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約翰福音 第五課

經文:約2:23-3:36

金句:「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3:3)

主題:  尼哥底母的見證

施洗約翰的見證

焦點:  重生的工作

主旨:  人得救是當人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工作時,通過聖靈的重生的工作,「從上而生」。

背景:  謹記猶太人教導說:人得救(進入神的國)是通過宗教傳統(作猶太人)和通過外表上遵守律法而來的個人的「義」。但是第2章中變水為酒(新造的必要)和潔淨聖殿(潔淨的必要)的神跡準備好了耶穌與尼哥底母的相遇,因為他代表了當時的宗教權威。

得救(進神的國;得永生)

一.要求:

A.「從上而生」〔再次〕──重生(3:1-13)

正如人進入自然世界必需從肉體上出生一樣,人想進入神的國,那是一個屬靈的領域,也需要從靈裡重生。

重生是神的靈的工作。「從水和聖靈」而生可能是指聖靈的潔淨和創造的工作(3:5,8;1:13)。這在變水為酒和潔淨聖殿的神跡中都被說明了。唯有神能夠成就重生這一超自然的工作。

B.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3:14-16)

救恩不能被人贏來,掙來或是換來,只能從接受神的白白給的禮物而來──通過相信耶穌,就是主動地信靠他作為你的救主(3:16)。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也是通過人的信心作為渠道。

相信與接受(見1:12)、遵守(順服)(3:36)是同義詞,曠野裡的蛇的例證說明人必須信靠耶穌,才能從對罪的刑罰中被解救。同時注意,3:14,16中預示了十字架。

二.結果:

A.永生(3:15,16,36)

永生是不會消亡的──它就是耶穌基督自己的生命,在質量和數量上講都是如此(見約10:10;約壹5:10-12)。

B.避開神對所有罪人的審判

「不至滅亡」(3:16)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3:18)

「神的震怒常在」棄絕子的人身上(3:36)

注意: 在2:24-25中耶穌說到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在3:19-20節中他解釋了他所說的意思。

結論: 耶穌棄絕了猶太人關於得救的教導(基於功德,導向行為),並代之為以下的真理──救恩是當人信耶穌時,神所白白賜給的禮物,是進入神的國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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