命的成长和过得胜的生活。除此以外﹐上帝在有些时候也会以超自然的方式独行奇事﹐他神奇地改变大自然的运作﹐从而以神迹奇事来增添和建立我们的信心。罗马书8章28节保罗这么写着﹕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马书8章28节)
保罗所谓的万事﹐指的是每个环境、每件事情、每个活物、每个事物、每个思想——就是所有的﹐包括自然界中每个存在和发生过的任何事物。上帝掌管这每一件事和物﹐为的是让我们得益处﹐使我们的救赎成圣更进一步。
因此当我们面临伦理抉择时﹐需要问诸如此类的一些问题﹕上帝透过我在自然界的一些经历要教导我什么﹖我和自然界的互动如何能帮助我更像基督﹖我该如何利用自然界﹐使得上帝得着荣耀﹖
除此以外﹐自然界至终也是救赎的对象。上帝会更新天地﹐创造出一个新天新地。圣经在多处提到这个新的创造﹐例如在以赛亚书65章17节﹐以赛亚书66章22节﹐彼得后书3章13节﹐和启示录21章1节。这几段的经文明白指出﹐自然界的败坏会持续到基督再来﹐人类全然蒙受救赎为止。到那时﹐全地会进入一个荣耀的新境界﹐也就是上帝在起初就命定的目标。罗马书8章19到21节﹐保罗这么写着﹕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众子显出来……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马书8章19-21节)
上帝要救赎自然界的这个事实﹐显明上帝极其看重自然界。因此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也需要考虑我们的选择对自然界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问诸如此类的问题﹕我的决定会对自然界产生什么影响﹖我如何能改善、增进人类对全地的管理﹖我如何能帮助这个世界适于上帝荣耀的同在﹖每当我们面临一个伦理抉择时﹐都要考虑创造界对我们的各种影响﹐以及我们的行动对创造界又会有什么影响。
我们已经谈过了关乎上帝﹐以及创造界的一些基本事实﹐现在要来探讨上帝创造的顶峰﹐就是关乎人类的一些事实。
我们要把和人类有关的事实分成两部份来讨论。第一﹐我们从社会的范畴来探讨人类﹐看我们如何与人相处的一些实际情况。第二﹐我们要以个人角度来探讨人类﹐着重于我们如何与自己相处。让我们先来看人类的社会﹐这是我们情况处境里的一个重要部份。
社会
我们要探讨社会与基督教伦理学有关的三个层面。第一﹐我们要思考人类社会的整体性﹐也就是上帝看全人类为一个集合体。第二﹐我们要简短的提到人类经验的共同性。第三﹐我们要探讨人类的社群性。让我们先来看在上帝的面前﹐人类是个集合整体。
整体性
在讨论人类的整体性时﹐我们要讲到文化御令是上帝在创造时给予全人类的整体职责﹐而堕落是人类的整体失败所导致的整体后果﹔最后我们要看救赎是人类社会的整体重建。让我们先来看上帝创造时给人的整体职责﹐就是文化御令或使命。
在前一课里﹐我们讲到文化御令或使命是上帝命令人类要借着文化发展﹐而将祂的国度扩展到地极。这是亚当夏娃受造时﹐就交付给他们的文化御令。创世记1章28节﹐上帝对人类的始祖这么说道﹕
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世记1章28节)
当然上帝绝不是只透过亚当和夏娃生育足够的人遍及全地并发展文化﹐而是要他们成为人类的始祖﹐而且祂希望人类能整体性的完成这样的文化御令。
因此﹐全人类是相互联系的整个群体﹐也就是说﹐上帝把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治理这地的使命交付给人类全体去完成﹐是一个整体性的工作﹔上帝不是把文化御令的个别部份交给个别的人﹐因此这个文化御令就把全人类集合为一﹐有责任去生养和建立文化﹔而个人的道德职责就是完成各自的部份﹐并且与其他的人合作﹐完成这个托管的工作。
文化御令是托付给互相合作的人类全体﹐这教导我们关乎伦理的一些重要事实。它教导从起初上帝创造的时候﹐祂要人类在作个人的抉择时﹐一定要考量到其他的人﹐必须思考到我们的决定对他们会有什么影响﹐以及我们要如何与人合作﹐完成这个整体性的任务﹐把上帝的国度扩展到地极。
谈完了人类的整体职责﹐现在来看人类犯罪堕落是人类整体失败这个题目。
当上帝创造亚当夏娃时﹐祂把文化御令托付给他们﹐但也给了他们各自的角色﹐好让他们能完成交托给他们的工作。然而因着堕落﹐亚当和夏娃就违逆了他们各自的角色﹐在整个过程中﹐也违抗了所交付给他们的整体使命。
人类堕落是整体失败的这个事实﹐对基督教伦理而言有着极其深远的含义和影响。它表明就个人而言﹐我们不只是满足自己应该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而且也应该鼓励其他的人也这样有道德的生活。它也显明我们人类负有责任组成家庭和社会﹐并且在这些不同的人际关系中推行道德伦理的实施。同时,它也教导我们要察觉和远离因着这些关系,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诱惑与试探。
我们已经探讨了人类的整体职责﹐和对这个职责的整体失败﹐现在要来看人类堕落犯罪以后的整体结果。
为了要了解堕落带来的整体后果﹐我们必须记得当上帝创造亚当夏娃的时候﹐祂曾经与他们订立了圣约﹐按照所约定的﹐亚当和夏娃应当顺服上帝﹐圣约同时也界定他们顺服或违逆上帝会有的后果。但是这个圣约并非只是主导上帝和亚当夏娃个人的关系﹐这个圣约乃是上帝与他们集体的约定。圣经教导我们﹐每个已存活过或将来要出生的人都包含在这个圣约里面。
因此﹐当亚当夏娃违逆上帝﹐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们堕落违逆的结果不只影响他们﹐也延及他们的后代。因着全人类为一个整体﹐这个堕落也使得人类的每一分子都陷入违逆圣约的咒诅里。罗马书5章18节﹐保罗这么总结﹕
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马书5章18节)
唯一的例外是耶稣﹐因为祂不是按着一般人孕育生产的方式从亚当夏娃一脉下来﹐而是马利亚受圣灵感孕生下来的。至于其他的每一个人都因着亚当犯罪而落入圣约的咒诅里。
堕落的结果﹐我们都承受上帝的咒诅﹐会死亡﹐而且注定要受永恒的审判。除了生来就有罪﹐我们还受到罪的役使和捆绑﹐生命注定会败坏﹐而且无力行作任何的善事。罗马书8章7到8节﹐保罗这么写着﹕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马书8章7-8节)
事实上﹐堕落的结果是如此严重﹐除了上帝的救赎大工﹐我们无法产生合乎道德伦理的思想、言语、或行为。
因为我们被罪所败坏﹐所以我们常要质疑自己的道德本能或直觉。我们不能只是随心所欲﹐以为这样的心意可以带领我们达到伦理的纯净。
罪带来的全面结果﹐就是人类无法完成上帝托付的文化御令。我们虽然在全地建造人类的文明﹐但因着内住的罪﹐使得我们所建造的﹐无法彰显和尊荣上帝。
我们本来应该同心协力﹐完成这个任务﹐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国度﹐但是罪的败坏性使我们受到拦阻﹔因此﹐若是想要荣耀上帝﹐我们不只要认真工作﹐建立上帝的国﹐还有保持儆醒﹐不要犯罪。我们也必须查验﹐并且鉴察自己和周遭所有人的动机和行为。
讨论过了人类整体的任务和失败﹐以及失败带来的整体后果﹐我们现在要来看人类社会架构的整体重建。
在现今时代﹐基督徒常着重于救恩对个人产生的作用﹐例如罪得赦免﹐个人承受永生等。但是在前面几课里﹐我们看到上帝创造的计划﹐不单只是拯救一群个别的信徒﹐而是建造一个国度﹔是建造一个新的社会架构﹐以及让更新的人所住的新天地。彼得前书2章第9节﹐彼得用整体性的言辞描述教会﹕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得前书2章第9节)
上帝不单只是救赎个人﹐祂乃是救赎一个族群﹐一群祭司﹐一个国度。也就是说﹐祂救赎个人﹐又把他们安置在这个得赎更新的社会群体里。
我们都知道耶稣是我们的君王﹐我们是祂国度的子民。我们也知道耶稣至今仍然要祂的子民承担社会建造的工作﹐而且按着权柄架构各司其职﹐例如家庭和教会的体制。当耶稣在日后再来的时候﹐整体的社会结构也会在那个时候完成救赎。我们作伦理抉择的时候﹐这些事实都很重要。我们要注意的﹐不只是个人的救赎﹐也要维护圣洁的社会架构﹐例如家庭﹐教会的会众﹐甚至国家﹐因为这些都是上帝在地上建立国度的其中部份。
就人类与上帝的关系上﹐我们已经解释了它的整体性﹐现在要来探讨人类经验的共同性。
共同性
全体人类按各自的国家、文化、次文化、家庭、教会等等又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组别。我们的历史记载不只是个人的繁衍记录﹐也包括国家和族群。我们以家庭或国家的社会结构方式来掌管和生存。我们也以类似的衣着、饮食、音乐、艺术、建筑、和其它许多文化的表征而结联在一起。在这每一个社会族群里﹐都有一些基本的相似处﹐把人们联结在一起。我们在作伦理抉择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这些相似和差异的地方。
哥林多前书9章20到22节﹐保罗以这样的话语﹐简要地总结了这个概念﹕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 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9章20-22节)
保罗在此教导说﹐我们必须调适自己的行为﹐好能够配合或顺应周遭人的经历﹐这是很重要的举动。他会考量自己置身的社会架构﹐也按着所见的调整自己的行动。例如在犹太的族群里﹐他会遵守犹太的传统﹔在外邦人中间则按着外邦的举止。当然他也会小心﹐确保自己不会违逆圣经的教导﹔但只要能够﹐在遵守并实行上帝的律法时﹐他也是尽量配合顺应周遭人的生活方式。我们也必须以保罗为楷模﹐跟从他的样式。
我们已经谈过人类在上帝面前﹐是个整体﹔而在人类的经验里﹐也有其共同之处。现在要来探讨人类的社群性﹐就是我们以人类或是族群的一分子、或是个人身份﹐彼此之间的互动。
社群性
我们要把这个题目分成两个部份来讨论。第一﹐我们要思考人类彼此之间的影响。第二﹐我们要谈到人与人之间该担负的责任。让我们先来看在社区里﹐人们彼此之间的影响。
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抉择一定会影响到周遭的人。如果这些抉择和行为是符合圣经的教导﹐它们对别人产生的影响﹐其结果必然可以荣耀上帝。如果不符合圣经的原则﹐它们带来的影响﹐就会助长罪恶。我们在人群和社区里﹐以数不清的方式影响周边的人。但是在这一课里﹐我们的探讨要着重于在教会里﹐信徒彼此之间的影响。
哥林多前书12章26到27节﹐保罗用身体为比喻﹐来形容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影响和关联。他这么写着﹕
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哥林多前书12章26-27节)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教导说﹐基督徒必须彼此尊重﹐以礼相待﹐因为任何一个基督徒的遭遇﹐都会影响全体的信徒。按这个道理﹐我们对彼此的影响会是非常深远﹐因此我们每次作抉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教会整体。我们若可以决定自身行为对其他信徒影响的程度﹐那么我们作的抉择﹐一定要能够使他们得造就﹐而不是受到伤害﹔而且也要帮助他们有良好的伦理操守。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8章给予一个很实际的例子﹐那就是指示信徒该如何处理祭过偶像的食物。整体而言﹐他教导基督徒可以去吃这些食物﹔但是假使吃这些食物﹐会让其他的信徒陷入拜偶像的罪里﹐那么基督徒就应该禁戒自己﹐不吃这些食物。哥林多前书8章13节﹐保罗这么写着﹕
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哥林多前书8章13节)
为了让我们的抉择合于圣经的原则﹐我们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决定会对别人产生的影响。
了解了我们对彼此的影响以后﹐现在要来探讨一个相关的题目﹐那就是我们对彼此所要承担的责任。 就如刚才我们讲到的﹐在教会里信徒彼此之间的影响﹐我们也是以这个范围来谈彼此的职责。
圣经多处教导我们彼此之间的责任﹐为了要大家更清楚明白﹐我们就着重于主耶稣要我们彼此相爱的这个诫命。圣经多次提到这个诫命﹐但是我们来看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里怎么教导这个诫命。约翰一书3章11到18节﹐约翰这么写着﹕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翰一书3章11-18节)
约翰清楚指出﹐我们彼此的相爱﹐必须像耶稣爱我们那样﹔而这个责任涵盖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它需要我们付出时间、金钱、财物、甚至生命。我们所有的伦理抉择都要反映出这个责任。
我们已经谈过了人类社会里共同生活的一些相关事实﹐现在要从个人的角度来探讨。
个体
我们已经看到﹐人类在许多事上都有共同的经验。我们都得向同一位上帝负责和交账﹐我们共同住在这个自然界里﹐也都受到灵界的势力带来的影响或干扰﹔我们和一些文化背景类似的人一起建造群居的社会。不过在许多重要的层面上﹐我们每个人仍然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具有不同的性格性情,会有不同的背景经历﹐以及不同的才智能力﹐等等。因此在面对道德伦理抉择的时候﹐这些不同个体的差异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要事实。
下面,我们就人类独特的个体层面,从四个相关的事实展开这个主题的探讨﹕第一﹐我们要谈到各人的特性﹔第二﹐我们要讨论各人经历的重要性﹔第三﹐我们要谈到人的身体和它的影响﹔第四﹐我们要思考上帝分派给各人的角色。让我们先来看﹐在我们的处境情况里﹐各人的特性这个重要的事实。
特点
谈到特性﹐我们想到的是各人的喜好﹐容易受诱惑的地方﹐和被圣灵感化的部份。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些长处﹐和软弱的地方﹐与圣灵也各有独特的关系。我们若是想要荣耀上帝﹐作每个决定的时候﹐以上所提到的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我们作抉择的能力和倾向。
除了各人的特性﹐在作抉择的时候﹐我们也要思考到每个人的经历。
经历
每个人的经历就像指纹一样﹐所有的指纹都是由涡旋、圆圈、弧形等条纹组合成的。虽然每个人的指纹都有这些结构﹐但是每个指纹的样式却又是独一无二的。
我们的经历也是如此。我们有许多的经历是相同的﹐但这些经历组合起来﹐对每个人而言﹐却又是独特的。就我们的经历来说﹐这包括我们的先天遗传﹐成熟程度﹐教育背景﹐机会机遇、社会地位和职分﹐以及我们所想、所言、和所行的一切。在我们的伦理处境里﹐这些经历多少总会影响我们的道德观和责任感。
就某个层面而言﹐我们都面对同样的试探﹐那就是都会想要违逆上帝的律法。不过每个人又是在不同的情况下面临这样的试探。举例来说﹐我们都会想要偷窃﹐但想窃取的东西和场合可能因人而异。我们会受诱惑去犯奸淫﹐但在此每个人承受的试探程度和情况也有不同。因此就基督徒的伦理抉择﹐我们必须认清一点﹐那就是每个人有他自己的属灵争战要打﹐在作抉择的时候﹐这些争战的细节都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重要事实。
例如,按我们传统的教导﹐我们都应该孝敬父母。可是我们有不同的父母﹐所以我们各人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这也随着我们的年龄变化而有所改变。年幼的时候﹐我们尊重他们的方式﹐多半是听从父母的教导和他们所立的规矩﹔当我们长大成人﹐而父母也年迈的时候﹐我们的孝敬又是不同﹐那时我们可能要照顾到他们身体的需要。每个经历带来随后的责任﹐是因人而异的。我们面临伦理抉择的时候﹐这些都是我们要思考的重要事情。
对于各人的特性和经历有了了解以后﹐我们要来看关乎各人身体的一些事实﹐和它们对伦理抉择的影响。
身体
在我们的伦理处境里﹐有许多与身体有关的事实要考虑﹐例如我们的生身年龄﹐才能﹐缺陷﹐与生俱来的能力﹐和我们的心智才干等例如申命记1章35到39节﹐上帝以这样的方式区分以色列的成年人和孩童﹕
这恶世代的人,连一个也不得见我起誓应许赐给你们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 和今日不知善恶的儿女,必进入那地。我要将那地赐给他们,他们必得为业。(申命记1章35-39节)
当以色列百姓在旷野悖逆上帝的时候﹐上帝谴责那世代的成年人﹐其中只有迦勒和约书亚除外。可是上帝并没有谴责他们的孩童﹐因为那些孩子们还无法分辨善恶。圣经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明白指出﹐我们的伦理职责多少是受制于我们的成熟度和心智能力。
但是圣经也教导说﹐关乎我们身体的一些事实还不足以影响我们的伦理抉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住在我们身体里面的罪﹐常会拦阻我们去顺服上帝。但是上帝并不轻看那些我们所犯的﹐因着内住的罪性所导致的罪行。罗马书7章18到24节﹐保罗以这些字句描述这个问题﹕
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章18到24节)
住在我们肉体里的罪引诱我们去犯罪。但就如保罗所描述的﹐解决这个困境的途径﹐不是否认我们的罪﹐而是向救主呼求帮助。
天生的倾向和后天的行为﹐彼此的关系也类似这样。许多科学家认为一个人会有暴力行为﹐醉酒﹐或同性恋等﹐和他的基因遗传有关联。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基因和内住的罪﹐使得我们更是难以顺服上帝的命令。但无论如何﹐上帝的命令是我们的规范准则﹐即使我们身体的倾向是让我们容易去犯罪﹐不等于我们就可以有理由﹐逃脱圣经对罪清楚的谴责。
我们已经谈完了关乎特性﹐经历﹐和身体的一些事实﹐现在要来探讨上帝分派给我们各人角色的伦理意义。
角色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一些不同的角色。在世界的生活里﹐我们要承担的角色有为人父母﹐儿女﹐手足﹐配偶、雇主﹐雇员﹐以及其它许多的身份。除此以外﹐上帝也呼召人在教会里承受不同的职务和位置﹐因此我们有长老﹐执事﹐传福音的﹐教师﹐等等。无论我们是否在教会里具有某个头衔或位置﹐上帝给不同的信徒各有不同的恩赐﹐祂期待我们能用这些恩赐去服事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因此这些生活中﹐每一个不同的角色会带给我们相关的诱惑和责任。
例如﹐如果我们是教会的牧者﹐我们的职责就是用敬虔和智慧的方式﹐管理教导和劝诫上帝的子民。如果我们只是教会的孩童﹐要我们担负这样的权柄和责任﹐那就不对了。另外一个例子是﹐新约教导身心健全的成年人﹐特别是丈夫和父亲﹐必须工作以抚养他们自己和家人。提摩太前书5章8节﹐保罗这么写着﹕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书5章8节)
因此﹐我们看到有些人必须工作﹐为的是能够抚育供养其他的人﹔特别是那些担负供养家人职责的人。当然﹐如果我们受这样的托付﹐必须供养家人﹐我们有时是会想推脱逃避这样的责任。
以此类推﹐我们所扮演的每个角色都是如此。每个角色都会让我们面临一些试探﹐也让我们必须承担一些责任。因此在我们伦理抉择的环境里﹐每个角色都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事实。
因此我们看到﹐在作合于圣经原则的伦理抉择时﹐无论我们的情况是居于社会群体中﹐或是个人生活﹐都需要考虑到与我们生而为人有相关联的许多事实。
在这一课里﹐我们列出了按着圣经原则作伦理抉择时﹐要考虑的几个主要事实的类别。我们谈到一些关乎上帝的重要事实﹐例如祂的权柄﹐掌管﹐和同在。我们也描述了创造过程里的一些事实﹐探讨了自然界和灵界。我们也从社会和个人的层面﹐对人类的实事 作了探讨﹐这三个基本事实的分类成为引导我们在我们伦理的处境中,分析重要事实的适当起点。
