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四課

經文: 羅馬書2:17-3:8

金句: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污神嗎?」(2:23)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2:29)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了神的信嗎?」(3:3)

主題: 對猶太人的審判

重點: 律法不能稱義

主旨: 在神面前,人依靠宗教規條、傳統、禮儀不能稱義。

正如今天許多的猶太人,他們認為宗教可以使他們在神面前稱義。那些沒有得救的宗教徒的不信會反映在他們對以下幾點的依靠上:

一. 宗教規條: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污神嗎?」(2:23)

注意:因為假冒偽善,依靠律法只會帶來審判。因為我們所行的與我們所說的不一致。

二.宗教禮儀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26)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2:29)

注意:割禮和其他的宗教禮儀一樣,只是外在的,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稱義。只有發自內心的敬拜才是有意義的。

三. 宗教傳統

「你稱為猶太人,有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2:17)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2:29) 

注意:生為猶太人或出生在基督徒的家庭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稱義。

一個真正的猶太人(即神的兒女)是信靠神,並且經過聖靈改變的人。一個猶太人(來自猶大──「讚美」)是在基督裡操練信心,並且只是為了得神的喜悅,而不是人的。

結論:根據最後的分析,對猶太人的審判是因為他們的不信

(見3:3,8),他們倚靠宗教多於倚靠神。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相信神的啟示,但不相信所顯明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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