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路加福音 第十九課

經文: 路18:1-30

金句:  「這樣,誰能得救呢?」(18:26)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18:27)

主題: 人子教導說人必須信靠神才能得救,不能靠自義、宗教禮儀或財富。

中心: 錯位的信靠

大意:  除了神以外信靠任何別的東西或人物都不能得救。

一.信靠自己不能得救(18:9-14)

A. 自己的義是完全不夠的(18:9)

B. 虔誠的禱告是不足夠的(18:10)

C. 宗教儀式是不足夠的(18:12,20-22)

D. 高舉自己是不適合的(18:14)

二.信靠錢財不能得救(18:18-30)

A. 拒絕為天上的財寶放棄地上的財富(18:22-23)

B. 把財富當作自己神的人不能得救(18:24,25)

三.信靠神使人得救(18:13-17,27)

A. 相信神的慈愛憐憫,或許可以不嚴格地降下我們所應得的刑罰(18:13)

B. 在神面前完全謙卑自己(18:13,14)

C. 轉向神:

1. 悔改、認罪(18:13)

2. 有孩子般的信心(18:17)

D. 信靠神有辦法使我們稱義(18:14)

稱義:是一個神的行動,在其中他公開地宣告一個罪人為無罪,因為基督已經為他贖罪;又宣告這個罪人為義,因為當他藉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把自己的義轉嫁給了他。(見林後5:21;羅3:20-26)

結論:

為了得救,不信靠神而信靠其他的事或人,是錯位的信靠。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