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路加福音 第二十五課

經文: 路23:26-49

金句:  「今天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主題: 人子被釘十字架,然而即使在十字架上還在作赦免的事工

中心: 救恩的好處

大意:  在十字架上,耶穌通過替我們死,為我們擔當了罪的刑罰;因此提供了對我們的罪的赦免,也使我們有可能被帶回到與神的永恆的正常關係中。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聖工所帶來的最大好處是什麼?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完全充足的、一次全備的、自我犧牲的贖罪工作使得以下成為可能:

一.罪得赦免(路23:41,43)

弗1:7;西1:14;來9:22-24

「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

二.與神和好(路23:42,45)

西1:20-22;林後5:18-21;啟5:9

「靠著他的血稱義…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5:9,10)

三.從罪和撒旦的奴役中救贖出來

A. 從罪的捆綁中被贖出

約8:34;西2:14;林前6:20;彼前1:17-19;來2:14;彼前2:24

B. 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羅6:6)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羅6:7,12)

四.生命得更新(路23:43)

多3:5

1. 得到在基督裡的永遠的新生命

林後5:17;約3:16;約壹5:10-13;約1:13;3:5-6

2. 接受內住的聖靈的能力

林前6:16;羅8:11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

五.脫離黑暗國度,進入光明國度(徒26:18;弗5:8)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1:13)

六.憑信心接受十字架的好處(路23:42)

弗2:8-10;約1:12

只有靠對基督的信心,而且單憑信心,才能得到救恩的好處。

結論:

根據接受基督的好處和拒絕基督的壞處,為什麼還有人要選擇後者呢?十字架上的兩個強盜有什麼不同的動機?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