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課
路加福音
經文: 路加福音 19:28-21:34
主題: 人子在棕枝主日彰顯他的受膏君身份,並被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棄絕
中心: 基督徒公民
大綱:
壹拾玖. 「人子在棕枝主日彰顯他的受膏君身份,並被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棄絕」(19:28-21:4)
一. 基督彰顯自己的受膏君身份(19:28-44)
「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19:38)
二. 基督潔淨聖殿(19:45-48)
「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19:46)
三. 抗議基督的權柄(20:1-40)
「你告訴我們,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20:2)
A. 祭司長和文士、長老質問耶穌的權柄(20:1-2)
B. 耶穌的回答
「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20:3-4)
C. 回答引起宗教領袖的不安(20:5-8)
D. 耶穌通過比喻闡明自己的權柄(20:9-18)
「園戶的比喻」
E. 宗教領袖再次質問耶穌的權柄(20:19-26)
忠於該撒還是忠於神?
F. 撒都該人質問耶穌的權柄(20:27:33)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20:33)
G. 耶穌對撒都該人的回答(20:34-38)
「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20:38)
H. 提問停止(20:39-40)
四. 證實耶穌的權柄(20:41-44)
基督既是大衛的子孫也是大衛的主。
五. 揭露宗教領袖們的問題(20:45-21:4)
富於宗教表現和虔誠,卻在神面前貧窮。
A. 尋求從人而來的自我榮耀,實際是假冒為善(20:46-47)
B. 炫耀的奉獻──只給有餘的錢(21:1-4)
「寡婦的小錢」
觀察與評論:
耶穌現在開始他在世上的最後一周的事工,他在棕枝主日(星期天)到達耶路撒冷。普通民眾歡喜快樂(19:37,38),但宗教領袖們決意要殺害他(19:47;20:19)。
基督彰顯自己的受膏君身份(19:28-44)
1. 請注意耶穌為棕枝主日預先做的細緻的預備(19:31,32)。耶穌不僅要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而且要被埋葬在未曾用過的墳墓中(路23:53)。
2. 耶穌騎驢駒進耶路撒冷是直接應驗一段著名的「彌賽亞預言」(亞9:9)。我們若也這樣做就好了:任何屬於我們的事物,包括我們自己,如果「主要用它」(19:34),我們就放手去供他使用。
3. 行進的過程一定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因為「門徒都歡笑起來,都是讚美主」(19:37)。他們為著耶穌的身份和他所行的「異能」而讚美不已。
4. 另一個舊約的「彌賽亞預言」被實現,因他們高唱「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19:38a;又見路13:35)。引用的經文是詩118:26。
5. 「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 19:38b)把耶穌的使命聯繫到他初次降臨時的景象(路2:14)。
6. 法利賽人清楚地知道眾人對耶穌的歡呼的含義,於是試圖阻止他們(19:39)。耶穌的回答說明任何力量都阻止不了一切受造物對萬王之王的頌讚的歡呼(19:40)。以色列的宗教領袖的確棄絕了他們的受膏君(彌賽亞-王),即便他應驗了他們的彌賽亞預言!
7. 聖經記載耶穌哭過兩次──一次在約11:35為拉撒路的死,另一次就是在此,為他所愛的城市耶路撒冷,以及其中有罪的居民(19:41)。
以色列通過棄絕耶穌拒絕了唯一的和平希望。不久她就會知道和平的反面是什麼了──在主後70年,羅馬毀掉了耶路撒冷,這是耶穌宣告給那個世代的一個特別的審判。
基督潔淨聖殿(19:45-48)
8. 耶穌曾兩次潔淨聖殿,一次是在開始事工時(約2:14-16),另一次就是在這裡即將結束事工時。被引用的舊約經文似乎是賽56:7 和耶7:11的混合。
耶穌指出了兩個主要問題:第一,不夠獻祭資格的動物被賣給了僅僅想滿足宗教禮儀的朝聖者;第二,祭司要求人們都把錢兌換成一種特殊的聖殿錢幣,他們從附加費中謀取利潤。聖殿於是成了「賊窩」──罪魁禍首帶著宗教面具隱藏罪惡的地方(參見耶7:9-11)。
在神家裡發生的這些行徑與它的其聖潔品格和目的不相吻合。因此必須作潔淨的工作。
作為應用,我們同樣也是永生神的殿,無論是個人(林後6:16-7:1)還是全體(弗2:19-22),因此我們也必須除去身上一切與基督的品格和目的不一致的東西。
9. 普通百姓接受了耶穌,並「都側耳聽他」(19:48)。不過眾人的心還是懸在半空,猶豫不定,飽受折磨,不知道是該聽耶穌的話,還是聽他們的領袖的敵對的話。
與之對照的是:宗教領袖們卻「想要殺他,但尋不出法子來」(19:47,48a)。萬事都是按著神的時間表而行,而不是他們的,耶穌受死的時間還未到。
抗議基督的權柄(20:1-40)
路加福音第20章主要是講對耶穌的權柄(即他是否有做他正在做的事的權利)的質疑。這些抗議是從各方面而來,既與宗教事物相關,又與民事事物相關。要牢記,因為耶穌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神,所以他的權柄(權利)和能力(權力)是自有的和內在的!