每当我们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讨道德伦理的时候﹐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需要认清和数算所有相关的事实﹐因为它们会影响我们在上帝面前所需承担的责任。所有事实中最基本的一个事实﹐就是总要意识到上帝的存在和祂的属性;同样,与我们的环境和自身状况有关的这些事实,也会赋予我们一些不可推卸的道德职责。因此若是我们能考虑到越多的事实﹐就能帮助我们更加有信心﹐从而能够作出真正符合圣经原则的伦理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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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时代﹐有些科学家和哲学家很热衷于炼金术﹐他们企图把像铅块等较为廉价的金属﹐转变成如黄金那样昂贵的金属。当然这些冶金的人知道,可以把铅伪装的像是黄金﹐或把其它参到铅里,看起来就像黄金。但是他们也晓得﹐除非把铅的本质彻底改变﹐让它实在具有金子的本质﹐才有可能把铅变成黄金。
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应用在人的身上。我们的心思意念、言行举止和我们根基性的本质是无法割裂开的。就如铅块绝对无法真正地具有真金的质地﹐带着败坏本性的人也无法作出真正美善的事情。我们的行为总是反映出我们的内在本质。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八课﹐题目是﹕存在动机的角度--良善本质。在这一课里﹐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看良善与我们本质之间的关系﹐我们要着重于良善和我们是怎样的人﹐这彼此之间的关联。
你应该记得﹐在前面几课里﹐我们谈到依据圣经作抉择﹐一直重复的一个定义是﹕ 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上帝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这个模式强调每个伦理问题的三个基本层面﹐那就是上帝的话语﹐情况处境﹐以及作抉择的当事人。
伦理判断的这三个层面也符合在这几课里﹐我们探索伦理议题所采用的三个角度。规范准则的角度强调的是上帝的话语﹐所问的问题会是“上帝的准则启示我那些当尽的本份职责﹖”情况处境的角度着重的是伦理问题的一些事实﹐目标和途径﹐我们会问的问题有﹕“我们应该怎么作﹐才能达成讨上帝喜悦的目标﹖”存在动机的角度则是注重作抉择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有﹕“我们要作什么改变﹐才能讨上帝喜悦﹖”“什么样的人会让祂悦纳﹖”从本课起直到这一系列的结束﹐我们所要探讨的就是存在动机的角度。
如同我们前面几课提到的﹐不同的学者对于存在动机这个词语各有不同的注解和用法。但是在这几课里﹐我们讲到这个词语时﹐指的是伦理问题中当事人的状况。因此,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我们所要探讨的重点是我们的性情﹐我们的本质﹐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和我们应该成为怎样的人。
在这一课里﹐我们关注的是﹐成为良善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晓得即使最凶恶的罪犯有时也会作一些好事﹐但是成为一个良善的人却是另一回事。良善的本质﹐和我们的位格﹐意愿﹐和动机比较有关联——也就是圣经所描述的﹐一个人的心思意念。
在这一课里﹐良善本质﹐我们将要从圣经历史的三个基本阶段﹐来探讨本质和良善之间的关联。首先﹐我们谈的是创造的阶段﹐我们要看上帝的良善﹐和起初人受造的时候所固有的良善本质。其次我们要探讨堕落的阶段﹐看罪怎么毁坏人类的良善。第三﹐我们要讲到救赎的阶段﹐看上帝怎么重建那些信靠祂的人﹐给他们力量﹐使他们能成为良善。让我们先看创造﹐就是良善的造物主按其祂美意﹐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要把良善的人类遍满全地。
我们把创造时期的良善分成两个部份来讨论。首先我们要探讨上帝和祂的良善﹐我们要说明一切纯正的道德良善都是根源于上帝本身。其次﹐我们要讲到上帝如何创造人类﹐来反映祂的良善。我们先来看上帝位格的良善。
上帝
当我们说良善是根源于上帝的时候﹐我们首先着重的是上帝的本质﹐就是祂的属性或性情。其次﹐我们着重于祂性情的一个特别属性﹐就是祂属乎道德的良善。我们先来探讨上帝的本质。
本质
圣经用许多的描述讲到上帝的本质或本性﹐但就我们课程的目的﹐我们着重的是祂的基本属性与祂的位格之间的关联。简单来说﹐上帝的特质与祂到底是谁﹐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的作者们通常以上帝的属性来描述上帝﹐或以此称呼祂。例如在哥林多后书1章3节﹐祂被称为“慈悲的父” 和“赐各样安慰的上帝” 。在以西结书10章5节﹐祂被称为“全能上帝”﹐玛拉基书2章17节﹐祂是“公义的上帝”﹐希伯来书13章20节﹐则称呼祂是“平安的上帝”。箴言9章10节﹐称呼祂是“至圣者”,而诗篇24篇7到10节则称呼祂是“荣耀的王”。
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的例子﹐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圣经的作者们把上帝的特质如此的表明出来﹐为的是让我们知道上帝的位格;祂是怎样的一位上帝﹐具有那些基本的性情。例如,大卫在诗篇24篇称呼上帝是“荣耀的王” ﹐他不只是说上帝具有相当程度的荣耀﹐或上帝有的时候很荣耀﹐他的意思是上帝的荣耀乃是主的性情里一个很重要的部份﹐祂的荣耀和祂的位格与本质有密切关联﹐无法分开的。
我们谈到上帝的本质﹐要记住的一个重点是﹐上帝一切的属性都是不改变的﹐也就是说那些特质永不会改变。上帝不可能某一天是圣洁的﹐而另一天就变得不圣洁。祂也不会在某些时候全能全知﹐但在其它时候能力和知识却受到限制。
圣经在多处教导我们这些真理﹐例如诗篇102篇25到27节﹐玛拉基书3章6节﹐雅各书1章17节等。但因为时间有限﹐我们只看其中的一处经文。雅各书1章17节﹐雅各这么说道﹕
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1章17节)
尽管创造里有许多的变动转换﹐我们却是可以确保上帝不会改变祂的性情。上帝如今的位格与属性﹐同祂创造天地之前的是一样的。祂永远都是如此﹐位格不会改变。
谈过了上帝的本质﹐我们现在要来探讨上帝原本所具有的﹐和祂自身的良善。
良善
当我们在伦理的范畴里谈到上帝的良善时﹐我们想到的是祂道德的纯正和完美。如同前面几课我们提到的﹐上帝是道德伦理的至高准则﹐再没有其它良善的外在准则﹐可用来审判上帝﹐并且作为我们处世为人的依据。终归一点﹐凡是顺应符合祂的性情的就是良善﹐而与祂的性情违逆的就是邪恶。
约翰一书1章5到7节﹐对“光”作了仔细的注解。约翰写下这样的话语﹕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章5-7节)
在这段经文里﹐光是用来比喻真理和道德的纯正﹐而黑暗则等同于罪恶和谎言。既然在上帝里面毫无黑暗﹐那么上帝的性情里就没有罪的存在。换句话说﹐良善是上帝的一个基本属性。
当我们就上帝的本质﹐思想上帝的良善的时候﹐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看。你应该记得在这系列的课程里﹐我们不断的谈到观点或角度的重要﹔例如我们伦理抉择神学的模式是涉及到三个角度﹕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每个角度都让我们从不同的观点来探索整个伦理的范畴。
我们探讨上帝的属性时﹐也可以采用这个模式。上帝具有许多的属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那些属性看成是好比宝石的每个切面﹐而不只是一个三角的形状。
简单来说﹐上帝的每一个属性都反应祂的真正本质﹐上帝的每个属性都与其他的属性相关﹐而且也由其他的属性来证实。
举例来说﹐我们可以思考上帝的三个属性﹕祂的权柄、公正、和良善﹐上帝的权柄是公正而美善的。也就是说,上帝具有这样的权柄﹐乃是美善而公正的事实;而祂也以公正而美善的方式使用祂的权柄。同样的﹐祂的公正也是美善且具有权柄性。当上帝审判的时候﹐那些判语都是美善且具有权柄。同理而言﹐上帝的美善也是公正而具有权柄。祂的美善维系公正﹐也祝福那些公义的人﹐而凭着良善制定的权柄性准则也被用来判断一切美善的事物。
历世历代的神学家惯于用单一纯正这个标题﹐来描述上帝所具有的互为关联的属性。用这样的词语﹐上帝学家强调上帝乃是联结一致的完整存在﹐而不是由不相关联的部份组合而成。如果用我们那个宝石的比喻﹐上帝乃是一个具有许多切面的宝石﹐而不是由许多不同的宝石集聚而成的珠宝装饰。
这个观点很重要﹐因为它强调上帝的本质里不会有和祂的良善相抵触的属性﹐也不会给我们一个相对的准则来遵守。例如﹐我们绝对无法诉诸上帝的公正﹐但所诉求的却与上帝的良善相抵触。就上帝的性情而言﹐凡是公正的也必然是美善的﹐美善的也必然是公正的。祂的属性一定是彼此谐和相宜﹐因为它们都是反应出上帝始终如一的位格。
了解了纯正的道德良善是根源于上帝的本质以后﹐我们可以来思考上帝创造人类﹐要人为善。也就是说﹐祂创造我们﹐来反映出祂本身的美善。
人类
多半的基督徒都很熟悉创世记第一章对于上帝创造天地人类的描述。我们知道上帝是如何的创造天﹐塑造地﹐并且让各式各样的生物充满其间﹐当然整个创造周期最精彩的﹐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创造了人类。创世记1章27到28节﹐摩西如此的记载﹕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上帝就赐福给[人类],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章27-28节)
我们对于人类美善的探讨﹐要着重于上面这段经文里面的三个细节﹕第一﹐我们要来思考﹐人类是按着上帝的形像所造的这个事实﹐是能够显示上帝的美善的一个具体表征。第二﹐我们要探讨上帝对人的祝福﹔第三﹐我们要谈到上帝交代给人类的文化御令或使命。我们先来看人类在受造的时候﹐是带着上帝的形像。
形像
创世记1章27节﹐摩西这么写着﹕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创世记1章27节)
当上帝学家讲到人类是照上帝的形像所造的时候﹐通常指的是关乎这样一些属性﹐例如理性﹐灵性﹐道德本质﹐长存不朽﹐以及人类起初的公义等。而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的确是具有上帝的这些属性。
不过要了解所谓上帝的形像﹐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考察古代的文化是怎么衍生出形像这个概念。在创世记被记载的时候﹐那时的国王或统治者﹐通常会在统管的国境内竖立自己的塑像。人们要以尊敬的心态来看这些塑像﹐因为它们等于国王的替身﹐提醒百姓要敬重﹐爱戴﹐和顺服他。
同样的﹐上帝,这位创造万物的主宰﹐也命定人类是代表祂形像的生命体。因此当我们看人的时候﹐所见的形像就会提醒我们联想到上帝。我们若不尊重人﹐也就是不尊重人所表征其形像的上帝。例如创世记9章6节﹐上帝曾给予这样的指示﹕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章6节)
因此﹐谋杀人的必被判处死刑﹐不单是因为他们取了人的生命﹐并且他们也击杀伤害上帝的形像﹐他们侵犯了至大君王的尊荣。
除此以外﹐古代的文化也把神的形像与神儿子的身份联在一起。特别是当时的王被百姓看为是神祗﹐或是神的后裔。因此在创世记里﹐当上帝按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祂也就是宣称人类是祂君尊的儿女。
事实上﹐人类是上帝的代表和后裔﹐我们就是基于这个概念﹐才导出许多关乎良善的结论。因为上帝要我们成为祂的代表和儿女﹐所以在创造我们的时候﹐赋予我们一些特质﹐好让我们能够反映出祂的美好。当然﹐人绝不会全然像上帝﹐能在每个部份都像祂那样无限地完美。然而,我们被造之初的确是没有瑕疵和罪污﹐符合祂性情的标准。因此,上帝就把我们自身良善的属性放在了我们受造的本质里。
祝福
人是按着上帝的形像所造的﹐这个观点在上帝宣告对人的祝福上得到证实。创世记1章28节﹐记载着人受造时发生的一件重要事情﹐那就是
上帝就赐福给他们。 (创世记1章28节)
你应该还记得﹐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对于基督教伦理学的定义是﹕
作为一种鉴别方式的神学,用于判别那样的人格,行为和态度可以蒙上帝祝福,那样的则不蒙上帝悦纳。
按着这个定义﹐我们不只依照上帝的性情﹐也按着祂所祝福和悦纳的﹐来定义何为“良善”。凡是上帝所祝福﹐所悦纳的就是良好美善的﹐而上帝所咒诅指责的就是邪恶的。
既然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祝福人﹐这就表示人在道德上是良善的。更重要的一点是﹐创世记没有提到人是作了什么事才赢得上帝的祝福。他们只是因为被上帝所造﹐就蒙受了祝福。因此上帝在此对人的祝福﹐不是用来肯定他们的行为﹐而是肯定他们的本质。祂祝福人﹐因为他们本质上具有良善的属性。
我们已经看到人类是按着上帝的形像所造﹐也探讨了上帝对人的祝福﹐现在要简短的来探讨上帝交托给人类的文化御令。
文化御令(使命)
在这一课里﹐我们先前有读到创世记1章28节所记载的﹐上帝给人的文化御令。我们读到这样的叙述﹕
上帝就……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章28节)
为了让人类使命与上帝的形像保持一致﹐上帝任命人类代表祂作为地上的统治者﹐为了上帝的荣耀﹐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并且管理地上的一切。上帝借着这个任务﹐不但表明人在体能上可以胜任这样的托付﹐在伦理道德上也可以作的到。人类最初受造的时候﹐的确能够建造一个公义神圣﹐适合于让上帝与人同住的国度。我们也可以因着上帝的同在﹐而善尽本份的工作﹐且不至于遭到毁灭。为此目的﹐上帝造我们的时候﹐我们的本质是纯正的﹐具有良善的属性﹐没有被罪所败坏的辖制﹔也因此我们能够选择﹐并且做出美善的行为。
以此看来﹐不管对上帝还是对人而言﹐良善都是根植在我们的本质里。上帝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因此祂的良善也不会改变。但可悲的是﹐人类的本质却是变得越来越糟。上帝本来造我们﹐给我们良善的本质。然而,正如我们会要看到的,罪却败坏了我们的本质﹐使它不再是能够从源头发出良善的表现。
我们已经探讨了在创造的阶段﹐良善和本质的关系﹐现在要来看堕落的阶段﹐特别是着重于罪如何破坏人的本质﹐也因此毁坏了我们的良善。
我们都很熟悉圣经对于人类堕落犯罪的描述﹐那是记载于创世记第三章。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并且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里。在园子里﹐上帝让他们具有相当大的自由﹐可是上帝也给了他们一个特别的诫命﹐就是不能吃善恶树的果子。
然而,蛇诱惑夏娃去吃那个果子﹐夏娃吃了﹐也把果子给亚当﹐他也吃了。结果他们都因此堕落﹐陷入罪里。上帝咒诅亚当夏娃﹐给予他们严厉的审判﹐这可怕的后果不只临到他们﹐也临到所有从他们衍生的全体人类。
我们要提到人类堕落犯罪带来的三个结果。首先我们要谈到人类本性的败坏。其次﹐我们会看到堕落以后﹐我们的意志受制于罪﹐被罪所奴役﹔因此我们无力去选择﹐并且作良善的事情。第三﹐我们要探讨堕落影响了我们的认知﹐使得我们无法全然认知道德上的良善。让我们先来看人类堕落犯罪以后﹐我们本性上的败坏。
本性
我们讲到人类的本性﹐意思就是我们基本的性情﹐我们本质的主要层面。
我们先前看到﹐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的时候﹐他们是完美无罪的﹐他们的本质和属性都是美好﹐蒙上帝喜悦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人最初受造时﹐其道德本质是美好的。
但人类堕落以后﹐上帝因着他们的罪而咒诅亚当和夏娃﹐也因着这个咒诅﹐祂改变了他们的本性﹐因此人类的基本性情在道德上不再是纯正美好﹐而是邪恶败坏的。
罗马书5章12和19节﹐保罗这么描述亚当所承受的咒诅﹕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罗马书5章12,19节)
亚当的一人犯罪,将全人类都陷在罪里。而对应的人类咒诅,败坏了我们每个人的本质,导致死和罪。还有罗马书8章5到8节﹐保罗这么描述堕落带来的后果﹕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马书8章5-8节)
堕落的人类本性是败坏的﹐因此不再是纯正美好﹐反而是邪恶有害的。我们喜欢犯罪﹐恨恶上帝﹐违抗祂的法则﹐我们无法让上帝欢喜﹐也无法蒙祂悦纳和祝福。
谈完了我们本性的败坏﹐现在要来看人类的意志如何因着堕落而受制于罪﹐被罪所奴役。
意志
我们要先给意志下个定义。当上帝学家们谈到意志的时候﹐他们指的是我们作决定﹐选择﹐意愿﹐希望﹐打算的位格官能。简单来说﹐我们是用意志来作抉择﹐或者思考我们想要拥有﹐想要去作或是经历的事情。
就如同我们其它的属性和官能﹐我们的意志反映出我们的本性。在堕落之前﹐人类的意志是美好的﹐被上帝所造﹐反映出上帝的形像和祂的性情﹐能够思想并且选择纯正的作为。但是就如同堕落所显示出来的﹐人受造的意志也是具有能够选择违逆上帝的能力。
如同我们所看到的﹐在堕落的时候﹐亚当和夏娃用他们的意志选择犯罪﹐而不是对上帝忠心﹐也因此上帝咒诅人类。这咒诅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我们的意志变得败坏﹐让我们无法讨上帝的欢喜。
罗马书第6到第8章﹐保罗用奴役的比喻﹐来形容上帝的咒诅对人类的心思意志带来的后果。他指出罪住在堕落的人里面﹐奴役我们的心思﹐使得我们总是思想着罪﹐也选择罪恶的事情。让我们再来看罗马书8章5到8节﹐保罗所写的﹕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马书8章5-8节)
罪掌控了堕落的人类﹐使得人再也无法顺服上帝的律法﹐或作任何讨上帝欢喜的事情。
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人们从此就不再有意志了﹐或无法作出来自我们正真意愿的抉择。相反的﹐我们还是可以继续照着我们的本性去思想和作抉择。然而因着我们的本性已经败坏﹐所以我们已经没有能力作出任何尊荣上帝﹐讨上帝喜悦的事情。罪已经污染了我们的一切心思、言语和行动。
以这样的观点来审查堕落人性的心思意志﹐似乎显得很极端。因为带着罪性的人﹐有时还是会作出一些看起来良善的事情。当然这好像是无可否认的﹐不过我们实在要谨慎﹐必须越过事情的表层﹐才能看清了解堕落、未蒙救赎的人所作一些事情的真相。
你应该还记得这系列的刚开始﹐我们引用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第16章第7段的论述﹐来解释这个复杂的情况﹕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虽然是上帝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即根据上帝的话所行的,没有荣耀上帝的正当目的﹔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上帝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上帝领受恩典的资格。
这些话语总结了圣经所教导的﹐关于未重生之人﹐就是那些还没有蒙受基督救赎的人﹐他们的伦理情况。如同信条所言﹐这些未重生的人所作的一些事情﹐有可能是上帝所吩咐的﹐而且也可能是对人有益处的
马太福音7章9到11节﹐耶稣也教导了同样的道理。祂这么说道﹕
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 求鱼,反给他蛇呢? 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马太福音7章9-11节)
多半的人至少都会作出一些表面看起来好的事情﹐例如爱护自己的儿女﹐供应他们的需要。因此就这个层面而言﹐非信徒也会作出一些上帝所祝福的行为。
但是﹐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精确的指出﹐从另一个层面而言﹐这些行为其实是罪恶的﹐也不能讨上帝的喜悦﹐因为这些行为只是满足公义的某些条件而已。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总结圣经的教训﹐明白指出我们的行为必须通过五个考验﹐才能证明是真的良善美好。第一﹐它们必须是上帝所吩咐的事情﹔第二﹐它们必须于己于人都有益处﹔第三﹐它们必须出自被信仰洁净的心思﹔第四﹐它们必须以正当的方式行出来﹔第五﹐它们必须要有正当的目的﹐就是要荣耀上帝。
这个观点符合我们在这个系列里﹐探讨伦理抉择时所采用的方式。首先﹐人们所作的美善事情﹐必须是上帝所吩咐的﹐这等同于我们的规范准则的观点﹐就是人所作的一切事情要按着圣经所启示的﹐上帝性情的标准来衡量。
