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課

路加福音

經文: 路加福音 21:5-36

主題: 人子預言他再來地上建立他的國之前的大災難中的主要關於以色列的事件

中心: 你預備好基督再來了嗎?

大綱:

貳拾.    「人子預言他再來地上建立他的國之前的大災難中的主要關於以色列的事件」(21:5-36)

「橄欖山講道」

一.     詢問時間和徵兆(21:5-7)

二.     預言大災難時期(21:8-26)

A.     前半階段(21:8-19)

1.     假彌賽亞(21:8)

2.     打仗和擾亂(國要攻打國)(21:9-10)

3.     自然災害(地震、饑荒和瘟疫)(21:11)

4.     天上的紛亂(21:11)

5.     逼迫(21:12-19)

B.     預言主後70年耶路撒冷的毀滅,預示末世的大災難,確定中點(21:20-24)

C.     後半階段(21:12-26)

1.     逼迫和作見證的機會(21:12-19)

2.     復仇/忿怒/大災禍/死亡(21:20-24)

3.     劇烈的天上/地上的災難(21:25-26)

4.     人被嚇得魂不附體(21:26)

三.     描繪基督勝利地再臨(21:27-33)

A.     事件(21:27)

B.     徵兆(21:28-31)

C.     確定性(21:32-33)

四.     關於預備的教訓(21:34-36)

A.     要謹慎(21:34)

1.     使你們的心不被累住(壓倒、沮喪)(21:34)

a.     因貪食

b.     因醉酒

c.     因今生的思慮

2.     使你們不致驚奇

B.     要警醒(21:36)

祈求有力量(21:36)

1.     逃避

2.     站立

觀察與評論:

準確理解路21:5-36的關鍵是牢記:耶穌在這裡所揭示的神的預言性的計劃是針對以色列的,而不是針對教會的。如果你把教會「讀入」路加福音21章,你就會得出「災後被提論」的觀點。然而12-19節所講的逼迫如果被應用於教會,滿可以適用於被提之前,也可以適用於大災難的第一和第二階段。

耶穌是在聖殿裡預言了一些未來之事:一是主後70年耶路撒冷將被羅馬人毀滅;另一個是在以色列更遠的將來,基督再來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度之前的大災難。這裡的預言既有遠景的,也有近景的。

詢問時間和徵兆(21:5-7)

1.     門徒誤解了神國的確切本質(即它的屬靈方面),以為那有形的國已經近了(19:11),儘管耶穌教導過他們,神國因人拒絕他而被被推遲了(19:12-22)。

當他們正在欽慕和誇讚聖殿的美麗時(21:5),耶穌卻提醒他們說:審判將要臨到那個世代,方式是耶路撒冷被佔、聖殿被毀。這事在主後70年果然發生了。

2.     門徒們的反應是問耶穌兩個問題:「什麼時候有這事呢?」和「這事將到的時候,有什麼徵兆呢?」。耶穌的預言有近景有遠景,而且不是嚴格按時間順序來講的。耶穌從沒有真正回答這事將於什麼時候發生,偏重於回答「什麼徵兆」的問題。

3.     第20-24節可能既指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時,也指基督再來之前的情景。這幾節經文應與第6節直接聯繫起來看。聽眾中有些人將在今生見證這一切。

預言「大災難時期」(21:8-26)

前一半(21:8-19)

4.     耶穌在第8-11節描述了大災難時期的徵兆(見啟6;太24:4-14)。大災難時期的前一半的主要特點是:

a.     假先知(21:8)

b.     打仗和擾亂的事,國要攻打國(21:9-10)

c.     巨大的自然災害(21:11)

1)     地震

2)     瘟疫

3)     饑荒

d.     天上的紛亂(21:11)

請特別注意12節的「這一切的事以先」,這清楚地指出21章並不是嚴格按照時間順序安排的。作者相信12-19節所描述的逼迫適用於:從耶穌受死(主後33年)到主後70年期間;在大災難之前的一段時期;還有大災難當中。因此,作為應用,這幾節經文既適用於活在那些時代的人,也適用於在教會被提之前的基督徒(見帖前1:10;4:13-18;5:9;5:4-5;啟3:10;啟6-18)。它顯示了在人前承認基督的名所付的代價是沉重的。

