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課
路加福音
經文: 路加福音 18:1-30
主題: 人子教導說人必須信靠神才能得救,而不是信靠自義、宗教虔誠或財富。
中心: 錯置的信靠
大綱:
壹拾柒. 「人子教導說人必須信靠神才能得救」(18:1-30)
一. 堅持信靠神會施行公義的審判(18:1-8)
〔不義判官的比喻〕
二. 不要信靠道貌岸然的禱告、宗教虔誠或自以為義(18:9-14)
〔禱告的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
三. 要信靠神而得救(18:13-14,27)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四. 要象小孩子一樣單純地信靠(18:15-17)
「承受神的國…象小孩子一樣」
五. 不要信靠錢財(18:18-30)
〔年輕、富有的官〕
觀察與評論:
堅持信靠神會施行公義的審判(18:1-8)〔不義的判官的比喻〕
1. 雖然路18:1-8的確教導要不懈地禱告,但是它必須在17:20-37末世啟示背景下來看。因為人類將繼續普通的日常生活追求(吃喝嫁娶、買賣建造等等)直到基督再來,所以在門徒們看來就好像神不會施行審判,或者在不合理地推延。而門徒們已經被教導去禱告「願你的國降臨」(11:2)。
耶穌教導「不義的判官的比喻」是為了要激勵門徒們堅持不懈,「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8:1);原文是「不要向罪屈服」。這使人想起耶穌後來在客西馬尼園對門徒所說的話──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22:46)。
2. 路加再次用一個反面例子教導一個好的原則。請注意這位判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18:2)。而這位不義的判官屈服了,是因為「這寡婦煩擾我」。
耶穌指明從這位不義判官身上可以學到一個功課(18:6)。
3.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們的公義的神將為「晝夜呼籲他」的「神的選民」「伸冤」(18:7),是因為他是神,而不是因為我們煩擾他!要點是:神將以他的方式、在他的時間審判惡人!在「人子來(再來,17:20-37)的時候」,他能在神的子民中「遇見…有信德(不懈的信心)的嗎?」(18:8)
4. 因此耶穌再次教導我們要不懈地信靠神(見11:5-13),無論周圍的環境和人都說神似乎在沉睡。神說:「要信靠我!即使你們看不到我在工作。」
不要信靠道貌岸然的禱告、宗教虔誠或自以為義(18:9-14)〔禱告的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
5. 耶穌接著用另一個比喻進一步強調自己的觀點,其核心思想是:要通過信靠神來得救 而不是信靠自以為義、道貌岸然的禱告和宗教虔誠。
6. 請注意在這位虔誠的法利賽人和謙卑的稅吏之間的強烈對比:
虔誠的法利賽人
(1) 「仗著自己」(信靠自己)(18:9)
(2) 看自己「是義人」(18:9)
(3) 「藐視別人」(18:9)
(4) 向自己、為自己禱告(在兩節經文中就用了4個「我」字)(18:11)
(5) 自己為自己的宗教虔誠而陶醉(18:12)
謙卑的稅吏
(1) 信靠神(18:13)
(2) 看自己是罪人(18:13)
(3) 不講別人的事
(4) 祈求神的憐憫(18:13)
(5) 不提自己的宗教虔誠(18:13)
特別注意,耶穌說這位稅吏/罪人「回家去,比那人算為義了」(18:14)。「算為義(稱義)」的意思是「被神在法律上宣佈為義(無罪)」,這是基於對於神的謙卑的信心,從而把基督的義轉嫁給信徒(林後5:17)。關於因信稱義的基礎和描述參見羅3:21-31。
7. 耶穌清楚無誤地指出:人憑信靠下列事物不能建立與神的正確關係:
(1) 自以為義
(2) 宗教虔誠
自高所帶來的是降卑,而不是稱義!
耶穌很快還將在與年輕而富有的官的對話中教導說:信靠財富也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稱義。
要信靠神而得救(18:13-14,27)
8. 請注意這位稅吏/罪人的謙卑態度(18:13)。他祈求神的憐憫,承認自己裡面沒有任何一處配得神的接納。在18:27又再次加強這一點,聲明人不能救自己。
要象小孩子一樣單純地信靠(18:15-17)
9. 耶穌用小孩子來說明使人能得救的信心所應有的謙卑的態度。或許路加在這裡為耶穌和年輕而富有的官相遇作鋪墊。小孩子是完全依賴和信靠人的,神希望我們以同樣的方式來到他面前。這位年輕而富有的官是獨立和懷疑的,並拒絕改變為倚靠神。
10. 你也許注意到了:耶穌表示對小孩子的愛不僅在於叫他們過來,而且在於撫摸他們(18:15)。這是所有為人父母的人應當牢記的。
不要信靠錢財(18:18-30)〔年輕而富有的官〕
11. 耶穌在這場婦孺皆知的會面裡教導我們:凡信靠錢財而不信靠神的必不能得救。攔阻這位年輕而富有的官的不是他的財富,而是他對其財富的信靠。
通過這段討論要注意以下幾點:
a. 這裡的「良善」一詞希臘文是「agathos」,是指本質的良善,這可能是這位年輕富有的官對耶穌身份的部分認識(見太19:22)。在19節中耶穌試驗了他的問候。
b. 注意這人的「行為取向」──「我該作什麼?」(18:19)。他的方式與法利賽人的憑借宗教虔誠的模式有一定相似性(18:11-12)。
c. 所有耶穌提到的誡命都是律法的第二部分,即關於人與人的關係的部分(18:20),此人說他都遵守了。
附註:律法的總結是十誡(見出20:1-17)。十誡的前四條代表律法的第一部分,是關於人與神的關係的;而後六條代表律法的第二部分,是關於人與人的關係的,即耶穌所引用的部分。
d. 耶穌沒有對這人的回答提出懷疑,但是他知道這人違背了律法的第一部分,因為他的神是財寶。如果年輕富有的官遵從了耶穌的建議,他就會實際上結合了律法的兩個方面(向神的和向人的)。請注意要求他的「變賣」和「分給」(18:22),比較路14:33「撇下一切所有的」。
e. 最後他不願用地上的財富換天上的財寶(18:22-23)。
f. 耶穌說:信靠錢財的人不可能得救。實際上,人只要信靠任何東西或人,而非信靠神,都不可能得救(18:27)。
g. 門徒們十分驚奇,因為那時普遍相信和教導的是:財富是神的恩寵和祝福的標誌(18:26)。
h. 「針」的希臘文是belone「比羅內」,是指縫衣針,不是某些人所以為的城門的小入口。耶穌是說在人這是不可能的。但請看耶穌拯救了撒該的例子(路19:1-10),他是一個富人,但是放棄了對財富的信靠。
i. 門徒聽到這兒,彼得插嘴說他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主了,於是耶穌就描述了替代物質財富的屬靈財富,從現在直到永遠。
這位年輕富有的官必須要作一個選擇──是要地上的財富還是要天上的財寶?他作了錯誤的選擇!
指導研經題
路加福音18:1-30
1. 信徒的禱告會「煩擾」神嗎?
2. 不住地禱告在什麼時候就成為不好的?
3. 法利賽人看自己比罪人好,是基於什麼?
4. 對於要變成小孩子樣式的觀點,為何多數人都表示反抗?
5. 講年輕富有的官的一段是關於得救,還是關於作門徒?
6. 他走開說明了什麼?
7. 富人能得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