第二﹐信条强调事情对人对己的益处﹐处理的正当目的﹐和正当方式﹐这等同于我们情况处境的观点﹐强调事实﹐目的﹐和手段。
第三﹐美善的行为必须出自被信仰洁净的心﹐等同于我们存在动机的观点﹐就是美好纯正的行为唯有出自相信上帝的人﹐他们内里的良善已经蒙上帝救赎重建。
不幸的是﹐对于堕落的人而言﹐我们的本质已经败坏。因此,我们的心思意志未被信仰所洁净﹐我们也不会渴求行事有正当的目的﹐那就是要来荣耀上帝。而且我们也拒绝顺服上帝的准则。因此即使未重生的人可以行出表面看来是好的事情﹐但是这些抉择未必是真正的美善。
我们已经讨论了堕落如何败坏我们的本性﹐使得我们的意志被罪所奴役﹔现在要来探讨我们的认知﹐我们要特别着重于堕落如何伤害我们的官能﹐使得我们无法明白上帝的法则。
认知
当我们说因着人类堕落﹐妨害了我们对伦理知识的认知能力时﹐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很奇怪。因为即使非信徒也可以翻看圣经﹐了解里面的诫命。圣经也提到非信徒也可以知晓关乎上帝的许多事情。但是如果我们更深入查考圣经﹐就会发现,堕落、未重生的人虽然具有一些真知识﹐可是人类的堕落已经阻碍他们﹐使他们无法真正明白上帝的诫命准则。
就人类的堕落对我们道德良知的影响﹐我们要把这个探讨分成三个部份。首先我们要讲到罪如何妨碍人们接触启示﹔第二﹐我们要讲到罪如何拦阻人明白启示﹔第三﹐我们要查看罪如何影响人顺服启示。让我们先来看人类的堕落如何影响我们对启示的接触。
接触启示(获取)
堕落拦阻了人们对启示的接触﹐因为它限制了圣灵在人心里的光照和带领。当然这不是说圣灵无法在堕落的人心里运行﹐事实的情况是﹐上帝咒诅了人﹐撤回给人的这些属灵恩赐。
你或者还记得在前面几课里﹐我们谈到光照就是上帝给人主要在理性上知识或理解的恩赐﹐例如马太福音16章17节﹐彼得领受上帝的启示﹐知晓耶稣是弥赛亚。
而内在引导﹐就是上帝给人主要在感性或直觉上知识或理解的恩赐﹐这包含我们的良知﹐或是感受到上帝要我们采取的某个行动。
在一些层面上﹐上帝给予堕落的人类某种程度的光照和内在引导。例如连不信的人也本能的可以察觉上帝的律法﹐他们中的许多人也向往公义﹐并且认为偷窃或谋杀是不对的行为。同样的﹐不信的人若是犯了某些罪行﹐也会受到良知的谴责。
但是圣灵不会对不信的人给予等同于信徒的光照和内在引导。祂在那些不信的人心里运行﹐只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触犯上帝的律法。原因很简单﹕上帝选择不同方式彰显祂自己﹐祂祝福那些爱祂的人﹐而咒诅那些恨祂的人。
我们可以比较约翰福音17章26节﹐那里记载耶稣向天父的祷告﹕
我已将你的名指示那些你托付给我的人,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章26节)
耶稣让信徒认识祂﹐为的是要与信徒们建立相爱和合一的关系。相反的﹐祂对那些敌对祂的人只是彰显自己的一小部份﹐仅仅只是把他们带到审判之下而已。
堕落除了让人受蒙蔽﹐限制了人们对启示的接触﹐也妨碍了人们对启示的明白。
明白启示
人的堕落犯罪﹐严重削减我们理解上帝启示的能力。即便堕落的人类仍然可以触及上帝的启示﹐我们还是缺乏理解它们的许多熟练技能。我们当然还具有理性的认知力﹐可以理解上帝启示的基本教训。但是,伦理的认知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理性的认知力而已﹐它需要涉及到全人的投入。
伦理抉择和事实评估是分不开的。而且许多非理性的因素也会影响我们的伦理判断﹐例如我们的情绪﹐良知﹐直觉﹐忠诚﹐欲望﹐恐惧﹐软弱﹐失败﹐对上帝本能的拒绝等等。
马太福音13章13到15节﹐耶稣解释祂为什么要用比喻来教导人﹐指的就是这个问题﹕
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马太福音13章13-15节)
堕落的人类仍然有眼有耳可以领受上帝的启示﹐但是我们的心已经刚硬﹐不能接受上帝和祂的真理﹐因此这就妨碍我们﹐无法清楚理解所领受到的启示。
以弗所书4章17到18节﹐保罗用这些话语讲述这个问题﹕
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以弗所书4章17-18节)
堕落败坏人的本性﹐使人的心刚硬﹐也因此使得我们无法合宜地理解和明白上帝的启示。
从许多方面来说﹐我们的逻辑和理性思考仍然能够照它们的功能运作﹐也因此上帝仍然认为我们有责任去理解祂的启示。但是堕落败坏我们﹐使得我们与上帝敌对﹐抗拒祂的真理。结果我们非但没有接受从上帝来的真知识﹐反而欺哄迷惑自己去相信我们有罪的心思编造出来的一些谎言。
我们已经谈过堕落使人受蒙蔽﹐削弱了人们去接触启示;而且心地昏暗﹐难以明白启示﹐现在要来探讨堕落败坏人的心思﹐使得人们无法顺服启示。
顺服启示
把顺服当成是知识的一个层面﹐这个观念可能让一些人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们通常认为启示可以给予我们一些知识﹐但是顺服则是有别于知识的另一个举动。当然从某个角度而言﹐这个看法是正确的。不过从另一个层面来说﹐知识和顺服基本上是同一件事。就这个层面而言﹐堕落拦阻我们对上帝的认知﹐因此也毁坏我们顺服上帝的能力。
为了理解我们对上帝的无法顺服﹐是如何拦阻我们对祂准则的认知﹐我们要着重于知识与顺服彼此关联的两个层面。首先﹐我们要来看顺服和认知之间的关联互动 ﹔第二﹐我们要思考到在圣经中就某些方面而言﹐ 顺服和认知两个概念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先来看顺服导致我们对上帝和祂的准则的认知。
在圣经里﹐顺服和认知是彼此关联和互动的。一方面,认识上帝会导致顺服上帝。例如我们读到彼得后书1章3节﹐彼得写了这些话语﹕
上帝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得后书1章3节)
这里﹐上帝给予我们对主的认识﹐为的是让我们能够产生出生命和敬虔的生活。
因此这就导致一个我们预期的模式﹕首先我们领受并且明白上帝的启示﹐接着我们要顺服地把此认知应用于生活。但反过来也是正确的﹐顺服是认识的先决条件﹐我们若是顺服的把上帝的启示应用于生活中﹐也会导致和加深我们对祂的认识。箴言1章7节这么教导我们﹕
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箴言1章7节)
箴言15章33节也讲到﹕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训诲。(箴言15章33节)
类似这样的经文充满整本的圣经﹐知识来自顺服﹔也就是说﹐当我们顺从上帝的主权时﹐我们就处于能够了解上帝启示的位置上。
但是堕落败坏我们的本性和意志到一个程度﹐使得我们抗拒上帝。事实上﹐我们根本没有能力顺服祂的话语。
知识既然来自顺服﹐那么不能顺服上帝的人﹐也无法了解上帝和祂话语的真义。或者换句话说﹐顺服导致认知﹐而罪过带来无知。
因为顺服导致对启示的认知﹐所以我们可以了解堕落带来的拦阻。现在要来思考顺服和认知这两个概念不可分离的。
在圣经里﹐顺服和知识基本上是同样的意思﹔有的时候﹐圣经把这两个词语并列﹐用其中一个成为另一个的注解。例如美国新标准本圣经是这么翻译何西阿书6章6节﹕
我喜爱忠诚胜于献祭﹐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献燔祭。(何西阿书6章6节[译自NASB])
在这句经文里﹐忠诚胜于献祭﹐以及认识上帝胜于献燔祭是互相对应的﹐也就是为了让人清楚明白﹐第二个词语是第一个的重复讲述﹐所以献祭等同于献燔祭﹐而忠诚是顺服的一个表征﹐也就等于于认识上帝。
而在圣经其他地方﹐顺服或是知识常成为彼此之间的定义。例如在耶利米书22章16节﹐耶和华上帝说了这些话﹕
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耶利米书22章16节)
在这里﹐对上帝的知识或认识上帝的定义就是对上帝顺服﹐特别是在持守公义这方面的顺服。
.第三﹐圣经有时在描述顺服和知识这两者的关系时﹐会用其中一个作为另一个的实例。例如何西阿书4章1节﹐先知这么责备以色列百姓﹕
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上帝。(何西阿书4章1节)
何西阿列出以色列人没有做到的三件事情﹐因此导致上帝的愤怒﹕他指责他们不诚实﹐无爱心﹐还有他们不认识上帝。何西阿把认识上帝这一项也列在这个关乎道德行为的单子上﹐就是明白指出认识是顺服的一部份﹐认识上帝是我们的伦理职责。
当然﹐顺服和知识并不是经常都是意味着同一件事。但是圣经把这两者紧紧的关联在一起﹐强调在一个重要的层面上﹐如果我们无法顺服上帝﹐就等于我们不认识祂。
堕落给人类带来厄运﹐上帝对亚当和夏娃的咒诅﹐导致了从他们所衍生出来的每一个人的本性﹐意志﹐和知识都败坏了﹔带来的伦理后果也是不堪设想﹕堕落的人没有一个能产生出完完美善的思想、言语和行为。因为我们是堕落有罪的人﹐我们所有的心思意念﹐言语表达﹐和行为举止都带着某种程度上罪的玷污。因此在作伦理抉择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思考到堕落对每个人都有诸多方面的深远影响。
谈论过了创造和堕落阶段﹐人的良善和本质的关系以后﹐我们现在要来探索救赎的阶段﹐也就是上帝更新重建那些领受祂救恩的人﹐使他们有能力活出良善。
接着人类的堕落,救赎的阶段就立刻展开:即使上帝因着亚当夏娃的犯罪而咒诅他们﹐祂也还是施恩予他们。在前面几课里﹐我们称这是原始的福音,或是“最初的福音”﹐也就是上帝愿意差遣一个救赎者﹐来修复因着人堕落而造成的损害。
但是救赎的阶段并没有马上就除掉堕落带来的结果。救赎是一个很慢长的过程﹐会一直延伸到基督耶稣在荣耀里返回时才算完成。在那个时刻来临之前﹐堕落带来的后果﹐仍然会影响包括信徒在内的所有人类。
虽然如此﹐当个人蒙受救赎﹐从不信的人转变成为信徒﹐他们就能够在某些重要和奇妙的层面上,脱离堕落导致的可怕后果。
我们对信徒蒙受救赎的探讨﹐就好像是把对堕落的探讨来个彻底翻转。首先,我们要着重于我们的本性﹐讲到救赎如何重建我们本性的良善。其次,我们要谈到我们人的意志和免于犯罪的自由。第三﹐我们要着重于我们的认知﹐我们的能力被修复﹐而能够善用上帝的启示。让我们现来看在我们蒙受救赎的时候﹐我们的本性如何被上帝重建。
本性
你应该还记得﹐我们的本性﹐就是我们基本的性情﹐是我们本质的主要层面。如同我们说过的﹐我们堕落的本性是邪恶的﹐我们恨恶上帝﹐而喜爱犯罪﹐我们不具有道德上的良善。
然而,当我们在基督里蒙救赎的时候﹐我们的本性就被更新了。圣灵重生了我们﹐赐给我们美好的性情﹐使我们能够爱上帝、而恨恶罪。圣灵也修复我们道德良知﹐使我们具有真正的良善。以西结书36章26节﹐这里提到上帝应许未来在基督里所要成就的救赎﹕
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以西结书36章26节)
还有罗马书6章6到11节﹐保罗是这么讲论到救赎﹕
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马书6章6-11节)
新约和旧约对于人类堕落以后都带着罪污的心灵有一致的看法。但是,当上帝救赎我们的时候﹐祂就再造了我们﹐赐给我们正直的新心和新灵﹐取代过往有罪的心灵。带着这些新的本性﹐我们于是能够爱上帝而且顺服祂的话语﹐也因此能得到祂的祝福。
当然﹐我们蒙受的救赎还没有全然完成﹐因此即使已经有新的性情﹐我们还是会被罪影响而受污染。这就是为什么马可福音10章18节﹐耶稣会这么说道﹕
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马可福音10章18节)
蒙救赎的人有相当程度的良善﹐但我们绝不是像上帝那样的完美。虽然如此﹐我们新的性情仍可以让上帝以许多美好的方式祝福我们。
了解了我们更新的本性以后﹐我们现在来看﹐当我们经历救赎的时候﹐我们的意志如何得到修复重整。
意志
我们的意志﹐就是我们人作决定、选择、意愿、希望、打算的官能。我们已经探讨过﹐当人们堕落犯罪以后﹐我们就无法正确的使用我们的意志或意念。保罗用为奴的比喻来描述这样的败坏﹐清楚指出我们堕落﹐未蒙救赎的意志是被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所奴役。既是罪的奴仆﹐就使得我们无法作出讨上帝喜悦的决定﹐也不会想要讨上帝的喜悦。
但是当我们信靠基督以后﹐罪对我们心思意念的掌控就被破除了﹐我们不再受驱迫想要去犯罪。更重要的是﹐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给我们力量﹐感动我们的心思意念﹐使得我们爱主﹐而且愿意顺服祂。以西结书36章第27节﹐上帝讲到这方面的救赎。在那节经文里﹐上帝提到这个随着救赎而来的祝福﹕
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36章第27节)
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12到13节﹐也讲到这点﹕
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2-13节)
不过我们也要记得﹐我们意志的更新并没有能完全解决我们生命和生活中罪的问题。罪仍然是住在我们里面的敌人﹐所以我们必须常常与之争战。然而,一个明显的差别就是﹐我们不再被罪所奴役﹐听命于它﹐受它的驱使。即使是这样﹐有时也还是很难抵挡抗拒罪的诱惑。罗马书7章21到23节﹐保罗讲到这样的挣扎﹐他用以下的话语描述基督徒的生命﹕
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7章21-23节)
我们可以把圣经关乎人心思意念的教导作这样的总结﹕在被造的时候﹐我们的意志是可以顺从罪或是抵挡罪。然而当人堕落犯罪以后﹐我们就失去抵挡罪的能力﹐罪也趁机住在我们里面﹐掌控我们﹐奴役我们的心思意念。
人蒙受救赎以后﹐我们的意志又被重建更新﹐罪的奴役权势也被破除了。我们再次可以抵挡罪﹔而且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能力﹐帮助我们抵挡罪的诱惑。
不幸的是在救赎的现阶段里﹐罪仍然住在我们里面﹐使得我们经常挣扎在罪的诱惑和圣灵的影响之间。但是等到基督再来﹐完成救赎的工作﹐我们就能彻底脱离罪在我们里面的运作﹐只顺服圣灵的引导﹐我们也不会再选择去犯罪。
我们已经探讨了我们的本性和意志﹐现在要来看我们蒙受救赎以后﹐我们认知的更新改变。
认知
如同前面的讨论﹐我们对于知识的探讨也要分成三个部份。第一﹐我们要讲到我们对启示的接触﹔第二﹐我们对启示的明白﹔第三﹐我们对启示的顺服。让我们先来探讨救赎以后﹐我们如何再次得着对启示的接触。
接触启示
你应该记得﹐堕落严重的限制人们领受圣灵的光照﹐那是上帝给人主要在理性上知识或理解的恩赐。
我们也看到堕落严重限制我们领受圣灵的内在引导﹐那是上帝给人主要在感性或直觉上知识或理解的恩赐。
但是蒙受救赎以后﹐我们就再次可以领受圣灵这些的服事。圣灵不单只是启示我们﹐使我们知罪﹔祂更是让我们认识福音的真理﹐以及其它许多关乎得救的事情。祂让我们的良知能敏锐的感受上帝的性情﹐赐给我们敬虔圣洁的直觉。例如 约翰一书2章27节﹐使徒约翰这么说道﹕
有[至圣者]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约翰一书2章27节)
以弗所书1章17节﹐保罗这么讲到圣灵的光照和内在引导﹕
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上帝……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以弗所书1章17节)
除了让我们再次能够接触启示﹐救赎也使得我们因着圣灵的运作﹐再次能够明白启示。
明白启示
我们已经看到堕落使得我们与上帝为敌﹐抗拒祂的真理﹔因此我们不但无法接受从上帝而来的真知识﹐反而受迷惑﹐转而相信谎言。但是当我们得救以后﹐圣灵就改变我们的内心﹐使我们能够爱上帝﹐不再恨祂。圣灵也更新我们心思意念﹐使得我们能够理解领会上帝所启示的真理。
哥林多前书2章12到16节﹐保罗这么说道救赎以后我们得以明白启示﹕
我们所领受的……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哥林多前书2章12-16节)
没有上帝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无法明白上帝的真理的。我们对上帝的背逆心态﹐已经模糊我们的理性﹐使得我们相信关乎上帝性情和作为的各种错误谬论。但是当圣灵掌管我们的心思意念以后﹐祂就摧毁罪的权势对我们的蒙骗﹐使得我们有能力去明白上帝的启示。歌罗西书1章9节﹐保罗这样的教导我们﹕
因此,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也就为你们不住的祷告祈求,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上帝的旨意。(歌罗西书1章9节)
保罗知道没有那个信徒可以完全明据白上帝的启示﹐因此他为歌罗西的信徒们持续的祷告﹐希望他们更有悟性。如同歌罗西的信徒一样﹐我们也需要圣灵不断的引导﹐使我们的智慧悟性可以长进。
我们已经谈过了救赎更新我们的认知能力﹐使得我们能够接触启示﹐帮助我们能够合宜的明白启示。现在,我们就可以来探讨救赎性的恢复我们的认知,使得我们得以顺服启示。
顺服启示
在这之前﹐我们已经谈过顺服和知识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我们在圣经中,顺服与认知是关联互动的﹔另一方面﹐在圣经中顺服和认识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
我们对于救赎使得我们能够顺服启示的探讨﹐也顺着这类似的模式。首先﹐我们要讲到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救赎与顺服是彼此关联互动。第二﹐我们要思考到在圣经中就某些方面而言﹐ 救赎与顺服两个概念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先来看救赎导致我们顺服这个事实。
圣经讲的很清楚﹐救赎带来的主要结果之一﹐就是在信徒生命里产生的顺服心态。在圣灵内住光照和引导之下﹐信徒的行为与其他的世人有很大的不同。堕落的人类恨恶上帝﹐无法顺服祂﹔但是蒙恩得救的人却是爱上帝﹐而且愿意顺服祂。使徒约翰经常讲到这个真理﹐例如约翰一书2章3到6节﹐他这么写着﹕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翰一书2章3-6节)
圣经常常用圣灵所结的果子来讲到圣灵的工作。例如马太福音3章﹐施洗约翰要他的门徒们行出与悔改相称的结果﹔加拉太书第5章﹐保罗也用不信的人生命里﹐罪所产生的罪行﹔对照着信徒生命里﹐圣灵所产生的美好结果。加拉太书5章22到23节﹐保罗这么写着﹕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温柔、节制。(加拉太书5章22到23节)
借着圣灵内住和更新的同在﹐我们生命中逐渐结出义的果实。在生活的许多方面﹐圣灵引导我们顺服上帝﹐使得我们言行举止展现属灵的美德与行为。
谈过了救赎导致顺服以后﹐我们要来探讨救赎和顺服这两个观念的密不可分﹐也就是说﹐蒙救赎等同于顺服主。
圣经里有多处经文明白指出﹐救赎和顺服是同一件事。通常经文会定义信徒就是那些顺服主的人﹐因为一个人会归信基督﹐那行为本身就是顺服的举动﹔而顺服的举动也包括我们相信基督﹐和为罪悔改。例如彼得前书1章22和23节﹐使徒彼得这么教导我们﹕
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上帝活泼常存的道。(彼得前书1章22-23节)
彼得在这里讲到﹐当我们蒙了重生时,我们归信基督。他说因我们顺服真理﹐以至归信基督。
在其它时候﹐圣经认为救赎等于顺服﹐因为在生活许多方面﹐蒙救赎的人是顺服主的 。我们因为爱祂﹐所以愿意遵守祂的诫命准则。希伯来书5章9节这么说道﹕
[耶稣]……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希伯来书5章9节)
在这段经文里﹐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耶稣在天上持续祭司的工作。祂借着为我们不断的代求﹐而持守住我们的救恩。祂乃是为那些在生活上顺服祂的人如此行﹐也就是为那些相信上帝﹐有圣灵同住的人不断代求。
当我们思想救赎与顺服彼此之间的关系时﹐我们要记住的一个重点是﹐救赎会让人顺服上帝﹐而顺服上帝让人可以认识上帝和祂的法则。
我们应该记得﹐堕落败坏我们的认知﹐使得我们无法顺服主。然而﹐救赎翻转了堕落带给人的咒诅﹐使得我们重新能够顺服上帝﹐也因此让我们能够认识上帝。
救赎更新重建我们对上帝的认识﹐因此圣经时常以认识上帝来总结上帝的救赎﹐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样的认识包括[理性] 的知识﹐例如知道福音的事实﹔也包括经历和关系的认知﹐例如我们谈到认识某人的过程。我们也在圣经里发现这类的记载﹐例如诗篇36章10节﹐但以理书11章32节﹐和约翰二书1节。约翰福音17章3节﹐耶稣这么祷告﹕