5.     我們需要看到這類嚴重逼迫有幾個特點:

a.     它是作見證的好機會(21:13)

b.     信徒應當倚靠聖靈去通過他們作見證(21:14,15)(又見路12:11,12)

c.     即使在親人中,也會有紛爭(21:16)

d.     有些人會殉道(21:16)

e.     將會被世界恨惡(21:17)

f.     基督應許保全靈魂(21:18,19)

預言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和末世的大災難(21:20-24)

6.     如前所述,這幾節經文似乎具有雙重的意義和應用。世俗歷史記載證實了20-21節和24節的真實性,在主後70年羅馬人毀滅了耶路撒冷,殺了大批的猶太人。

7.     但從遠景看,它是指大災難時期。請注意22節的「報應的日子」以及23節的「大災難」和「震怒」都是被用於耶穌再來之前的日子的特定詞彙。聯繫24節可參考羅11:25和啟11:2。「外邦人的日子」從主後70年開始,直到大災難基本結束時。這可能是指基督再來時的耶路撒冷的毀滅,更可能是指在七年大災難的中點(三年半)敵基督與以色列背約一事(參見啟11:2;12:6,13-17;但9:22和太24:15-22).

後一半(21:12-26)

8.     路21:12-19大概是包括對大災難的兩個階段所發生的逼迫的描述。25和26節清楚地表明在大災難的第二階段神的審判加劇(見太24:15-22;啟8:2-9:21)。

天象將有異兆、地上的紛亂加也重(21:25),「人們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21:26)。

9.     這一階段的特點還有嚴重的逼迫和作見證的機會(21:12-19)。

描繪基督勝利地再臨(21:27-33)

10.    第27節描繪了基督在公義和審判中再臨(見啟19)。

11.    就像一開始所指出的,路21:5-36主要講的是以色列,而不是教會。那時地上得救的人看見「這些事漸漸地成就」就當有盼望,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21:28)。

12.    在21:29-33中的比喻部分地回答了什麼時候的問題,同時指出預言的絕對確定性(21:33)。神的話才會永遠常存,而這個天地卻要廢去。(見啟21:1;彼後3:10-13;賽66:22-24)。

13.    雖然對32節的「這世代」是什麼意思有不少爭論,但按上下文似乎最像是指生活在最接近基督再臨之時的以色列人。「世代」可以是通稱,也可以指以色列民族。比較清楚的是:「世代」之前的「這」字不是指基督說預言的時候。

關於預備的教訓(21:34-36)

14.    既然這幾節經文是針對基督再臨時活著的那個世代的人,其中生命的話語和警戒同樣應用於今天,是對我們的大聲疾呼。

知道將要發生的事之後,我們(和他們)應該如何回應?那時的生活應該有什麼特點?

耶穌警戒他再臨前的那個世代的人要「謹慎」(21:34),並要「時時儆醒」(21:36)。

15.    耶穌要他們「謹慎」的是:不要被「貪食醉酒」(自我放縱或自我沉醉)「並今生的思慮」(世人的憂慮)「累住」他們的心(被重擔壓倒或感到壓抑)。如果他們被自我追求和世上的事所纏住,就不能預備好迎見主再來。再臨就像一張忽然張開的網。對有些人來說,它會是一個網羅或陷阱

16.    最後,耶穌教訓他們要時時警醒,方法是常常祈求,從神得力,讓自己既能逃避這一切事,也得以忠心在基督面前站立。


指導研經題

路加福音21:5-36

1.     為何大災難是針對以色列人和罪人?

2.     神為何必須降下如此嚴厲的審判?

3.     路加福音21章和啟示錄6章在時間順序上如何聯繫?

4.     信徒受逼迫證明了他們的什麼?

5.     你讀這一段經文的印象是什麼?

6.     基督再來與他的第一次降臨有何具體不同之處?

7.     耶穌為何必須再來?

8.     耶穌要人預備好,這些警告和勸勉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9.     這預言的哪部分可被應用於今日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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