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重点: 第十一课

经文:尼希米记9:1-10:39

金句: 百姓“都…发咒起誓,必遵行神…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主一切的诫命…。”(10:29)

焦点: 对主再次委身的实践

主旨: 为使重新献身于主有效,不仅包括要在主前庄重地重新委身(交托),也包括在实际生活中履行所发的誓言。

真心地重新献身于主,要求有:

一.在主前庄重地委身(交托)

“我们立确实的约,写在册上”(9:38)

百姓“都…发咒起誓,必遵行神…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主一切的诫命。”(10:29)

注意: 委身(交托)是一个意志的行动,指一个人自愿地决定去忠实于某人或某物──在此是指神──通过遵行神的话语来表达。(书24:14-15)

二.以特别的行动来启动真实地履行誓言

1. 不与外邦人杂婚(10:30)

2. 保持安息日的圣洁(10:31)

3. 支持圣殿的事工,既包括金钱上的捐献,也包括其它方式的支持(10:32)──并且“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10:39)。

注意: 委身(交托)需要现身表明在行事(为人)上,我们的生活方式必须与我们嘴上说的一致。(参见可7:5-13;太23:3;罗12:1-2)

结论: 除非在生活的实践中得以彰显,否则那种虔诚的委身(交托)就不是真心的。新约中最好的有关表述见罗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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