认识你独一的真上帝,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章3节)
因此在救赎的阶段﹐我们本性的良善本质得以重整更新﹐我们的意志可以重新恢复 ﹐和我们对上帝认知能够更新。因着我们内在本性蒙受救赎﹐我们得着行善的能力﹐能够在思想、言语、行为上都有蒙上帝祝福的表现。
在这一课里﹐我们先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探讨良善和本质的关系。我们从历史的脉络里去探讨良善﹐始于上帝的创造﹐在那个阶段﹐我们看到良善是根源于上帝的本性﹐而人类受造的时候﹐也带着天然良善的本质。接着,我们看到堕落败坏了人类天然良善的本质﹐使得人没有能力有合宜的道德行为。最后,我们看到在救赎的阶段﹐因着基督救恩临到我们﹐上帝的灵重建更新我们内在的良善﹐使得我们再次能够有道德伦理的行为。
在当今的世界﹐当我们学习按着圣经作合宜的伦理抉择时﹐我们一定要牢牢地记住﹐纯正的良善总是涉及到我们的品格性情必须与上帝的性情属性相符合。一个可悲的坏消息是,由于人的堕落﹐罪就住在我们里面﹐使得我们人类无法反映出上帝全然的美善。然而,福音的大好消息就在于当圣灵对我们实行救赎时﹐圣灵就来住在我们里面﹐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性情﹐使得我们能够活出上帝所喜悦且祝福的生活样式。我们若是能够牢牢记住这几个重点﹐在思考和回应一些伦理问题的时候﹐就更有能力作出讨荣耀之主喜悦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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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过父母的都晓得孩子有时会弄坏一些东西。也许是一个碟子,一件玩具,或是某个装饰品。不管如何防范,孩子都难免会有失手,弄坏东西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情况,身为父母,我们通常会有不同的反应。如果孩子是有意破坏,我们会很生气;特别是他们不留心或不听话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更加恼火。然而,如果孩子真是无心失手,我们多半不会太在意。
为什么我们会有这些不同的反应﹖我们会有这些不同的反应乃是因为我们考虑到他们的动机,使得我们既有可能不去计较,也许可能会体谅他们的无心之错,或者是表现得很恼怒;完全看我们怎么衡量他们的动机。对成年人而言,我们作伦理抉择也多少类似于此。伦理行为和我们的内在动机是分不开的。我们做每个伦理抉择时,都必须考虑到决定背后的动机,愿望,和意图等这些因素。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九课,题目是:存在动机的角度:立志为善。在这一课里,我们会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探讨我们内心所存有的动机或意图如何影响我们的道德抉择。
你应该记得,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时,所使用的模式是: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上帝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我们若是按着上帝话语的准则来作抉择,那就是从规范准则的角度处理伦理议题。我们若是用情况处境的角度,就必须注意到所处的环境。当我们考虑到伦理问题里所涉及的当事人,那就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衡量。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继续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探讨伦理抉择。
在上一课,我们谈到存在动机的角度时,曾探讨什么样的人才会作出合宜美善的伦理抉择。唯有具有良善本质的人,就是那些因上帝恩典透过信靠耶稣基督,得蒙救赎的人,才能作出合宜的伦理抉择。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着重于存在动机的另一个层面:我们的伦理动机。如同我们谈过的,若是要讨上帝的喜悦,良善的人必须为着正当的理由,行合宜的事。他们的动机必须是正确合宜的。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把立志为善分成三个部份来讨论。首先,我们要谈到动机的重要性,我们会思考如下的问题,好比:什么是动机﹖动机和行为有何关联﹖其次,我们要谈到在符合圣经的伦理抉择里,信心的动机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第三,我们要着重于圣经鼓励我们所应该具有的爱心的动机。让我们先来看伦理中,动机的重要性。
谈到动机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考虑的是动机这个概念,接着我们要谈到拥有合宜动机的必要性。让我们先来看动机这个概念。
概念
通常我们讲到动机的时候,会想到两个基本的层面。一方面,动机可以是促成我们采取某个行动,所要达成的目的— 也就是我们希望做成的事。另一方面,动机也可以是我们行动的起因。就前一个层面而言,动机等同于目标,也就是我们探讨情况处境的角度时所谈到的。因此,在这一课里,我们会着重于动机是我们行动的起因。
就日常生活经历来看,因果关系是众人皆知的观念。例如,若是有人用脚踢球,我们会说球动是因着这一踢,所以球的滚动是脚踢的结果。我们还可以引用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下雨使得地上潮湿;闭上眼睛,我们就看不到东西;整天卖命的工作使得我们非常疲惫等等。
而人们的动机和行为也类似这样的因果关系。动机是原因,而行动就是由动机导致的结果。
就这个层面而言,动机乃是促成我们行动的内在倾向。内在倾向可以是我们的人格特质,意愿,感觉,承诺,以及其它引发我们采取行动的内在意向。
我们粗略的了解什么是动机以后,也必须对这个概念作三个简单的注解。第一,动机通常是复杂、多方面的。
复杂性
在普通情况下,有许多的人格特质,意愿,感觉,和承诺会一起运作,导致我们作某些伦理抉择。好比说一个作父亲的,每天去工作,赚钱养家。他爱他的妻子和儿女,他愿意供应他们以及他自身衣食住行的需要。然而与此同时,他可能也有些相抵触的意愿,例如想留在家里轻松一下,或是在家里修整房屋,或出去度个假。所有这些内在的意图,以不同程度的张力与和谐存留在他的心里。但是至终,在多数的日子里,这些意愿凝聚成的合成影响,是让他出门去工作。
通常的特别
其次,有些动机是通常的,有些则是特别的。还有许多的动机却是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
例如身为基督徒,我们总是想和失丧的人分享福音的好处,这是一个很通常的动机。我们希望人人能够相信耶稣,希望全世界都能进入上帝的国度。但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希望用特别的方式,向某个特定的人传福音。其它时候,我们的动机则是介于这两者之间,我们只是出去,希望能向一些未信的人传扬福音的信息。
察觉和未知
第三,除了动机的复杂,通常或是特别以外,我们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可能察觉和未知。我们或者相当知道内心的一些动机,但是我们绝对无法全然察觉所有的动机。
好比说一个人吃饭,我们可以说他是饿了,所以要吃饭。饥饿是一个内在的感觉和情况。一个饥饿的人通常知道自己的肚子饿了。
但是心理学和一般的经验也让我们知道,有时人吃东西是因为他很不快乐,想要得到安慰。在这些情况下,人吃东西,通常不晓得他们内在动机是想要得着安慰,想要遏制那种不快乐的感觉。
谈过了动机的基本概念和它们的复杂性以后,我们现在来看拥有合宜动机的必要性。为什么在伦理抉择里,动机是这么重要﹖
必要性
非常不幸的是,基督徒经常会落入这样一个陷阱里,认为有道德伦理的生活只是需要在外面行为上顺服上帝的旨意。我们误以为上帝不会追究我们里面是否具有合宜的动机和意愿。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有时是因为外在的行为比较容易查看和纠正;有时是因为我们的牧者和教师不断的提醒引导我们去注意自身的行为,而忽略查看自己内在的意愿与委身承诺。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原因。无论如何,圣经讲的很清楚,若是要真正有道德操守,我们敬虔的行为必须是根植于我们有内在敬虔的动机。
我们行事必须要有合宜的动机,对于这一点,我们要以三个方式来探讨。第一,我们要查看圣经所说的,美善的工作是源自我们的内心世界 。第二,我们要探讨圣经对假冒为善的斥责。第三,我们要谈到基督徒的美德,是良好伦理动机的根源。让我们先来看美善的工作源自我们的内心这一点。
内心
圣经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描述人的心思。就我们关乎伦理的探讨,我们认为心思乃是我们内在深处的意念,也是动机的起源。或者就我们先前所提到的,心思乃是我们内在的意向。其实在圣经里,这类词语概念之间有许多的相似重迭之处,诸如“心思”,“意志”,“意念”,“灵”与“魂” 等等。
例如历代志上28章9节所记载的,大卫就是把动机和心思相联在一起:
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上帝,诚心乐意地事奉他;因为他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历代志上28章9节)
在这节经文里,大卫教导他的儿子所罗门,讲到顺服上帝是源自我们心里深处,这样的意愿是出于诚心和乐意。上帝不只在乎我们外面行为的顺服,也要我们每个心思,每个意念都真诚的委身于祂。祂所看重的诚心顺服,是来自我们最深的意念和渴望。
圣经里也多处提到顺服应该来自良善的动机,例如申命记6章5和6节;申命记30章2到17节;约书亚记22章第5节;列王记上8章61节;诗篇119篇34节;马太福音12章34和35节;罗马书6章17和18节;以弗所书6章5和6节;以上所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从旧约和新约各选一段经文为例。
首先让我们来看申命记6章5和6节: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 我……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申命记6章5-6节))
我们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到,上帝希望祂的百姓能全心全意的爱祂。上帝要祂的诫命是写在他们的心上,好让他们可以从心里愿意顺从。
新约也是如此要求。我们来看罗马书6章17和18节所写的:
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马书6章17-18节)
译为心里或全心的这个希腊词是ek kardias。若是直译的话,可以说是发自心里。保罗在此是教导,上帝所要的全心顺服,乃是从心里流露出来的顺服。
我们已经探讨了合宜动机的必要性,因为美善的工作必须从心里发出。现在要来讨论,在作出合宜的伦理抉择时,我们需要有合宜的动机。我们要看圣经是怎么说假冒为善。
伪善
圣经用不同的描述讲到假冒为善,不过我们谈的假冒为善特别是着重于道德的徒有其表。若是我们外表的行为仿佛符合上帝话语的要求,可是内心却不是如此的话,我们就是假冒为善,这样的行为是无法讨上帝的喜悦。在马太福音6章2到16节,耶稣是这样教导我们:
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马太福音6章2-16节)
施舍,祷告,和禁食都是美好合宜的行为。可是在以上所提的例子里,耶稣却谴责他们所作所为是假冒为善,因为他们内在的动机是骄傲而不是真正的爱上帝或者是爱邻舍。圣经谴责这些虚假伪善的邪恶动机,以此教导我们良善的行为必须出自良善的动机。
我们要注意的是,假冒为善不仅限于那些虚伪的不信者,即使基督徒也会有内外不一致的情形。可能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新约加拉太书里记载的,那些信主的犹太人对待外邦信徒的态度。那些信主的犹太人已经不再遵守许多传统的犹太习俗,他们知道因着基督的受死和复活,使得他们应该以新的方式,来应用旧约里的一些法则规矩。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要保持一些过时的传统,好让他们自己似乎比教会里的外邦信徒更有尊荣和地位。
令人讶异的是,使徒彼得和宣教士巴拿巴也曾是一同装假的人。我们从使徒行传第10章和13章的记载,知道彼得是第一个把福音带给外邦人的使徒,而巴拿巴是起初几个到外邦地区宣教的人之一。可是他们居然也有这样的行为。我们来看加拉太书2章11到13节,保罗怎么叙述当时的情况: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加拉太书2章11-13节)
因着这种装假的行为,保罗当面谴责彼得,指出彼得原先也和外邦信徒所行一样,没有奉行犹太规矩,因为彼得心里明白,在基督里,外邦人和犹太人都是一样的。但为了怕失去犹太人对他的尊敬,他宁可回避,不与外邦人一起,好像那些外邦信徒比不上犹太基督徒。彼得的装假行为是出于自私的动机,要保持人对他的尊敬,而不是敬虔的尊荣上帝和祂的教会。
我们已经谈过了善行必须出自我们的内心,而不是假冒为善,我们现在要来探讨合宜动机之必要的第三个理由,那就是基督的跟随者应该要有的美德。
美德
简单来说,美德就是值得称赞的美好品德,我们也可以说一个人具有诸多的美德,就是这人品德里值得赞扬的不同部份。美德与我们所探讨的动机有重要的关联,因为合宜的动机会表现出人美好的品德。圣经列举了一些所谓的美德,但我们最熟悉的就是使徒保罗讲到的圣灵的果子。
加拉太书5章22到23节,保罗这样描述圣灵所结的果子: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5章22-23节)
这个单子也许还不够详尽,不过以上所列,乃是总结了上帝希望祂的子民应该具有的美好品德,其中的每一个都应该是我们内在的性情,驱使我们愿意有合宜的道德行为。从这个层面来看,人的美德等同与行事的动机。
举例来说,基督徒的爱心,这个美德,会促使我们有爱的举动。同样的,灵里喜乐的人也会受喜乐所驱使去行事。内在和平的人以平和的心行事,而具有忍耐的人行事也带着耐心。如同马太福音12章35节,耶稣所教导的: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
在这一课余下的部份,我们要着重于爱心和信心这两个美德,因为圣经提到它们是善行的必备条件。为此我们要先简单的说,除非我们具有爱心和信心的美德,并且以此为我们行事的动机,否则我们所作的就无法称之为是良善的。我们来看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是怎么描述爱。哥林多前书13章1到3节,保罗这么写着: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13章1-3节)
这段经文明确指出我们的行为必须出自我们内在的爱心;也就是说,我们所行的,若不是出自爱心,上帝就不认为它们是善行。
同样的,希伯来书11章6节也教导我们信心必须是我们行事的动机。我们来看这个教导: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章6节)
这句经文讲到人的信心驱使我们以信靠的态度行事;唯有如此,上帝才会悦纳我们的行为。
圣经如此强调基督徒的美德,因为要有好的德行生活,合宜的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圣经所教导的每一个美德都应该是我们行事的内在动机。因此每当圣经强调基督徒品德的重要性,它也是在强调这些合宜良善动机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讨论了人在作伦理抉择时,内在具有合宜动机的重要性。现在要来深入的探讨信心的动机。按信心行事,对我们而言为什么这样重要﹖而且信心如何策动我们行事呢﹖
所有熟悉圣经的人都知道,信心不论是在新约还是旧约都具有中心的地位;为此在传统的基督教神学里,信心的主题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关注点。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特别深入探讨的是,信心乃是道德伦理行为的核心动机。我们要察看信心是怎样激发促使我们顺服上帝的话语。
圣经在多处地方讲到信心是行事的动机,我们实在无法一一列举出来。因此我们仅是把讨论的范围限于几个比较基本的层面上,探讨在我们的抉择过程中,信心的动机是怎么永作的。首先我们要讲到得救的信心如何运作;其次我们要讨论人的悔改是信心的一个主要表现;第三,我们要讲到盼望乃是以信心来看待未来。让我们先来看得救的信心如何促使我们得到永恒的救赎。
得救的信心
为了本课的目的,我们要总结得救的信心,就是同意福音的真理,相信基督拯救我们脱离罪恶。当然得救的信心绝不只是这样而已,但这个定义乃是帮助我们了解,信心如何成为我们行善的动机。
圣经以两个主要方式谈到得救的信心。一方面,它谈到信心是起初得救的途径。另一方面,它讲到在基督徒的生命里,得救的信心乃是一个持续的信靠。我们先来看得救的信心是我们起初得救的途径。
得救最初的途径
当我们谈到得救的信心是起初得救的途径时,我们乃是强调,信心是上帝用来拯救我们的管道。我们可以把信心比喻成油漆刷,工匠用刷子沾油漆,来粉刷房子。让房子得到粉刷的,不是油漆刷,正如信心也不是我们获得救赎的根源。油漆刷只是油漆匠使用的一个工具,用来把油漆涂到房子的墙壁上。同样的,信心也只是上帝用来让祂的救恩临到我们这些罪人的生命里的一个途径。不是我们的信心为我们取得或挣得救恩。恰恰相反,而是基督的生与死为我们赢得了救赎,并且基督借着信心把救恩白白的赏赐给我们。
罗马书5章1到2节,保罗这么写着: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 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罗马书5章1-2节)
保罗在这里所讲的称义,就是上帝赦免我们的罪孽,称我们为义。这样的恩典最初乃是借着得救的信心,临到保罗和他的读者们。
蒙上帝称我们为义,是我们得救的最初阶段,那是因着上帝的恩慈,使祂赦免我们的罪孽,让我们承受基督的荣美。这也永远的改变我们的身份。在我们被称义以前,我们是罪人,是与上帝为敌的。但一旦上帝拯救了我们,我们就成为祂所爱的圣徒。而上帝用来拯救我们,称我们为义的途径,就是我们得救的信心。
在我们起初得救的时候,得救的信心激励我们为罪悔改,并且相信基督是我们的救赎;这些美好的行为就是我们得救的最初表征,唯有真正的得救信心才会激发出这样的行为。
除了提到得救的信心是我们起初得救的途径,圣经也讲到得救的信心是我们对基督持续的信靠。
不断地委身
在持续的信靠里,得救的信心乃是继续认同福音的真理,持续相信基督拯救我们脱离罪。它也是继续持守我们起初得救时所具有的信心。这样的认同和相信必然会影响我们所相信的每一件事,例如我们如何看待自己,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社会,以及生活中的每个其它事项。按这个层面而言,得救的信心乃是一个涵盖一切的世界观,它存留在我们心里,影响我们一切的抉择;这是一个激发我们行出良善的活泼信心。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不要把信心想成只是理性的运作,信心不单只是承认耶稣是主,而且我们是因着祂的福音而得救。如同雅各书2章第9节提到的,鬼魔也承认关乎上帝的真理。可是这样的承认并没有拯救它们。
得救的信心应该还要涉及我们的心思,这内在的意愿促使我们在言行举止上都愿意讨上帝的喜悦。因此,得救的信心的确是关乎理性的运作,但我们的信若是真诚,这理性的承认应该是源自我们的心思,得救的信心会激发每个信徒的生命,使得我们愿意也决心要行出良善。例如创世记15章第6节,如此讲到亚伯拉罕的信心: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世记15章第6节)
这句经文描述当上帝初次与他立约的时候,亚伯拉罕所表现出来的信心;历世历代也以此来定义信徒的因信称义。要了解这其间的关系,我们要先知道,希伯来文里,动词相信和名词信心是有相同的字根;而且我们也要知道,被称为义,就是被宣告为义。这节经文教导我们,亚伯拉罕乃是借着他的信心蒙救赎,或是被称为义。
