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約19:17-42
金句: 「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19:30)
主題: 道獻上自己的生命
焦點: 十字架的見證
主旨: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項聲明決定性地顯明瞭他的確是彌賽亞。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項聲明
上午9點到中午:
聲明 | 顯明 |
1.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 仁慈和赦免 |
2.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 應許永生;暗示勝過死亡 |
3. 「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19:26,27) | 同情別人的需要;憐憫;愛 |
注意:前三項聲明與人有聯繫。
中午到下午兩點:
4.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 救主背負罪的刑罰的;聖子的無罪 |
5. 「我渴了」(19:28) | 與人認同;真正的人性;謙卑 |
6. 「成了」(19:20) | 贖罪;成就了使命(流血赦罪) |
7.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路23:46) | 回家到天堂 |
注意: 後三項聲明與基督和父有聯繫。
附註: 七項「顯明」中的楷體字詞的英文第一個字母構成MESSIAH,為「彌賽亞」一詞的「藏頭詩」。
結論: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彌賽亞〕……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