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十三課

經文: 提多書3:1-15

金句: 「他救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著他的憐憫,…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3:4-7)

主旨: 因為神的恩典,他通過耶穌基督的血,把救恩的禮物給了所有人;這恩典是不可以憑自己去掙來,也是不配得的,但藉著信心可以擁有。

反思: 在復活節,我們慶祝耶穌基督身體的復活,空著的墳墓赫然聳立在神救贖的計劃中。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是我們盼望永生的確據。復活是天父接受聖子在十字架上救恩的工作所給予的不可磨滅的贊同的印記。(見彼前1:3;羅1:1-4;路24:45-48;林前15:1-20)。提多書的3:3-8節聚焦到神通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而神救恩的禮物激勵著信徒們發自感激的心作善事(見3:1,8)。

一. 人在得救前的境況(3:3)

「我們從前也是…

「無知」

「悖逆」

「受迷惑」

「服事各樣私慾」

* 沒有神,人是無助的,失喪的;「死在過犯和罪中」(見羅3:23;6:23;5:6-8;弗2:1-2)。

二. 神完美的愛向我們顯明瞭(3:4)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神先愛了我們,並為我們捨了自己(見約1:14-18,3:16;約壹3:1,4:9-10)

三. 神的拯救的憐憫(3:5-6)

1.「他救了我們」

1)「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而是

2)「照他的憐憫」

2. 聖靈是神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澆灌我們,完成重生和更新

1) 洗去一切的不義──屬靈的重生(林後5:21;來10:19-22;彼前2:24;弗1:7)

2) 更新──在基督裡是新造的(見林後5:17;約3:3-8;羅6:4-5)

*救恩是神的工作,人不能掙來,也不配得。

四. 神的救恩的產物(3:6-7)

1. 因他的恩得稱義──在法律上宣告我們為義──無罪得釋,因為我們欠的所有的債都由耶穌基督替我們付清了(羅5:1,9)。

2. 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3:7)(見約1:12-13;彼前1:2-5;彼後1:2-4)

3. 得救以行善和榮耀神(3:1,8,14;見弗2:8-10;太5:16)

*一個信徒的罪已經被赦免,已經被賜給永生,並使他能行善事,去滿足他人的需要和榮耀神。

五. 人獲得救恩(3:8)

救恩是施予所有人的(3:4),但只有對「那些相信神的人」才有效。(3:8)

*神救恩的禮物必須藉著信心來接受才生效(約1:12-13,3:16;弗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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