这也是为何使徒保罗要引用创世记15章第6节来证明因信称义的道理。他在罗马书第四章和加拉太书第三章都提到这点;每一次他都是以亚伯拉罕为例,极力申述,解释亚伯拉罕乃是因信得蒙救赎,而这也成为在基督里每个信徒的楷模。按着保罗的教导,更正教的神学家也时常引用亚伯拉罕的例子来证明单是信心,就足以让人被上帝称为义。这样的教导是正确无误的,不过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的阐释清楚。
事实上,远在创世记15章所记上帝初次与他立约之前,亚伯拉罕就拥有得救的信心了。根据希伯来书11章第8节,和创世记12章第4节,亚伯拉罕已是按着信心离开哈兰,要行到应许之地-- 在创世记15章记载他被上帝称为义之前,这些事早就发生了。
创世记15章所记载的立约仪式是在亚伯拉罕到达应许之地以后发生的,离他初次以信心行动,已是相距多年了。准确的来说,亚伯拉罕这时的信心是得救,称义的信心。但那并不是新的信心,而是多年以来亚伯拉罕一直持守,并以此行事为人的同一个信心。因此当保罗以创世记15章的事例作为我们的典范时,他不单只是讲到透过信心我们起初所蒙的拯救,他也是讲到每个信徒应该如同亚伯拉罕那样,继续认真持守这个得救的信心。保罗在加拉太书2章20节这么写着: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拉太书2章20节)
还有希伯来书10章38到39节,作者这么引述旧约,将之应用于初代教会的情况:
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希伯来书10章38-39节)
那些因相信而得救的人—就是持有得救信心的人—是不会退后而沉沦的。他们乃是继续持守在信心的道路上,
纯正的得救信心应该是我们生命的特质;因此信心若没有存留在我们里面,那就不是纯正的得救信心。还有,纯正的得救信心会激发我们行善,因此我们若不想行善,我们的信心就是假的;而虚假的信心无法拯救我们。如同雅各在雅各书2章17到18节所写的: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各书2章17-18节)
基督徒终其一生,都要借着美善的行为把得救的信心表现出来。
希伯来书第11章有时被称为是“信心的群英榜” 。这一章总结许多旧约信徒所持守的纯正信心,要我们以他们为典范。希伯来书11章强调这些人是因信而生,不只是最初得救的信心而已,而是终其一生的信心;并且他们内在所持守的信心,也促使他们行出许多美好的事情。
例如希伯来书11章第4节,我们看到亚伯的信心促使他献出让上帝喜悦的祭,亚伯认同上帝有权柄决定祂所悦纳的祭,而亚伯也相信,如果他照着上帝的旨意去行,上帝必然会祝福他。就因着这样的信心,亚伯愿意向上帝献上他看为极其宝贵的祭物。
希伯来书11章第7节提到挪亚的信心驱使他去建造方舟,并且向当时的人指出他们的罪行。挪亚认定上帝要借着方舟救他和他的家人,使他们不会遭受到洪水的毁灭,他也相信上帝会用这个方式拯救他。这样的信心驱使挪亚愿意承担建造方舟这样艰难巨大的工程,也向周遭的人传上帝救赎的福音。挪亚必须长期忍受邻居朋友对他的嘲笑,因为他坚信上帝所言乃为真实,而且如果那些人愿意相信上帝,主同样也会救赎他们。
我们从希伯来书11章17到19节的记载也看到亚伯拉罕的信心促使他遵从上帝的命令,献他的儿子以撒为祭。亚伯拉罕同意上帝有权柄取以撒的命,他也相信上帝会因着他的行为,而祝福他和以撒。他的信心是如此坚定,以至他相信上帝能够让以撒从死里复活。上帝按着祂的恩慈,至终悦纳亚伯拉罕的信心,没有让以撒死亡。
希伯来书11章25节告诉我们,即使身为法老家的一份子,有权利享受美好的待遇,但摩西的信心却驱使他愿意认同那些为奴的以色列人。摩西愿意放弃奢华的生活和权柄,因为他相信真正的祝福是来自于上帝;也因着相信上帝会拯救他们脱离奴役的捆绑,摩西甘愿成为受奴役的以色列族中的一员。
除此以外,11章的33到38节也记载了旧约一些圣贤们的信心,驱使他们制服邦国,行了公义,逃脱致命的危机,在争战中得胜,忍受折磨,勇敢受刑,承受许多逼迫和酷刑。他们之所以能够坚忍不拔,至终得胜,是因为他们坚信上帝是以恩慈良善对待他们,也相信祂是他们的救赎者。这样的认同和相信坚固他们,使他们期盼并且看重上帝的喜悦,过于生命中其它的事物。
现今对我们而言也是如此。我们必须一生中持守我们的信心,相信上帝所宣告的,诚心信赖上帝的祝福和拯救。
如同我们在前几课提到的,那些缺乏得救信心的人—就是世上那些不信的人—他们拒绝上帝的真道,不愿意相信祂。因为他们是被罪所奴役,所以他们否认上帝的良善和主权。他们弃绝上帝给予的救恩,只是受驱使继续犯罪。
但是当我们真正相信上帝所宣告的,彻底相信祂,我们马上就知道一切的喜乐和应许都是从祂而来,也明白顺服祂的旨意是蒙受各样祝福的途径。也因此我们的信心会驱使我们愿意行善。
了解了什么是得救的信心以后,我们现在要来探讨基督徒生命里,信心的动机运作的第二个方式是悔改。
悔改
圣经讲到悔改,是我们诚心相信,而且弃绝并转离我们的罪。那不只是相信并且承认我们是个罪人,也不只是对我们的罪觉得难过懊悔。当然悔改的确是包含这些意识,但除非我们真的转离我们的罪,趋向良善,我们就还不是真正的悔改。
就圣经而言,悔改和信心是一体的两面。信心是转向基督,悔改是转离罪恶,这两个转变其实是同一个动作,其间的差别只是从角度上而言,信心是我们正要拥抱和接受的,悔改是我们要抛弃和拒绝的。在这个过程里,我们悔恨、醒悟——这些悔改的内心情感驱使我们做出悔改的行动,而这些悔改的心思感受就是信心的表现;因着信心,我们赞同悔改是接受福音必不可少的部份,也是因着信心,我们相信当我们悔改的时候,上帝会赦免我们。
我们可以用外邦人哥尼流的信主为例。他的事迹是记载在使徒行传第10章,提到彼得受差遣,去向哥尼流全家传福音。当彼得还在讲说的时候,圣灵就降临在听道的家人身上,证明他们是有得救的信心。稍后在使徒行传11章里,彼得把这件事情报告给耶路撒冷的教会,从教会的反应我们可知悔改和信心是同等重要。使徒行传11章18节如此记载教会的反应:
教会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传11章18节)
因着诚心悔改的心志,使得哥尼流愿意归信基督。事实上,得救的信心与悔改是紧密连结的,以至对教会而言,所谓归正就是回转归信都可总结为悔改。
同样的,施洗约翰也把悔改的心和信心的运作等同并论。当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来到他那里要受洗的时候,约翰劝诫他们要行出与悔改的心相称的良善行为。马太福音3章第8节,施洗约翰这样指示他们: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马太福音3章第8节)
约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洗礼,对人应该是会有一生的影响。这洗礼的意义是要人离罪回转,从此开始行善。对约翰而言,真正的悔改会驱使人行善。
使徒保罗也有同样的教导。当他站在亚基帕王面前,解释他为何会被监禁时,曾提到悔改和行善,以此来总结福音。使徒行传26章20节,保罗这么说:
我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使徒行传26章20节)
再次我们看到悔改和归向上帝是一体的两面。我们的心若真的悔改,就会驱使我们转离罪恶,行出上帝所悦纳的行为。
圣经里记载许多深刻的悔改事例。例如路加福音19章第8节记载税吏撒该的悔改。当他相信基督以后,就不再讹诈人,愿意将一半的财产分给穷人,而且对于那些他曾诈骗的人,以四倍偿还他们所损失的。他转离偷窃的罪,持着信心,愿意为善。
使徒行传第9章也提到使徒保罗的悔改,他懊悔自己对教会的逼迫,转而成为一个传福音,大有见证的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四处传讲福音,谦卑的寻求那些他曾逼迫的人对他的接纳。他从自己逼迫教会的犯罪中回转,一生信靠事奉基督。
在撒母耳记下12章,我们读到大卫受了先知拿单的指责之后,他的悔改。大卫与拔示巴犯了奸淫罪,还设计谋害她的丈夫乌利亚,以此遮掩自己的过犯。但是当大卫承认自己的罪,并且为罪痛悔时,他也是转向信靠上帝,愿意从此按上帝的旨意而活,他的信心表现于称颂上帝赦免他的罪,并教导其他的人也要悔改。他甚至将他的悔改记录在圣经最伟大的忏悔诗篇里,就是诗篇51篇。诗篇51篇12到14节,大卫这么写着: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上帝啊,你是拯救我的上帝;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诗篇51篇12到14节)
在大卫一生里,悔改使得他欢欣,乐意顺服上帝,将上帝的话语教导人,并且歌颂上帝的恩典。
大卫悔改的例子对于基督徒而言格外的重要,因为大卫在犯罪之前,是个对上帝坚信不移的人,也是信心的榜样。未犯罪之前,大卫屡次在生活中显出对上帝的信心,上帝也祝福大卫,提拔他,从卑微的牧童身份,成为一个大能的勇士,最后成为以色列国的君王。但似乎在大卫的信心屡次被试验而最蒙上帝悦纳的时候,他却犯了严重的罪,成了一个奸淫犯和谋杀犯。现代的基督徒也同样可能会犯这些可憎的罪。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中,第82个问答总结了这个圣经教导。82问答的问题是:
人有无可能全然遵守上帝的诫命﹖
回答是:
自从人类堕落以来,无人在今生能够全然遵守上帝的诫命,反倒是在每天的思想言行中经常违背。
每天我们都会犯罪,也因此每天我们都有机会,也必须为罪悔改。
你可能知道,在公元1517年,神学家马丁·路德因着在威登堡教堂门口张贴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而开始了改教运动。不过你是否知道他的论纲里的第一条是什么﹖那个条款很简单,就是:
当我们的主耶稣说:你们要悔改。祂乃是呼召信徒们一生过着悔改醒悟的生活。
基督徒的人生是因信而活的人生,因此也必须是不断悔改的人生。当我们靠着上帝的应许每天举步向前的时候,我们不时会有所回顾。我们发现自己经常会得罪上帝也得罪人,而悔改就促使我们祈求上帝和他人的饶恕,并且更正我们日后的行为。坦白的说,要清楚列举并且承认自己所犯的具体罪过是很难受的事,但是倘若我们相信上帝的赦免和救赎,也渴望让祂喜悦的话;就会激励和督促我们愿意谦卑自己,回转离开我们的罪,并且努力追求彰显在上帝国度里的完美公义。
我们已经讨论过得救的信心和悔改,现在要来看信心运作的第三个层面,就是盼望。
盼望
圣经以不同的方式谈到盼望。为了切合本课的目的,我们要着重于圣经论到盼望是确信我们在基督的救恩里,将来要成就的一切。
圣经教导,我们的救赎在今生尚未完全。我们已经被上帝称义,也领受了圣灵,可是我们还没有变得完全,还是常与罪在争战,而且承受疾病死亡的痛苦。我们也还受到今世一切败坏问题的搅扰伤害;直到我们死亡,进入天堂,才不会再受这些问题缠绕,但即使到那个时候,我们的救赎也还没有完全。我们还在等候耶稣回到地上,将万事万物都更新改变。我们还在期待那荣耀复活的身体,和上帝应许的新天新地。
在旧约时代,上帝的百姓常被劝勉要期盼上帝将来的救赎。依着这样的模式,新约通常讲到信徒对救赎的未来状况的确信,称之为基督信仰的巨大盼望。例如罗马书8章23到24节,保罗用这些话语描述我们对未来复活的盼望:
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马书8章23-24节)
盼望乃是确信,耶稣既然将圣灵给予我们,祂也必然会再回来更新世界,赐给我们其中的产业。正如得救的信心一样,我们这样的期盼也是坚定而明确的。
希伯来书第6章提到这样的盼望时,也引申到亚伯拉罕对上帝圣约应许的相信。经文提到我们未来的救赎,乃是基于上帝当时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希伯来书6章17到19节,这么写着:
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希伯来书6章17-19节)
我们的指望不是短暂的愿望和幻想,而是坚固又牢靠,因为上帝已经起誓,要完全成就我们的救恩。
这样的盼望使得我们在几个方面显出良善的行为。根据贴撒罗尼迦前书5章6到10节,盼望的头盔使得我们儆醒谨守。我们若将这几节经文和讲到上帝的军装的经文加以比较,就会清楚发现盼望的头盔帮助我们节制自守,保守我们免受魔鬼的攻击和试探。因此盼望让我们有理由愿意抵挡罪,以此激发我们行善。
而且当我们期盼那未来要承受的祝福时,我们明确知道,若我们顺服主,抵挡罪,我们必然会领受极大的祝福。我们也知道这面前短暂的罪中之乐,根本无法
与上帝将来所要赐给我们的永恒福分相比。
歌罗西书1章5节也让我们知道对未来救赎的盼望使得我们更有爱心,且信心更加坚定。当然爱心和信心本身不单只是良善的表现,也会激发我们乐意行善。因此,借着激发爱心和信心,盼望也成为许许多多善行的根源。
同样的,贴撒罗尼迦前书1章3节教导我们盼望会增添我们的忍耐,帮助我们存心忍耐,持守信心,并且行出让上帝悦纳的事情。或许,把盼望看为信心的动力,总结的最详尽的莫过于彼得前书1章13到15节。在那里彼得这么写着:
要约束你们的心……专心盼望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所带来给你们的恩。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得前书1章13-15节)
盼望使得我们在生活各方面都愿意顺服上帝,成为圣洁;并且也让我们愿意忍受苦难,如同耶稣祂自己也经受过的那样。如同希伯来书12章2到3节,我们所读到的:
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上帝宝座的右边。 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希伯来书12章2-3节)
我们当中许多人都有过失去盼望的时候。有时我们可能觉得上帝好像离弃了我们,或者我们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实的。无论如何,这种无望的感觉总是让我们很无助,觉得不管作什么都无法改变现状。这样的心情使我们失去生活的目标和意义,让我们面对即使是最简单的事,都觉得难以着手去作。
身为基督徒,我们若失去盼望,通常就不会去抵挡罪,也觉得忍受生活中的许多苦难挣扎没什么意义。我们甚至可能对人生悲观绝望。但我们的指望若是明确坚定,就会激发我们愿意承受生活中各样巨大的挑战,克服每一个拦阻,因为我们乃是定睛仰望上帝,祂应许会保守眷顾我们。
我们已经谈过了动机的重要性,也探讨了信心的动机。我们现在要来看本课的第三个主题:爱心的动机。
爱心是基督信仰里最经常提到,但却也是最不被人所理解的概念之一。我们看到爱心是圣经教训的主旨,也被劝导要全心全意爱上帝,要彼此相爱,甚至要爱我们的仇敌。可是与此同时,多数的人却不太知道要怎么作,才能履行圣经所讲的关乎爱的诫命。
你是否记得耶稣怎么总结旧约的教导﹖祂讲到律法中最大的诫命是申命记6章5节所提的,我们要爱上帝,其次就是利未记19章18节,讲到我们要爱我们的邻舍。耶稣说这两个诫命就总结了全本旧约的教训。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耶稣这么说道: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耶稣在此不是说与这两个诫命相比,旧约里其它的诸多律法就不太重要。祂的重点乃是,这两个诫命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它们涵盖其它的律法,其它的律法都是 依附在这两个总纲的诫命里。爱上帝与爱邻舍的诫命显出律法该如何解释和应用的基本原则。
保罗在罗马书13章9节和加拉太书5章14节也教导同样的原则。事实上,爱心应该是所有善行的根源。如果我们所作的不是出于爱心,我们的行为也不能被算为是良善的。
我们已经知道爱上帝和爱人是很重要的。但究竟这是怎么样的爱﹖它如何激发我们行事为人﹖按着耶稣的教导,爱上帝和爱人就是我们的生活要按照律法和先知的教导,将之正确的解释并且应用在我们的日常情况中。当然在此我们无法探索律法和先知全部的教导,好来理解什么是爱,我们仅以三个基本要素来定义圣经关乎爱的教导。
我们要总结爱心是忠诚、行动、和爱慕。这三个要素涵盖圣经对爱的绝大部份教导,也在许多地方互补重迭。我们从每个要素的角度来探讨爱,就会学到爱心如何在许多方面激发我们行善。
就我们对爱的定义,在探讨爱心的动机时,我们要先谈的是忠诚,其次是行动,再来是爱慕。让我们先来看凭爱心行事,乃是忠诚的心态驱使我们向上帝和向人都愿意为善。
忠诚
我们对忠诚的讨论要分成三个部份。第一是谈到我们对上帝和对人的忠实;第二要谈到我们人生的导向;第三是要发现并且明白我们职责的重要。这些是圣经讲到的关乎忠诚和动机的几个主要方式,也给我们一个稳固的基础来了解到底什么是忠诚。让我们先来看忠实是忠诚的一个重要部份。
忠心
就许多方面而言,忠实是爱心的基石。如同我们在前面几课谈到的,旧约一贯的描述,就祂的百姓而言,上帝是他们的圣约君王,祂是至高君王或盟主,祂的人民是祂的臣仆或是附庸。而在一个王国里,人民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对君王效忠。只是这和爱心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在古时的近东地方,就是旧约时代的世界,通常是以爱来描述盟主与附庸臣属之间的盟约关系。盟主的爱表现于信守着他与百姓订定的盟约。他给予他们保护,为他们施行公义,满足他们生活的需求。这是他向他的百姓显出的爱心。反过来,那些臣属的子民也需要对盟主效忠。他们要[遵从] 他的律令,借着进贡纳税和各样服事来支持他,尊荣他为君王;这是他们向他显示的爱。同样的,百姓之间也要彼此相爱,看自己的邻舍为同胞,互相尊重和关照。
就爱心的观念来说,古时近东的盟约王国用许多比喻来描述盟主和他的属下彼此之间的关系。盟主或盟约的君王通常被描述成是个父亲,而他的臣属则是他的儿女,如同以赛亚书64章第8节讲到的。或者这样的关系被描述成夫妇的关系,如同耶利米书31章32节提到。当他的子民从这些方面来思想与君王的关系时,就能够了解他对他们的恩慈心态,也明白自己的职责。也因着整个王国好像一个大家庭,百姓因此会看待自己的同胞如同手足。用家庭关系来比喻政治关系,让人们了解忠实诚信是很自然的,那是一个内在的心态,驱使人愿意尊荣,敬重和顺服他们的君王,并且以爱心和怜悯对待自己的邻舍。
我们可以从申命记第六章的记载了解这个观念,在那里,摩西用爱这个概念来解释以色列民对上帝当有的忠实与顺服。要深入明白,最好是引用全章的经文,不过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只简单提出几个重要的叙述申命记第6章第1和第5节是这么说的:
这是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命记第6章第1,5节)
在这一章里,爱上帝被总结成是要遵从上帝的[诫命、律例、和典章] 。在这个总结之后,摩西接着教导以色列百姓要以一些实际的方式显示他们对上帝的爱。
例如申命记6章13到17节的叙述强调了忠实和顺服。摩西这么写着: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侍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不可随从别神,就是你们四围国民的神; 因为在你们中间的耶和华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华你上帝的怒气向你发作,就把你从地上除灭。 你们……要留意遵守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的诫命、法度、律例。(申命记6章13-17节)
当然如果认为上帝对我们的爱,就像一个普通的父亲对待他的儿女一样的话,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我们不顺服他,他就会毁灭我们。但整体的事实是,上帝那如同为父的爱心,正如一个君王对待他的百姓。为父的这个比喻强调了上帝是怎么保护我们,供应和照顾我们的需要,但这仍然只是一个比喻,在那背后更重要的是上帝是个君王,祂的确掌管着我们,有完全的权柄,我们在圣约里有顺服的义务;因此要向祂表达我们的爱,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在圣约里对祂的忠实诚信。
新约也用许多方式强调这个概念,例如说耶稣是我们的主,我们的王;我们要借着对祂的顺服和对祂教会的忠诚表现我们对祂的爱。我们不能背离祂,也不能在祂之上有其它的效忠对象。我们无法忽视对祂当尽的职责,也不能弃绝或虐待祂所爱的人。我们若是这么作,就是羞辱憎恨祂,也会招致祂的审判。但我们若是忠诚的爱祂,祂也会在祂的国度里给我们奖赏。启示录1章4到6节,使徒约翰以这样的描述开始他所写的这卷书:
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章4-6节)
这也如同约翰福音14章15节,耶稣所说的: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章15节)
