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路加福音  第三課

經文: 路3:1-20

金句:  約翰來「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路3:3)

「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

主題: 施洗約翰的信息和事工

中心: 真正的悔改

大意:  我們應當象施洗約翰那樣預備人們來到基督面前,辦法就是指出人們是失喪的,並且有必要有真心的和可見的悔改。

一.與當時的宗教秩序不同,約翰號召人們看見:自己必須悔改,才能罪得赦免。

A. 當時的宗教秩序教導說:通過做到以下兩點,人可以在神面前稱義:

1. 信靠自己──外表遵守律法和宗教禮儀。他們看不到悔改的必要。路18:9;11:39-41。

2. 信靠宗教遺產──我們是猶太人,「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路3:8)

B. 與之截然相反,約翰說:「信靠基督」。約翰所傳的道就是:人要想在神面前稱義,必先看見悔改的必要;是悔改能帶來罪得赦免,是信靠基督使它能夠成就。〔外表敬虔或宗教遺產都是不夠的〕。見路3:3

宗教秩序的教導──一心專注宗教遺產和外表潔淨,以致忽略內心的光景。信靠自己,因而在神面前是不潔淨的。見路7:30。

施洗約翰的信息──聖靈從裡面的洗淨使人在神面前成為潔淨,進而表現為可見的外面的態度和行為。相信基督使他們潔淨。見路7:29。

二.真正的悔改可以通過「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被顯明(路3:8;13:6-9)

A. 真正的「悔改」(希臘文metanoias「邁塔諾亞斯」)不僅僅是為罪感到難過或後悔,它指對罪深深地痛悔,以致於發生了一種思想改變,結果就是脫離罪而轉向神

1. 對非信徒來說,悔改牽涉到在神面前承認自己完全有罪和失落,以及認識到唯有靠信基督而得救,才能帶來罪的赦免,從而帶他進入與神之間的正確關係,即成為義。(路18:13)

2. 對於信徒來說,悔改牽涉到同樣的內涵,就是承認已知的罪,而且轉離那罪,轉向神;為了行在義的光中(約壹1:9),並恢復和神的相交。

注意:有關悔改的概念在代下7:14有最好的解釋。要使個人、教會或國家得到屬靈醫治,神的子民必須做到:

a) 謙卑自己

b) 禱告

c) 尋求神的面

d) 脫離惡行

僅僅承認有罪,甚至為此感到難過,都是不夠的──悔改必須通過「轉離」罪而顯明出來。重點是尋求神的面,而不是他的手

阿摩司是這樣來講的:要──

o     尋求神(摩5:6)

o     尋求善(摩5:14)(又見耶18:11-12)

B. 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真正的悔改必定結出可見的、恰當的果子。果子(行為)不能救人,但能顯明和證實真信心。

「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

「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

「沒有好樹結壞果子…」(路6:43-45)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20)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26)

「(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弗2:10)

「(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三.信徒生活中的「果子」將通過言語和行為顯明,就是與神和與人有正常的關係。

A. 針對如何結果子的問題,眾人的回應是:「這樣我們當作什麼呢?」(路3:10),約翰提出了四種實際的方式來彰顯果子,從而表明真正的悔改:

1. 為給予而活著(對一般人而言)(路3:11)。將神給你的分享給別人。

2. 要誠實(對稅吏而言)(路3:13)。

3. 不要借權勢佔人便宜(對兵丁而言)(路3:14)

4. 要知足(對兵丁而言)(路3:14)

注意:

a) 這些人的反應和宗教領袖的反應是多麼不同。

b) 每個情況下呼召人去做的事與平時都截然相反。

c) 悔改可以用非常實際的方式在我們生活和工作的環境中顯明出來。

B. 如果我們的生活中沒有可見的屬靈的果子,那麼問題不是出在我們做或不做什麼,而是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上。

約15:5,8

加2:20;5:16,22-25

林後4:10

因此,結果子是建立在以下條件之上:

1. 認自己的罪,因此被洗淨(約壹1:9)

2. 常在基督裡(約15:5)

3. 定意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4. 順服於聖靈,讓他在我們裡面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基督的生命。(加5:22-25)

結論:

1. 我們的事工,就是預備好人們來到神的面前。因此,我們必須集中力量去引導人們明白自己的有罪的狀態(失喪),這使他們與神分離;同時也使他們認識到信靠耶穌的必要,因為那是唯一的得救的辦法。

2. 真正的悔改會以在我們生命中的屬靈的果子來顯明,它用一種可見的、實際的方式顯示出那位內住在我們裡面的、不可見的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建立起基督的生命。

教學幫助:

課前提問

1. 為何約翰的「悔改的信息」對於宗教領袖來說是如此的「偏激(極端、不能接受)」?

2. 路3:10-14中社會「棄民」的反應與宗教領袖的有何不同?

3. 約翰對於那三組人的具體建議如何實際表明真正悔改的概念?

4. 加5:22-25如何實際顯明從加5:19-21的真正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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