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羅馬書12:9-13:14
金句: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13:8)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3:14)
主題: 與他人的關係
重點: 披戴主耶穌基督
主旨: 正在改變的信徒會在生活的各個方面用聖潔的生活體現神的公義。
信徒通過愛他人和服事他人來愛神和服事神
一.服事、無私地愛其他信徒(12:9-13)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12:10)
注意: 聖約的愛是尋求幫助他人,並且獻身於服事他人。
二. 尋求成為黑暗中的光(12:14-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12:21)
注意: 在黑暗的世界中作光會將非信徒引向耶穌基督(見彼前12:11-12)。
三. 順服掌權者(13:1-7)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服從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13:1)
注意: 作為見證,我們需要順服掌權者,因為我們知道(懲惡揚善)神使用一切的掌權者來達成他的旨意。抗拒掌權者就是與神為敵!(見彼前2:13-17)
四. 活出愛(13:8-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13:10)
注意: 一個信徒唯一需要不斷償還的債就是要愛人如己,這樣,就成全了神的律法。
五. 使自己成聖,過聖潔的生活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3:10)
1. 把自己從罪中隔離出來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3:13)
2. 把自己歸入基督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3:14)
結論: 對神的奉獻不是抽像的,而是要在公義的生活中具體地顯明出來。你不可能不愛他人,不事奉他人,卻能愛神和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