在上帝与我们圣约的关系里,忠实是个美好的品德,驱使我们愿意服事我们的主我们的王,也愿意尊重和看顾那些同样在祂掌管之下与我们一起生活的人。而且相对的,这个圣约也禁止我们在生活中,与其它的偶像或神明有不当的结盟。
了解忠实这个概念以后,我们接着要来探讨对上帝的爱,使得我们要在人生中有新的导向。
目标
我们对上帝的忠诚涉及人生中的每个层面,因为没有一个层面是在祂的国度以外,或超脱祂的主权掌管。因着这个缘故,我们的生活必须全面以祂为依归。上帝和祂的国度必须是我们看为最重要的,是我们追求的焦点,是我们世界观的中心。我们内在必须有这样的意愿,生活里的所思所想,作所为都是为着上帝和祂的子民的福祉。
如同我们在申命记第6章5节读到的,最大的诫命总结了人的尽心,尽性和尽力;圣经用这些词语并不是意味着人对上帝的爱是出于不同地方,仿佛是把人切割成三、四个不同的部份。经文的本意乃是指着全人的意思。按照希伯来的词汇,心不只是讲到我们的感情,而是全人的中心,包括我们的理性和良知以及性情的其它层面。同样的,尽性就是全部自我的灵魂,包括我们可觉察的思想和潜意识的欲念。而申命记提到的“尽力” ,与其说是我们身体的力量或行动,不如说是对上帝爱心的强度,是我们愿意以全部能力决意爱上帝。因此借着这次词语,圣经劝勉我们要全心全意全人的委身于上帝。
当耶稣把这个爱上帝的诫命与爱邻舍的诫命相提并论时,祂乃是教导我们也要以同样的爱来爱人,特别是那些一同在上帝国度的子民。这些对上帝对人的委身,应该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导向,也是我们内在最基本的意愿和承诺。
当然具有这样人生导向的最佳楷模就是耶稣。耶稣全心全意为上帝,也为着祂所要拯救的人而活。这样的导向驱使耶稣愿意在每件事情上全然顺服上帝,也心甘情愿为祂所爱的人而牺牲自己。我们对上帝对人的忠诚也应当使我们人生有这样的导向,并且驱使我们作出等同于耶稣那样的牺牲。约翰一书3章16节,约翰这么写着:
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章16节)
当我们以上帝为生命的中心时,这样的导向会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个抉择,从最散漫的思绪,到我们待人接物,到选择配偶等,我们生活若是不以上帝为依归,自然会选择以其它的人事为主导,例如金钱,权利,世俗的影响,娱乐,或是有吸引力的人。这些主导会影响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所思所行,越来越偏离上帝在圣经所教导我们的。但是我们若在生活中以上帝和祂的百姓为依归,我们就会追求看重祂国度的计划,这也会驱使我们活出讨上帝喜悦的生活。
谈过了忠实和导向之后,我们现在要来思考,对上帝和对我们邻舍的爱,会驱使我们去发觉活在上帝面前,我们人生每个层面的职责。
责任
爱使得我们有愿意顺服上帝的态度,并且甘心乐意地服事祂。因此也会促使我们愿意遵守上帝的全部诫命。但是,到底我们应该怎么作才对﹖是找出圣经里所有上帝制定的各种律令典章、所有的诫命法则,然后只是照着字面所言的去行﹖或许应该不仅要顺服圣经里提到的那些特别事例,还要在这些例证之外来服事主﹖归根到底,答案是我们对上帝凭着爱心的忠诚顺服,应该会促使我们用心找出我们对上帝当尽的职责。
要解释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来看十诫。它们是列在出埃及记20章3到17节。那些诫命是:
以上十个诫命里有八个是特别禁止我们作某些事,但没有彻底明示我们应该积极去行的事。因此如果我们认为所当尽的职责就是圣经所明示的那些,那么就只有两个是我们要积极遵行的,就是守圣日,和孝敬父母。同样的,我们也会认为诫命说不可杀人就是不去杀人,不涉及不当的发怒。但这么一来我们就错了,圣经其实是要我们把这些诫命应用在我们生活的每个层面上。
举例来说,马太福音5章21到22节,耶稣就给予我们这样的教导: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5章21-22节)
耶稣在此讲到有吩咐人的话,也就是当时一些解释圣经的犹太文士对百姓的教导。
如果我们不在上帝面前查看自己的职责,很容易就会觉得上帝的话语只是关乎我们生活中极小的一部份,那么我们对祂的忠诚也会极其有限,甚至还会误认为因着我们现今的环境与圣经的时代如此不同,上帝的法则无法应用在我们生活上,这会使我们疏忽自己当尽的责任,也使得我们不会注意并且抵挡罪。
但是我们如果在上帝面前认真审查自己当尽的责任,明白在生活中每个层面都要向祂负责,我们就比较会作出蒙祂悦纳的抉择。我们对上帝的敬爱,会使得我们无法满足于只是知道一小部份祂的法则和我们邻舍的需要;反而会激发我们去发掘自己对这位伟大君王和祂的子民当尽的职责,好让我们能以最合宜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责任。
讨论过了忠诚,我们现在要来看行动这个主题,就是我们对上帝和对人应当有怎样的行为。
行为
我们对于行动的讨论要分成两个部份,我们特别要谈到上帝作为的方式是我们行为的榜样。一方面,我们要看上帝救赎恩典的作为,另一方面,我们要看祂普遍恩典的作为。让我们先来看上帝救赎恩典的方式,是我们行为的模范。
救赎恩典
我们在系列的课程里一直提到,上帝的性情是我们至高的伦理准则。因为上帝永远是按照祂的性情行事,因此祂的所作所为就全然表现出祂的性情。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常劝勉我们品格和行为要以上帝的性情属性和作为为典范,特别是祂对所爱的人施行的救赎大工。例如申命记第5章13到15节,上帝要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主人、奴仆、客旅、甚至牲畜都要休息,为的是纪念上帝把以色列全民从埃及为奴之地带出来,让他们从劳役中解脱,得以休息。
同样的,在马太福音18章23到35节,耶稣教导我们要像上帝那样的饶恕。我们要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如同上帝赦免我们一样。而且就像上帝的饶恕是全然的,我们也要出于对人的怜悯,衷心的饶恕他们。
更广泛的说,圣经教导我们彼此相爱,要像上帝爱我们那样。当然在此,基督是最伟大的模范,祂为我们的罪而死。约翰一书4章9到11节,使徒约翰有这样的教导:
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上帝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翰一书4章9-11节)
身为罪人,我们曾经得罪上帝,仇视祂,与祂为敌,本应当接受惩罚,而不是得怜悯。即使如此,上帝还是愿意牺牲祂最爱的独生子,为的是救赎我们。我们也应该仿效上帝的榜样,愿意为他人的缘故而受苦。
当然我们绝对无法为他人的缘故成为挽回祭,圣经也没要我们这么作;但是圣经教导我们要以像上帝挽回我们那样的爱心去对待他人。我们会很乐意为自己的孩子作牺牲,因为我们珍惜他们的生命胜于自己的。上帝也要我们仿效祂的恩慈那样,看重祂的儿女们。约翰一书3章16到18节,约翰这么写着: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翰一书3章16-18节)
如果我们不效法上帝救赎的恩典那样对待人,我们所谓的‘爱心’ 不过就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例如我们会认为穷人理当贫穷,或者照顾他们是别人的职责。我们会很容易把自身的利益置于别人的之上,宁可享受舒适的生活,远胜于辛苦的去帮助别人。
但是上帝恩慈的榜样使得我们必须献出金钱物质,甚至我们的生命,去照顾保护基督里的弟兄姐妹。它教导我们要全心的爱他们,驱使我们去牺牲,受苦,甚至舍命。
了解了上帝救赎的恩典以后,我们现在要来讨论上帝普遍恩典的作为,也是我们要效法的模式。
普遍恩典
普遍恩典乃是神学的一个词语,指的是上帝对那些从未得救的人显出的恩慈。对于我们这些至终要得救的人,上帝的恩典总是导向我们的救赎;但是上帝也施行非救赎性的恩慈,或是普遍恩典,给那些从未得救的人。
在登山宝训里,耶稣讲到上帝普遍的恩典是祂对全人类表现的爱。确切的说,上帝对人类的爱,没有像祂对信徒的爱那么深入。但是那仍然是真心诚挚的爱,也是我们应该效法的模范。马太福音5章44到48节,耶稣这么教导上帝普遍的恩典:
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章44-48节)
如同耶稣所教导的,上帝的完全包括祂对歹人的爱,即使那些人从未信基督的人。上帝以降雨或阳光给所有的人来表现祂的爱,祂是以恩典对待所有的人,不断的以自然的出产和规律性供应人们的需求,让他们在生活中兴旺。这不是说上帝总是这么恩慈,不是这样的,有时祂也会对恶人施行审判,但通常即使是祂的仇敌,祂也是忍耐而且恩慈的对待他们。
因着我们爱上帝,我们也应该爱祂所爱的人。按着上帝的榜样,我们的爱也要激发我们以良善对待所有的人,即使是那些恨我们,逼迫我们的人。例如出埃及记23章4到5节,上帝的律令是要我们看顾保护敌人的财物,经文是这么写的: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出埃及记23章4-5节)
这些教导的上下文主旨是讲到公平正直,经文的重点是我们应该以公义待所有的人,包括是那些恨我们的人。
但是耶稣不只是要我们以公正合宜的态度对待我们的仇敌,祂还教导我们要爱他们。我们以公义的心态对待仇敌,因为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得着公正的保护和福祉,也因为我们爱上帝,祂乃是公义的准则。
我们不容易有这样的爱心来对待仇敌。我们通常只想漠视他们的需要,甚至很想报复,而且当他们受到不当的对待时,我们会满心窃喜。可是这不是上帝的性情,也不是祂行为的模式。我们若是这么做,只是出于自私的动机,想要让自己称心满意,可是这样的行为乃是依循罪恶世界和魔鬼的模式,不是恩慈怜悯的上帝会有的行为样式。
你可以想想看,当你和所爱的人吵架,对方可能是你的父母,子女,配偶,或好友。有时这样的争执会让你很生气,很恼怒;但多半的时候,我们的怒气不会盖过我们对这些人的爱。即使对他们生气,我们还是持守与他们的关系,爱他们,不愿看到他们受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
在许多情况下,这也是上帝希望我们对仇敌持有的心态,我们应该关心他们的福祉,而这样真心的关怀应该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上,促使我们以恩慈的心对待他们,为他们祷告,保护他们,以及在他们有需要的时候供应他们。
当我们效法上帝普遍的恩典行事为人的时候,有一点我们要注意。我们显示这样的爱心,并不会就因此盖过我们对公正的期待。上帝有时是会撤回祂的恩慈,对恶人施行审判。但上帝的审判总是良善而公义的,更重要的是,圣经教导我们爱的重要层面之一就是公正如同诗篇33章第5节所说的:
他喜爱仁义公平;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诗篇33章第5节)
以公义之心抵挡那些恶待我们的人,并非与爱他们不能兼容。在理想的层面上,当我们真的效法上帝普遍的恩慈,我们的企求公平,对上帝的爱,对邻舍的爱,以及我们对仇敌的爱都有显著的相似。因为上帝是公平正直的,祂常用审判来纠正罪人,驱使他们能够悔改和得救。例如撒迦利亚14章16节所所的,上帝对列国的审判是要促使他们悔改:
所有来攻击耶路撒冷列国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14章16节)
即使我们盼望上帝的公义彰显,我们至终的动机仍是爱,希望上帝的公义能够带来悔改,促使人得生命。
上帝的爱包含许多的方面,如果我们将之过分的简化,就会误以为在我们盼望对恶人施行公义时,我们就无法同时真正地爱我们的邻舍;或是当我们恨恶世界上发生的邪恶不法之事时,我们就无法爱人如己。但是圣经教导我们,上帝的爱既包括追求正义公平,也包含憎恨邪恶罪行。因此,身为基督徒,在我们要做出爱的抉择时,也要注意将我们对追求公平和憎恨邪恶的部分,包含在我们对全人类的爱里面。这些感受若脱离了爱,就变成是罪了。然而它们若是从爱心发出来,就是公正合宜的,而且也会驱使我们在言行思想上有让上帝悦纳的样式。
谈过了忠诚和行动,我们现在来看爱慕,这是爱最明显的情绪表达。
爱慕
基督徒的教师有时讲到圣经里的爱,总以为那只是行动和思想而已。例如有人认为圣经劝导人,不管自己的情绪如何,都应当以积极的行动表现爱心。他们谈到对上帝的爱包括外在行为要顺服上帝的诫命,例如参加教会聚会,读经祷告,安静默想等;而对邻舍的爱包括约束自己的怒气,彬彬有礼,不自夸不张狂等等。但是圣经对于这点,却给我们一个非常不同的看见。我们来读哥林多前书13章1到3节: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13章1-3节)
保罗在这里的描述指出,这些行为如果是出自衷心的爱,就是美好合宜的,否则就算不得什么。没有爱,说方言也只是鸣的锣;有先知恩赐,能说预言,明白知识,满有信心,也算不得什么。捐出所有,甚至舍身,也与人无益。爱是我们行动里一个重要的情感层面。缺乏爱慕,我们所作的没有一件事能被视为是好的。
马太福音15章7到9节,耶稣也给予这样尖锐的评论:
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太福音15章7-9节)
耶稣的论点很清楚简明:不带爱心的敬畏尊崇上帝就是假冒为善。不管我们是待人还是对上帝,一切的行动都应该出自真诚衷心的爱。
激发我们行善的爱心,其中含有许多不同的情绪,是我们可以讨论的,但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只提到两个。第一,我们要谈到对上帝的感恩;第二,我们要思考对上帝的敬畏。让我们先来看感恩之心如何激发我们要讨上帝的喜悦,并且使我们关怀邻舍。
感谢
在圣经里,感恩应该是我们对于上帝恩典和慈爱的一个自然而正常的回应,也会激发我们顺服上帝。例如十诫颁定之前是先叙述上帝的慈爱,这样的恩慈使得我们心生感恩之情,也因此愿意遵守给予我们的诫命。出埃及记20章第2节,如此谈到十诫: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出埃及记20章第2节)
当上帝给予以色列人十诫的时候,他们从埃及为奴之地被领出来,是上帝对他们施行的最大救赎,在旧约里这个事件等同于新约耶稣的舍命。圣经的作者不断提到这个伟大的事件,为的是激发他们的读者有感恩之心。
出埃及记20章开始是叙述上帝的救赎,接着就是十诫。历世历代的许多神学家注意到这几个诫命可以分成两个部份:首先是一些关乎爱上帝的诫命,以及关乎爱人的诫命。
因此在十诫里,我们发现对上帝的感恩应该会激发我们对上帝,我们的君王涌出敬仰爱戴,忠诚顺服的心志行为,也会对上帝所爱的受造物和儿女们有关爱的举动。
新约也教导我们同样的原则。就我们所读的,新约经常提到我们的感恩是基于基督的舍命救赎;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上帝的恩慈值得我们的爱戴和顺服。如同约翰在约翰一书4章19节所说的:
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章19节)
还有保罗在歌罗西书3章17节所写的:
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神。(歌罗西书3章17节)
上帝赐给我们祂的爱子,我们对祂的感谢应当激发我们爱主,奉主的名,并且为祂的荣耀,借着美好的善行表达这样的爱。
我们不难了解感恩会激发我们采取某些行动。我们生命里多半都有一些值得感恩的人,我们感谢父母的照顾,或者感谢某个师长的教导,也可能对那些把我们从危险患难中救出来的人心怀感激。在这些事例里,我们会感谢那些帮助我们的人,甚至可能的话会报答他们的恩情。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很容易在生活中看到一些不知感恩的人,对于别人为他们作的一些善事,他们没有感谢之意。我们若无感恩之心,就不会特别想要讨那些帮助我们之人的喜悦。我们反而认为接受他们的帮助,是我们应得的待遇;而且他们的表现若不合我们的期待,我们还会生气恼怒。不知感恩的心态非但不会让我们爱他们,反而让我们蔑视他们。
显而易见的,身为基督徒,我们对上帝的感谢应该激发我们乐意顺服上帝,帮助那些祂所爱的人。上帝将基督赐给我们,这样大的恩典我们绝对无法全然回报。因此我们的善行不是一种偿还,只是我们对上帝由衷的感谢而引发的爱之回应。那些真心感谢上帝所作所为的人,绝对无法屈身去拜假神,或妄称上帝的名,或作任何不讨上帝喜悦的事。我们承受的是无可比拟的至大礼物,我们怎能不全心全意的将自己献给圣约的主﹖
谈过了感恩如何激发我们行善,我们现在要来看敬畏上帝,也是爱祂的一个心态,并且会激发我们行善。
敬畏
在现今的教会里,基督徒不常谈到对上帝的敬畏,可能是这个观念被人误解了。现今的基督徒想到敬畏惧怕时,联想到的是惊恐害怕。我们害怕那些会伤害我们的事,害怕那些邪恶、对我们不利的事。当然圣经也常用“惧怕”来描述这类的事。但是信徒对上帝的敬畏却不是这样的。约翰一书4章17到18节,约翰这么写着:
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翰一书4章17-18节)
爱在基督徒里得以完全,这完全的爱就驱走我们的恐惧,因为上帝不会伤害我们,因此当经文讲到要对上帝有正当的敬畏之心的时候,它指的并不是这样的恐惧。我们该有的敬畏,乃是摩西在申命记10章12和13节所描述的。他是这么写着:
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侍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命记10章12-13节)
摩西在这里所列举的一些职责虽有些微的差别,但基本上是同一件事。敬畏,遵行祂的道,爱上帝,事奉祂,遵守祂的诫命,都需要他们全心全意的忠于上帝,乐意顺服祂的诫命律令。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敬畏上帝就是对上帝的敬畏,崇敬,尊荣,引发出对祂的仰慕、爱戴,和崇拜。每个真心相信基督的人或多或少应该都会有这样的心态。例如在以赛亚书33章5和6节,我们读到这样的劝勉:
耶和华使……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稳,有丰盛的救恩,并智慧和知识;你以敬畏耶和华为至宝。(以赛亚书33章5-6节)
注意在这里,对上帝的由衷敬畏,绝不是恐惧害怕的情绪,而是真心相信上帝是我们的安稳与救恩。
在以赛亚书11章2到3节,我们发现这样的敬畏也是弥赛亚的性情。请听先知的描述: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他必以敬畏耶和华为乐。(以赛亚书11章2-3节)
敬畏上帝不是畏缩, 好像被上帝恐吓而不得不有的回应。相反的乃是一种喜乐的态度。还有当我们读使徒行传9章31节,看到初代教会也有这样的心态。经文这样叙述:
那时……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使徒行传9章31节)
再次我们看到敬畏的心态不是惊恐或慌张,而是与平安、得力、蒙安慰关联在一起。
对上帝的崇拜敬畏,是活在上帝的同在里的一个心态,是知道上帝是谁,和祂的作为,以及祂对我们的要求。这样的敬畏是一种爱的表达,同时也会激发我们行善。我们因着上帝的伟大与良善而给予由衷肯定与感谢的回应,我们敬爱仰慕祂的性情,也因此激发我们借着行善来尊荣我们所爱的上帝。
我们若缺乏这样的观点,会对基督徒伦理不在乎而且无动于衷。我们很容易就认为上帝离我们很遥远,我们也无需太过关注祂给予我们生活的一些准则。我们不会去追求上帝的国度,只专注眼前的世界享乐,如此一来,我们也不觉得需要在生活言行上,遵行上帝的旨意。
但是我们若对上帝有合宜的敬畏,就会激发我们在许多方面讨祂的喜悦。圣经多处提到这样的心态带来的结果,我们发现它们多半集中于旧约里的智慧书里。例如箴言教导我们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1章7节) ,是智慧的开端(9章10节) ,是生命的泉源(14章27节) ,它会增添我们的年岁(10章27节) ,会帮助我们远离恶事(16章6节) ,还有会带来财富、尊荣和生命(22章4节) 。敬畏上帝会带来这许多美好的结果。传道书12章13节如此总结智慧和伦理,经文这么写着:
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道书12章13节)
敬畏上帝促使我们在心思言行举止各方面都想要讨主的喜悦,也使得我们乐意遵守祂的诫命法则,并且以良善对待上帝所爱的受造物。
因此,我们看到爱为动机会激发我们在许多方面行出美好的事。秉着爱我们对上帝忠诚,使得我们愿意履行对上帝对邻舍当尽的本份;在爱中的行动使我们愿意作荣耀上帝,并且有益邻舍的事情。爱慕之心使得我们乐意事奉上帝,讨上帝的喜悦,并且照顾我们的邻舍。
