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尼希米記13:1-31
金句: 「以色列人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13:3)
主旨: 一個信主的人應當積極地阻止自己再次犯罪以防止陷入順從又不順從這樣的惡性循環中。
一. 確定導致再次犯罪的原因
1. 因無知或忽視等原因而不能夠遵行神的話語(13:1-3)。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13:1)
2. 故意地、公然地違背神的話語(13:4-7)
「我來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亞實為多比雅在神的院內,預備屋子的那件惡事。」(13:7)
二. 堅決地對付罪(13:8-14)
1. 很快採取特別行動
「我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傢俱,從屋裡都拋出去…吩咐人潔淨這屋子。」(13:8,9)
2. 從根本原因著手按順序處理問題,而非從表象上處理
「我就斥責官長…我召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我派祭司示利米雅…管理庫房。」(3:11-13)
三. 想出防禦的計劃來確保勝利
「我就吩咐人將城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我又派幾個僕人管理城門。」(13:19)
「我就警戒他們」(13:21)
「我吩咐利未人…來守城門」(13:22)
四. 敢於採取激烈行動(13:23-31)
「我就斥責他們」(13:25)
「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13:28)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13:30)
結論:故態復萌重新犯罪並不容易克服,它需要認罪(約壹1:9),並倚靠聖靈的大能來堅決地對付(來12:1-3;羅8:13;彼前1:13-16、2:11-12;羅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