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課
路加福音
經文: 路加福音 24:1-35
主題: 人子身體復活的真實性和人們的反應
中心: 遇見復活的基督
大綱:
貳拾肆. 「人子身體復活的真實性和人們的反應」(24:1-35)
一. 耶穌身體復活的真實性(24:1-12)
〔空墳墓〕
二. 對耶穌身體復活的反應(24:13-35)
〔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
觀察與評論:
路24是路加福音的高潮。路加在此決定性地證明了「你們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1:4)。
基督復活的重要性無論如何強調也不為過(見林前15),因為沒有復活就沒有福音;我們的信就成了虛妄;我們仍然死在罪中。基督身體復活的神跡構成了路加福音的結尾,正如童貞女生子的神跡構成了路加福音的開端一樣。
基督身體復活的真實性(24:1-12)
1. 主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24:1)成為初期教會從守安息日轉到守主日的依據(見約20:19;林前16:2;徒20:7)。
2. 一些曾經提供財物支持耶穌事工的婦女得到特權最先知道耶穌復活的事實,那時她們來墳墓服侍(24:1,10;8:3)。
3. 請注意這裡所展示的復活的「證據」:
a. 「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24:2)
b. 「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24:3)
c. 「衣服放光」的「兩人」證實了耶穌的復活〔後來知道是天使〕(24:4,23)。
d. 「細麻布」被留下來「獨在一處」(24:12)
4. 我們在整個這段記載中將看到,令人詫異的是跟從耶穌的人連一個都沒期待耶穌會活著!即使這些先到的婦女也是為了膏抹耶穌的身體,而沒有相信關於他復活的應許(24:5)。
5. 天使在這裡稱耶穌是「活人(原文:活的)」(24:5),這與那偉大的「我是(自有永有的)」相一致。在第7節他們稱他為「人子」。
6. 請注意這些人最初的反應──「猜疑」(24:4);「驚怕」(24:5);認為這是「胡言」(24:11);「希奇」(24:12);「不相信」(24:11)。
7. 在天使提醒他們耶穌的預言和應許後,他們才「想起耶穌的話來」(24:8)。
8. 第7節的「必須」說明了十字架是神所定下的──這是在創世以前就預定的唯一的救贖計劃,它包括耶穌必須被:
交在罪人手裡
釘在十字架上
第三日復活
也請注意這裡所說的「罪人」以後被指明是「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24:20)。
9. 不要忽視使徒們在此時的反應。當這些婦女「把這一切事告訴」(24:9)他們以後,使徒們以為是「胡言」,就是「荒唐」、「胡說八道」、瘋子說的話,他們「就不相信」(24:11)。似乎他們選擇了只相信自然的事,而他們面對的是超自然的事。彼得畢竟還親自去墳墓察看,然後「回去了(他的家),心裡希奇所成的事」(24:12)。路加雖然沒有在這裡記載,但彼得還是親自見到了復活的主(12:34)。見林前15:5。
*單單聽到耶穌身體復活是不夠的──人必須要親自面見復活升天的主,才會相信!
對耶穌升天復活的反應(24:13-35)
兩個門徒在去往以馬忤斯的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一事堪稱整個聖經中最有趣、最重要、和最有教育意義的記載。按猶太律法,要證明任何事實,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
10. 在耶穌復活的當日,有兩個門徒(不是十一使徒當中的)在從耶路撒冷去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24:13-14)。顯然那時耶路撒冷的熱點新聞就是遇難周。
11. 「耶穌親自」加入和他們同行(24:15),「只是他們的眼睛(被)迷糊了,不認識他」(24:16)。這裡的「迷糊」是被動語態,暗示是神按照他的智慧使他們在那時「不認識」耶穌。後來也是通過超自然的介入,才使「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24:31)。他們必須有來自神的超自然的啟蒙(見太16:17),才有可能領悟耶穌的真實本性。
12. 耶穌問及他們「彼此談論(字義:把話扔來扔去)的是什麼事」,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24:17)。他們的面容是「陰暗」或壓抑的,顯然他們的盼望不能算是自信的或確知的期待。請注意21節「我們素來(曾經、過去、以前)所盼望」是過去時態。
13. 注意24:18中那典型而又有諷刺意味的話。如果他們知道與他們談話的人是誰!
14. 這兩人對基督(「拿撒勒人耶穌」)確認了如下事項,瞭解它們很有教導意義:
a. 是個「先知」
b. 「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c. 被「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羅馬人)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24:19-20)
d. 被許多人認為是「要贖以色列民的」(24:21)(又見路1:67-79;2:25,30,38)。
*路加清楚地顯明瞭耶穌一直被許多人認為就是舊約所應許的那位救贖主。
15. 然而他們的盼望隨著耶穌的死幾乎完全破滅了,雖然空墳墓的報道使他們稍微萌生了希望。消息傳得很快(24:21-24)。除非他們親眼看到,否則他們就不會相信(「只是沒有看見他」)(24:24)。
16. 耶穌溫柔地責備了他們的不信──他們為什麼不相信舊約聖經呢,那裡已經清楚表明耶穌將要受死?(24:25)
17. 猶太人無法明白:耶穌為了救贖人、並在榮耀中掌權作王,他必須先獻上自己的生命,付上父所設定的贖償價!要作王必須先受苦(24:26)。(見彼前1:18-21)
18. 路24:27十分重要。耶穌所做的就是「解釋」了舊約聖經。舊約和新約都是以耶穌為中心,而且互相解釋明白(見約1:45;徒8:30-37)。請注意耶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而且把「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24:27)。
19. 耶穌並沒有將自己強加給這兩人,而是「好像(假裝)還要往前走」,給他們一個邀請他與他們同住的機會。雖然他們還沒認識他,他們「強留他」住下了(24:28-29)。
20. 在與耶穌坐席(一同進餐)時,他們的「眼睛(被)明亮了」(被動語態),就「認出他來」(完全明白他是誰)(24:31)。場景與逾越節晚餐和餵飽五千人的相似性或許是被神用作背景來顯明耶穌是誰。耶穌一被認出,就「不見」(成為眼不能看見的)了。
路加再次強調了這一事實,即耶穌是誰的真實性只可能在靈裡被辨認出來(即被神親自啟示)。得救恩需要人親自面見耶穌,這發生在我們邀請他向我們顯明他自己的時候。
21. 你能想像當耶穌向他們講解聖經時,他們心中的那種「火熱」的感覺嗎?聖經的應許是:耶穌將「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聖經」(見路24:45)。
22. 這兩人太激動了,以致不能等到天亮,就動身回到耶路撒冷,找到十一個使徒和其他人,告訴他們「主果然復活」(24:33-34)。「果然」一詞原文為ontos「昂托斯」意為「的確」。親自面見過復活的主的人會有如下自然、正常的反應:要興奮地把這個發現向他所碰到的每個人分享。
23. 請特別注意,他們「認出」耶穌是在他「拿起餅來,祝謝了,掰開,遞給他們」的時候(即當他們與他團契、相交的時候)(24:35)。
指導研經題
路加福音24:1-35
1. 從神學角度講,為什麼耶穌必須經歷身體的死亡和復活?
2. 如何看待所有門徒的不信?
3. 耶穌的身體復活有何等重要的意義?
4. 人必須相信耶穌的身體復活才能得救嗎?
5. 什麼使得門徒不能認出主耶穌?
6. 什麼使得他們最終能認出主來?
7. 這段記載給你怎樣的衝擊?如果你是那門徒,你會有不同的反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