在立志为善的这一课里,我们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探讨动机的理念。我们起先是讨论动机的重要性,查考在我们作合于圣经的伦理抉择上,动机所扮演的角色。接着我们着重于良善抉择里两个非常重要的动机,就是信心的动机,在我们起初得救和持续的基督徒人生里,它的重要性;还有爱心的动机,这包括对上帝的忠诚,行动和爱慕。
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中面临许许多多的伦理抉择。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很难了解自身当尽的本份是什么,并且找出相关的事实,从而就更谈不上对我们自身该做的省察。但是,我们若是要作出合于圣经的抉择,就必须努力探索我们内在的意愿和动机,我们必须要确定我们所作每件事情的动机真是出自对上帝的信心,以及对上帝和对他人的爱心。我们若是在心里能清楚持守这样的意愿,就能更好的帮助我们在生活中作出尊崇和荣耀上帝的美好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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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想过人们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为他们不当的行为开脱呢?若孩子们没有作他们的功课,员工们没有尽守他们的职责,朋友们没信守他们的诺言,他们的借口是什么呢?也许他们缺乏所需的资讯,所以他们的借口是:“我根本就不知道啊!”也许他们对手边有的那些资讯有不了解的地方,所以他们会这么说:“我不晓得该作些什么!”也有可能他们就是宁可作些错事,所以他们会承认:“我根本就是不想作这事!”不过,这些借口也让我们明白一点,为了使至终要作的决定正确,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还要作许多其他的事。我们必须取得合适的资讯知识,要对那些资讯知识加以正确的评估,并且我们必须合宜的使用它们。
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十课,题目是:存在动机的角度:选择良善。在这一课里,我们要探讨基督徒是怎么做出合宜的伦理抉择,我们如何选择良善。我们要特别注意个人的心思能力是如何运作,使得我们做出美好的抉择。
我们在这几课里,不断的讲到所谓的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上帝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我们也强调这个模式里的三个主要因素:上帝的话语,情况处境,和作抉择的当事人。
我们作伦理抉择时若是着重于上帝的话语,那就是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思考伦理问题。如果我们注意的是所处的周围环境,考虑到一些事实,目标和行事的途径,那就是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索伦理。若是我们着重的是伦理抉择里所涉及的个人,那就是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衡量这些问题。就我们的伦理抉择,以上每一个角度的探讨都提供给我们一些关乎到上帝,关乎我们置身的环境,和关乎我们本身的资讯认识。这些信息彼此之间是密切关联的。在这一课里,我们要再次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探讨,不过我们要着重的是在抉择行善的过程中,我们是如何的运用自身的官能来做合宜的抉择。
人们在作伦理抉择的时候会运用不同的本领和能力。在这一课里,我们将这些能力统称为实存的官能。我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描述这些官能,不过在这一课里,我们要列举七项本领能力来扼要说明这些官能,那就是经验、想象、理性、良知、感情、心思和意志。当然这些实存的官能彼此之间是有相当程度的重迭互补,因为它们是互有关联,彼此支援的。不过它们也各自有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因此在伦理抉择过程中,我们还是要分别来看每个官能所扮演的角色。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把这些官能按着它们在抉择过程中参与和运作的方式加以分类。当然这样的分类是人为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本领能力在认知过程中,其实是不断的在运作。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有可能会只是依赖一些特定的官能来处理事宜,因此这样的区分还是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伦理抉择的过程中,我们内在心思的运作。
选择良善,对于这个观念的探讨,我们要着重于在抉择过程中的三个主要认知阶段里,我们实存官能是如何运作的。首先,我们是用什么官能来取得知识或资讯 ,就是那些关乎所处环境,自身情况,和上帝的话语的知识。第二,我们用什么官能来评估、衡量这些收集来的知识和信息。第三,我们又用什么官能来应用这些知识,以做出合宜的抉择。让我们先来看我们用哪些官能取得知识。
在取得知识的时候,有两个最主要的官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第一,我们要来看人是如何的倚赖自己的经验。第二,在知识的获取过程中,我们的想象力所作的贡献。让我们先来看,我们的经验如何帮助我们取得作抉择所需要的知识。
经验
在探讨伦理问题时,人们可以透过许多不同的经验取得所需的资料,这是很显而易见的事实,不过还是值得我们注意。比方说,我们往往透过观察和交谈等方式来认识某些人;也因着经历喜怒哀乐、恐惧、爱情等而知道各种的感情;我们对一些事情有直接的体会,因为曾经亲身经历过;对其他的事情可能只是间接的了解,因为我们读到报章杂志或其他媒体的报导。在这一课里,当我们讲到经验的时候,我们要留心以上所提到的那些经验。
总结上述这些不同的经历体验,我们给经验下的定义是:对人、物及事件的觉察认知。每个经验都会带给我们一些认知,也许是对上帝的认识,对所处环境的了解,或者是自我的认知。而这些认知可帮助我们分辨善恶。
我们可以就两个方面,对经验作更深入的探讨,第一是着重于我们的身体或感官与周遭环境交流而得的体验;第二是我们心智的经验,就是我们储存在脑海里的经验。让我们先来探讨与环境交流的身体经历。
身体
我们的身体是透过感官来与周遭的环境交流,就是运用我们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来体认周围的情况。我们就是用这五个主要的官能来取得对于上帝、人、事物、和环境的认识。例如我们因着观察、交谈、触摸而认识到一些人;我们亲眼看到一些事情的发生,或是读到关乎那些事件的报导,因此知道那些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从阅读上帝的话语,听别人谈他们的见证,或是观看自然的奇妙创造,而体认到上帝的荣耀。
当然,圣经有时也要我们注意到自身感官体认的有限。例如哥林多后书5章7节,保罗告诉我们:
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章7节)
如同保罗所说的,对于我们将来要得的救赎,感官所能给我们的认知还是非常有限。我们虽然用眼睛阅读上帝的话语,但除了目视而得的认知,若要相信上帝的话语是真实的,我们还需要信心,就是以信心持定那些超乎感官知觉所能理解的事情。
然而除了这些限制之外,上帝的确是给予我们这些感官,以此作为取得生活认知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的感官所接收的信息应该是可信的,告诉我们一些关乎上帝,自然环境,和我们自身的事情。当然我们要清楚知道,人类自从堕落以来,罪就影响了我们的感官知觉。不光是疾病和残障限制了我们身体的能力,有时我们也会产生一些幻觉臆想,就是听到、看到、或感受到一些不真实的事。不过通常而言,我们感官的知觉有相当的可靠程度。我们来思考约翰一书1章1到3节,使徒约翰所说的话: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约翰一书1章1-3节)
约翰在此讲到眼睛的看见,耳朵的听到,和手的触摸,这些感官的知觉使得他和其他的人得以真的认识耶稣。同样的,当人们用眼睛阅读约翰所书写的,或用耳朵听闻约翰的见证,他们也因此得以领受真理。此外,诗篇34篇第8节也是用类似的描述来鼓励我们:
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诗篇34篇第8节)
大卫在这里教导我们,我们若有食物可吃,这个事实就足以证明上帝是美善的;因为由此可知祂爱我们,也乐意供应我们的需要。虽然我们无法用肉眼看到上帝,然而我们还是可以用“看到” 这种比喻的说词来描述我们的认知。因此我们的味觉和饮食的经验的确让我们得以真的认识上帝。
而且当上帝将祂的律令准则以特殊和普遍的方式启示出来时,我们也是透过感官知觉去认识那些律法准则。借着身体的感官,我们领悟到生活环境里许多发生的事情,目标,和行事的途径,也藉此认识我们自己。当然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地正确使用我们的感官,我们要用圣经和其它的官能来印证由身体感官取得的认知。不过我们也必须要记得,感官是上帝给予我们的工具,透过它们所取得的信息有相当的可信度;因此在基督教的伦理范畴中,藉感官而得的知识仍然是相当的重要。
我们已经谈过身体与周遭环境交流是我们经验里一个重要的部份,现在要来看我们心智的经验,就是那些存留在我们脑海里的经验。
心智
我们透过感官取得一些认知,但除非那些资讯进入思想的运作过程,否则我们的经验无法上升为真正的认知。当然一开始我们就要明白,历世历代以来,人们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理解感官的直觉和智力的思考彼此之间的关系。为了我们课程的讨论,我们仅用一个简单的方式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关联性。
就拿我们看到一头牛来说吧!当我看到牛的时候,眼睛就把那头牛的形像送到我脑子里,看见是眼睛知觉的经历,但是知道那个动物是牛却是心智的运作。我们的眼睛并没告诉我们的头脑那是一头牛;解释那个形像是一头牛乃是头脑运作的结果。要等到头脑认出那个动物形像是牛,我们眼睛所见的形象才转成我们的认知。
因此在知识的取得上,我们心智的经验也是很重要的。自我省察、深入思考、情绪感受、累积记忆、图解想象、构思筹划、认知上帝、察觉有罪等等,这些全是我们内在运作的经验。
正如我们的身体感官有其限度,我们的心智经历也受到犯罪堕落的影响。有时我们会有错误的想法,或是对一些未曾发生的事却以为是曾经的亲身经历。因此我们必须小心,要以圣经和其它官能来佐证我们的经验。不过我们要明白的是,圣灵也会用我们的心智来教导我们认识真理。
我们若是以此来理解心智经验,很容易就明白整个知识的收集处理过程就是心智经历的运作。不论我们是经由阅读书籍或是观察事件而取得知识,至终它们都会存记在我们脑海里,因此我们心智经验在知识的取得和存记上是非常重要的。
了解了心智的经验,我们现在来探讨应该如何运用第二个实存官能来取得知识,那就是我们的想象力。有时我们以为在知识的寻求和取得过程中,运用想象力是不合宜的,因为它可能会导致欺哄不实的资讯。然而我们看到圣经对于想象力其实有不少正面的使用。
想象力
在这一课里,我们讲到想象力的时候,纯粹指的是对超乎经验以上的事物,能在心智里构成图像的能力。初看之下,我们可能觉得很奇怪,想象力居然也是取得伦理知识的一个方法。然而我们会看到,在学习思想上帝、了解身处的世界,和认识自我时,我们的想象力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们要用三个方式来探索想象力这个概念。第一,我们认为想象力是一种创造力;第二,想象力让我们可以去思想存于不同时间阶段的许多事物;第三,想象力让我们得以思想到许多与我们距离相隔甚远的许多事物。我们先来看为什么想象力是一种创造力。
创造力
我们可以从画家绘画的步骤上看到想象力就是一种创造力。他们在绘画之前通常先要构思,在脑海里想象图画完成时大概的模样。他们开始画的时候,每次下笔之前已经先想象到每个笔触带来的果效。如果画出的效果符合他们所想象的,他们当然会很欢喜;如果画出来的和他们脑海里想象的不同,他们就会作一些修改。这种想象和绘画的过程会一直持续着,直到图画完成为止。
同样的,在我们从事所有的创作时也会这么运用想象力。在每天的生活里,即使是一些简单的活动,我们也会用到想象力,例如要烹煮什么菜,与人交谈时要说些什么等等。当然我们在其它许多方面也会用到想象力。科学家运用想象力去推测出一些理论,或者想出一些方法测试那些理论。发明家用想象力创造出新的科技或生活用品。
建筑师用想象力设计桥梁和大楼。教师和传道人在设计教材和准备讲章的时候也是会用到想象力。撒母耳记下12章1到7节这么记载着:
拿单……说:“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 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 富户…… 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 大卫就甚恼怒那人,对拿单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 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记下12章1-7节)
在圣灵的感动之下,拿单想出了这个伦理情况,构思了一个合理的故事,他让大卫自己从这个想象的伦理情况里导出一个道德结论。拿单的谴责达到预期的果效,乃是因着他的创造想象,也因着大卫能够明白这个想象的故事。
就如这个故事所显示的,想象力使得我们能够构思或者识别生活里的道德模范和比喻。比如说我们读圣经的时候,会发现有某些特别的行为和事情是上帝所祝福或者咒诅的,我们也会读到许多一般性的原则,解释哪些情况或人事会蒙上帝所祝福或者咒诅。要把这些一般性的原则关联到那些特殊的事情状况就需要运用相当程度的想象力。我们必须让原则和实例之间有所联结,并且想象出对比的例子来测试这些联结,然后以此方式将这些原则应用到我们日常生活里。
当然我们也是要记得,因着罪的缘故,也会使得我们有某些错误的想象;因此还是需要其它的官能来帮助我们确定,我们的想象导出的结论是否符合上帝话语的准则。然而只要我们小心合宜的运用想象力,我们对它还是可以有相当程度的信赖,因为圣灵给我们这个可靠的官能,使得我们可以用来辨解衡量伦理的知识。
除了运用想象力来创造以外,我们还可以使用想象力去思想或明白一些不同时间的事情,就是一些目前不存在我们生活范围的事情。
时间
我们可以就耶稣为例。祂已经不再像祂当年在世那样的教导12个门徒,祂也不再死于十字架上,或从死里复活,再升到天上。因此若是要明白耶稣的所作所为,并且应用到现今的伦理抉择里,我们必须能够想象那些过去的事情。
例如,圣经教导我们要追求美善的目标,特别是那些荣耀上帝,使祂的国度得胜的事情。但这个目标是存于未来,我们必须能够想象才可能去追求。我们也要思考,该用那些最合适的途径去达成这个目标。简而言之,如果无法思想未来,我们就无法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在日常生活中。
探讨完想象与创造和时间的关系以后,我们现在要来看想象力如何帮助我们去思想那些与我们距离甚远的事情。
距离
不光时间的因素使我们与一些事情间隔开来,而空间距离也会带来相同的结果。例如,我们当中可能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到使徒保罗去罗马途中遇船难的米利大岛。但我们无法亲自到访,不表示我们无法去想象当时的情况。事实上,当我们阅读使徒行传里记叙保罗在米利大的一些记载,我们多少在脑海里会想到那时的情景。
那些发生的事情和人物离我们是那么遥远,超乎我们感官所能意会,也不是我们目前经历的一部份。然而,正因为它们不是我们目前所经历的,我们势必要用想象力去思考。当然对这些远处的事情,我们得到的资讯和想法无可避免会有一些错误,因此我们必须倚靠圣灵帮助我们,按着上帝的话语来衡量所得的资讯,并且这些想法也要与其它官能得到的资讯相融合一致。其实只要合宜的运用,我们的想象力对于思考那些离我们远距里的事情是非常有帮助的。
就拿使徒保罗某次被囚禁的例子来说吧!根据腓立比书第2章25节和第4章18节所记载,腓立比的教会听到保罗被下在监牢里,而且有所匮乏,他们就筹募了一些资金给他,还差派了一个同工去照顾保罗。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伦理抉择,腓立比教会考虑了事实情况,确立一个合上帝心意的目标,并且采用合宜的方式达成目标。
但是我们得注意,因着保罗被囚禁之处与和腓立比相距甚远,教会要作出这样的抉择,必须倚赖想象力。保罗那时不在腓立比,所以对于保罗的情况,教会必须用想象力去了解事实状况,他们要想出目标,为的是改善保罗被囚禁的处境,最后他们还要想出合宜的方式,使得他们能够克服彼此之间的距离,以达成目标。这过程中的每一步,因着保罗离他们很远,他们无法设身处地亲自看见他的状况,而想象力的运用就使得教会得以作出合宜的判断和抉择。
谈到这里,我们应该很清楚看到取得知识的过程,在相当程度上需要我们的经验和想象力,不管我们是衡量上帝话语的伦理范畴,我们所处的环境,还是自我本身,我们通常都是透过实存的官能去得取这些知识。
我们已经讨论了在选择良善的过程里,取得知识或资讯是其中的一个步骤,现在要来探讨评估知识,就是对取得的资讯作出适宜的衡量评估。
我们要讲到三个特别的实存官能是如何的帮助我们评估知识或资讯 。第一,就是我们的理性或智力 ,这是我们最能作逻辑推理的官能;第二,是我们的良心,就是我们辨别善恶的能力;第三,是我们的情感,就是我们对事情状况对错正负的直觉体认。让我们先来看我们的理性,就是我们能够逻辑思考的官能。
理性
非常可惜的是基督徒对于理性在伦理抉择上所扮演的角色常采取极端的立场。从某一方面来说,有些神学传统和教导对于理性的注重程度,远超过我们其它的实存官能,持这样立场的神学家时常提倡“理性之上” ,好像我们可以全然信赖我们的理性判断,过于其它的感官和能力。但是我们必须总要记得,要合宜的使用理性不可避免地要和其它官能一同协调运用。除此之外,另有一些传统教导是持截然相反的立场,那些神学家看理性好像仇敌一样,觉得使用理性就等于漠视圣灵对我们的个别引导。事实上,我们人类的理性是来自上帝的创造,而圣灵会帮助我们合宜的使用理性。因此在我们作抉择时,我们可以说理性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为了本课程的目的,我们把理性定义为做出逻辑推理和判断逻辑一致的能力。就基督徒而言,合宜的理性思考,就是一个人能够思想井然,推理清楚;作出符合圣经教导的判断与抉择。
在我们学习基督教的伦理抉择时,有许多地方要用到理性,但在这一课里,我们最关心的是理性如何帮助我们了解所处的环境,就是让我们能够认清周遭的一些事情,并且能够把这些事情与上帝话语的准则来作个比较。
如同前面提过的,在基本层面上,即使我们透过身体感官取得的资讯,也必须要用理性来帮助我们了解。每次这些资料进入脑海被理解的过程里,我们都必须使用相当程度的理性。
我们可以再回想前面提到的眼睛把牛的图像送到头脑里,我们的头脑记住了那个图像,而我们的理性则认出那个图像是牛。因为我们会解析这个图像,把它和其它的资讯比较,最后断定这个图像是牛。这种基本层面知识的获取涉及到理性判断。
在比较复杂的层面上,理性能帮助我们把不同的事物作深入的比较,好能够确定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解释理性如何把两件事关联起来。好比说,第一个情况叙述是大卫生病了,第二个是上帝可以医治病人。前一个陈述显示大卫的健康情况不好,后一个陈述则是表明上帝能力的事实。
理性让我们晓得,大卫的病只是人们疾病里一个例子,可能他感冒了,或是得了肺炎,不管他得的是什么病,总是在上帝能够医治的人类疾病这个范畴里。就前面两个事实,理性的思考让我们导出一个隐含的结论,就是上帝可以医治大卫的病。
我们按着圣经作抉择的时候,就必须运用这样的理性思考,来理解环境里的相关事实,确定它们彼此之间的关联性。
理性也帮助我们把事实和责任关联起来,也就是让我们比较所处环境里的事实情况和上帝的律法对我们的要求。好比说 大卫生病了以及我们要为病人祷告这两个陈述,大卫病了仍然是个事实的陈述,但是我们应当为病人祷告是个责任性的陈述,告诉我们上帝期待我们应当这么作。当我们运用道德理性来思考这些事情时,就导出一个特定的伦理结论,那就是我们应当为大卫祈求代祷。