10. 20:2中的兩個問題可能是指潔淨聖殿的事(19:45-48)。耶穌像往常一樣,向試圖引他分心的對手提出一個讓他們左右為難的問題──他們不可能回答這個問題而不先給自己定罪(20:5-6)。
11. 耶穌沒有直接告訴他們自己權柄的來源(20:8),但他間接地通過「葡萄園的比喻」將它清楚地表明。
12. 這個比喻的形象可能是來自賽5,在那裡,同這個例子中一樣,講述了神被以色列人拒絕。在這個比喻中有如下對應:
園主 = 神
葡萄園 = 以色列
園戶 = 以色列的領袖
僕人 = 神的先知
別人 = 外邦人
房角的頭塊石頭 = 耶穌
這個比喻教導我們:
a. 神對他的子民的愛(20:9)
b. 以色列對耶穌的拒絕(20:15,17)
c. 神對以色列的暫時棄絕(20:16)
d. 救恩給外邦人(20:16)
e. 神對以色列以及一切拒絕耶穌的人的審判(20:16,18)
路20:18的最好理解是簡單地指「頭塊石頭」所帶來的審判(見但2:35;賽8:14-15;彼前2:7-8)。
顯然,宗教領袖們明白耶穌講的「葡萄園的比喻」含義是什麼,因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20:19)。
耶穌非常清楚地闡明了他的權柄的基礎或來源是神自己。
於是,他們開始陰謀陷害耶穌,想要找到某種犯民事/刑事罪的把柄,好將耶穌交給羅馬人(20:19,20);於是就有了下面的是否該納稅給該撒的問題(20:22)。
附註:這裡的「民事」是與宗教相對,意思是違背世俗政權的法律,而非宗教律法。「民事」一詞今天常與「刑事」相對,前者是民訴民,敗訴者付出錢財;後者是官訴民,敗訴者可能付出錢財、自由、甚至生命。
13. 雖然宗教領袖在路20:21中所說的是虔誠的諂媚,不過這對耶穌來說卻是真的,我們應該牢記。雅2:1-13清楚地教導說:按外貌取人(因人不同而待遇不同)就是犯罪。
14. 路20:22的問題「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有宗教和民事兩方面的含義。猶太人想,如果耶穌說可以,就等於說應該效忠該撒過於效忠神;如果耶穌說不可以,他就犯了宣揚反叛該撒的(民事/刑事)罪。他們覺得耶穌完全沒有勝機──但耶穌的的確確得勝了。
整本聖經中最膾炙人口的經典回答恐怕就是路20:24-25了。不僅如此,我們也不可忽視它在今天的相關性。我們應當把有神的形象的「物」(自己)歸給神。見羅12:1中的保羅版的同樣教訓。
現在是輪到撒都該人試圖抓把柄陷害耶穌的最後一次機會了,他們提了一個有關復活的神學問題。
15. 以下提綱是關於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教義的基本內容,使我們更好地理解他們與耶穌的糾葛:
撒都該人的教義信仰:他們基本上是反超自然的,他們的宗教很形式化,觀點很唯物論。他們強調道德的純潔和聖殿的獻祭系統,但排斥(反對)以下的觀點:
a. 預定論:否認歷史是由神掌管的,認為人的自由意志決定歷史和命運。
b. 天使和魔鬼的存在。
c. 身體的復活(參見可12:18-27)。
d. 將會有一個有獎罰的最後審判。
e. 口頭的遺傳:他們只相信舊約中所教導的真理和實踐──由此看他們算是「保守派」。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
f. 期待彌賽亞降臨。
法利賽人的教義信仰:他們代表猶太教的正統核心。他們是超自然主義者,相信一個有位格的神,認為神通過律法、先知和以色列的屬靈先賢將自己彰顯出來。他們堅持(同意)以下的觀點:
