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重点:                            第二课

经文: 罗马书1:18-32

金句: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1:25)

主题: 对不义之人的审判

重点: 行动的无神论

主旨: 罪的本质是独立于神而活(即:就象神不存在一样──见诗14:1)。

背景:不虔的人(主要是未得救的外邦人)站在被神审判的位置上,因为:

阻挡真理(18)

弃绝神的自然启示(19-20)

不义的生活(21-27)

故意不认识神(28-32)

这也同样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的无神论者或怀疑论者对今天的基督徒的指控。让我来分析一下“独立于神而活”的错误。

一. 阻挡真理

当我们没有让内住的基督通过我们彰显神的荣耀,我们阻挡了真理(见林后4:1-2)

二. 弃绝神的自然启示

当我们因神

看不见的属性

神的永能

神性

这些我们在周围每天都能看到的一切,而没有赞美神、感谢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在弃绝神的启示,因为我们没有在敬拜和赞美中回应神。

三. 不义的生活

当我们没有“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交战的”(彼前2:11),没有因为神是圣洁的而“在一切行为上圣洁”,我们就把神的真理当作是虚谎的。另外,当我们花费我们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是为了敬拜和事奉自己,而不是神的时候,我们就犯了拜偶像的罪。

四. 故意不认识神

当我们没有依靠神和圣灵的能力,实际上,我们不再认识神,我们犯了骄傲、自大、侮慢的罪。

结论:一个信徒仍会行走在黑暗里,过一种不感谢神。不荣耀神的生活(见林前3:1-3;约一1:5-10)。

但愿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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