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路加福音
经文: 路加福音 6:12-6:49
主题: 人子呼召门徒并教导他们关乎品格的事(平地宝训)
中心: 门徒的形象
大纲:
伍. “人子呼召门徒并教导他们关乎品格的事”(“平地宝训”)(6:12-6:49)
一. 耶稣呼召门徒并拣选使徒(6:12-16)
A. 耶稣的预备──整夜祷告(6:12)
B. 门徒被呼召──“学习者”(6:13a)
C. 使徒被拣选──“被差遣者”(6:13b-16)
二. “平地宝训”(6:17-49)
A. 背景(6:17-19)
B. 门徒的品格(心态)(至高者的儿子)(6:20-26)
1. 四福──向着天的属灵/永恒心态(6:20-22)
这样的人有福了:
a. (灵里)贫穷的人
b. 属灵饥渴的人
c. 为罪哀哭的人
d. 为基督受逼迫的人
2. 四祸──向着地的属世/暂时心态(6:24-26)
这样的人有祸了:
a. 富足的人
b. 属灵自满的人
c. 不在乎罪的人
d. “人人说好”的人
C. 品格的显明
1. 通过“爱加倍”的行动(6:27-31)(不求个人的权利)
a. 爱仇敌(6:27)
b. 恨你们的要待他好(6:27)
c. 咒诅你们的要为他们祝福(6:28)
d. 凌辱你们的要为他们祷告(6:28)
e. 不要报复(6:29)
f. 自愿奉献(6:29-30)
g. 总的原则(黄金规则)(6:31)
2. 通过“爱加倍”的动机,显明“至高者的儿子”的特点(6:32-35)(不期待任何回报)
a. 不像罪人那样爱(6:32)
b. 不像罪人那样行善(6:33)
c. 不像罪人那样借贷(6:34)
d. 显示出神的品性:
1) 爱不图回报(6:35)
2) 行善不图回报(6:35)
3) 借贷不图收回(6:35)
4) 慈悲待人(6:36)
D. 现实的关系原则──种收律(6:37-38)
1. 论断人就被人论断(6:37)
2. 定人的罪就被人定罪(6:37)
3. 饶恕人就必蒙饶恕(6:37)
4. 给予就会有回应(6:38)
E. 门徒的结果(6:39-40)
(先生与学生的关系)
1. 若先生是属灵的瞎子,学生将也是(6:39)
2. 学生最多与先生平等(6:40)
F. 门徒训练中的潜在危险──假冒为善(6:41-42)(说明属灵瞎眼)
G. 揭示门徒的真正品性(6:43-49)
1. 一般原则──从果子看树木(6:43-44)
2. 察验言语──口中说出心里所存的(6:45)
3. 察验顺服──若不顺服神就不要称耶稣是“主”(6:49)
观察与注释:
耶稣呼召他的门徒,并拣选他的使徒
1. 耶稣非常活跃的事工被简短打断,这时他“呼召”了他的门徒,并从中“拣选”了12位使徒(“被差遣者”)。新约没有教导“使徒承传”,这一职位在12使徒中最后一人死后就不再存在。(只有犹大被替换,好让使徒数目保持不变)。请特别注意,耶稣在拣选12门徒之前整夜向神祷告(6:12),耶稣对父的倚靠被再次强调。
门徒:从广义上讲,所有的耶稣的跟随者都被称为门徒。不过,随着路加在他的福音书中逐步发展门徒的概念,我们会发现它包括三种类型或三个阶段:
好奇的
确信的
委身的。
只有委身的才是真正的基督的门徒。
门徒的意思是学习者,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学徒,即通过做而学的人。随着路加发展门徒的概念,可以发现他们具有以下特点:
a. 把自己完全交托给基督
b. 有谦卑、顺服、受教的心
c. 顺服(听从)他的主人(老师、先生)
d. 愿意变成象老师的模样
*本课的教导重点(在教师手册中)将着重讲路加在“平地宝训”中所展现的基督门徒的形象(6:20-49)。(路加后来在14章谈到作门徒的条件)
“平地宝训”的背景:
2. 路加在记录耶稣拣选12使徒之后,记录了一段相当长的耶稣的教训讲章。这可能是马太福音第5章中“登山宝训”的节选,或者更可能是在不同情境下讲的基本上同样的讲章──框架、开头和结尾都是一样的。非常可能耶稣(像今天的许多传道人/教师一样)把同一讲章的类似版本在不同的时间地点讲给不同的人群听。也请注意在路加福音11-12章的教训中也可找到马太福音第5章的“登山宝训”中的其它教导。请记住耶稣在整个三、四年间的活动,记在福音书中的可以被压缩进50天多一点。我们仅看到他所行所说的一小部分(见约21:25)!