a. 神的主權──預定論和人的自由意志不相矛盾;歷史是由神掌管的。
b. 有一類有善有惡、有等級制的屬靈存在(天使和鬼魔)。
c. 靈魂的永存和身體的復活(死後有來生)。
d. 人心的兩面性──一面是惡,另一面是善。
e. 將有最後的審判,那時有恰當的獎賞和刑罰
f. 希伯來文聖經和口頭遺傳的權威性。
g. 有至高的宗教理想,包括富於熱忱,堅持嚴格地遵守律法,儘管是面對非常不利的環境和影響。
h. 盼望彌賽亞的降臨,這一點同普通百姓一樣。
16. 撒都該人根本不信身體復活(20:27)。他們試圖藉著一個基於「轉房婚」(至親救贖婚姻)的律法(申25:5-10)的複雜問題難倒耶穌。馬可對此的記述(可12:24)清楚地說明耶穌對這些問題印象不佳,因為它說明了撒都該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這個指控也同樣適用於今天不少所謂的宗教領袖。耶穌在20:34-38的回答揭示了他們根本不瞭解未來的生命的本質。
耶穌教導:
a. 身體的復活(20:35,37)
b. 天國裡沒有婚姻和生育(20:35)
c. 靈魂不死(20:36)
d. 信徒將「像」天使「一樣」(20:36)
耶穌在此真正想強調的是神的本質──他是活人的活的神,不是死人的神(20:38)。神是那偉大的「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6,14)。
17. 面對這樣的教訓,這些宗教領袖喪失了勇氣,「以後不敢再問他什麼」(20:39-40)。參見林前3:18-23,看人的智慧和聰明如何與神的相比。
證實耶穌的權柄(20:41-44)
18. 耶穌在駁倒了對他的權柄的各個質疑之後,又在20:41-44對他權柄的範圍作了一個明確聲明,證明他的確是耶和華。
19. 耶穌在41-44節,引用詩110:1,所要強調的是──從人的血統看他是「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一個稱號),從屬靈關係講他又是「大衛的神」。兩個概念都加強了耶穌的權柄和彌賽亞身份。
揭露宗教領袖們的問題(20:45-21:4)
20. 那些控告耶穌沒有權柄的人恰恰是就運用權柄統治百姓的人,他們犯了假冒為善和動機不純的罪。這些宗教領袖們富於宗教表現和虔誠,卻在神面前貧窮。
請注意他們的不一致(假冒為善)的生活方式:
a. 尋求從人而來的自我榮耀(20:46-47)
1) 注重外表
2) 尋求稱讚
3) 利用地位謀取個人的榮耀,
但是他們同時──
4) 侵吞寡婦的家產
5) 禱告貌似虔誠
b. 喜歡炫耀──只把有餘的錢拿出來(21:1-4)
事實上,他們所看不起的寡婦卻常帶著正當的心態奉獻,正好與法利賽人形成鮮明對比──他們只把有餘的錢拿來奉獻,向人炫耀。顯得奉獻了很多,卻在神眼裡什麼也沒奉獻。
假冒為善是指一個人帶著面具,扮演一個自己不是的角色。這是演戲──外表顯示出公義,內心在罪中腐朽。
指導研經題
路加福音19:28-21:4
1. 如果宗教領袖接受了耶穌,普通百姓也會接受嗎?
2. 聖殿從何種意義上成了「賊窩」?
3. 宗教領袖質疑耶穌權柄的動機是什麼?
4. 耶穌如何而且為何以問作答?
5. 基督徒如何同時既效忠於該撒又效忠於神?
6. 撒都該人最根本的錯誤是什麼?
7. 法利賽人最根本的錯誤是什麼?
8. 什麼是對今日基督徒的最普遍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