当然在伦理范围里还有许多地方我们需要用到理性,例如从较微小的到较大层面的推理辨识,就像耶稣的教导,说到上帝既然会顾念微不足道的雀鸟,祂一定也会顾念人类的需要,供应他们。而在谈一些条件性的事情状况时,我们也会用到理性来推断,例如上帝在挪亚时代用洪水毁灭人,那是因为人类的罪行已败坏到需要毁灭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多不胜举。
可叹的是基督徒有时却认为圣经教导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无需用到理性。他们多少以为顺服上帝,就是把我们的理性关闭不用。可是,事实上这完全偏离了真理。圣经时常提到理性,也不断教导我们要这么作,圣经里充满许多富有逻辑性的道德论证,而且更因着圣经的记载绝无错谬,它的逻辑申述更可以作我们伦理判断的思考模式。
当然我们总是要记得,人类的犯罪堕落甚至影响到我们理性思考的能力。因此人的思考推断绝不可能像圣经的逻辑那么完美,为此我们一定要运用其它官能,与其他人讨论,尤其要以上帝的话语来佐证理性思考的结论。此外,如同我们先前所说的,我们也需要倚靠住在我们里面圣灵的引导,使得我们的抉择能够让上帝欢喜。我们的理性如果是以这样的方式运作,的确在知识的解析衡量上是非常的有帮助。
我们对理性有了这些了解以后,现在要来看人的良心在评估伦理知识时,是如何的运作,如何帮助我们解析衡量所得到的那些资讯。
良知
就这一课的探讨,我们把良心定义为上帝给予人分辨善恶的能力。这个官能是帮助我们认清我们的思想、言语、行为到底是讨上帝欢喜,还是让上帝厌恶。哥林多后书1章12节显示保罗是如何的倚靠他的良知:
我们……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向你们更是这样。(哥林多后书1章12节)
保罗和提摩太认为他们的行事为人乃是上帝所悦纳的,他们的良心也认同他们的行为。在此,他们的良心肯定他们所行所为的确是让上帝欢喜。
在其它的时候,如果我们犯罪,我们的良心也会谴责我们,让我们知罪,并且激励我们要悔改。例如当大卫犯罪,去数点他军兵的人数时,他的良心就谴责这样的行为,并且激励他要悔改。撒母耳记下24章第10节这么记载着:
大卫数点百姓以后,就心中良心自责,祷告耶和华说:“我行这事大有罪了。耶和华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母耳记下24章第10节)
在这里译为良心的原文是lev,它字面的意思是“心”。而在以上那个句子里,“心”指的就是良心,也就是大卫分辨善恶的能力。
因此,良心使得我们能够评估所得到的资讯,并且按上帝话语的准则来衡量。我们相信自己的行为合乎上帝的准则时,我们的良心会对此加以肯定;如果我们违逆上帝的话语,良心也会谴责我们。
如同其它实存的本领和能力,我们的良心已受到罪的影响而败坏。因此也会有判断错误的时候,我们的良心可能会认同那些实际是罪恶的行为,或是谴责实际上是良善的作为。无论如何,这都会让我们误解上帝所要我们作的事情。例如哥林多前书第8章8到11节,保罗就这么教导我们:
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若有人见你……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因此……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哥林多前书第8章8-11节)
保罗教导说那有知识,良心健全的信徒吃那拜过偶像的食物是无妨的,但若是他们的良心软弱,误认为吃拜过偶像的食物是不对的,那么去吃那些食物对他们而言就是犯罪了。反过来也是如此。如果某些事是上帝所禁止,我们的良心却认为是好的,我们于是去行,那么还是犯罪。哥林多前书4章第4节,保罗这么说道: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书4章第4节)
保罗良心安然,因为他相信自己所为是正确合宜的;但他知道光是良心平安还不够,因为我们的良心还是有可能出错。
当然,要解决罪的败坏影响,我们必须倚赖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引导,使得我们的良心能够按上帝的法则运作。圣灵也会帮助我们协调各个实存的官能,在良心出错的时候加以纠正,在它运作合宜的时候予以肯定。
我们已经谈过了理性和良心,现在要来探讨情感如何帮助我们处理得到的资讯知识。很可惜的是,许多的基督徒认为情感与我们按着圣经作抉择毫无关系;但是我们会看到,圣经认为在作抉择时,情感也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情感
情感是我们内在的感觉,是我们伦理感知的情绪部分。圣经谈到情感时,不是笼统抽象的,乃是对每种情绪,例如爱、恨、愤怒、恐惧、喜乐、忧伤、焦虑、满足等等都有深入的描述。因此当我们探讨情感如何处理所得的资讯知识时,我们要举出几种情绪,看它们是如何帮助我们解释判断周遭的环境情况。
情感是上帝给予人的能力,使得我们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判断衡量所得到的资讯知识。例如对环境里发生的一些事情,在我们运用理性思考估量之前,我们的情感通常已经先有反应了。在这些情况下,我们的情感带动我们对那些事件有个起始的看法,那些情绪就是我们对于情况处境即时而直接的评估。好比说,在我过马路时,听到身后传来汽车响亮的喇叭声,我的直觉反应可能是很情绪化的,例如恐惧或是惊吓;一直要等到我的理性运作,才使得我能够理解自己的害怕是因着我认为自己会有危险。
就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说情绪反应可能是基于一些潜存的意识。我们晓得汽车的喇叭声通常是警告我们要小心;因此听到那个声音,我直觉的反应就是害怕,但是我很难把这个反应作深入而理性化的验证;就外在环境而言,事情发生的太快,使我来不及作合宜的理性思考。
反而,汽车的喇叭声是让我的情绪先有反应,随后才有理性思考的运作。在伦理情况里也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对于所发生的事情作最初评估的通常是我们的情感。
但以理书10章8到17节,记载但以理与天使会面的经历:
只剩下我一人。我见了这大异象便浑身无力,面貌失色,毫无气力……我便开口向那站在我面前的说:“我主啊,因见这异象,我大大愁苦,毫无气力。 我主的仆人怎能与我主说话呢?我一见异象就浑身无力,毫无气息。”(但以理书10章8到17节)
见到天使的惊吓恐惧和战兢使得但以理全身瘫软无力。对于所见的异象,他的情绪强烈反应先于他的理性思考。面对那带来上帝信息的天使,这震撼性的情绪经历影响他的举动,促使他全然俯伏在地。
我们也可以再次思考撒母耳记下12章大卫对于先知拿单的回应。大卫与拔示巴犯奸淫,又谋害她的丈夫乌利亚以遮掩他的罪行。大卫并没有为他的罪行觉得难受或懊悔,因此也没有悔改认罪。他情绪的毫无知觉,使得他没有去思想自己所犯的罪,无视那罪的深重程度,因此也没有悔悟的心态。
对于大卫刚硬的心态,上帝于是差遣拿单去告诉大卫一个比喻故事,讲到一个富有的人如何夺取一个穷人疼爱且仅有的羊羔,以此宴请他的宾客。大卫曾经是个牧羊人,于是这个故事激起他的愤慨,这情绪反应让他看到这件事不公义的地方,使得他对于富翁的缺乏怜悯非常愤怒。然后拿单把真相揭示出来:这个故事就是比喻大卫的行为,大卫就是那个富有的人,他从可怜的乌利亚那里夺取了拔示巴。大卫虽然早已得知自己所行的,但是要等到他对那些与上帝的法则违逆的行为发出强烈的情绪反应时,他才清楚看到自己的罪是何等深重。
在判定如何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在道德生活上,我们的情感可以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怜悯的感觉让我们知道,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是何等的重要;愤怒的情绪让我们明白追求公义的价值;喜乐的感受使得我们在艰难的时刻还能看到并认定上帝的美善;恐惧敬畏使得我们会想要避免犯罪;而在我们犯罪以后,罪咎的感觉会警示我们;还有爱的感受教导我们如何的给予、保护、劝诫、和施行恩慈的行为。
当然,就如其它的实存官能,我们的情感也受罪的污染,会有出错的时候,因此我们要教导人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随从自己的情感行事。我们每个情绪不见得都是正确合宜的,我们的情绪反应出我们的心思,包括我们的罪和误解。因此我们需要圣灵和上帝的话语来引导查验我们的情绪,并且使它们与其它上帝给予的官能协调运作。
总而言之,我们思考不同事实彼此之间如何关联,或是它们如何关系到我们在上帝面前应尽的本份,我们都要对得到的资讯认知加以评估。而在这过程中,我们的理性,良心、和情感都是很有价值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得出合上帝心意的结论。
在我们选择良善的探讨上,我们已经讨论了,在取得生活环境的知识以及查验评估这些知识时,我们最常倚靠使用的一些实存官能。现在我们要来探讨选择良善过程中的第三步,就是应用知识或资讯。在这个部份里,我们要着重的是与抉择行动最有直接关联的官能。
一旦我们清楚明了我们自身本质、我们所处的状况,以及上帝的话语,我们就到了面临作出伦理抉择的最后时刻。我们不单单只是晓得我们应当该怎么作,也必须要真的决定去付诸行动。我们必须要刻意选择作正确合宜的事,也需要按这选择完成这个相应的行动。这里涉及的就是我们常常讲到的所谓应用和使用知识,我们讲的就是如何做出导致行动的各种决定。
就应用知识这个部份,我们的讨论要着重两个官能:首先我们要谈到心思这个比较一般性的官能;第二,我们要谈到意志这个比较精密特别的官能。让我们先来看心思这个官能。
心思
如同我们在前一课所提过的,我们的心思乃是我们全人的中心,是我们内里深处的意念,是动机的起源;也是我们内在意向的总称。在圣经里,这类词汇彼此之间其实有许多相似重迭之处,例如,“心思” ,“意念” ,“思想”,“灵“ 与“魂” 等等。
就本课的目的,我们要着重于心思在我们作抉择过程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对心思的定义是:道德知识和道德意志的根本所在。就我们所知的,以及如何处理这些所知的思考抉策过程,乃是涉及到我们内在的整个全人。
我们要探讨心思的两个层面,以帮助我们明白在作抉择的时候,心思是怎么运作的。第一,我们要查看我们衷心的委身,就是我们根本的忠诚;其次我们要探讨我们心思的愿望,就是作决定时想要达成的目的。让我们先来看我们心思的委身。
委身
我们在生活中有许多的承诺或委身。我们必须对一些人信守承诺,例如对我们的家人、朋友、同事、和其他的基督徒。我们也投身于不同的团体,例如教会、学校、公司、政府,甚至一些运动团队。我们服从一些原则,例如良善、诚实、真理、美丽、和智慧等。也持守某些生活方式、某些行为、偏好某些事物等。除此外,还有一个听起来很怪异的情况,但因着我们是堕落的人类,我们甚至会对罪有相当程度的委身。
当然我们对不同的团体事物会有不同程度的委身或承诺。但是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信守一个至高的承诺,就是对上帝的委身。这个委身的意愿主导我们整体生活的基本方向,而我们其它的承诺委身也是为这个基本委身而效力。列王记上第8章61节所罗门王这么宣告:
你们当向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存诚实的心,遵行他的律例,谨守他的诫命。(列王记上第8章61节)
还有历代志下16章第9节先知哈拿尼的教导:
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大能帮助向他心存诚实的人。(历代志下16章第9节)
在伦理抉择上委身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些意愿会主导我们的许多选择。更明确的来说,我们在作抉择的时候,会按着心里委身的意愿来作选择。如果我们极为看重对上帝持守忠诚,我们就会按着那正确的意愿而行动,上帝就判断我们的行为是良善的;相反的,如果我们向罪屈服投降,上帝就断定我们的行为是邪恶的。如同路加福音第6章45节耶稣所说的: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加福音第6章45节)
耶稣在此把我们的委身意愿当作存放在我们心思的事物。我们常在行为上表显出我们所看重持守的;因此我们会以美善的作为显示出对上帝的委身,也会借着恶行显示对罪的委身。
因为罪还是住在我们里面,每个基督徒因此会有渗杂的委身承诺。有些委身意愿是良善的,属于我们对上帝委身的一部份;但有些委身意愿是邪恶的,是罪在我们心思里运作的结果。因此在按着圣经作抉择的时候,我们必须非常注意我们的委身情况,我们要顺服圣灵,让祂引导,透过对上帝话语的理解和其它官能的运作,使得我们一切的委身意愿是符合上帝的性情。此外我们也必须改变和拒绝那些来自罪的委身意愿。
我们对于委身和忠诚有这些理解以后,现在要来思考我们的愿望,我们的渴求与意愿是如何影响着我们的道德抉择?
愿望
圣经也讲到正如基督徒有混杂的委身承诺,我们的心思也会有好与不好的愿望。我们的心思若是渴求上帝所悦纳的事物,那就是好的愿望;我们若渴求祂所谴责的事物,那就是邪恶的欲念。例如提摩太后书第2章20到22节,保罗给予我们的教导:
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摩太后书第2章20-22节)
保罗教导我们要洁净心思,除去内心邪恶的欲念,就是内住的罪所诱发的渴求欲望。当我们除灭心思里邪恶的欲望,所存留的就是那些讨上帝喜悦的意愿渴求。
洁净我们的心思并非容易的事,罪会与我们强力抗争。事实上,这个争战是如此艰巨,我们根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得胜。唯有倚赖圣灵的力量我们才有可能胜过这个抗争。但因着我们尚未完全,即使我们倚靠圣灵,我们还是会有失败的时候。加拉太书第5章第17节,保罗这么说道: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加拉太书第5章17节)
还有罗马书第7章15到18节,保罗这么写着:
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马书第7章15-18节)
在这几节经文里,保罗把良善的渴望与邪恶的欲望作了对比。我们里面会有属灵的渴望,它们是来自圣灵,也蒙上帝所喜悦;我们也会有罪恶的欲望,是来自堕落有罪的性情。每当我们作抉择的时候,这两种愿望就在我们里面相争,看谁能占上风。如果我们受制于罪恶的欲念,我们的选择就是邪恶的;如果我们抵挡这些有罪的欲念,按着圣灵的意愿去行,我们的选择就是良善的。只会有两种决定:良善和邪恶的,除此外没有其它。我们每个良善的抉择都是照着圣灵的意愿而作的,而每个邪恶的决定则是按着罪恶的欲念而作。
在基督徒的人生里,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讨上帝喜悦,行祂的旨意。我们对自己会想犯罪的这个事实深感痛恨。就生命整体而言,我们罪恶的抉择其实与我们的愿望相违逆,我们会犯罪,即使在心里我们并不想那么作。
但是,就我们作抉择的那一瞬间而言,我们的选择从未与我们的意愿相违;在作决定的那一刻,我们总是按着那时最想要的而作出选择。换句话说,我们选择犯罪,因为我们就是想要犯罪。雅各书第1章14和15节告诉我们: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雅各书第1章14-15节)
当我们从我们委身和愿望的层面探讨了我们的心思以后,就不难看到在作伦理抉择时心思所具有的核心作用。有时候我们会按着我们美好良善的委身和意愿,从而做出正确的决定,合宜的将上帝的话语应用在生活上。还有些时候,我们会按着我们邪恶有害的委身和意愿,拒绝依照上帝的话语而生活行动。无论怎样抉择,这些选择都是发自我们的内心。
我们已经谈过在应用知识时,我们如何运用心思这个一般性的官能,现在要来探讨意志这个较特别的实存官能如何帮助我们作正确的伦理抉择。
意志
我们的意志,就是我们作决定拥有的能力,是我们作抉择的意志决心,因此每次我们作抉择的时候,都是在运用我们的意志力。
如同其它的实存官能,我们的意志是我们全人的一个层面。因此我们不要误以为这个官能与其它的官能会有所冲突。我们必须了解,当我们说到意志力的运作时,我们乃是从意志选择的层面,特别是从选择的最后结果,来看整个的抉择过程。
当然因为我们的意志已受到堕落人性的影响,要作出正确的抉择通常是很困难的。对基督徒而言,这意味着,即使圣灵使得我们能够作讨上帝欢喜的决定,但内住的罪还是有可能说服我们作出罪恶的抉择。
很重要是我们要意识到,我们的意志可以是主动,也可以是被动。也就是说,有时我们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作出选择,好比说是顺着习惯去行;另些时候,我们面临的伦理抉择却是需要我们主动细想,作出良知清醒的决定。
比如说,我碰到一个可以窃取昂贵珠宝的机会,那时我就必须积极的运作我的意志。当我看到那珠宝时,我必须清醒的抉择是要偷还是不偷。事实上,每次我们认为某个伦理情况让我们困惑难解时,单就因着它让我们为难,我们就必须积极主动的使用我们的意志。
但是生活中还有其它许多伦理情况,我们是在被动无意识的心态下作出抉择,就是那些我们已经习惯,或本能反应的抉择。一些我们经常要作的决定,好比说管教自己的孩子,我们的处理就没怎么涉及我们的意志。当然多半的父母在决定用什么方式处罚孩子的时候,还是要积极主动的运用他们的意志,例如是要体罚,还是收回给他们的特权,或是给他们额外的家务作等等。不过就实际的管教上,我们作父母的通常不会考虑其它选择的伦理性。我们只是顺着习惯的方式去行。
还有我们作本能反应的时候,我们的意志通常也是处于被动下意识的状态。我在这里指的是那些不请自来或是强加诸给我们的抉择。好比说,我看到一只小鸟,我相信它是上帝所造的。对此我无需深加思考,也不仅是习惯性的这么想;因为我明白上帝的创造工作,就导致这个信念会很迅速的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无论如何,这还是一个意志性的动作,因为它涉及一个抉择,而在这里,这个抉择就是承认上帝是小鸟的创造者。
因此无论是积极主动还是消极被动,我们的每个思想言行都涉及到意志的运作。我们用这个官能来处理生活中的大小决定。在每件事上,如果要作出讨上帝喜悦的抉择,我们的意志必须顺服上帝,积极主动的照着上帝的话语去行,也让圣灵在我们里面运作,引导和影响我们的意志作美好的抉择。就如腓立比书第2章13节,保罗所写的那样:
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第2章13节)
在这一课里,我们看到上帝给我们许多实存的官能,帮助我们能选择行善。如果我们忽略了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就有可能无法作出真正合宜的伦理抉择。为了确保我们真的明白这些官能是如何协调运作,我们可以举出一个例子,看耶稣怎么使用这些官能作出美好的伦理抉择。马太福音12章9到13节,我们读到这个故事:
[耶稣]……进了一个会堂。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他抓住,拉上来呢?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马太福音12章9-13节)
让我们就本课所讨论的来看这个事件。耶稣首先作的是取得知识,他使用了自己的经验看见和意识到他面前的那个人,有一只枯干了的手。耶稣也用祂的想象看到手得医治后的状况,同时祂也思考要怎么回应法利赛人的提问。
其次,耶稣衡量评估祂得到的资讯认知。祂的理性使得祂思考安息日救一只羊的合理举动,与安息日医治一个人的特殊事例之间的比较;祂的良心让祂体会到医治这个人是一件美善的事;而祂的情感使得祂很怜悯那个人,
第三,耶稣应用祂得到的知识。这个应用的过程始于祂的心思决定要行善,祂最明确的委身是对上帝的顺服,祂最大的意愿就是作尊荣上帝的事情,而在那个时刻就是医治那个人;最后耶稣运用祂的意志,决定采取行动,医治那个人。
因此我们看到应用知识是每个伦理抉择的最后一步。在那个时候我们的心思决定我们要委身于上帝,愿意荣耀祂;同时我们的意志选择按着上帝的话语准则去思想、言语和行动。
在选择良善的这一课里,我们探讨了不同的实存官能在作抉择过程的三个步骤上如何运作 :首先是取得知识,就是收集所需要的资讯;其次是评估知识,就是评估所收集的资讯,最后是应用知识,就是实际作出我们的伦理抉择。
选择良善应该是每个基督徒的人生目标。我们探讨基督教伦理学,为的是要做出正确的抉择。我们查考上帝的话语,衡量我们目前的生活情形,查验自己的心思意念,为的是要知道如何做出讨恩主喜悦的决定。贯穿这个系列的课程,我们已经看到对上述因素甚至更多因素的考虑是何等重要。但是最终而言,我们学习到最后会明白,每个伦理问题最终都会归结到一个存在动机的抉择:你是否会要选择真正的良善?你对这个问题的答复就决定了你是否能够真正做出依据圣经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