3. 请注意在场的有一大批门徒和来自巴勒斯坦各地的大群百姓(6:17)。他们来听道并得医治(6:17,18)。
4. 众人都“想要摸他,因为有能力从他身上发出来”,耶稣转离这些人,转向门徒,他“举目看着门徒”(6:20)。
“平地宝训”的教导:
5. 耶稣在教训的开始讲论四福和四祸,后者中的每一条都与前者相反。“福”一字(希腊文makarioi“马卡里奥伊”)不能被译作“高兴、快乐或幸福”,因为那是随环境而定的──当人感觉好,处于顺境时就会高兴。而“有福”则是指一种特别的宗教或属灵的喜乐和满足感,是从通过耶稣与神建立关系而来。喜乐是一种内心的快乐和感激,是从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而来(见来12:2-3;雅1:2-4)。一个人真正“有福”是当他经历和满足于神的喜爱,而不是世界的喜爱时。
6. “贫穷”和“饥饿”可以指身体的现实,更有可能像太5一样带有属灵意义。
7. 6:20-26的中心是说基督的门徒对神和对生活的态度是追求属灵的和永恒的事;而罪人(或属世的基督徒)则追求属世的和暂时的东西,它们只能满足现在。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的教训是激进的和革命性的,因为人只能在神的事中才能找到真正的满足和喜乐,而这与世界的教导完全背道而驰。虽然路加并未强调,但我们不妨知道一下法利赛人教导什么:
a. 人可以通过在外表遵守律法而在神面前为义。
b. 除非有明显的行为,否则不算是罪。
c. 富足与昌盛说明神的恩宠(喜爱)。
d. 神恨恶罪人、穷人和贱民。
8. 注意,为基督的缘故受逼迫(6:22)证明人与基督认同。
9. 四祸强调了那些追求富足、追求满足身体的欲望、轻看罪和寻求人的喜悦的人,在今生得到了他们所有应得的一切,却失掉了永恒的赏赐(6:24-26)。
10. 门徒的品格是通过爱(希腊文agape“爱加倍”,无条件的爱,圣爱)来显明(6:27-31)(参见林前13章中爱的定义)。请注意,耶稣是讲给“你们这听道的人”(6:27),指那些听道并有意遵行的人。
这里所强调的是行出来的“无条件的”爱,就是不求任何个人权利,这与一个自然人所做的截然不同。
11. 路加在6:31总结了“黄金规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请注意是耶稣的门徒主动开始爱的。
附注:基督的原则是主动地去爱,“己所欲,施于人。”这高于中国圣贤所教导的被动地维持,“己所不欲,毋施于人。”
12. 路加在6:32-36中高超地比较了门徒和罪人的不同动机。门徒们必须爱而“不指望偿还”(6:35),这样就证明他是“至高者的儿子”(6:35),而不像自然人。
即使是罪人也会:
爱那爱他们的人
善待那些善待他们的人
借给那些能偿还的人
13. 路加在6:37-38阐明了现实的关系原则,就是种收律,这是阐述黄金原则的应用结果的另一方法,即你怎样论断人就怎样被论断。
14. 路加在6:39-40指出了教师/学生关系的明显结果:
a. 学生只会到先生领他去的地方(如果先生是属灵的瞎子,学生也就继续是属灵的瞎子)。路加在此可能是指犹太人的宗教教师是灵里瞎眼的,因此不要效法他们。耶稣说,当跟从我。(6:39)
b. 学生会变成象先生一样(6:40)。
先生(老师/教师):
1) 必须意识到自己责任重大,他会塑造学生的整个为人。
2) 必须明白教学的目标是“全面培养”,使学生完全。希腊文的“培养”(培训、训练)一词的意思中含有再调整、铸造、塑造、使之完全或成熟。
学生(门徒):
1) 必须顺服先生。
2) 必须有受教、服从的心。
3) 必须愿意变得像先生一样。
15. 路加在6:41-42中拉响了警报──个人假冒为善的危险和阻碍。他用了一个相当幽默的例证“你眼中的梁木”,很可能是在例证什么是属灵的瞎子(6:39)!
16. 耶稣用以下教导来结束他的有关门徒品格的教训──一条察验真门徒的普遍原则(6:43-44)和两个实际的检验(6:45-49)。
基本原则是: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6:44)。(对照3:8和13:6-9)
两个检验果子的实用方法:
a. 通过我的言语──它流露出我真正心里所想的(6:45)
b. 通过我的顺服──它显明耶稣是否真正是我的生命的主人(6:46)
17. 最后,路加用比喻说明了两类人的后果──“听见…就去行的”(6:47-48)以及“听见不去行的”(6:49)。
*要点:我们的言语和行为或者证实我们自称的身份,或者与之矛盾!
指导研经题
路加福音6:12-49
1. 路6的“平地宝训”与太5的“登山宝训”一样吗?
2. “爱加倍”的爱与一般自然人所认为的爱有何不同?
3. “黄金原则”的关键在何处?
4. 信徒都是门徒吗?为何或何不?
5. 门徒训练的核心要点是什么?
6. 很多基督徒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和生活方式传达出来什么?
7. 作为信徒/门徒,你真的愿意象耶稣吗(即被变成他的形象)?耶稣的形象中哪方面最不吸引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